切实强化企业党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试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党内监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组织论文,试论论文,切实论文,现代企业制度论文,党内监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当前,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将面临更多的新情况,肩负着十分艰巨的防腐拒变重任,亟需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功能,积极探索和借助新思路、新方法,加速健全和完善企业中的党内监督约束机制。
一、强化企业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刻不容缓
在企业制度创新的形势下,要不要加强和完善企业党内监督?有少数同志担心强化监督会制约发展,会影响企业走向市场;也有人认为,公司制企业内部设立“新三会”(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相互制约,彼此监督,预示着党内监督可有可无。这些观点是比较片面而狭隘的。事实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企业党内监督功能非但不能弱化,而且必须强化。
首先,从党组织的政治地位来看,党内监督功能必不可少。《党章》第32条中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仅涉及产权重组、政企分开、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管理优化等方面的制度创新,这种改革旨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同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企业而言,应集中体现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保证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因此,企业党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从市场经济的固有特点来看,党内监督功能亟需强化。应该肯定,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它强调竞争主体(可以是个人、团体或某个企业)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投机行为,引发局部的金钱至上、物欲横流风尚,使一些人或企业的社会价值扭曲。另一方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其间,由于一些制度或机制来不及健全和完善,会使一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者有可乘之机,致使腐败现象在短时期内不会完全消除,甚至在某一阶段会呈上升蔓延之势。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市场机制及物质利益原则已在体制转轨期产生负效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着力强化企业党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
再次,从企业制度创新的要求来看,党内监督功能大有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中的“管理科学”,既包括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也包括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尽管改制后企业内部将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机构,但它不能替代党组织在企业内部特有的自我监督功能。这是因为,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面对的主要是外界和市场的压力,代表企业利益;而党组织主要面对全体干部职工,维护党和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虽然总体方向是一致的,但各自监督的工作内容、对象和方法有所区别。随着企业制度创新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和职工都将面临一系列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因而,企业党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不仅要继续发挥作用,而且要不断延伸触角,引入新功能,采用新方法,探索新途径,全力保证推进。
二、强化企业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重在保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公司制企业将逐步出现“五大变化”:一是产权结构由单一化变为多元化;二是法人地位由模糊化变为人格化;三是资产管理由实物化转变为价值化;四是决策行为由人为化转变为法制化;五是运行轨道由政府化转变为市场化。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管理机构要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这些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对党内监督重新定位。我们认为,在公司制企业中,强化党内监督应该更充分地运用《党章》赋予的政治监督权,达到“三个保证”目的,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经济活动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保证企业内部拥有良好的风尚和稳定、和谐、健康的发展氛围。因此,监督功能必须延伸到“五个监督”之中:
一是方向监督。即要监督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事业的经济基础和支柱,其发展都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主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限定范围内运作。企业改制后,为顺应资源不断优化配置的市场经济体制,要进行资产重组,形成由多种经济成份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或参股的多元化投资主体,还将进行一些产权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价值规律的负效应会明显增大。所以,必须加大四方面的监督力度:(1)企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在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过程中是否确保公有制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3 )在走向市场和资源优化配置中是否依“法”办事、采用公平、合理而正当的手段;(4)企业一切行为是否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
二是决策监督。为塑造企业市场竞争主体的新形象,必须不断增强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党组织参与决策是《党章》所赋予的重要职责,因此,党组织要从积极发展政治核心作用的角度,对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具有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关键性,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决策方案,在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前,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提出有关意见或修改建议;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过程中,要发挥各类班子成员中的党员作用,自觉地把党组织的意图体现到决策之中;在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助手作用,保证监督重大问题决策的贯彻落实,使之不偏离既定的目标和方向。
三是廉政监督。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直接产物,必然要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追求市场的盈利性容易诱发“权钱交易”,助长“拜金主义”。然而,依靠有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狠抓廉政建设,就完全有可能削弱价值规律固有的负效应。廉政监督重点是企业内部的党员和干部,尤其是高层、中层两级领导干部,他们都掌握一定的权利,如果不受监督制约,随时都有可能被权力腐蚀。对党员和干部的廉政监督既要体现从严约束和从重查处,又要注重事先防范和思想疏导。要通过有效的廉政监督使企业内部形成好党风,以带出好厂风。
四是效能监督。改制企业必须迅速膨胀和提高效益,而这一切归根结底取决于全员效率提高和个人能量释放程度。党组织效能监督的主要对象是组织群体和党员干部个体,要定期评价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是否真正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评价每个党员干部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这种监督,弘扬先进,鞭挞后进,塑造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党员干部队伍新形象,带领全体职工共同提高岗位工作效能,迎接市场竞争的无情挑战,开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五是人事监督。市场竞争实质是人才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将会对干部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把好“三个关”:(1)把好用人方针关。 坚持按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企业干部,尤其是行政业务干部。(2)把好政治素质关。 要协助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选进行必要的政治条件审核;会同企业有关部门对企业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政审,提出是否聘任或提任的意见、建议。(3)把好工作考核关。对各类现职干部,包括公司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党章》赋予的权利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强工作责任心、事业性、创造性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动态考核,向公司权力机构提供用人决策的参考依据和建议。
三、强化企业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倡导渗透
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功能,不是通过直接干预来体现,而要从其特有的政治属性的工作对象出发,采用多方位渗透的办法来体现,使党组织监督既要独立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之外,又要有机地渗透到这些组织和机构的运作之中,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自我监督新功能。有鉴于此,党组织监督的方法要转轨变型,可行途径为“四个渗透”:
1、组织渗透。 要从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改革上保证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的发挥。企业内部必须形成一个“精干、高效、善谋、务实”的领导集体,实行部分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制度。如在决策层,让政治强、作风正、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党员领导干部出任董事长,可实行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人兼,或党委书记兼任副董事长;让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依法进入监事会;让进入党委会的工会主席以职工代表身份担任董事,保证董事会中的党委成员不少于50%。在执行层,让经理班子三分之一成员进入党委会,让下属子公司或主要生产经营部门党政干部相互兼职等等。这样做有利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共同行使好企业党内监督的职能。
2、制度渗透。党组织要根据自身监督职能的变化和延伸, 按照《党章》、《准则》和《公司法》等文件规定,着眼于可操作性,要形成由一系列内部制度构成的党内监督体系,突出“四性”:(1 )针对性。从本企业党内监督现状出发,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新要求,把监督难点作为建章立制重点,以克服和解决过去存在的薄弱环节。(2 )公开性。监督活动本身应当是公开的。对一些不涉及国家机密及企业经营秘密的监督内容,党组织要公布于众。(3)可见性。把党内监督的软、 硬件任务量化为具体可比的指标和标准,包括考核标准和奖罚尺度等,使党内督查“实施有条规,评价有标尺”。(4)独立性。党组织要立足于自身职责范围,制订相应的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宜于自身(作为一个独立监督主体)的工作制度体系。
3、民主渗透。企业党组织在发挥全体党员作用的同时, 要凭藉自身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权,发动群众参与党内监督,在企业内部形成非党职工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群众组织对党政领导层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制约,主要渠道有六条:(1)发挥职代会民主监督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对企业重大决策全过程参与,使党组织能博采民意实施监督;(2 )依靠企业内部各级民主管理小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活动,发动职工提意见、搞评议,及时了解群众对党内监督的意见和呼声;(3 )聘请企业内部各方面群众代表担任党组织特邀监督员,借力实施党内监督;(4 )建立职工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定期对各类党员干部分层次进行无记名的打分评议,并将结果作为日常工作考核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5 )设立党内监督热线电话、信箱和曝光专栏,建立党组织书记接待日等制度,使职工参与党内监督经常化;(6 )定期组织开展以班组或团小组为单位的企业发展和党风建设现状大讨论,借助群众舆论作用,加大党内监督力度。
4、教育渗透。 要建立以加大监督力度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制度,分层次施教。对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及专职人员,加强敬业、爱业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岗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肩负的责任,积极探索和运用新方法,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对广大党员要进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履行监督权利,积极投身党内各项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法纪观念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带头讲政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处处廉洁自律。除此而外,还要把党内教育延伸到党外,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的力度,增强全体职工的参与监督意识,确保党内监督全方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