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三维整合”模式研究_留守儿童论文

“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三维整合”模式研究_留守儿童论文

“留守儿童”权益维护的“三维一体”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权益论文,模式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835(2007)04-0075-05

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打开农民进城务工的大门,农民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积极进城打工致富。于是在农村中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群体——由于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包括出国)务工,而留在家乡接受教育,随祖辈一起生活,或被寄养在亲戚朋友家里,甚至自我照顾的孩子群体,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或叫“留守子女”(16岁以下的孩子)。据中国经济报统计,中国现阶段“留守子女”已高达 2000万[1]。如此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如此一群由于父母进城务工而享受不到正常的关心和爱护、教育和管理的墙脚中的蓓蕾,他们在农村中是怎样生活和学习的?他们又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这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深入到“留守儿童”所在的学校与家庭进行了调查研究,本文略陈管见,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更大关注。

一 “留守儿童”当中出现的问题

在目前情况下,农民顺应经济发展潮流,希望通过打工来致富,进而为孩子的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父母进城打工以后,孩子往往出现“家教抛荒”现象,导致“留守儿童”在安全、教育、情感、心理及卫生保健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并迅速地演变为社会问题。

(一)学习成绩普遍偏差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天当中与父母接触不少于两个小时的孩子,比那些一星期与父母接触不到6个小时的孩子智商明显高。事实的确如此。温州市全南县实验小学校长刘诗年告诉我们,该校在对“留守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后发现,“留守学生”基本上属于班上学习成绩最差的部分,他们一方面学习上无人辅导,另一方面心理上经常处于自卑、忧郁、焦虑或暴躁,根本无法安心学习。但学习不好也并非“留守学生”的共性,叶敬忠教授在他的研究中就发现,“留守学生”在学习上呈现两个极端,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学习好的大多是理解父母的辛苦,想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因而学习相当刻苦。但绝大部分“留守生”学习成绩偏差,总体居于中下水平。这部分学生如果能跟上班级,他们会认真读下去,一旦跟不上,就会消极应付,甚至厌学、逃学、辍学,致使“留守学生”的流失率、“文盲率”非常高。据教育部门的一项统计,农村青少年初中升高中的比例已从1985年的22.3%降到目前的18.6%全国每年有近200万的农村少年在小学毕业后即走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2]。

(二)被歧视、受压抑——内心充满惶恐和不安

家庭是人社会化的初级场所,是形成良好个性的重要环境。“留守儿童”由于失去了父母的依靠和庇护,缺少情感的沟通和交流,“被歧视、受压抑”是许多“留守儿童”共同的感受。湖北大学对湖北省蕲春县六合中学250名有过半年以上“留守”经历的初中生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近2/3的孩子感到受压抑、被歧视。这些孩子大多性格内向,行为拘谨。

(三)“留守儿童”在农村的卫生保健状况堪忧,初高中生的青春期教育几近空白

由于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等原因,农村的卫生保健工作历来是困扰我国卫生事业的重点,人口的流动更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难度。据有关报道显示,农村孩子的传染病、地方病并发病率普遍比城市高。2005年11月5日,中国农村儿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近一年内,有75%的“留守儿童”未接受过健康体检;73%的学前儿童没有接受计划免疫,无预防接种本;生病后到医院就医的人数低于 68%;“留守儿童”在一周内,每天所摄入的奶类、水果类,肉类比例不超过50%;儿童身体素质普遍偏差。其次,“留守初高中生”正处于青春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后,“留守初高中生”的青春期教育几近空白,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上和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这无疑会影响到他们健全人格的发展,他们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文化、行为的影响。

(四)“留守儿童”的道德情感缺失,青少年犯罪有所抬头

从我们对一线老师的采访来看,“留守儿童”操行得分为优的明显低于其他学生,很多孩子表现为不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旷课、逃课、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甚至早恋的比例很大,生活作风也比较懒散;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少情,社会责任感淡薄。因为“留守儿童”具有缺少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且学习不好这些共同点,所以使他们极易走到一起,形成一个小团体,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据统计:2000-2002年全国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4万人,平均递增9.5%。在偷窃,逃学,打架等不良品行中,留守子女占了83%[3]。有消息显示,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为这群孩子[4],而且有些手段已相当残忍。

二 “留守儿童”社会问题的成因探讨

(一)从政府方面来看

1.城市公办学校对外地儿童入学无形中设置了很多关卡。如北京市政府2004年50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必须提供“五证”:原籍地无监护人证明、城市务工证、城市暂住证、户口本证明、实际居住所证明。五证俱全,家长才可申请“借读农民工子女证明”,才能按国家政策免除借读费等。但在实际上,能够办齐这“五证”的没有几人。其次,城市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征收额外费用,如一些城市就规定:流动就业人口的子女进公立小学、中学,要比当地儿童多交两项费用:一是每人要交给学校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赞助费;二是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学校读书,只能算是借读,升学仍要回老家去考试。凡此种种,导致许多民工子女被挡在城市义务教育体系之外。

2.农村落后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主体名义上是乡镇财政,实际是使广大农民。在上级政府的行政压力下,乡村两级不得不想办法,通过集资、摊派和学校的收费筹集达标审计的费用,以至最终导致农民负担日益严重,乡村基层出现了比较普遍的治理危机。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改为“以县为主”,即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县财政预算,主要由县财政来投资农村基础教育,但这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问题,因为“换汤不换药”的县乡财政原本是一体的,而且,县财政基本上都是“吃饭”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保机构运行都捉襟见肘,扩大教育投资往往是一句空话。

3.社会教育组织缺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层相应的少年儿童的社会教育组织缺乏,使得我国广大农村社区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二)从学校方面来看

1.学校重视这一群体不够。由于家庭原因,一些“留守生”的成绩差,性格上也存在缺陷,很多学校从没召开过“留守生”家长会,一些班主任根本就不知道班上有多少“留守子女”。处理“留守生”出现的问题,也仅仅是就事论事,挖掘不到“留守生”的思想根源,教育缺乏针对性。“留守生”在学校感受不到温暖,他们心灰意冷,自暴自弃。

2.学校周围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黑网吧猖獗,直接受害者就是未成年人。“留守子女”的父母一般为了弥补在感情上对孩子的欠缺,也为了让他们吃饱穿暖,便给了孩子较多的零用钱,这些孩子有钱,又无人管教,网吧成为他们的去处,造成一些孩子夜不归宿,在网吧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气。

(三)从家庭来看

1.家长缺位导致“留守子女”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和亲情抚慰。在人格发育过程中,儿童早期的家庭教育和亲情抚慰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父母的爱给了子女最为安全、温馨的环境,在爱的环境中成长是孩子的基本需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较低级的需要至少必须部分满足之后才能出现对较高级需要的追求,“留守子女”由于连最基本的父母之爱的情感需求都得不到满足,何谈有强烈的动机去追求高级需要,例如,认知和理解的需要。也难怪他们冷漠、孤僻,遇事鲁莽武断,遇人寡言少情。

2.外出父母与孩子的交往方式对孩子的影响。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一般是电话或书信这两种方式,而电话的快捷往往成为亲子间联系与沟通的首选。据调查,大多数父母至少半个月才给孩子一个电话,少数是到了期中或期末考试时,才来个电话问问成绩。这种时间上的长期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非面对面性、互动频率极低的特点,造成家庭初级群体对子女的教育与影响的功能大为削弱,某种程度上造成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社会化不足。

3.代理监护人的监督失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农民工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因此,“留守子女”的监护责任就天然的落到了其他人的身上,形成诸多事实上的“单亲家庭”和“隔代教育”现象。而通过调查我们得知,“留守子女”之所以问题百出,与监护人监督失效不无关系。表现在:(1)单亲监护,即由父母一方留家对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进行管理,在农村中约占25%左右。但是我们看到,事实上很多家庭由于一方(通常是男性)缺位,因而,劳力短缺,农活繁忙,也就很少有时间去过问孩子的学习。(2)隔代监护,即由孩子的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这种监护方式在农村中占大多数,高达40%,单就农村当前这一监护群体而言,这种监护方式对孩子的发展存在较多弊端。首先是因为“留守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多是我国解放初出生的人,他们当时的生活条件很差,所受的文化教育相当有限,在农村的这些老人中,只有小学或未完成小学学业的占到了 80%。这样的文化教育背景,要这些老人适应当今教育的发展,担当起监管与教育孩子的责任,谈何容易,更何况农村中的这些老人,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接受新事物较慢,“隔代”认识差异沟通困难。因而,这些老人在孩子的家庭教育方面往往是力不从心。其次,由于隔代亲情,抚养者大多溺爱多于管教,导致要求的放松和原则的失效,极易使孩子养成刁蛮任性、自私自利的性格。(3)上代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代理监护职责的方式。所占比例也不小,约在30%。尽管亲戚朋友对孩子也比较关心,但由于亲友一方面要维持自身生计,精力难以投入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另一方面,孩子不属亲生,多有顾虑,易造成监护不力或迁就顺从,管而无效;同时,“留守儿童”所给养的叔辈家中,一般还有叔辈自己的孩子,孩子间容易产生妒忌、排斥之心,这易使“留守儿童”产生恐慌、被抛弃、寄人篱下的感觉。 (4)自我监护。自我监护是由于没有以上三种有利条件,因而监护的责任也就让度给孩子自己的方式,其所占比例在3%-5%之间。那些自我监护的孩子,由于身心发展还不成熟,独立生活能力较差,自制力弱,让他们自己监护自己,等于没有监护。

(四)从“留守儿童”自身来看

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的十字路口,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没有成熟,行为最易“越轨”。“留守子女”的心理自卑、失落和虚荣上升。父母长期在外的“留守子女”往往寄养于祖父母或亲戚门下,隔代相处,缺少亲情呵护,大多数学生具有一种孤独和失落感。中国社会调查所所调查的被访儿童中, 50%表示遇到烦心事或困难时会闷在心理;28.6%会和自己要好的同学或朋友说;4.3%会和住在一起的亲戚说;只有7.1%表示会和父母联系[5]。在生活上得不到照料,学习上得不到帮助,情感上得不到满足,绝大多数留守孩子生活散漫,在同学中拉帮结派,寻求势力支持;遇到困难和问题往往自己擅自处理,或凭同学们的哥们义气鲁莽行事;失意时孤独自卑,心理障碍增加;学习成绩下降时缺少上进心;在家看电视时间过长,有时沉迷于网络游戏,代理人难以管教,两代隔阂加深。有不少“留守子女”彻夜不归,离家出走。

三 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对策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毋庸置疑,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留守儿童”的数量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进一步增大。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是单凭某一主体在短期内就能解决,必须依靠家庭、学校、社会的紧密协作,大力推进“特殊关爱工程”、“家长素质工程”、“德育社会化工程”,把留守子女问题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加以解决[6]。

(一)给政府和社会的建议

1.认真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政策,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到城市教育体系中去。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农民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取消藩篱、降低门槛,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定居条件,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和劳动保障、职业培训等纳入到正常的财政预算及议事日程中去,广泛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托、入园、入学,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2.改革现行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体制,拓宽投资渠道,改善办学条件。(1)将以往的“以县为主”的农村基础教育投资体系改为中央、省、县三级分级按比例投入,加大中央、省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缩小城镇与农村教育的发展成本,从而真正降低城镇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门槛,吸引有条件的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子女”问题。(2)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办学,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加强引导,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民办教育、看护中心及寄宿制学校,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3)积极建立和延伸社区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功能[7]。据调查,孩子在学校的时间不到全部时间的1/3,而其他时间就是在家庭和社会,特别是随着双休日的建立,孩子在社会上的时间就越来越多。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和延伸社区教育监护体系就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

(二)给学校的建议

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阿得勒说:“孩子在家庭中造成的错误是持续下去,还是被纠正过来,这种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教师手上。注重儿童的困难,纠正父母的错误,是学校老师的重要任务。”因此,各级学校和广大老师应积极承担起“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

1.建立“留守学生”成长档案。学校要高度重视“留守学生”的教育,在每学期都要全面的了解“留守学生”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托管情况、父母的打工地点和联系方式,建立“留守学生”成长档案。广大老师可以以此为依据,全面洞悉和掌握学生在学习、生活、心里及情感上的变化,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同时,期末也可将成长档案送给家长参阅,随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协商有效的解决方法。

2.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教师有什么样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他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教育视野和教育行为,并影响教育的状态和结果。因此,应积极开展职前培训、职后进修培训和在职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真正从教师素质这个关键点上寻找解决“留守学生”问题的方法。

3.教师要重点关注,帮助“留守学生”。“留守学生”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容易产生自卑、抑郁、孤独的心理,也容易产生对老师的亲近感和依赖[8]。老师要利用这种亲近感和依赖,与他们开展心灵的沟通,要做他们的朋友,帮助他们排解因“失去”父母监护所产生的孤寂与彷徨;教师还可以积极组织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或兴趣小组,鼓励“留守学生”积极参加,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以培养他们活泼开朗、乐观向上的性格。

4.学校应尽可能对“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可以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培训班和定期聘请心里专家来校讲学的形式,向“留守学生”传授有关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指导,增强他们的自我心理抵抗能力,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学生”乃至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

5.尽快把寄宿制纳入学校的教学规划,切实改善学校的寄宿条件,让“留守学生”受到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配备专业生活辅导员,负责教育和指导他们的生活。

6.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校园周围的文化娱乐与商业经营活动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事端,为学校教学提供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给父母的建议

父母是孩子天然的监护人,其他人员都只能是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因此,广大父母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子女中所处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充分认识到抚育子女,是义务,是责任,抚育不仅仅是物质条件的保证,更是爱的倾注,是心灵的抚慰。

1.广大外出务工父母应尽可能不要把孩子留在家里,要克服困难,把孩子带在身边,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需求,使孩子得以健康的成长。

2.要慎重选择监护人,应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如身体、经济、思想品德等状况;应尽可能把孩子寄养在有一定学习环境、比较有文化、并且有一定责任感、能更好地监护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处。

3.如果孩子已经上学,而又没有相当可靠的监护人选,则要考虑最好留一个人在家里照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以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的完整。

4.如果双方都外出打工,则要适当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在沟通时间的分配上,最好做到每星期或至少半个月能交流一次,如果条件允许,可一个学期中间回来一次,并积极利用寒暑假将孩子接到身边。这样,亲子之间互动与沟通的时间与机会就比较多,就能保持父母影响的连贯性。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学习,其他方面也应询问,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要有更多的关心。在交流沟通的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以外,还可以利用书信的方式,甚至还可以利用网络视屏聊天的方式,增加交流的立体感和亲切度。

5.要经常和委托人、社区负责人、学校、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的联系,多方了解情况,广泛交流意见,协商教育方法。

(四)对留守子女的建议

1.广大“留守子女”一定要自立、自信、自强,要多与老师、同学交流,多参加一些课外活动,多读一些书,开阔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

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事一定要冷静,切不可冲动,对危害自己的坏人坏事一定要及时报告监护人、学校、公安机关,切不可私自处理。

3.要充分理解父母在外务工的辛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收稿日期:200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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