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为视角透视幕末日美外交
赵承伟1,王小欧2
(1.青岛工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山东 青岛 266300;2.长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摘 要: 日本幕末时期,迫于西洋国家的压力,幕府与欧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其中《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日本与欧美列强开通商贸易之始,在诸多条约中具有典型特征。哈里斯作为美国派驻日本的第一任大使,也是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美国全权代表,来日后与幕府外交代表的交涉过程,再次呈现了幕末日本与美国外交初建时的曲折历程;对《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内容的深度解析及论证,可以进一步透视幕末日美外交的本质与特征。
关键词: 哈里斯;《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日美外交
日美外交关系在日本外交史上可以说是个炙热的研究课题。《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日本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化,也将日本由“大君外交秩序”带入了西方的“条约外交体制”,在日本的近代化过程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客观上加快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和幕府的崩溃。《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外交代表哈里斯与德川幕府经过长期艰苦的谈判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为日后《安正五国条约》的签订提供了条约模板。因此,有必要对条约的重点内容作深入解析论证,以透视幕末日美外交实质及条约签订给日本带来的影响。
一、《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交涉与签订
“1853和1854年,美国海军准将培里率领‘黑船’舰队两次造访日本,迫使幕府当局签订《美日和亲条约》,日本由此开国”[1]。随着《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亲善条约》的缔结,幕末日本的国门已被打开,通商与贸易也逐渐被提到日程上来。1636年幕府“严禁派遣日本船驶往外国,如有偷渡者应处以死罪。船及船主一并扣留”[2]。到十八世纪末,本多利明在《经世秘笈》中提到:“日本为求得在国际上有所发展的四大当务之急:大量建造船只,确立海外贸易制度”[3]。
哈里斯作为美国任命的第一任美国驻日总领事,于1856年8月21号乘坐“圣楂辛托号”到达下田,并在此停留达十四个月之久。哈里斯在下田的十四个月中,食物不足,身体状况不断下降,美国政府对他漠不关心,日本政府认为他动机也是图谋不轨,“他真可说是生活在监狱里——而且是一个大监狱”[4]。尽管如此,哈里斯还是寻找各种机会前去江户呈递国书,其前往江户的要求使幕府大为震惊,“幕府极力设法分化资本主义列强,并且只限于做尽可能小的让步”[5]。御三家及以溜间诘为代表的幕府官员想方设法阻止哈里斯前往江户。
1857年10月,哈里斯带着美国总统皮尔斯的信前往江户晋见将军,“他对日本幕府采取了相对温和、协调的态度”[6]经过七天的长途跋涉,哈里斯于11月30抵达江户城。12月7日,哈里斯晋见将军德川家定,12月12日,哈里斯会见外国事务相,就日美通商贸易事宜进行谈判。“哈里斯靠着乐观的坚韧精神、坦率和机警,才慢慢地达成了他奉命出使的两项目的:在江户呈递国书和商谈一个广泛的商约”[7]。哈里斯陈述了当时世界形势和日本面临的各种困难,认为由于蒸汽机的发明和引进使世界联系到了一起,以至于日本将被迫停止实行它的闭关政策;如果实行开国贸易政策,通过简单的说服人民去从事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日本将会成为一个伟大且有地位的国家。哈里斯又提出:“美国与欧洲各国不同,从不奢望得到东方领土,美国亦未曾以诉诸武力的方式擢取别国领土,因此,日本应该与奉行‘友好、和平'政策的美国代表缔结条约,方为贤明之策”[8]。哈里斯的建议,为正在考虑是否开通商贸易的幕府起到了启迪作用,也赢得了幕府信任。在具体交涉中哈里斯向幕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外国大使、管理人员和长官居住在江户;第二,和日本人能够自由贸易,并且不会受到政府的干预;第三,开放额外的港口。
2.1 地域环境的人文因素 衍生于西僻之壤巴蜀盆地的峨眉武术,因气候环境特殊、地形复杂,具有深厚的攻防技击意识;除此以外,峨眉武术在巴蜀地域传承脉络清晰,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典型的巴蜀地域“土著”拳种,显著的地域环境的人文因素在峨眉武术文化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成为重要影响因素。
从条约的本质问题为出发点来探究论证,不难看出,条约中涉及到国家主权、关税自主权、领事裁判权、司法权、商品贸易权等相关问题时都带有偏袒美国国家利益的倾向。
二、《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条款解析及问题论证
(一)条约中关于“开放港口”和“商品买卖”的问题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一个以通商贸易章程为主线的条约。条约第三条规定:神奈川1859年7月4日开放;长崎1859年7月4日开放;新泻1860年1月1日开放;兵库1863年1月1日开放;如果发现新泻不适于做开港港口,另一个在太平洋西海岸——两国共同选定的港口,则作为备用港开港;在开放神奈川六个月后,下田港作为一个居住和贸易地将被关闭。
僧人念了声“阿弥陀佛”,说:“老衲和施主同乡,是卿县人。卿县有个副将叫常遇福,就是他杀了主将,把胡人引进来。他第一个报复的人是莫员外。他率军士杀入莫家,对莫员外骂道:‘十年前,你说我心术不正,不把闺女嫁给我,今日我就叫你后悔!’纵马上前,把莫员外砍成几截。常遇福不解恨,又把莫员外的女儿女婿一家杀得干干净净。
“江户初期的日本,幕府颁布‘锁国令’,因而形成‘闭关锁国’的发展模式”[11]1858年,《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后,通商与贸易被逐渐提上了日程,最终确定了神奈川、长崎、新泻、兵库、大阪作为港口开放。开放后,美国通商贸易的目的得以实现。幕府不但没有保住“闭关锁国”的政策,反而改变了顽固思想,“如果我们拒绝签署条约并且爆发战争,即使我们足够幸运,取得了暂时的成功,那时所有海面上的国家都将是我们的敌人”[12]。
条约第二条规定美国人可以从日本自由的买入东西,买卖和交易不能受到日本官方的干预,收款和付款也不受日本官方的阻挠和干预;并且所有日本各阶层民众都可以通过贸易与美国人交易、买卖产品。此规定已打破了幕府控制国民经济和垄断贸易的状态,冲击了日本国内贸易和经济实体,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和撼动了幕府统治。
在设计无人机测绘航线时,要求其旁向重叠度不能小于15%,航向重叠度不能小于53%,一个航带内的航高最大值与航高最小值之差应不大于30 m。
条约第三条规定禁止输入鸦片,并且任何来日的美国船只带的鸦片重量如果超过四磅,那么过量的鸦片则会被幕府没收和销毁。
鸦片贸易在19世纪中后期是资本主义国家打开落后地区,尤其是亚洲地区封建国家的重要贸易手段,也是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积累资本主义财富的重要手段。从1840年开始到1842年结束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方战败签订了《南京条约》,从而使鸦片却作为主要贸易商品从广州输入中国,深深地摧残了中国人民的身心,榨取了中国人民的巨额财富。而《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明文禁止鸦片贸易,对日本开国后的正当贸易影响极其深远。但是要看到《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实质是美国扩大资本主义市场的结果。日本被迫开放五港也被迫进入了19世纪美国标榜的“自由贸易”外交体制。
(二)条约中的税率和货币问题
税收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货币兑换在国际贸易中也是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经过长久地谈判,《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最终解决了贸易中的税率和货币问题。《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四条规定:美国在任何国家落地的产品最后送往日本将向日本政府缴税,另外,关于所有日本产品的出口税,依据种类的不同而收取。在日本外交代表井上清直、岩濑忠震等与哈里斯的具体谈判中,已确定了各种物品的税率。
1858年2月25日,哈里斯与日本外交代表关于具体物品的税率达成协议:“提议进口税率是百分之十二点五,出口税率,在日本与其它国家签订的《安政五国条约》中不管是日本的还是外国的产品,都是同等的税率量”[13]。关于出口货物的税率,哈里斯与幕府方面最后达成协议出口税率初定为百分之五。出口到日本的具体物品,因种类的不同按不同的税率收税,各种各样的饮料是百分之三十五的税率;所有其他商品规定是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来日本居住的这些人当中,金银货币或非货币的东西,比如衣服、书、家具等等,都是免税的。
在当时的情况下,幕府对于税收的概念几乎是无从知晓的,美国用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灵活圆滑的外交手段把西方贸易的税收方式以“公正合理”的表象强加于日本。一方面,更好地展示美国表面上的公正合理;另一方面,在美国机警的外交背后可以更好地从事贸易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益与利润。这些商品的税率表面上看来是合理的,美国和日本进出口税率是平等的,但日本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少之又少,较多的则是金银饰品,而金银饰品和货币出口到美国又是免出口税的;相比之下,美国出口到日本的产品比较多且进口税率大都较低,有的是免税。
由表3回收酸成分分析结果可知,除硫酸主品位外,其他影响铜电解的Fe、Sb、Bi、Zn等杂质均较低,应可满足铜电解补充酸的要求。按铜电解耗酸20kg/t-Cu计,100万t的铜电解车间年耗酸2万t/a左右。按年开路废酸原液40万t/a、废酸原液含H2SO4 150g/L计,年回收酸在4万t/a以上,所回收硫酸可满足铜电解、工厂综合利用及阳极泥处理用酸要求。
税收是美国贸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日美两国货币不同,在贸易交往方面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为此,货币问题必须要求在《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得到解决。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五条:所有的外国货币可以在日本兑换并且依据日本货币的质量来兑换。美国和日本人之间可以用本国的货币来兑换或买卖对方的东西。日本将在开放各港口一年后,以货币重量为单位与美国货币相互交换,无需再添加其他货币。各种各样的日本金属币,各国在日本的金银制品都可以从日本出口。然而,美国与日本货币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其含金量不同,同等重量的情况下,日本货币的含金量要远大于美国货币,所以以货币重量为单位来相互交换,使美国能更大限度地套取日本的黄金。虽然美国人和日本人之间可以自由选用本国货币来兑换买卖对方东西,但是,其“自由”背后,暗含美国人可以更大程度上把本国产品销往日本,使自由贸易政策在日本可以畅通无阻。货币政策的交涉本质是资本主义国家对日本市场的进一步侵入,更大程度和范围上扩大资本主义商品市场。条约签署后,幕府的大量黄金和白银以及金银制品流入美国,导致幕府财政进一步吃紧。由此窥视,美国自由货币外交的背后是不公平的商品贸易,其目的是更多的榨取日本财富。
家庭伦理主要是指家庭内部成员亲情关系的建立以及家庭成员应该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包括父母之间的感情、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以及子女之间的感情。正所谓“我的家就是我的堡垒”,家庭关系的好坏以及家庭矛盾处理的是否合乎伦理对人的性格塑造至关重要,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宁。在《勇敢者》中,汤米和戴安娜的人生故事可以很好的体现家庭伦理关系对个人的影响。
(三)条约中的主权、司法权和领事裁判权问题
通商开港后,“幕府以固守‘祖法’而一直坚持的锁国政策走向瓦解”[16]日本人民的生活痛苦不堪,物价高涨,生活日用品缺乏,经济混乱,下层人民和武士对幕府的统治越发不满。加上《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前夕,幕府老中去天皇那里寻求赦许而未果一事,导致了朝廷借助此事重又干预政权,“长期被排斥在政治之外的天皇又开始发言了”[17],朝廷与幕府的矛盾也开始凸现,并且不利局面逐渐倒向德川幕府;与此同时,朝廷渐渐掌握统治实权,幕府在自由贸易的冲击下变得无所举措,人民生活每况愈下,与幕府矛盾逐渐加深,幕府的统治已失去活力,最后不得不走向崩溃。
关于阻碍机制的含义与产生的原因,从苏联领导人到学者,都没有给予一个统一而明确的解释,但基本含义还是比较清楚的。
日本的五港是在美国船坚利炮的威逼和利诱下被迫开放的。港口开放后,其领土主权被美国合法侵占,美国人享有开放港口的管理权及制定规则的权利。然而,开放五港本是日本领土,应由幕府制定具体管理规则,但《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硬性规定:美国人享有占有地点的管辖权和规则制定权。
在1853年,日本开港前,幕府实行锁国体制,外交上是“大君外交体制”。将军认为自己是大君且独立于华夷秩序之外的一种“大君外交体制”,主观上认为日本是东方的朝圣国,其他国度皆不如日本。在和朝鲜、琉球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的交往之中,将军自称大君,并且认为日本国乃是“众星拱月”的中心。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六条规定:美国人和日本人发生争执时,美国人打了日本人应当在驻日美国法庭内调节,同样,当美国人在日本犯罪时,应当依据美国的法律来惩处和定罪。日本人与美国人争执时应当由日本当权者来处理,日本人对美国人犯罪时应当按照日本的法律来惩处。美日两国的法庭应当相互开放,以改变两国相互敌视的态度。
此条涉及了美日两国的司法权和领事裁判权,按照国际条约规定,外国人在“他国”有犯法和犯罪行为时,应当按照其所处国家的法律审判定罪。而条约第六条司法问题解决方案完全剥夺了幕府方面的审判权和裁判权。美国居住者在日本有犯法行为时按照美国的法律来惩处,明显带有偏向包庇美国公民之意,美国外交代表哈里斯利用多年的外交经验诱使日本达成了第六条司法规定,为美国进一步争夺到了司法权和领事裁判权。
在涉及司法问题上,《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九条规定:应美国国会的要求,日本当权者将会逮捕所有那些被美国法庭判为有罪的人和判刑的罪犯……。在《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前,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曾多次受到日本浪人和武士的攻击和暗杀,幕末攘夷运动不断高涨,给美国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攘夷运动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并且凶手都是很难被抓捕到,因此外国人都认为日本是一个冒着生命危险生活的国度,对已经发生的丢掉性命的众多实例感到恐惧”[14]哈里斯作为美国全权外交代表,在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时规定,对有犯法行为的美国人,要求幕府给予逮捕的援助。但审判罪名的有无和罪行的大小是由美国法庭审判,日本幕府当权者只负责逮捕,可见最终的司法与审判大权掌握在美国人手中。
校园情感场生态构建的探索从思想萌芽、思路设计到初步探索,时间不长,许多方面尚有欠缺和不足。首先,理论积淀和构建的问题。虽然以往学校几乎没有从事过情感教育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这方面的基础较为薄弱,尚不能名副其实。现在只能是边学习、边理解、边探索,在实践中逐步构建符合情感教育思想理念的具有学校特色的理论体系。应该说,校园情感场生态构建的理论框架仅仅是一个不成熟的雏形,有待仔细推敲、严格论证和反复验证。
(四)条约中的日美外交平等性问题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否是一个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平等性条约?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条约第一款规定:“美国总统可以指派政治代表在京都内居住,并且国会代表可以居住在任何一个条约上规定的开放港口。日本政府可以指派一个政治代表去华盛顿居住,日本代表可以驻往美国任何一个港口”。从文字上看是平等的互派外交代表和大使,但追溯当时历史背景,幕府实行了长达二百多年的闭关政策,对外交往仅限于东亚极少数国家和西方荷兰一国,况且与荷兰交往历史并不算太长,还没有和任何一个国家互派外交使节的先例。而美国经历工业革命和产业革命较早,发展较快,已有派遣本国外交代表到其他国家的传统且对世界形势较熟悉了解。所以,从深层次原因分析,是美国根据本国情况和利益提出的条款,第一条款实质上是偏向照顾美国的外交权益继而间接损害了日本的外交权益。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三条提到日本开放神奈川、长崎、新泻、兵库、京都五港为通商贸易之港。开放五港是美国来日的主要目的,为通商贸易之用,在日本修建教堂是美国为传播西方基督文化之用。条款内容严重倾向于美国国家外交权益和商业利益,而对闭关锁国的日本来说只是形式上的敷衍,实质上是不公平的外交待遇。
此外,美国亦提出了偏袒自己的商贸规定:美国人要求可以从日本自由买入东西并可以自由卖给日本人进口规定的东西,并且贸易的买卖不受日本官方人员的干预和阻挠。条约内容表面上看是美国自由贸易规则所致,深层次上窥探则是美国为了更好地倾销本国商品,抢占市场和原料产地。没落的幕府既不懂世界贸易规则,也没有优质的高科技产品可供出口,在这种贸易规则下,幕府只有被迫接受贸易条款。
关于《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的税率条款,日本和美国的进出口税率有较大差别。总体来看,税率更加倾向美国贸易利益,有的美国商品出口到日本是免税的,例如衣服等。两国虽然关于进出口方面达成了税率协议规定,但日本几乎没有自己制造的商品可供出口,税率的制定是美国根据本国利益强迫幕府同意的。在进行贸易交易的同时,日本大量的农产品原料被美国人买走,以致国内供需问题出现不平衡,最后导致经济混乱及物价飞涨。
条约第五条规定:日美两国货币以重量为标准相互兑换,日本金银制品都可以出口到美国。但是日本幕府方面当时发行的货币含金量比美国货币的含金量要高的多,在货币兑换中,日本的黄金大量流入美国。关于第六条领事裁判权问题,更是西方国家将落后国家纳入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和殖民属地的特有权利。
1858年1月16日,外国事务相再次拜访了哈里斯,传达了幕府将军的答复。答应关于居住地点的问题将在随后谈判中得到解决。哈里斯则说道:“各国竞相向日本派遣强大的舰队,是为要求其开国。日本或者屈服,或者必须品尝战争的苦果。即使不发生战争,日本也一定会不断地受到外国强大舰队来日的威胁”[9]。在反复的谈判和争论后,1858年2月8日,关于港口开放和开放的日期问题达成了协议:“神奈川将于1859年7月4日开放;长崎将于1859年7月4日开放;新泻将于1860年1月1日开放;江户将于1862年1月1日开放;大阪将于1863年1月1日开放”[10]。经过长达十四次的商谈之后,在哈里斯的威逼利诱下,幕府代表大老井伊直弼在没有取得敕许的情况下,于安正五年六月一日(1858年7月29日)在“波瓦坦号”军舰上签订了《日美修好通商条约》。
从表面上看,《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代表哈里斯以“和平”姿态与日本代表井上清直、岩濑忠震等经过长期谈判而订立的条约。而从更深层次分析,《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扩大资本主义市场体系的产物和需要,是美国为谋取贸易利益谈判的结果,“在这里旨在把日本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自由贸易的任务基本上得到了解决”[15]。
八只节足,交替前行,在坚硬的岩石地面上,不断发出金石相击声,火星四溅。听着那声音越来越近,青辰的心脏几乎蹦出来,暗骂老天亡我:自己藏身的巨石,就处在蜘蛛精的前路!
三、《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带来的影响
(一)客观上冲击了日本国内经济,加深了封建制度危机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初期,日本开港和通商时机并不成熟,幕府的统制经济还难以适应欧美的自由贸易经济,以致幕府无所适从,导致国内经济严重失调。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第三条同样规定:在所有这些开放港口和城镇中,美国人将享有永久居住权;美国人将享有自由购买当地建筑物并且可以建造教堂和住房的权利……美国人将拥有为他们自己的建筑物及在港口制定规则的权利,并且制定权由每个地方的美国代表和美国掌权者说了算。
(二)将日本由“大君外交体制”带入西欧的“条约外交体制”
此外,《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第四条规定:美国海军的补给可以在神奈川港、长崎港等近海储藏所中免费存储东西,存储的方式和需要完全可以依据美国政府需要。这一条显然没有考虑幕府的统治和管辖权。
幕府自建立以来,实行自上而下的统制贸易,由官方决定贸易场所和范围,自由程度受到严格限制,而《日美修好通商条约》规定买卖不能受到日本官方的干预,这迫使日本接受19世纪美国的自由贸易政策。除此以外,住在日本的美国人,将可以在任何其他场合下有权利雇佣日本人作为仆人。这时,美国已将资本主义贸易规则带到日本,资本主义自由贸易代替了日本的幕府统制贸易。
培里来航,特别是哈里斯来日及《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后,日本外交形态渐渐发生改变,其外交形态由“大君外交体制”被逐渐带入西方的“条约外交体制”之中。尤其是《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不断向德川幕府施加压力,德川幕府迫于压力不得不与西方列强签订《安政五国条约》,具体包含1858年8月18日与寇蒂斯签订的《日本荷兰友好通商条约》,1859年8月10日与普提雅廷签订的《日本国鲁西亚国修好通商条约》,1857年8月26日与英国使节额尔金缔结的《日本国大不列颠国修好通商条约》;1859年10月9日与法国使节葛罗签订的《日本国法兰西国修好通商条约》。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和《安政五国条约》的签订迫使日本被纳入“条约外交体制”之中,由此给日本国民带来了巨大创伤。一是片面的最惠国条款。由于最惠国条款的本质是“规定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征收和其他方面相互给予不低于任何第三国所享受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18],表面上看日美两国平等互惠互利,但当时日本几乎没有什么产品可以出口到美国,也享受不到来自西方其他国家的各种优惠,该条款其实质是西方列强各国把最惠国条款当作了侵略和压榨日本民族的工具。二是治外法权。治外法权严重侵犯了日本国家的法律,使日本政府丧失了一个独立国家该享有法律独立审判权,赋予了西方人在日本更大的人身自由和法律特权。三是关税权不能独立,关税的税率制定权被西方列强控制。关税实质上成了西方列强压榨日本财富和进行原始积累的工具。四是各国在日本拥有租界权。列强在日本的租界相当于在日本成立了“国中之国”,并且在租界内外同时享有领事裁判权。五是条约无限期。条约上面只是规定了何时修改条约,却从未注明何时中止条款。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在日本外交史上是个分水岭,从此,早已不适应世界潮流的“大君外交体制”被迫纳入了西方的“条约体制外交”之中。
(三)客观上为日本的通商贸易及经济发展带来机遇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迫使幕府签订的以通商贸易为主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签订后,日本被迫打开国门,被迫纳入世界自由贸易体系之中。日本经济在西方自由贸易冲击下受到一定打击,但是客观上也给日本带来前所未有的经济机遇,倒逼日本进行社会变革。由此,“日本率先导入近代西方主导的国际外交秩序,并利用其为本国利益服务”[19]。条约签订后,日本开放的沿海港口,到明治初期——短短20年已发展到相当规模:贸易交易额突飞猛进,交易物品种类也不断增多。与此同时,也使日本比东亚其他国家先看清世界发展形势,认识到对外开放及发展自由贸易是大势所趋,也为日后明治维新的到来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
五是对纯合同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出让人完全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的,受让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如采砂船舶未按约定悬挂标识标牌、超船数作业、轮休船舶未集中停靠、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未按时交纳相关款项等。
5.茶花 植株形姿优美,花朵艳丽缤纷,是家庭栽植盆栽的首选佳物。它的叶片,可以将室内的二手烟吸附,经过内部的氧化作用,将其转换为无毒的物质。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虽然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但条约的签订掀开了近代日美外交史上崭新一页,对近代日美外交的建立起着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由此开始,日本的外交路线发生了改变,被迫走出了“大君外交体制”,走向“条约外交体制”之路。
(四)条约的签订为明治维新的到来及近代日本外交体制的形成提供契机
1853年培里的来日及《美日和亲条约》的签订标榜日本开国,而哈里斯的来日及《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日本对外打开了通商贸易之门。《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在日本外交史上意义非凡。条约的签订,一方面是促使日本学会接纳西方外来文明从而改变“闭关锁国”的传统思想。另一方面,在与西方列强碰撞及交涉的过程中,促使日本形成了一批具有先进变革思想的有识之士,为日后明治维新的到来提供了阶级基础。而条约签订的重要影响则是动摇了幕府统治的经济基础。从此,日本国内经济每况愈下,各地暴乱此起彼伏,以至幕府逐渐失去统治力,也为天皇从新干政进行社会变革提供契机。
在与西方的接触、交涉、学习过程中,日本国内逐渐形成了一批“放眼看世界”的进步人士,也迫使官方逐渐改变“固步自封”的锁国思想。而对外交涉的过程也是日本外交体制逐渐形成的过程,幕末《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则为近代日本外交体制的形成提供了契机,“日本外交的近代化不是在明治维新中一蹴而就的,幕末近代外交意识的形成,外交机构的初建,外交经验的积累,以及外交人才的培养,都为明治政府的外交近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以此为开端,日本走向了善于吸收西方先进文明的近代外交之路。
四、结 语
19世纪中叶的德川幕府时期,幕府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冲击。在国内,江户初期高度集权的统治态势一去不返,经济和政治的矛盾逐渐突出,并威胁到幕府统治。与此同时,西欧国家逐渐发现日本,并不断地冲击日本,恰逢其时,美国扮演了打开日本国门的急先锋。哈里斯来日后,遭到幕府极力反对,其后与幕府经历近一年曲折谈判,借助自己多年的外交经验迫使幕府接受贸易条款,于1858年7月29日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日本对外打开通商贸易之门,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社会矛盾,将日本由“大君外交体制”带入西方“条约外交体制”。条约的签订客观上加快了日本经贸的发展,同时产生了一批具有进步思想的有识之士,为日后明治维新的到来及近代日本外交体制的形成提供契机。从此,日本外交史掀开了崭新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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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日]伊部英男.开国——世界中的日美关系[M].东京:MINERUBA书房,1988:61.
[2]米庆余.明治维新——日本资本主义的起步与形成[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8:1.
[3][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44.
[4][美]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303.
[5][苏]波将金.外交史第一卷(下)[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990.
[6]张晓刚,刘秉虎.近代日本“开国”与“开港”探析——以横滨为视角[J].历史教学(高校版),2007(2):36.
[7][美]马士·密亨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289.
[8][日]石井孝.日本开国史[M].东京:吉川弘文馆,1981:244.
[9][日]坂田精一.哈里斯日本旅居记(下卷)[M].东京:岩波文库,1954:87.
[10][美]MARIO EMILIO COSENZA,PH.D.TOWNSEND HARRIS.JAPAN SOCIETY[M].GARDEN CITY,NEW YORK:NEWYORK BY DOUBLEDAY,DORAN &COMPANY, INC, 1985:532.
[11]张晓刚,刘钦,万映辰.锁国时期中日韩三国港口城市发展的政治背景微探——以17世纪的广州、长崎和釜山为中心[J].日本问题研究,2013(4):35.
[12][日]日本外交文书[Z].1858-05-03.正吉在帝国法庭.182.
[13][美]MARIO EMILIO COSENZA,PH.D.TOWNSEND HARRIS.JAPAN SOCIETY[M].GARDEN CITY,NEW YORK:NEWYORK BY DOUBLEDAY,DORAN &COMPANY, INC,1985:554.
[14]张晓刚.日本幕末开国对策探析[J].东北亚论坛,2007(9):127.
[15][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75.
[16]张晓刚.日本幕末横滨“开港”与“锁港”之争[J].世界历史,2007(1):82.
[17][日]井上清.日本历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5:459.
[18]卢绳祖,朱向云.什么是最惠国待遇[J].社会科学,1980(1):12.
[19]张晓刚,国宇.明治时期日本对朝“外交革新”及其对中朝宗藩关系的冲击[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4):216.
[20]宋志勇.明治维新与日本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J].日本问题研究,2018(4):46.
An Analysis of Japan-US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at the End of the Shogunate Perio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eaty of Amending Trade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ZHAO Cheng-wei1, WANG Xiao-ou2
(1.Qingda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Qingdao 266300, China;2.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32, China)
Abstract: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of Shogunate, The Shogunate signed a series of treaties with European and American powers under pressure from western countries.The signing of the Treaty of Amending Trade between Shogunate and the United States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trade between Japan and European and American powers, which has typical characteristics.Harris was the first U.S.ambassador to Japan, and also the American plenipotentiary for the Treaty of Amending Trade between Shogunate and the United States.His negotiation process with the Shogunate presents the tortuous course of the early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hogunate and the United States.An in-depth analysis on the treaty will further reveal the essence and features of Japan-US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at that time.
Key words: Harris; Japan-US Treaty of Amending Trade; Japan-US diplomacy
中图分类号: K1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395(2019)02-0016-07
收稿日期: 2019-01-15
作者简介: 赵承伟(1985-),男,历史学硕士,讲师,主要从事东北亚国际关系史研究。王小欧(1978-),女,历史学博士,讲师,主要从事东北亚国际关系史、日本史研究。
标签:哈里斯论文;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论文; 日美外交论文; 青岛工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论文; 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