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有人走近和诠释这部经典的——2005年版《鲁迅全集》第1卷注后琐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鲁迅论文,这部论文,总会论文,全集论文,经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勿忘记了别一些付出者的足迹
承担新版《鲁迅全集》第一卷的修订工作,总会想起以前参加1981年版《坟》注释时的一些事来。
“四人帮”刚粉碎,我从学校机关调回中文系,参加《坟》的注释工作。从那时起,我便与王瑶先生、川岛先生,及孙庆升、唐沅、袁良骏等一起,朝夕相处,倾心商酌,经一番努力,终于完成了《坟》的注释工作,由出版社印出了一册红色封面的征求意见本。
这之前,注释组需要“三结合”。除学校教师外,须请工厂工人、公社农民参加,叫“掺沙子”。后来王瑶先生跟我说:有时候,为一个字,会争得面红耳赤。《人之历史》开头副标题,有个“德国黑格尔氏”,那个青年农民非说不是男的而应是个女的不可,你跟他解释,他就是不听,硬说在过去农村里,凡是女的,都叫什么“氏”的。先生说,这简直是乱弹琴!
读大学时,我听过川岛先生讲的现代文学史。往昔的历史故旧,文人的逸事趣闻,从他的嘴里讲出来,不那么干巴巴,都很有风趣。这次参加注释,是我向先生最好的学习机会。在我眼里,他非常和蔼可亲,是良师,更像是慈父。遇到过去难注而未注出的,我一经查阅注出,他都热情鼓励。《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里说到“音乐有十番”。在1956年版里没有注。新稿据辞书注的文字是:“十番又称‘十番鼓’、‘十番锣鼓’,由若干曲牌与锣鼓段连缀而成的一种套曲。流行于福建、江苏、浙江等地。”我翻阅了一些文献,在《扬州画舫录》里找到有关文字,补写了:“据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一记:十番鼓是用笛、管、箫、弦、提琴、云锣、木鱼、檀板、大鼓等十种乐器更番合奏。”川岛先生看后很满意。《灯下漫笔》说:“看《历代纪元编》,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三千余年古国古”的出处,1956年版没注。经过一番查找,我在黄遵宪《人境庐诗草》里找到了类似句子,加了一条注:“‘三千余年古国古’语出清代黄遵宪《出军歌》:‘四千余岁古国古,是我完全土。’”先生说,未见更准确出处前,这样注是合适的。
我与川岛先生都住北大蔚秀园。我写《〈野草〉研究》时,先生已卧病在床。我将《野草》各篇文字与《语丝》发表文字作了校勘,写成《〈野草〉修改蠡测》一文,曾就其中一些问题,向先生请教,经修改后,成为书的一篇“附录”。其中我谈到:“然而有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这就是《野草》在《语丝》上发表的时候,确实存在一些误排或漏排的现象。对于其中有的明显的错误,鲁迅是曾经给予更正了的。如在《好的故事》一篇发表的时候,曾有几个脱漏的字。在下一期的《语丝》杂志上,便出现了这样一条《更正》:
《好的故事》正误:十二行乌下脱桕字;十五行桨误浆;廿六行缕上脱如字;末行的下脱夜字。
《更正》所列的几个内容,在《野草》成书时都已改正过了。唯‘如缕缕的胭脂水’一句,仍缺‘如’字,一直延续至今。这可能是鲁迅自己的一个疏忽罢。这些更正本身是值得注意的。”我在引《更正》文字后,页末还加了这样一条注解:“见一九二五年二月十六日《语丝》周刊第14期。据川岛先生说,《语丝》上错漏之处是很多的,一般很少更正,除了作者自己出来说明。这段《更正》是出于鲁迅自己的手笔,大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我相信川岛先生的记忆。一次,也是与他谈鲁迅《野草》时,他向我借香港出的《知堂回想录》,看完后,交谈中他颇不满意于周作人美化自己的文字,说也有不少记忆失误的地方。当即他翻开书中《北大感旧录》(九)说,这里写马隅卿,专门研究明清小说戏曲,“因为这些小说戏曲从来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所以隅卿自称曰,不登大雅文库。后来得到一部二十四回的《平妖传》,又称平妖堂主人;尝复刻书中插图为笺纸,大如册页,分得一匣,珍惜不敢用,又别有一种《金瓶梅》画笺,似刻成未印,今不可得矣。”先生说,这里周作人就记错了。《金瓶梅》画笺,不仅刻成,且印出来了。我多年保存印有“不登大雅堂制笺”的一盒《金瓶梅》画笺,就是证明。说着,先生还将这盒印有“金瓶梅·西门庆观戏动深悲”的精美笺纸送给了我,至今为我所珍存。
回述这段既是师生,也是全集注释的情谊,我想说:一项稍有点历史意义事业的完成,需要凝聚几代人的生命与心血。无数的前辈们,用他们“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一样的付出,踏出了一条坚实之路。在这条路上,许多尊敬的老一辈学者走了,一些熟悉的同辈友人走了。自1981年版《全集》问世后,许多学人用他们深湛的学识和求真的严谨,为弥补勘正过往的不足和错讹,已经或正在作着付出远远大于获取的耕耘。修订注释新版《全集》的完成,仅仅是在无数前代和同辈学者的巨大劳动和坚实付出基础上,向前迈出微妙的一步。
走在这条路上,心里常听到的,是这样一个声音:勿忘记了别一些付出者的足迹!
往鲁博查阅文献收获的意内与意外
收在《坟》里鲁迅留日期间写的《人之历史》等文言论文,在将1981年版《全集》(1996年第3次印刷)为底本与初版本校勘中,我发现了不少文字上的差异和疑难。鲁迅《坟》的其他版本怎么样?早先出的其他《全集》本如何?《河南》杂志上最初发表的文字又是什么样子?要最尽快解决这些疑惑,只有一个办法:到鲁迅博物馆去!
我到了鲁博,经过资料部负责人杨燕丽女史的周到安排,在宁静无声的资料部阅览室里,很快得到了几乎完整无缺的《坟》、《呐喊》的几种版本,1938年版的《全集》,还有《河南》杂志上发表的原文。我预先准备的问题,经过校勘对照,关于1981年版个别文字的是与非,正与误,以及其他各样疑难,便多数迎刃而解了。许多小问题,可略而不动。有关如何尊重作者原有文字的疑问,经审慎考索,在新版中得到更正。年近七旬的老花眼睛,借着一柄放大镜,坐在那里整整看了一天。即使只很少几处能落实于新版文字里,也觉得颇有意义了。
如《人之历史》中“夫德意志为学术渊薮”句,校勘中我发现,初版“渊薮”作“渊丛”。一是1981年版,一是初版,仅一字之差,哪个对呢?阅1907年12月《河南》第1号发表的原文,才知道,原刊发表时,“渊薮”作“渊丛”,与初版相同。但仅此还不能确定。于是又翻阅了1930、1933、1936年出版的《坟》第三、四、五各版,1938年的《鲁迅全集》和1941年的《鲁迅三十年集》,发现也均作“学术渊丛”。直到1956年版,始改“渊丛”为“渊薮”。1981年版沿用未变。据我猜想,这样的改动,大约是当时编者觉得“渊丛”不如“渊薮”更通顺。查了日本《大汉和辞典》“渊丛”条,释文见“渊薮”,知古“渊丛”与“渊薮”同。辞典引《左传·昭公七年》:“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注:“悉以纣为渊丛而归之。”鲁迅当时曾从章太炎学《说文》,为文也学太炎师,习用古字。有了这些依据,新版《全集》经过编委会讨论,将《人之历史》的“学术渊薮”改回为“学术渊丛”。看来只是一字之差的更动,却恢复了鲁迅文章的本来面貌。
再如,1981年版《人之历史》有“谓诸种植物,皆出原型”,初版为“谓诸种植物,出皆原型”。查1907年12月《河南》第1号作“谓诸种植物,出皆原型”。再查《坟》三、四、五版,均作“出皆原型”。到1938年版《鲁迅全集》,1941年版《鲁迅三十年集》,才改为“皆出原型”。1981年版全集沿用。初版及几次再版,均与原刊相同,看来鲁迅生前没有改动过。“出皆原型”,按古文表述是通的,与“皆出原型”义也不尽相同。《人之历史》讲,瞿提建“形蜕论”,“犁然知生物有相互之关系,其由来于一原。千七百九十年,著《植物形态论》,谓诸种植物,出皆原型,即其机关,亦悉从原官而出;原官者,叶也。”据此修订后新版里改回为“出皆原型”。
这次往鲁迅博物馆作校勘,还得到一个意外收获。校勘鲁迅几篇文言文,需借阅1907至1908年在东京出版的几期《河南》杂志。经过短暂等候,没想到杨燕丽给我拿来的,不是一期一期的《河南》杂志,而是鲁迅博物馆所珍藏的一份文物:鲁迅留日时期编排的文集。关于这份珍贵文物,杨燕丽在她的《鲁迅留日时期编排的文集》文章里,有详细稽考与绍介:
1966年9月14日钱秉雄将其父亲钱玄同的部分遗物捐献给北京鲁迅博物馆。在这批文物中,有一件经鲁迅之手收集、编排、装订成册的文集。翻开文集的封皮,一眼便可见到鲁迅手书的两页目录,这篇珍贵的鲁迅手迹,此前还未曾公开发表过。
这本文集共收诗文60篇,涉及作者12人,文章分别发表于四个刊物。
鲁迅将这60篇诗文的目录写作“目次一”和“目次二”两页。……
从整体上看,鲁迅收集的这些诗文,写作与发表时间为1903—1908年之间。其中章太炎的诗文最多,共25篇。其次是周作人,12篇,接下去是鲁迅自己的文章,共6篇;依次往下排列为汤增璧、刘师培、许寿裳、陶成章、黄侃等。这里有鲁迅的老师、兄弟、朋友,当年他们留学、流亡日本,共同探讨救国救民的道路,针对当时的时政,发表了很多诗文。而鲁迅从众多的刊物中收集了四种刊物上12位师友的60篇诗文,是有他的思想原因的。这对于研究鲁迅早期的思想发展,以及与其师、其弟、其友的关系和相互的思想影响,无疑是一份珍贵的资料。
鲁迅收集的这组文章均为《河南》、《民报》、《浙江潮》、《天义报》散页。《河南》与《浙江潮》中每一页,上端都印有“河南”“第×期”或“浙江潮”“第×期”的字样,而《民报》与《天义报》却没有任何标记。
鲁迅将这些文章收集、分类、编排、写好目录,外用浅绿色的封皮、深绿色的书脊装订成册,成为一本文集。原件现存于北京鲁迅博物馆。
(见叶淑穗、杨燕丽著《从鲁迅遗物认识鲁迅》第281-28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在“目次一”的第一部分,第五篇至第九篇,收入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执论》、《破恶声论》、《人之历史》、《裴彖飞诗论》,第十三篇为《科学文教篇》。这几乎是鲁迅留日时期的全部论文和译作。鲁迅从刊物上将它们一一剪裁下来,与章太炎、刘师培、陶成章、黄侃、许寿裳等人的文章编排在一起,看得出鲁迅当时对于自己这些心血结晶的珍爱与重视,也可窥见鲁迅从事倡导革命的启蒙思想意识的清醒与自觉。鲁迅似乎有意要将这本诗文集汇编出版,以期这些“撄人心”的思想,能够得到较为广远的传播,在思想界发出更大的声音来。这与办《新生》、出《域外小说集》一样的企图和热望,是非常明显不过的了。
目睹和触摸鲁迅近一百年前精心收集、分类、编排和装订的这本前驱者们的诗文集,阅读鲁迅用隽秀的小楷书写的“目录”文字,抚摩诗文集装订的浅绿色封皮和深绿色书脊,我心中默然想起《摩罗诗力说》末尾所发出的痛苦呼唤:“今索诸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有作至诚之声,致吾人于善美刚健者乎?有作温煦之声,援吾人出于荒寒者乎?”这份意外机缘给予我的,是对一个先觉者的隐秘内心、一段喧闹历史的想象。
一个典型历史人物疑难的冰释与感悟
《坟·看镜有感》中鲁迅提起明末清初的杨光先拼死反对西洋历法的一段旧事:
清顺治中,时宪书上印有“依西洋新法”五个字,痛哭流涕来劾洋人汤若望的偏是汉人杨光先。直到康熙初,争胜了,就教他做钦天监正去,则又叩阍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辞。不准辞,则又痛哭流涕地来做《不得已》,说道“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然而终于连闰月都算错了,他大约以为好历法专属于西洋人,中夏人自己是学不得,也学不好的。但他竟论了大辟,可是没有杀,放归,死于途中了。
1981年版《全集》注释说:“杨光先,字长公,安徽歙县人。顺治时他上书礼部,说历书封面上不该用‘依西洋新法’五字,无结果。康熙四年(1665)又上书礼部,指责历书推算该年十二月初一日蚀的错误,汤若望等因而被判罪,杨光先接任钦天监监正,复用旧历。康熙七年因推闰失实下狱,初论死罪,后以年老从宽发配充军,遇赦放归。下文的《不得已》,是杨光先几次指控汤若望的呈文的汇集。”
修订注释,需弄清杨光先的生卒年,他上书状告汤若望的时间、经过,推闰失实下狱,直至发配充军遇赦放归而死这样一些史实。我花费一些时间,查阅了有关传记资料和工具书,没找到解决所有疑难的相关信息。在茫然无措中,傍晚于蓝旗营寓所外的万圣书店随意浏览,偶然发现并购得《不得已附二种》一书。该书陈占山校注,安徽黄山书社于2000年11月出版。我喜出望外,有点“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快乐,也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感到自愧。
《不得已附二种》收录杨光先所撰《不得已》上下卷共21篇(其中附文2篇)有关守旧排教的资料,意大利传教士利类思撰,葡萄牙传教士安文思、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订的《不得已辩》和南怀仁撰《历法不得已辩》,附录一有钱大昕、黄丕烈、柳诒徵、钱绮等人的题记跋文,叶廷琯《吹网录一则》及方豪的影印序等。附录二为萧穆撰《故前钦天监监正杨公光先别传》、《故前钦天监歙县杨公神道碑》,《清史稿·杨光先传》,(康熙)《歙县志·人物·杨光先》等资料。书前有陈占山的《前言》,附录三为他撰写的《杨光先评传》。
据《不得已附二种》前言、《杨光先评传》,杨光先生于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死于康熙八年(1669)。1981年版《全集》注释说:“顺治时他上书礼部,说历书封面上不该用‘依西洋新法’五字,无结果。”史实情况是:清顺治十六年(1659),杨光先撰写《辟邪论》、《拒西集》、《摘谬十论》、《中星说》等,力诋汤若望,攻讦天主教和西洋历法;翌年五月,上疏题参,开始公开反对汤若望等,意在制造排教案,把西方传教士逐出中国,但此奏疏“不得上达”。是年十二月,再次上疏题参,为《正国体呈稿》。其中云:“夫《时宪历》者,大清之历,非西洋之历也;钦若之官,大清之官,非西洋之官也。以大清之官,治大清之历,其于历面之上宜书‘奏准印造时宪历日’,颁行天下,始为尊皇上而大一统。今书上传‘依西洋新法’五字,是暗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而明谓大清奉西洋之正朔也,其罪岂止无将已乎?”结果是:“礼科未准”。
1981年版注释中,关于他康熙四年上书礼部,授钦天监正;康熙七年因推闰失实下罪等文字,所叙时间与史实,与信史也略有出入。实际是:始自康熙三年七月,杨氏即上《请诛邪教状》,并附上《正国体呈稿》、《与许青屿侍御书》,弹劾汤若望、李祖白等;稍后,再进呈《摘谬十论》、《选择议》等。八月五日密旨下部,会吏部同审。对汤若望等传教士及钦天监中奉教官员李祖白等人的审判,持续了七个月,从康熙三年秋开始到四年春三月下判决书,判汤若望等八位钦天监官员“凌迟处死”,五人“俱斩立决”。但判书出后,逢京师一带“星变者再,地震者五”,“合都慌惧”,后宫出面干预,释放汤若望等原在京四位教士,准仍留居北京;其他由外地押京受审二十一位耶稣会士等人押赴澳门。李祖白等五位汉人奉教监官处斩。康熙四年四月初,任杨光先为钦天监右监副,杨以年老、不懂历法等为由上《叩阍辞书》,未准,于八月初授其为监正,又辞,仍不允,承命上任。
康熙七年,杨光先任监正,“复用大统旧术”,援引吴明炫为监副,工作无进展。十一月康熙决意结束白杨任监正以来历法的错谬混乱,加吴明炫推算历法闰月等又失实有误,于是康熙八年二月,重新起用南怀仁,专用西洋法,对于杨光先“但夺官,免其罪”。八年八月,康熙为汤若望等人冤狱平反,杨光先被告“附鳌拜,将历代所用《洪范》五行称为《灭蛮经》,致李祖白等无辜被戮,援引吴明烜诬告汤若望谋叛。下议政王等议,坐光先斩。上以光先老,贷其死,遣回籍,道卒。”(《清史稿·杨光先传》)杨光先行至德州,发病而卒,年七十三岁。1981版注释说:“康熙七年因推闰失实下狱,初论死罪,后以年老从宽发配充军,遇赦放归。”新版注释据上述材料改为:“康熙八年(1669)因推闰失实,康熙为汤若望等冤狱平反,杨光先被夺官下狱,初论死罪,后以年老免死放归。”
杨光先是中国十七世纪中叶东西文化冲突中一个守旧派典型人物。《不得已》是一份难得的反面教材。杨光先于康熙四年(1665)上呈的《日食天象验》里,借指责汤若望制定的历书推算康熙三年十二月初一日蚀有误,发挥自己反对西方文化进入中夏的观点,提出了:“大清国卧榻之内,岂惯谋夺人国之西洋人鼾睡地耶?”“光先之愚见,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等惊人谬论。新版修订注释具体注出了鲁迅引杨光先《不得已》中的“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这句名言,见于该书中《日食天象验》一文。至于鲁迅所引“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一语,原话应见于《不得已》的《二叩阍书》:“臣思官以‘钦天’名,必精于历数历理者,方能胜任,而无失儒家但知历之理,而不知历之数;历家但知历之数而不知历之理。臣于去年在部对审之时,有‘杨光先止知历理,不知历数’之亲笔口供,在案可查”。鲁迅引文中略有变化的“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一语,则出自清阮元的《畴人传》卷三“杨光先”条。该传还并全文录入了《日食天象验》。《看镜有感》中鲁迅所引杨光先的两段话,应均见于阮元《畴人传》。
鲁迅在《看镜有感》中,批评汉唐以降的中国文化,失去了原有采取外来事物的襟怀与雄大魄力,神经变得“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仿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成一团,又必想一篇道理来掩饰,而国粹遂成为孱王和孱奴的宝贝。”这时,他举出杨光先这个守旧人物拼死反对西洋历法的历史,实有振聋发聩的意义。晚年在《随便翻翻》一文中,鲁迅还再次提起这个人物:“明知道和自己意见相反的书,已经过时的书,也用一样的办法。例如杨光先的《不得已》是清初的著作,但看起来,他的思想是活着的,现在意见和他相近的人们正多得很。”观诸今日,鲁迅的这种尖锐认识和文化警醒,似乎还没有完全过时。
修订注释文字时勘一字之误所得值矣
修订中对于1981年版全集原有的注释文字,要去重新查阅与核对。这样做耗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多数是一种阅读的快乐。使自己走进历史现场,体验历史情景,确认原注的正确与否。偶然发现个别错讹,即使是一个字,也会给自己带来收获源于付出的成就感。
《坟·春末闲谈》中有:“现在又似乎有些别开生面了,世上挺生了一种所谓‘特殊知识阶级’的留学生”。注释说:“‘特殊知识阶级’一九二五年二月,段祺瑞为了抵制孙中山在共产党支持下提出的召开国民会议的主张,拼凑了一个御用的‘善后会议’,企图从中产生假的国民会议。当时竟有一批曾在外国留学的人在北京组织‘国外大学毕业参加国民会议同志会’,于三月二十九日在中央公园开会,向‘善后会议’提请愿书,要求在未来的国民会议中给他们保留名额,其中说:‘查国民会议之最大任务为规定中华民国宪法,留学者为一特殊知识阶级,毋庸讳言,其应参加此项会议,多多益善。’”
修订时,仅删去“竟有”的“竟”字,减少些微感情色彩,余可不动,当然可以。但我还是去查阅了当时的报纸,果然在1925年3月31日的《京报》上,发现了记者有关此事的详细报道。读报道,颇有鲜活的历史感与趣味性。兹节略抄录,立此存照。
东西洋留学生之大结果
△联合大会昨已成立
△请愿参加制定国宪
前星期日下午四时。东西洋留学生。假中央公园水榭开联合大会。到会者百数人。甚形热闹。公推王建祖主席。首由张国辉报告筹备经过情形。将筹备员拟就简章九条。逐条讨论。一致通过该简章采合议制。无正副会长之名称。分设七股。每股设正副主任三人。以主任会议为执行总机关。当经举出主任如左。总务马德润。文牍卫国垣。会计华南圭。交际张国辉。宣传张光辉。调查顾琅。编辑王建祖。并副主任雷殷。吴祖耀。徐光。谭福。凌启鸿。等十余人。继由柴春霖报告。善后会议专门委员。审查国民代表会议条例情形毕。顾琅。周象贤。林襟宇。黄子方等。相继发言。结果。议定下列四项办法。(一)正式请愿善后会议。对于留学国外大学毕业者。为特别之规定。(二)对于专门委员之修正案。中央学会之组织。应将国内外大学分别选举。(三)留学生应用五分之一比例。选举国民会议代表。(四)委托在专门委员之顾琅等分头邀请善后会议中之留学生。加入同志会。定星期三茶会。最后推举起草委员张国辉柴春霖王世鼐等六人起草请愿书。兹觅得原文如左。
“为请愿事。政局革新。群情望治。国民代表会议。不特为和平统一之枢纽。抑且制定国家根本大法之机关。其组织完善与否。关系重大。国运之兴衰治乱。于兹卜焉。窃查国民会议条例草案。关于组织一章。内有全国各大学区。每区一人至二人之规定。足征立法者于知识阶级。特别注意。惟此项条文。仅指国内大学而言。对于国外大学毕业者。实有遗漏之憾。夫留学生为特殊知识阶级。不但谙习东西洋最新学术。明晓世界潮流。且亲历先进各国宪法之生活。其于法制精神。讵无心得。为国家计。自应特别设法。俾能贡其学识经验。为共和谋永久安全之福利。同人等本匹夫有责之心。当仁不让之义。爰开会议。公同讨论。佥以国民代表会议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七项之后。应加留学各国大学毕业一项。兹拟具条文,并附理由。缮呈贵会议查照。将政府原拟草案修正加入。不胜盼祷之至。谨此请愿善后会议公鉴。国外大学毕业参加国民会议同志会。”计开国民代表会议条例草案第二章第七条加入左列一项。
留学各国大学毕业。欧洲十人。美洲十人。日本十人。理由查国民代表会议之最大任务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留学者为一特殊知识阶级。毋庸讳言。其应参加此项会议。多多益善。但就留学生之地位与人数而论。似难与国内公私大学毕业生共同选举。致失均平。即留学生亦有东西洋之别。兹为免除混乱及人数不均起见。依照留学各国地域。分区各选代表若干人。似较为简便易行。
仔细校对这段报道与全集注释所引文字,还是有所发现。如1981年版注释引述报道中“请愿书”:“查国民代表会议之最大任务为规定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二字,在《京报》原文应为“制定”,1956年版注释者抄录时即有误,1981年版未加查核而因袭了这一字之误,此次修订才按《京报》原文改正了。差之毫厘却很重要,仅一字修正,也不枉自己一番时间的付出了!修订中,原来引述报道文字之后,又加上报纸的名称与时间,使引文更确凿。另外与注释似无关,从报道中还得知,在中央公园水榭出席“国外留学毕业参加国民会议同志会”的筹备活动人员中,有鲁迅在日本留学时的同学,并于1906年与鲁迅合纂出版《中国矿产志》的顾琅。他此时已是善后会议专门委员,在“同志会”上又被推选为调查主任,并被委托邀请其他已参与善后会议之留学生,也能来参加同志会。我读报时浮想:鲁迅与以“特殊知识阶级”身份出现的旧时同窗,因此时此事于报端相晤,不知当时会作何感想?
再举两个小例子。其一,《坟·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里有:“松禅老人序《今古奇观》云,‘墨憨斋增补《平妖》’”。1981年版注〔32〕云:“墨憨斋冯梦龙的书斋名。《平妖》,即《平妖传》。原为罗贯中作,只二十回,后冯梦龙增补为四十回。内容叙述宋代贝州王则、永儿夫妇起义,官军文彦博用诸葛遂、马遂、李遂将起义平息,所以原名《三遂平妖传》。”所注内容属著名典籍,注释一般应没有什么问题。但我还是乘机阅读了冯梦龙增补的《三遂平妖传》(《冯梦龙全集》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名《新平妖传》)。小说叙述河北贝州的王则、永儿夫妇,聚众起事,尽行妖法。官军文彦博奉皇上宋仁宗命,前来平妖,但因王则等施妖法,缕受挫,后任用“三遂”,才将之平息。注释中“三遂”之一的“诸葛遂”,在小说中,应为由蛋子和尚化身的“诸葛遂智”。注释文中漏一“智”字。此条1956年版未注,大约是1981年版时所增。为此,我还翻阅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在“第十四篇 元明传来的讲史(上)”里,讲到罗贯中著《北宋三遂平妖传》说:“幸得弹子和尚化身诸葛遂智助文(彦博),镇伏邪法;马遂诈降击则裂其唇,使不能持咒;李遂又率掘子军作地道入城;乃擒则及永儿。奏功者三人皆名遂,故曰《三遂平妖传》也。”新版注释里,据这些认识,将“诸葛遂”改为“诸葛遂智”;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用的“弹子和尚”也改为了“蛋子和尚”。但是,近日为写此文,我又重新翻阅罗贯中著二十回本《三遂平妖传》(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善本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12月出版),知道1981年版注释用“诸葛遂”也没错,罗贯中本《三遂平妖传》中,第十九回回目,即是“文彦博偶遇诸葛遂 李鱼羹献计擒王则”;回内又有文字:
长老听说罢,离座拍手怒道:“当今乃尧舜之世,君圣臣贤。此一等妖人辄敢恼乱朝廷,请招讨(彦博)免忧,看贫僧与招讨出力,破其邪法,扫除逆党。”文招讨闻言,大喜道:“不敢拜问吾师高姓?”长老道:“贫僧覆姓诸葛,名遂智。”
可见,弹子和尚名字用诸葛遂或诸葛遂智,都可以。不同的是,在冯梦龙的增补《三遂平妖传》(《新平妖传》)里,诸葛遂智,是由一个大小似鹅蛋里孵生出来的,由泗州迎晖寺和尚慈云长老收养,初起名“蛋子和尚”,后到五台山文殊院化主,因施法术,由突然飞来的一弹子中幻化出来,才被改称为“弹子和尚”。第二十九回有云:“自此,善王太尉一家,人人都称赞圣僧弹子和尚,把弹子和尚一个名头霎时传遍京师,并不知有旧名蛋子二字。”第三十八回“多目神报德写银盔,文招讨失路逢诸葛”,在败于王则妖法后,与诸葛偶逢的对话中,与罗贯中本文字基本一样,文招讨问诸葛高姓时,回答仍是“老僧覆姓诸葛名遂智。”功成回甘泉寺,书偈坐化,才恢复蛋子和尚原来的模样。由此可见,1981年版注释里称“诸葛遂”和“弹子和尚”均无错,新版改“诸葛遂智”无可无不可,但改为“蛋子和尚”却未必就比“弹子和尚”更为准确。其实两部《平妖传》中都一直是称“弹子和尚”的。
其二。《坟·论照相之类》有:“王莽诛翟义党,分解肢体,令医生们察看,曾否绘图不可知,纵使绘过,现在已佚,徒令‘古已有之’而已。”1981版全集因用1956年版注说:
王莽诛翟义党 西汉末年王莽篡夺汉王朝政权时,东郡太守翟义和他的外甥陈丰起兵讨王莽,兵败后被被“桀尸陈市”;随翟义起兵的人,也被屠杀。据《汉书·王莽传》,翟义党王孙庆被捕后,“莽使太医、尚方与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始终,云可以治病。”
有学者撰文指出,“翟义和他的外甥陈丰起兵讨王莽”,其外甥陈丰,并非重要脚色,应该还有严乡侯刘信等。我查阅《汉书·翟义传》:翟义,平帝时宰相翟方进少子,为东郡太守。“平帝崩,王莽居摄,义心恶之,乃谓姊子上蔡陈丰曰:‘新都侯摄天子位,号令天下,故择宗室幼稚者以为孺子,依托周公辅成王之义,且以观望,必代汉家,其渐可见。方今宗室衰弱,外无疆蕃,天下倾首服从,莫能亢扞国难。吾幸得备宰相子,身守大郡,父子身受汉厚恩,义当为国讨贼,以安社稷。欲举兵西诛不当摄者,选宗室子孙辅而立之。设令时命不成,死国埋名,犹可以不于先帝。今欲发之,乃肯从我乎?’丰年十八,勇壮许诺。义遂与东郡都尉刘宇、严乡侯刘信、信弟武平侯刘璜结谋。”又查《汉书·王莽传》:居摄二年(公元7年)九月,“东郡太守翟义都试,勒车骑,因发犇命,立严乡侯刘信为天子,移檄郡国,言莽‘毒杀平帝,摄天子位,欲绝汉室,今共行天罚诛莽’,郡国疑惑,众十余万”,义自号大司马柱天大将军。十二月,王莽任王邑等将军,举兵东讨,破义于圉,义败而死。将《王莽传》、《翟义传》共读,则翟义反王莽篡权起事的过程,就比较清楚完整了。新版注释,已改为“西汉末年王莽篡夺汉王朝政权时,东郡太守翟义、东郡都尉刘宁、严乡侯刘信和翟的外甥陈丰等起兵讨王莽”。当时参与结谋的还有刘信弟武平侯刘璜,注释里省略了。但要特别说明的:重读《汉书·翟义传》发现,新版注释我误将“刘宇”误读为“刘宁”了。
读《汉书·王莽传》,核对此段引文,发现1981版全集注释引文的“屠”字之前,漏一“巧”字。再查,该错漏自1956年版即如此。《汉书·王莽传中》原文为:“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太医,为宫廷里皇帝的医生。尚方,乃官署名,秦代始置,主造、储藏皇室所用刀剑兵器及玩好器物。巧屠,则应为屠中之巧者也。他们如此残忍地杀人时,不仅致罪犯于死地,而且还要对人进行解剖。在刑戮中,太医、巧屠所起作用,显然是非常之重要的。文后有唐颜师古注:“筵,竹梃也,音庭。以知血脉原则,尽攻疗之道也。”这段资料可以为我国古代早期人体解剖学提供一点实践的信息。另外,新版注释引文中的“知所始终”,1981年版也如是,引述文字原文应为“知所终始”,1956年版注释是对的。我是参与过1981年版《坟》注释的,当时有些毛病的发生,根源恐怕也是不去核查原文,而过分相信1956年版的成果;有些查核了原文,由于疏忽,又丢失了1956年版注释的长处。
原有注释中出自或今或古的引文,自己必须花费些时间,于引文进行核对。没有发现什么错处,也不白费工夫;倘发现很少错误,或仅“一字之差”,更正过来,对于像《鲁迅全集》这样文化经典的完善注本,对于广大学术研究者或读者,都至关重要。比起无法用物质与金钱计算的付出来,修订经典文本注释文字时,勘一字之误,所得值矣!
据史料讲实话与不为尊者讳乃治史之真精神
1981年版全集注释,因历史条件限制,涉及当时鲁迅批评过的事件、人物、言论等的释文,往往带有不同程度的简单化色彩。明显的考语和判断文字,还好改些;而以鲁迅引用对方文字为证,所下定性的断语,就非简单涂去过重色彩的语言所能解决了。遇此情况,注释者能否不带预设的偏见,走进历史处境,走进具体历史文献资料本身,以一个史家的严肃品格和讲实话的态度,作出尽量符合客观实际的叙述,就是对注释者的一个检验。
《坟·题记》中有:“假如遭了笔祸了,你以为他就尊你为烈士了么?不,那时另有一番风凉话。倘不信,可看他们怎样评论那死于三一八惨杀的青年。”1981年版注释为:
惨案发生后,《现代评论》第三卷第六十八期(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发表陈西滢评论此案的《闲话》,污蔑被惨杀的爱国群众“没有审判力”,是受了“民众领袖”的欺骗,“参加种种他们还莫名其妙的运动”,“冒枪林弹雨的险,受践踏死伤的苦!”又险恶地把这次惨案的责任推到他们所说的“民众领袖”身上,说这些人“犯了故意引人去死地的嫌疑”,“罪孽”“不下于开枪杀人者”等等。……
我重读《现代评论》上发表的这篇《闲话》及其他相关文章,知道陈西滢文中确有注释里引的一些话,注释也大体传达出陈西滢的主要情感倾向。但有两个方面略使我感到不足:
一是,注释没有指出陈西滢在文中也谴责了“居高位者”的北洋军阀头目及行暴者“都负着杀人的罪”这一事实。文章一开头,就用三分之一篇幅的文字,讲了这个意思:
三月十八日血案的真相已经很明了的了。
在民众方面,那天参与的人都完全为了对外,并不是一党一系的运动。据我们所调查,那天死伤者之中,许多人非但没有党籍,并且是平常不轻易到民众大会的。群众到执政府,不过是和平的请愿。他们最激烈的行动,也不过是叫几声口号。政府通电所说的“暴徒数百人手执枪棍”和“并有抛掷炸弹,泼灌火油等举动”完全是凭空捏造,希图诬赖卸责的话。
在卫队方面,他们在事前已经向新闻记者等吐露口气,表示他们有“干一干”的决心。他们的行动也可以证明他们的开枪,不是为了仅仅要驱散民众。他们非但在民众四散逃避的时候,在后面追击,并且东西两铁门外,都驻有兵士,向在门口往外拥挤的挣扎的人民,迎头开枪,所以死伤在门口的人特别的多。
自然,同丘八先生讲人道,还不如向着老黄牛谈琴。可是,卫兵无论怎样的残忍,无论怎样的仇视学生,没有居高位者的明令或暗示,我想他们还没有胆量干出这种惨酷残暴的行动来。
这主谋的是谁,下令的是谁,行凶的是谁?他们都负有杀人的罪,一个都不能轻轻放过。我们希望特别法庭即日成立,彻底的调查案情,严整的执行各罪犯应得的惩罚。我们希望国民军当局,在抛弃北京之先,贯彻这种主张。这样他们才可以满足一部分民众对他们的属望。这样他们才可以在民众的心中留一个去思的纪念。法权会议的代表还在北京。我们究竟有法律的呢,没有法律的呢,就在此时表示了。
显然,陈西滢文章中确实谴责了这场“惨酷残暴”的罪行。他说明了爱国群众的被惨杀,是由于“居高位者的明令暗示”和“行凶”者的“残忍”,“仇视学生”,“才干出这种惨酷残暴的行动来”,他们都“负有杀人的罪,一个都不能轻轻放过”。
二是,批评陈西滢污蔑被杀的爱国群众和指责“群众领袖”欺骗的话,引述的材料,与原文意思及其前后语境,不全相符。如“污蔑被惨杀的爱国群众‘没有审判力’,是受了‘民众领袖’的欺骗,‘参加种种他们还莫名其妙的运动’,‘冒枪林弹雨的险,受践踏死伤的苦!’”《闲话》的原文是这样的:
这次死伤者之中,妇女小孩占了一部分。……对于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们不能不希望他们以后不再参加任何运动。虽然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是你们目下还算不上“匹夫”,这责任也不妨诿一诿,等你们成了“匹夫”,再来担当吧。这话自然特别对他们的父兄,尤其是他们的师长说的。对理性没有充分发展的幼童,勉强灌输种种的武断的政治或宗教的信条,在我看来,已经当得起虐待的名字,何况叫他们去参加种种他们还莫名其妙的运动,甚而至于像这次一样,叫他们冒枪林弹雨的险,受践踏死伤的苦!做父兄,尤其是做师长的,也不能他们自己愿意去,便不加劝阻禁止,不能因为他们愿意去,便脱卸自己的责任。他们还没有审判力,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自己的意志。父兄师长们对于孩童们乱吃东西,尚且恐怕他们生病,加以劝阻禁止,何况参加关系重大的国事呢?
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将学生的参加抗议活动,归咎于“做父兄,尤其是做师长的”没有“加以劝阻禁止”。这样说法,即便是有不妥,也显然与注释里说的是“受了‘民众领袖’的欺骗”的话无直接因果关系。涉及“民众领袖”责任的话,是在后面才说到的。
关于“又险恶地把这次惨案的责任推到他所说的‘民众领袖’身上,说这些人‘犯了故意引人去死地的嫌疑’,‘罪孽’‘不下于开枪杀人者’”,陈西滢原文的叙述是:
我遇见好些人,里面也有率领小学生的中学教员,他们都说,那天在天安门开会后,他们本不打算再到执政府。因为他们听见主席宣布执政府的卫队已经解除了武装,又宣读了李鸣钟的来信,说对于这一天的运动,军队当妥加保护,所以又到执政府门前去瞧热闹。谁知道执政府门前立了五排执枪背大刀的赳赳武夫!又谁知道李督办事后说当日并没有军警在场!我们不能不相信,至少一部分人的死,是由主席的那几句话。要是主席明明知道卫队没有解除武装,他故意那样说,他的罪孽当然不下于开枪杀人者;要是他误听流言,不思索调查,便信以为真,公然宣布,也未免太不负民众领袖的责任。要是李鸣钟真有信去,答应保护,事实上却没有派军队去保护,那么李氏百口也不能辩他无罪;要是李氏并没有信去,那么宣读的信,出于捏造,那捏造的人,又犯了故意引人去死地的嫌疑。
《闲话》很明显包含了指责“群众领袖”,即天安门集会的“主席”的责任。但注释中引述的后面两句话,都有与上下文紧密联系的具体语境。前一句话,说如果明知道执政府没有解除武装守卫,“大会主席”却故意那样说,“他的罪孽当然不下于开枪杀人者”;后一句话,是指大会主席宣读的信,如果出于捏造,那捏造和散布流言的人,“又犯了故意引人去死地的嫌疑”。新版这条注释,经反复讨论斟酌,作了更接近原来文字历史实际的修改。
再举一个例子。在《坟·寡妇主义》里,鲁迅谈女师大事件时批评章士钊说:
看这些青年,仿佛中国的将来还有光明;但再看所谓学士大夫,却又不免令人气塞。他们的文章或者古雅,但内心真是干净者有多少。即以今年的士大夫的文言而论,章士钊呈文中的“荒学逾闲恣为无忌”,“两性衔接之机缄缔构”,“不受检制竟体忘形”,“谨愿者尽丧所守”等……可谓臻媟黩之极致了。
1981年版注释说:“章士钊呈文 指章士钊的《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呈文》。作者所引的文句,都是呈文中侮辱女学生的词语。”
为弄清鲁迅引述评骘的章士钊呈文原义,我查阅了章士钊的《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呈文》,再对照重读鲁迅摘句引述一段话的原初文字,以及句末“臻媟黩之极致”的评骘,可以发现,鲁迅文章中有的引文,与原意大体符合,有的引文,则脱离了上下文的语境和所指,孤立断引,遂与评骘之意不完全一致。其中有些话,也不尽如1981年版注释中所说的都是“侮辱女学生的词语”。据此在修订中,我删去注释中“都是侮辱女学生的词语”数字,采取完整引述《呈文》这部分原始资料的方法,让读者自己去做出判断。这样文字虽稍繁复了些,然可避免某些不确切的理解。经过修改,再经过编委讨论,定稿注释是:
章士钊呈文 指章士钊的《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呈文》。作者所引用的文句,都是《呈文》中的词语。呈文原文为:“默察该校情形,各系教员,值党耩扇,势甚强固,不可爬梳,而诸生荒学逾闲,恣为无忌,道路以目,亲者痛心。该校长任事以来,一切要害之政,并尚未能董事,而已怨毒之甚,一日难居。……士钊少负不羁之名,长习自由之说,名邦大学,负笈分驰,男女同班,亦尝亲与,所有社会交际两性衔接之机缄缔耩,一一考求:其中流以上之家,凡未成年之女子,殆无不唯家长阿保之命是从,文质彬彬,至可爱敬。从未见有不受检制,竟体忘形,啸聚男生,蔑视长上,家族不知所出,浪士从而推波,伪托文明,肆为驰骋,仅愿者尽丧所守,狡黠者竟无忌惮,学纪大紊,社教全荒,如吾国今日女学之可悲叹者也。”媟黩,即轻薄玩弄的意思。见《汉书·枚乘传》:“媟黩贵幸。”
在与原发刊物核对时,还发现有个别条目,注释者为文中提到的人物避讳,有意删去了原有文句。如《热风·知识即罪恶》:“有一天,看见一种日报,却又将我的确信打破了。报上有一位虚无哲学家说:知识是罪恶,赃物……。”1981年版注释说:
知识是罪恶 是朱谦之所宣扬的虚无哲学的一个观点。他在1921年5月19日《京报》副刊《青年之友》上发表的《教育上的反智主义》一文中说:“知识就是赃物……由知识私有制所发生的罪恶看来,知识是赃物,即就知识本身的道理说,也只是赃物,故我反对知识,是反对知识本身,而废止知识私有制的方法,也只有简直取消知识,因为知识是赃物,所以知识的所有者,无论为何形式,都不过盗贼罢了。”又说:“知识就是罪恶——知识发达一步,罪恶也跟他前进一步。因为知识是反于淳朴的真情,故自有了知识,而浇淳散朴,天下始大乱。什么道德哪!政治哪!制度文物哪!这些人造的反自然的圈套,何一不从知识发生出来,可见知识是罪恶的原因,为大乱的根源。”
翻阅1921年5月19日《京报》副刊《青年之友》,发现朱谦之文章题目,发表时还有一副题,应是《教育上的反智主义——与光涛先生论学书》。该文连载于1921年5月19日、20日、21日的《京报》副刊《青年之友》。鲁迅引的是1921年5月19日发表的第一部分,共六个小标题,注文引述的是文章(一)(二)两部分。第一段引述《京报》的原文为:
(一)知识就是赃物——知识是可量性的,也是可属性的,所以知识可以被人占有,可以灌来灌去。我的朋友瞿秋白先生说得好:“把知识当作一种所有物,就是盗贼明抢暗夺的行为,侵人家的权利,我可以说知识是赃物”,由知识私有制所发生的邪恶看来,知识是赃物,即就知识本身的道理说,也只是赃物,故我反对知识,是反对知识本身,而废止知识私有制的方法,也只有简直取消知识,因为知识是赃物,所以知识的所有者,无论如何形式,都不过盗贼罢了。
1981年版注释引述文字,在“知识就是赃物”小标题后,将朱谦之说的“知识是可量性的,也是可属性的,所以知识可以被人占有,可以灌来灌去”这句话,和他引朋友瞿秋白的话,全都都删去了。其实朱谦之引述瞿秋白的话,无须避讳,应保留,这样才能更好理解朱谦之文章本来的意思。1981年版注释引述文字中的“无论为何形式”,原发表时为“无论如何形式”,转录中将“如何”误成“为何”了。但是,有一点是要在这里说明的,就是在新版注释中,我将引瞿秋白话后朱谦之说的一句话:“由知识私有制所发生的邪恶看来,知识是赃物”,自《京报》副刊《青年之友》上抄录时漏掉了,定稿时没有再去核对原文,就误认为是1981年版“注释者根据瞿秋白话的大意改写成的一句话:‘由知识私有制所发生的罪恶看来,知识是赃物’,并置于引号里面,当作原文加以引述。这样的删节与改动,显然是不妥切的,不符合引文规范。”(《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1卷注释修订札记(下)》,《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8期)这样,即使新版注释重要文句漏引,又冤枉了1981年版的注释者,我此时心里不免有一种双重的内疚感。
酸甜苦辣的查核中我感到:历史现象总比对于历史的概括要复杂得多,文字简赅的注释总要丧失一些历史的复杂与丰富。这在过去那种气候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离开一些历史现象越远,方可能看得更为全面和客观些。尽量尊重原来文字的前后联系,不将一些话孤立起来,嫁接一起,以贯彻自己的倾向,是注释中必须警惕自己的。更不能为尊者讳,为贤者讳,而轻易删改历史真实。当然,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严格尊重历史真实又何尝容易?
留一些遗憾也留一些后来者提升的空间
新版《全集》出版后不久,2005年岁末,我收到天津友人刘运峰的一封来信:
玉石先生:
您好!
最近翻阅新版《鲁迅全集》,感到有很多突破之处,尤其是您修订的第一卷,注释更为客观,平实,详略得当,且解决了许多81年版没有解决的问题。
但有一个地方需要请教,就是《呐喊·一件小事》中车夫对老女人说:“您怎么啦?”其他版本“您”作“你”,此次改为“您”,不知是否有依据?我查了几个版本,均没有查出来,如您方便,盼能见告。
专此布达,敬颂
晚 刘运峰 2005.12.28
读信后,我即翻阅新版《全集》,确然如此。为弄清问题,我查1923年北京新潮社版的《呐喊》,车夫对老女人说的是:“你怎么啦?”查1938年版《全集》,是“你怎么啦?”查1956年版《全集》,还是“你怎么啦?”再查1981年版《全集》第1次印刷本,此句仍为“你怎么啦?”最后,我再次翻阅出版社给我作为这次修订底本的1981年版《全集》1996年第3次印刷本,才发现,自这里改为“您怎么啦?”且不管编者依据什么做这样修改,仅就这个问题发现和查找过程本身,就令我自感惭愧:怎么这样明显的文本差异都没有发现呢?
我请方锡德教授托学生去查询。结果是:刊载小说的1919年12月1日《晨报·周年纪念增刊》上“你”作“您”,也许这样更符合老北京人力车夫的语气。原来修改源自于此!
其实,这样的疏忽,并非个别。新版《全集》出版发布会后,接着在西山八大处的总结座谈会上,天津师范大学王国绶教授,拿着新出《全集》第1卷,走到我面前说:《论照相之类》注释里,讲林琴南《荆生》小说里,“田必美(影射陈独秀)”应是“田其美”吧?我立即知道这是自己校勘的疏忽了。回家后赶紧查了1981年版《全集》、1981年版《全集》1996年第3次印刷本,以及1956年版的《全集》,注释都作“田必美”。再看胡适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附《荆生》,则作“田其美”。历来教科书与学术研究所用的,我自己教学中烂熟于心的,也一直是“田其美”。原刊发表时怎样?问题出在哪里?
林琴南的小说《荆生》,最初发表于1919年2月17-18日上海《新申报》上,为“蠡叟丛谭”之十三——十四。查北大图书馆无此月该报。我是在1919年3月16日《每周评论》“通讯”栏,读到《荆生》原文的。是日该刊载《评林猬庐最近所撰〈荆生〉短篇小说》一文,前为化名“二古”的“中学教师”给编者短信,后面则以教师批改语句不通作文的形式全文刊载了《荆生》。原文里作“皖人田其美”。至于何时始作“田必美”的,一下子难查清。友人方锡德教授告诉我,1933年出版的王哲甫著《中国新文学运动史》里,用的是“田必美”,但是否最早者,不敢肯定。我查阅该书,第三章《新文学革命运动之经过》里写道:
反动派的首领林纾在《新申报》上做了好几篇小说,痛骂北京大学的人。内中有一篇《妖梦》,用元绪影北大校长蔡元培,陈恒影陈独秀,胡亥影胡适,里头的情节,是暗射诋毁陈胡的。还有一篇《荆生》,写田必美(陈)金心异(钱)狄莫(胡)三人聚于陶然亭,田生大骂孔子,狄生主张白话,忽然隔壁来了一(里)伟丈夫,把三人痛骂一顿,并各施以责打。
(《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第44页,北京杰成印书局,1933年9月初版,1986年2月上海书店复印本)
由此猜想,1956年版《全集》编者注释时,依据的可能是1933年9月出版的王哲甫《中国新文学运动史》里的这段文字。方锡德和我的印象是,王哲甫这部书,起码在这段史料的叙述上,有某种凭记忆所及的随意性,如说“林纾在《新申报》上做了好几篇小说,痛骂北京大学的人”,实际林纾于《新申报》发表影射诋毁北大几位教授的小说,仅《荆生》、《妖梦》,并非“好几篇”。又如说《妖梦》“用元绪影校长蔡元培,陈恒影陈独秀,胡亥影胡适”,前两者与小说相符,“胡亥影胡适”,就记错了,小说原文是“副教务长秦二世”。也许是因同样凭记忆而未仔细核查原作,王哲甫将“田其美”写成了“田必美”。依据《荆生》最初发表文字,新版全集的注释,应将始于1956年版的“田必美”改为“田其美”为是。
《全集》第1卷里还有些应注出的地方,虽想了一些办法,最后仍未查出来,留下了一些遗憾。一如《文化偏执论》里有:“至丹麦哲人契开迦尔(S.Kierkegaard)则愤发疾呼,谓惟发挥个性,为至高之道德,而顾瞻他事,胥无益焉。”此处1981年版只注出克尔凯郭尔的生平、哲学思想及代表著作,但未注出这句话的出处。二如,《摩罗诗力说》里有:“约翰穆黎曰,近世文明,无不以科学为术,合理为神,功利为鹄。大势如是,而文章之用益神。所以者何?以能涵养吾人之神思耳。涵养人之神思,即文章之职与用也。”1981年版全集只注出了约翰·穆勒的生平和代表著作,所引述的他这段话的出处未注。为此我曾特请教北大著名西方哲学史专家张世英教授,先生并让他的研究生,一起帮助查询,翻了能够找到的有关著作,依然没有收获。三如,《摩罗诗力说》里有:“今试履中国之大衢,当有见军人蹀躞而过市者,张口作军歌,痛斥印度波澜之奴性;有漫为国歌者亦然。”此句,1981年版只注释了张之洞所作《军歌》、《学堂歌》中类似意思的句子,而没有注出有该内容的“国歌”。此次费了一番工夫查,但限于时间匆促与知识谫陋,又无从请教研究国歌史的内行,仍然无法找到出处。四如,《娜拉走后怎样》里说:“欧洲有一个传说,耶稣去钉十字架时,休息在Ahasvar的檐下,Ahasvar不准他,于是被了诅咒,使他永世不得休息,直到末日裁判的时候。”1981年版全集注释里注了:“Ahasvar阿哈斯瓦尔,欧洲传说中的一个补鞋匠,或被称为‘流浪的犹太人’。”至于传说的出处,也并没有得到解决。类似这样的例子,在《全集》第1卷里,给自己和读者留下的疑难,还不少。只能“立此存照”,有待热心于此道的专家学者,通过他们今后的努力,使《全集》注释不断得到更完美的提升。
即使看似解决了的疑难,就没有问题了吗?也不尽然。如小说《端午节》有:“一个大教育家说道‘教员一手挟书包一手要钱不高尚”。1981年版注释说:“大教育家 指范源濂。据北京《语丝》周刊第十四期《理想中的教师》一文追述:‘前教育总长……范静先生(按即范源濂)也曾非难过北京各校的教员,说他们一手拿钱,一手拿书包上课’。”《端午节》文末,注明写于“一九二二年六月”,而“善悟”的《理想中的教师》发表的第十四期《语丝》周刊则出版于1925年2月6日,晚鲁迅写小说时间两年零八个月。这是用后来的材料注释鲁迅两年半多以前从媒体中引的话。此次修订将1981年版注释有意删去的《语丝》出版时间填上了,保留了“追述”字样,但仍脱不了“瓜菜代”注释的弊病。
鲁迅小说说:“待到凄风冷雨的这一天,教员们因为向政府去索欠薪”。原注释比较简单:“一九二一年六月三日,国立北京专门以上八校辞职教职员代表联席会,联合全市各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群众一万多人举行示威游行,向以徐世昌为首的北洋政府索取欠薪,遭到镇压,多人受伤。”为弄清楚这一事件,并想找到范源濂话的出处,我翻阅了当时北京几家报纸,将此注释改为:“1926年6月2日,为反对北洋政府摧残教育,停发经费拖欠薪金,京师公立小学以上学校男女学生代表二十余人,赴国务院请愿,被拘禁在纯一斋院内,断绝饮食。为援救学生,6月3日,经北京国立专门以上八校辞职教职员联席会议决,联席会同人及来部议事的八校校长,联合其他公立小学以上学生千余人,冒雨前往徐世昌为首的北洋政府总统府新华门前请愿索薪,突遭军警镇压,北大校长蒋梦麟,教授马叙伦、沈士远及其他院校校长师生等十余人受伤。”“索薪事件”是弄清楚些了,但范源濂非难教员的话,出处却仍未找到。当时这样的放弃,留下的是一种空落落的怅惘。
人类的希望在于世上多有决不言弃的人。《全集》第1卷,特别是《摩罗诗力说》等文,很多涉及外国哲学、文学的人物、作品与引语,别的出版社所出的鲁迅著作中,经专家的勤劬查寻,已经化解了1981年版的许多疑难。新版注释中吸收了他们的这些成果。修订中我也常得来自友人关怀的温馨。一直到校勘注释已经交稿了,我还接到扬州大学顾农教授寄来一封信。告诉我他在《鲁迅辑录古籍丛稿》里,读到关于《春末闲谈》“细腰蜂”注释的新材料。信转给负责定稿的李文兵了。意见如何落实于修订文字,对于我个人,这时已不甚凝视了。令我不能忘怀的是:在此一切无不质化,精神日渐沦丧的当下,一封信带温度的文字,许多新版全集问世后批评和修正的声音,其背后所隐含的如“荒寒”中的一缕“温煦”之光,它使我相信:无论现在和将来,总还会有很多人走近和诠释这部永远的经典的!
2006年8月15日写毕,21日改定于京郊蓝旗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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