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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正处于改制关键期,面临着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频频发生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引起党中央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控违规违纪现象。文中以国有企业为切入点,分析反腐败斗争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要推动者,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彰显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旺盛生命力,更应当要加强党的领导,以从严治党推动从严治企,以作风建设促进经营的发展、管理的进步,从而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生产力。
1、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特点
1.1 行业潜规则培育腐败土壤
社会上各行各业潜规则无孔不入。特别是一些垄断性强的企业行业,依托其优势,肆意滋生行业潜规,而行业潜规则中习以为常的行为无形中滋养了腐败的衍生,促使腐败行为巩固和长期化,使人们将贪腐行为认为是想当然的正常习惯、熟视无睹,培植了贪腐的恶劣氛围和社会环境。潜规则的盛行,使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成为官场至上的准则,这必然导致权力腐败。行业潜规则已成为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
1.2 塌方式腐败仍较为普遍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正风反腐的高压之下,虽有收敛但仍心存侥幸,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游走道德底线边沿、丧失党性修养,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白恩培、周永康、万庆良等无不是党培养多年的高级官员,但是当他们的权力失去监管,个人的贪念和欲望不受控制之时,往往产生的社会危害更大,涉案金额更多。
1.3 犯罪分子妄图外逃国外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犯罪分子总是妄想要是犯罪败露,往国外一逃了之,国家也监管不到,自己更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随着全球各国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加大力度惩治腐败,对腐败“零容忍”,犯罪分子妄图将国外作为自己最后的避罪天堂无疑是异想天开。2019 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用真实的视角,以杨秀珠、乔建军、许超凡等 15 名“红通”犯罪分子为例子,表明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不会永远缺席。
2、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2.1 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提升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宣传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宣传教育工作要能够真正发挥“提升认识,增强觉悟,强化意识”的作用,就需要在形式和内容上加强创新,但是从目前很多国有企业来看,在宣传教育方面还是存在方法单一、内容单薄的现象,都只是集中在对一些既往内容的学习上,整体效果明显不足,甚至流于形式。
2.2 纪检部门职责履行不力
纪检监督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事中和事后控制效果有重要影响,但是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在纪检监督方面还是存在一定不足,首先是机制方面的存在缺失,紧缺机制全面性不足,刚性执行的约束力不足,个别监督缺少规范制度支撑。其次是纪检监督效果与客观要求差距较大,在一些国有企业,尽管在纪检监督管理和专业知识积累方面,有了一定进步,但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外部政策和行业动向趋势变化出现的复杂问题和突出矛盾,相关人员在问题识别、综合判断及整体把控等方面的能力明显落后于发展需要,纪检监督工作有效性难以保证,往往容易存在重要问题遗漏或误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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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信息来源渠道受限
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要能够真正做到“抓早、抓小”,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信息来源的丰富有效。但是目前,很多国有企业对于党风廉政问题的发现,基本上还都是以单一开设“内部举报专线”“内部举报信箱”等形式为主,不仅渠道较为单一,同时也缺乏有效的机制确保信息来源的持续畅通,整体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3、提升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对策
3.1 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在部分国有企业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态度上、具体抓手上、规范约束上不同程度出现重业务轻党建的状态。要分步厘清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党建中心任务和业务重点工作、党员监督管理和日常工作任务深度融合。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大局促发展”。
3.2 推进全面从严、全面发力
一要继续把严格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一步发挥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三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四要严肃问责追责。持续开展“一案双查四追责”工作,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3 构筑预防腐败防线
一要以廉洁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纪教育,继续强化警示教育。二要以惩防体系建设构筑制度防线。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结合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管理漏洞等问题,印发“监察建议函”,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推进完善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将纪律审查成果转化为预防腐败和强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4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持续整治“四风”。认真落实、持续深化监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并作为常态化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开展企业领导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三项专项清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三是开展廉政提醒。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开展集体廉洁谈话,严防“四风”反弹。四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企业政治生态调研,客观分析企业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企业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3.5 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完善举报网络
党风廉政问题总是深藏于一些细节处,从上至下往往不易发现,只有通过自下而上的报告加自上而下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才能够有效发现一些党内违规违纪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信息来源渠道建设,拓宽信息来源,为在第一时间获得违规违章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有效预防和调查处置各类问题提供重要条件。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要完善信访投诉机制。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明确投诉受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向企业全体员工及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企业党员的禁止性规定,让党员置身在内外部审视和监督之中。同时通过信访举报、媒体网络以及家庭和社会走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有不法利益往来,以及涉黄、涉毒、涉赌的党员。二是要积极鼓励全体党员要本着对企业的事业、对同事的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关注周边同事的言行举止,发现异常的要及时反馈,既可以逐级报告,也可以越级报告。尤其要鼓励实名制举报。对举报及时、举报内容与查实的结果相符的,应予以物质奖励,并对举报人员实行严格保密。
结语
总之,利剑反腐,铁腕除恶。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聚焦反腐“靶心”,严明政治纪律,增强规矩意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责任,从严纠治“四风”顽疾,持续打赢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战。
参考文献
[1]赵妍,陈茂树,苏静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策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6(0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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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薛文梅.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实现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关键[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7):66-67.
论文作者:王正燕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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