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变迁——以重庆市F县为例论文_杨钰黎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变迁——以重庆市F县为例论文_杨钰黎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成都 610072

[摘要]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伟大胜利的重要一环,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梳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变迁、分析F县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出现的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干部文化素质有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等现实性问题,提出可从加强经济建设、完善法律制度、提升农民本身文化素质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以期为我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思路。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问题;对策

文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它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当文化发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时则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当前经济的发展。中国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国家,也是农业大国,尽管国家一直在发展农村,提高城镇化率,但根据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村人口为67415万人,占人口比50.32%。农村地区是中国发展问题最尖锐、最困难的地区。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应把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只有实现农村法治化,才能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通过F县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之路,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为我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发展经验。

一、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研究的对象,应对其概念和内涵做合理的阐述。农村,是相对于城市、城镇的称谓,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力聚居地。法治是以法律为前提条件,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对现实事件依据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达到依法治国目标,维护国家社会秩序。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国内外对于文化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了界定,一般来说,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而相对稳定地积淀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即一个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1]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农村是法治实践最具有代表性、最困难的地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迈出的一步于国家法治文化建设而言是一大步。

二、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简介及问题

(一)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简介

F县位于重庆市区东部,2017年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摘掉贫困帽,是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通过调查周围居民,绝大部分居民表示在改革开放初期法律意识淡薄,相比法律而言更尊敬所谓的“权威”。

2011年,是F县“六五”普法启动年,2015年对“六五”普法工作做了小结,在此主要列举其措施。从制度层面而言,“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后,F县委县政府就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纳入“十二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和同考核。先后出台了《F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F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个成员单位职责,确保了各级各部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从实践层面而言,县四大班子带头坚持会前半小时学法,培训法律明白人5000余人,建立了330个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法制电影进基层”活动每年在全县各村(社区)播放法治电影330余场。编印了“六五”普法读本两万册,2011-2015年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讲座1200余场,开展年度普法考试5次,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11万张。F县成立了以法律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六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了一支238名志愿者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3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法治宣讲队,330个村(社区)配备了一名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先后举办县级“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十次,各乡镇街道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300余次,确保全县普法人员普遍接受1次以上的业务轮训。[2]2017年12月,F县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发放宪法等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普法宣传环保袋40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527人次。2018年九月,F县开展了七次法制宣传活动,十月开展五次法制宣传活动。上述材料充分体现了F县法治文化建设的进步之路,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视。F县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是喜人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对于人民法治文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地区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难点,国家、政府、人民应该要“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

(二)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

第一,农村资源配置不均。每个地区每年财政预算有限,地方政府需对这些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往往不会偏重法治文化建设,在这方面投资很少甚至没有。根据F县发布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10月31日丰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显示,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420393万元,全县司法支出1362万元,而普法宣传仅支出18万元,县级财政对法治方面预算资金的不足就直接导致了法治文化建设投资不足,在农村地区的投资更少。导致农村人民接触到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知识少,进而影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第二,农村干部文化素质的有限性。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政府的行政管理需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农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核心”,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现实情况是农村干部整体素质不强,离城镇干部存在很大的差距。F县下辖某镇的十三个村村委班子中大部分村委成员是由初、高中生组成,只有两个村分别有一名大学生村官,整体班子成员素质不高。各村支书、村长由年纪较大,在当地享有一定“威望”的人组成,其余支委成员由三十岁左右,没有外出务工的中青年组成。干部知识水平不高,乡镇干部中就易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缺失,执法能力弱,甚至基层干部犯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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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国由奴隶社会迈入封建社会,一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才彻底摆脱了封建统治。封建文化在我国统治时间长,人民受传统落后文化的影响深,在中国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的大部分地区人民法律意识淡薄。F县位于中国西南山区,重庆市东部,受制于地理位置和地理条件,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落后,法治方面的建设更为落后,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对法律权威认识性不足和法律维权意识薄弱。

三、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措施

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做好农村地区的工作需要各方合力、多方努力、持续发力。为了更成功的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一)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经济保障。

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成效一定程度上依赖当地的经济基础,建设好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就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温饱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只有人们满足了最基本的需求,才会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东西。农村经济已经成为了制约农村法治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二)完善法制体系,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需要完善的农村法制体系,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第一,科学立法,健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把握过去、现在和未来。[3]通过科学调研论证,对不符合当今社会的法律法规应予以废止;不是特别符合当今现状,但仍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应该予以修订,使其适用当今时代发展要求。第二,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指在执行法律法规时要做到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公平公正,要求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4] 第三,公正司法,维护社会主体公平正义。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司法公正,才能树立法律权威,保障国家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三)加强文化教育,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文化氛围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成效不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而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是促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最便捷的途径。[5]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强制”农民学习,提升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大部分的农民都没有经历过从小学到大学这样连续不间断的系统性的文化知识学习,现实情况是农民的学习能力、学习时间、学习条件是有限的,为了能更好的进行文化教育,能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文化氛围,第一,集中学习,村委村民携手共同进步。第二,广泛宣传,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第三,利用好农家书屋,提升农民法治文化意识。

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有利于农村地区安全与稳定

农村地区是法治文化建设的薄弱地区,农村地区人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受“乡长”制、“族长”制的传统文化影响深刻,在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人治”普遍高于“法治”。“人治”这种治理方式不仅不合法,而且缺少合理性和稳定性。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普遍“按约行事”更是增加了地区治理的不稳定性。所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一方面可以促使官员依法执政,按法律规定办事,提升官员自觉自查意识,减少传统文化负面影响;另一反面可以提高人民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依法办事觉悟。有了规定的法律条款,就进一步规范了行为,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二)农民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我国初级阶段的国情并没有发生变化,农民问题仍然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对农民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尽管当时具体的农民问题现已不存在,但是其中对待农民阶级的立场、观点、方法仍然值得借鉴。虽然现如今不是阶级矛盾的问题,但是不论如何发展,农民问题是我国的重点问题这一点不会变,农民实现小康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没有变。所以,建设好农村法治文化就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

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国家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2014年12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3/14:中国农村全面建成小康之路》中指出,中国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影响着中国全面小康建设的成败,要注重城乡之间以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不再扩大。[5]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对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大作用,对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有着重大作用。目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在之后的十年、二十年我国法治文化建设会建设的更全面,农民法治意识、法律知识也能取得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汤达金:《浙江法治文化及其建设路径》[J],《浙江社会科学》2006,(2):90-91

[2]万先觉:普法春雨润丰都[Z].重庆法制在线.2015-10-19

[3]蒋和平,辛岭:《建设中国现代农业的思路与实践》[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300-302

[4]萍乡市统计局:《萍乡统计年鉴2013》[M],2013:141

[5]封丽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68-71

[6]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发展报告2013/14:中国农村全面建成小康之路[R].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

论文作者:杨钰黎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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