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 陕西榆林 719000)
【摘要】目的:探讨开颅夹闭术与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治疗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效果的差异。方法: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患者130例分为两组,分别给予开颅夹闭术治疗(甲组65例)及血管内介入治疗(乙组65例),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指标的差异。结果:两组间可独立生存例数、非独立生存例数、死亡例数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甲组和乙组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9.23%和4.62%,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开颅夹闭术和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治疗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均有良好效果,在临床应用中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合适的术式。
【关键词】开颅夹闭术;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中青年;颅内动脉瘤破裂
【中图分类号】R7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08-0155-02
颅内动脉瘤是先天畸形或后天病理导致的血管壁局限性膨出性扩张。颅内动脉瘤起病较为隐匿,容易突然破裂出血,对患者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1]。多数颅内动脉瘤发生于前循环,是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主要原因。目前,临床治疗颅内动脉瘤的方法主要为开颅夹闭术和血管内计入动脉瘤栓塞术,本次研究旨在探讨两种方法治疗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3年1月-2017年1月间在我院治疗的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患者130例。入院之初患者均有剧烈头痛、颈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所有患者经颅脑CT以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检查均确诊为颅内动脉瘤破裂。所选患者中已排除复发性动脉瘤二次治疗者、多脏器功能衰竭者、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将患者分为甲组和乙组,甲组65例,男33例,女32例,年龄25~55岁,平均年龄(45.32±2.38)岁;乙组65例,男32例,女33例,年龄24~56岁,平均年龄(46.31±2.48)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具有均衡性(P>0.05),组间可对比。
1.2 治疗方法
甲组行开颅夹闭术治疗。将患者调整至正确体位,从Yasargil翼点入路,从颧弓上耳屏前1cm发际内弧形切口至,将皮瓣分离,在此过程中保护喉癌患者颞浅动脉面神经。于患者冠状缝和颞上线交界处上方钻孔,将骨瓣去除。患者颅内压无显著异常的情况下将硬脑膜弧形剪开,打开侧裂池,将颈内动脉池恶化视交叉池开放,将脑脊液引流出减压。将瘤颈充分暴露,采用临时瘤夹阻断血流,选择合适的动脉瘤夹位置,确保动脉瘤完全夹闭。止血后将脑膜缝合,最后缝合头皮。
乙组行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治疗。对患者施行麻醉,将患者调整至合适体位。术中给予患者肝素钠1.25g/h。选择弹簧圈栓塞时以瘤体的位置、动脉瘤与载瘤动脉的关系为依据。操作时先将导管放入同侧股动脉,选择合适的操作角度,将塑形后的微导管前端置入动脉瘤内中、外三分之一处。以瘤体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选择合适型号的弹簧圈进行填塞,填塞后松弛导管,稳定后可解脱。以造影结果确定栓塞的致密性,给予患者微量泵注尼莫地平注射液进行抗血管痉挛。术后采用沙袋压迫穿刺部位。
1.3 观察指标
采用Rankin量表对两组患者治疗效果进行比较。
0分:无症状;
1分:有症状但无功能障碍;
2分:日常事务需他人帮助,轻度残疾;
3分:可独立行走,轻度残疾;
4分:无法完成日常事务,无法独立行走,中重度残疾;
5分:日常事务完全依赖他人,大小便失禁,重度残疾;
6分:死亡。0~2分表示可独立生存;
3~6分为非独立生存。
比较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
使用统计软件SPSS17.0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例数(n)表示,计数资料组间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治疗结果
两组间可独立生存例数、非独立生存例数、死亡例数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1。
2.2 治疗指标
甲组有3例出现术后感染,1例产出现脑积水,2例出现血管痉挛,并发症发生率为9.23%;乙组1例患者出现术后感染,2例出现血管痉挛,并发症发生率为4.62%,低于甲组,但组间无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会对患者脑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同时其有较高致残率,患者生存质量显著降低[2]。临床治疗颅内动脉瘤破裂的主要方法有开颅夹闭术与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开颅夹闭术主要适用于多发性动脉瘤、载瘤动脉解剖位置复杂、瘤体较大的患者[3]。该术式具有的不足之处是书中脑组织会暴露,手术损伤性较大,对于体质较弱的患者会增加手术风险。血管内介入动脉留栓塞术更适合于年龄较大、瘤体位置深、手术耐受力差的颅内动脉瘤破裂患者。该术式属于微创手术,手术对患者的损伤较小,术后患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也较低。该术式具有的不足之处是患者经介入栓塞治疗后,患者容易发生动脉瘤再通[4]。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可独立生存例数、非独立生存例数、死亡例数比较无显著差异,这说明两种术式治疗效果相当,治疗颅内动脉瘤破裂均具有良好效果。采用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治疗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低于接受开颅夹闭术治疗的患者,但差异不显著。因此,开颅夹闭术与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均是治疗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的有效术式,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更适合的术式进行治疗,提高整体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呼铁民,田甜,王昆鹏,等.开颅夹闭术与血管内介入动脉瘤栓塞术治疗中青年高危颅内动脉瘤破裂效果的比较研究[J]. 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5,23(7):81-84.
[2]虞猛.介入与手术治疗破裂的颅内动脉瘤的比较研究[D].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3.
[3]李刚,李宏宇.血管内栓塞和开颅夹闭治疗破裂颅内动脉瘤的临床效果比较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2):65-66.
[4]魏郢,唐从峰.介入栓塞与开颅瘤颈夹闭术治疗颅内动脉瘤破裂的对比研究[J].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2016,11(1):69-71.
通讯作者:郑虎林,男,1971年09月,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汉族,硕士,主任医师,研究方向:颅内肿瘤、颅脑损伤。
论文作者:王国伟,霍龙伟,王亚飞,崔政,马勃,张轩宇,郑虎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5
标签:动脉瘤论文; 患者论文; 栓塞论文; 颅内论文; 例数论文; 血管论文; 中青年论文; 《心理医生》2017年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