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_劳动合同论文

劳动合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_劳动合同论文

劳动合同制度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合同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劳动制度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是这几年劳动工作重点,也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要内容,成为社会及企业和广大职工关注的问题。成都市劳动学会组织学会专家教授,会同市劳动局,分别在青白江区、大邑县和市区部分大中型企业,就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情况进行了考察。通过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按照劳动部、省、市部署,在各级党政领导重视下,在广大企业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劳动制度改革工作,从指导思想、实施办法和具体部署,都是正确的,改革是成功的,顺利的,基本上达到预期目的。在短短两三年内,把几十年来形成的传统制度和观念,通过实行劳动合同制改变过来,不仅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而且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和观念转变。因此对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付出艰辛,必须充分肯定。同时也要看到,通过这次改革也不可能把企业存在问题都解决了,解决好。一定要全面的、正确的、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改革成效、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宏观对策和建议。现仅就我的观察和认识谈一些看法:

一、改革成效

1、破除了传统制度和观念,建立起新的用工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把传统的固定工制度,统一改为劳动合同制,实行新旧两制并轨。把长期形成的国家职工概念变为企业职工,把用工自主权还权与企业。同时在这次改革中,把过去国有企业长期存在同工种、岗位上,使用有固定工、合同工、长期临时工、混岗大集体职工等不同身份职工以及管理工作岗位上使用的国家干部、以工代干统一改为劳动合同制。从制度上解决了由于身份不同人为的摩擦和不平等现象,以及在管理工作上造成的各种矛盾和繁锁状况。

2、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劳动优化组合。通过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在用人上开始引进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逐步向择业自主、双向选择的方向迈进。在这次改革中,企业普遍进行机构调整,编制定员,优化组合,岗职培训,考评上岗,以及上岗、试岗、待岗制度,管理岗位实行聘用制,初步实现了能上能下机制,一批有事业精神、懂业务技术、有实践经验、联系群众的中青职工选拔到管理岗位。通过实行三岗制和聘用制,消除机构臃肿,实现优胜劣汰,精干职工队伍,分流一大批富余人员,促进劳动力流动。这不仅有利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也增进职工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3、企业劳动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通过改革企业和职工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规定了企业和职工责、权、利关系,规范了各自的行为。在职职工基本上都签订劳动合同,并经过有效的鉴证,不少企业还实行上岗合同。促使企业和职工双方都受合同约束,都要依法履行合同。这样就增进企业和职工依法保护意识,也使企业劳动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4、促进各项配套改革和企业管理。通过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探索和建立一套职工上岗、试岗、待岗以及培训、考评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探讨了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思路和途径。有一批企业结合推行岗位技能工资,促进企业内部分配、保险制度配套改革,促进企业管理和效益提高。

二、存在问题

1、有些企业和职工对实行劳动合同制还存在模糊认识。如有的认为改革后对企业处境和效益变化不大,签不签合同没有区别,只是搞形式、走过场。也有说,现在企业炒职工“鱿鱼”难,职工炒企业“鱿鱼”易。一些暂困难企业反映,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就得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还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也有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依法履行合同,并不十分明确和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2、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是劳动制度改革中的难点。不少企业原期望通过这次改制、调整压缩一批富余人员,精干队伍,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实践,多数企业反映探索和明确了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思路和途径,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各种原因,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阻力大,企业难办,进展缓慢,收效小。这样不少企业人浮于事依然照旧。分流不出去只好都签订了合同。不能充分发挥实行合同制应有作用。

3、实行合同制后企业职工能进能出仍难解决。一是对合同期满人员,或某些不宜续签合同者,由于各种原因或企业管理不逗硬,企业无力协商解除合同。也有的工厂技改项目未获成功,招收合同工无活干,按规定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也出于某种原因,加之管理松弛,未依法协商解除合同,致使有的人停职留薪有的带工资回家耍,仍由企业背起来。对这几年以换工形式招进人员,普遍反映人员素质低且多是女工,工作和表现差,又还不好处理,实际上又变成“铁合同”。二是,按照规定,医疗期满又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少单位反映这一条实际上执行不通,企业怕纠缠也不敢大胆处理,法律条文形同虚设。致使有些人员小病大养,有的借病不上班,又在社会上拼命干活,个别人还“发”了。企业无能为力,职工反映强烈。三是,企业要留人留不住,这类人员多系有技能、有本事的,出于自身利益跳槽人不断增多,社会上特别“三资”企业暗中也在“挖”,如某厂反映1993年至1995年3年内,企业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186人,同一时期因各种原因纷纷离厂大中专生126人,进出比为75%。如去年一个进厂3年本科生,刚送日本培训回厂,不到一个星期就违约跳槽了,厂方找其做工作,并许诺帮助解决某些特殊的家庭困难,仍未将其留下,仅此一人使工厂损失3至4万元。还有更甚者,企业忍气吞声,职工反映很大。四是,企业自主用工也难落实。某县城关粮站反映,1992年实行合同制时,上岗人员为184人,工作有声有色,至今业务范围没有大多变化,但人员增到249人,3年净增101人,其中女职工占65%,除了政策性安置还有各类人际关系,造成严重人浮于事,连工作也难安排,企业甚感难处。

4、实行合同制后,普遍反映企业干部与工人身份界限仍未打破。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企业不论干部、工人都要实行合同制,都应依法按照合同办事。但实际情况,按照人事部门规定企业干部统计报表,职称评定以及退休年龄计算等,干部仍然按照干部一套规定进行。这样实际上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没有破除。虽然国家制定《劳动法》,但劳动、人事部门规定不配套,使企业很难办,也影响职工内部团结。

5、少数困难企业和职工不愿实行劳动合同制或签订合同。据反映主要是经济困难企业不愿实行劳动合同制,怕签订合同兑现不了合同条款引起劳动纠纷争议不好办。加之小型国有企业实行改制改组办法,法人代表多变,职工不稳定,合同不好连续签订。也有少数老弱病残职工有后顾之忧,担心签了合同后合同期满被企业终止合同,故不愿签。也有一些工厂反映企业有少数精神病患者,签不签合同,与谁签,本人签不了,家属不愿签,不知如何办好。

6、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要界定实行范围分步实施。大邑县、青白江区反映,乡镇企业千差万别,有的企业规模、设备、效益、管理同国有企业不分上下,有条件实行劳动合同制。但有相当多企业特别是村办企业规模小、产品不定型、生产不稳定、人员流动大、管理水平低、法人代表多变,有不少具体问题,因此要求上级有关部门界定实行范围、条件,建议分步实施、不要一刀切。

7、劳动合同管理有待加强和健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重要的还在于其后管理和运行。一些企业反映,现行劳动合同样本是劳动法公布前制定,内容和条文比较笼统和原则,有待改进,除法定条文外,企业可结合实际补充具体条款以利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企业有待制定具体规范性管理办法。以防失散和错乱。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劳动法》及有关劳动合同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使企业和职工都要学法、懂法、执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从而自觉的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各企业要把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具体化,采用各种形式,选择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个方面对比教育,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职工受到教育以保证劳动合同制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法规和政策。对《劳动法》及劳动部、省、市劳动部门制定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政策,应编印成册发到企业、车间乃至班组和职工学习,或由企业基层组织向职工公布,使职工都能了解掌握以便共同遵守。对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新问题,要及时收集,加强研究,迅速向企业作出解答,以便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企业干部与工人划分是传统的作法,《劳动法》中有职工提法、无干部之称。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释,以利企业更好实施。

3、加强指导、执法监察。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所辖区企业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负有帮助指导、执法监察之责。要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帮助指导企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企业和职工中严重违犯劳动合同案件,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当前,对违犯合同私自跳槽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查处,且要索赔经济损失,不能不了了之。对以不正当手段私招乱拉在职职工的单位和个人,劳动监察部门应严肃查处,有的还应赔偿损失或公开揭露和曝光。由于劳动关系变化,引发了劳动争议和仲裁案件增多,劳动仲裁部门也要加强调解和仲裁工作。以体现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劳动合同制进行。

4、加强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和基础管理工作。企业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中建立的上岗、试岗、待岗以及培训考评和运行机制必须继续坚持,而且要不断改进完善,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切不能半途而废。同时要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内容,使劳动合同规范化、标准化,更符合企业实际,具有约束力。当务之急,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如合同期满终止、续订、开除、除名、辞退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建档、保密、提取、注销等一套基础管理规章制度,有条件的还应逐步实行微机管理。这项工作既具体,又繁重,要配备责任心强、懂政策业务,相对稳定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使劳动管理工作正规化。

5、加强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速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后,部分国有企业人浮于事、富余人员过剩,仍困绕企业发展。这不仅关系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直接影响着劳动合同制运行。为此,必须加快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建议凡有富余人员的企业一律暂时不再招收使用临时工。二是对新招收合同制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到期辞退。三是企业要把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办法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使其各得其所。四是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把企业办的社会职能分流出来,使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既面向企业服务也面向社会服务。

6、加速集体和私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步伐。当前集体(含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度缓慢,发展也不平衡。鉴于集体和私有企业面广、点多、基础管理差。各区、县要把集体和私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乘贯彻实施《劳动法》良好的时机,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这批企业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标签:;  ;  ;  ;  ;  ;  

劳动合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_劳动合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