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评苏东剧变后国外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剧变论文,重大突破论文,国外论文,社会主义理论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苏东剧变后,无论是西方一贯敌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政要,还是东方新改换门庭的政客,都以为从此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进入历史的坟墓了。但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自90年代中期起,竟在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法、英、德、美等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一股宣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探讨格外引人注目。在一定意义上说,苏东剧变后,国外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研究集中在对“市场社会主义”的研究上。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苏东剧变后国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者的最强呼声,也是苏东剧变后国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研究中的一个最丰硕的成果。
虽然国外对“市场社会主义”的讨论源远流长,甚至可以将其渊源追溯到本世纪30年代初,但无疑,一直到了苏东剧变后,对“市场社会主义”的讨论才真正成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研究中的主流。本文不打算全方位地鸟瞰这场讨论,而只是通过透视这场讨论中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分析一下苏东剧变后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有哪些重大突破。
第一个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有取消市场才能取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无缘,而苏东剧变后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大多认定,市场与社会主义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联姻在一起。
目前国外“市场社会主义”流派众多,各流派对“市场社会主义”要素强调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则确信无疑:它们都把“市场社会主义”界定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联姻。因此,美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不无理由地给“市场社会主义”下这样的定义:“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或模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注:转引自《马克思主义研究》1997年第1期,第7页。)这就是说,“市场社会主义”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资本主义”,又区别于以前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社会主义”。它具有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这一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但又利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英国工党智囊机构费边社的理论家索尔·埃斯特林、尤利安·勒·格兰德等人编著的《市场社会主义》一书给“市场社会主义”下的定义简洁明了、广为流传:“运用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便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社会主义。”(注:索尔·埃斯特林、尤利安·勒·格兰德等主编:《市场社会主义》,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3年,第1页。)
苏东剧变后国外对“市场社会主义”研讨热潮的掀起,决不是偶然的。正如有些学者所分析的那样,这是那些不满于资本主义制度并寄希望于社会主义未来的人民群众,在经历苏东剧变之后陷入“双重幻灭”的困惑的产物。这“双重幻灭”就是:一方面苏东剧变使人对既无平等更无效率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希望破灭而产生幻灭感;另一方面尽管资产阶级宣传机器一再宣称只有资本主义才是未来之路,但面对资本主义既无效率更无平等的现实,更令人产生幻灭感。在这种情况下,一批左翼思想家就企图寻找“第三条道路”,即力图通过证明市场与公有制的有机结合在效率与平等上的双重吸引力,提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来重构社会主义未来的蓝图。意大利政治社会学教授卢恰诺·佩利卡尼在《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我们应当设想一种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集体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既保留市场和保留公民社会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治,同时又能保障公民有比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更高水平的决策参与。只要我们达不到这一点,谈论社会主义就毫无意义。”(注:卢恰诺·佩利卡尼:《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见戈尔巴乔夫、勃兰特等著《未来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第203—204页。)
从马克思本人提出的理论来看,他是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所实行的是无市场的计划经济。所以,这些国外的“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在论证“市场社会主义”时所做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改变马克思把市场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并进而认为社会主义无市场的观点。他们在这里的基本做法是把“市场”视为“中性机制”,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的经济手段。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目的状态理论,社会主义有一套界定完整、阐述精辟的目的。然而,传统的许多社会主义者却将社会主义的真正目的与手段相混淆,如资源配置中央计划明明是手段,可有些人偏偏视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其实,实行计划经济是手段,而诉诸市场也只不过是手段。计划的内在本质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用来达到社会主义之目的,而市场的内在本质也未必一定会阻碍人们用它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
在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相互关系问题上,数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主要是英国工党的一些理论家)论述得最为详尽,他们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了市场与社会主义分离的原因,认为资本主义和市场的结合并不是必然的,市场可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
这些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指出,左派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从而对市场怀有深深的敌意,有其历史的根源。早在19世纪初,当时的社会主义者在反对工人阶级遭受经济剥削而陷入贫困化的同时,也表示出对因前工业化村落社区解体而产生的种种社会现象强烈的不满。于是,他们在构想新的社会前景时,一方面强调要提高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则强调要以和谐与合作来代替资本主义的冲突与竞争。他们企图将工业生产的物质利益同前工业社会中的社会性与人际关系结合起来。他们最关心的是人际关系的质量,这种关切表明他们对追逐利润的现象的深恶痛绝。由此出发,他们所构想的新的社会模式即社会主义模式当然蕴含着对市场经济的否定。他们所提出的一些社会主义定义无非是一些否定性命题而已,如“无剥削”、“无竞争”等等。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而资本主义依赖于市场,市场是资本主义的一切罪恶之源,这样他们把取消资本主义与取消市场同日而语。
这些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进而指出,与这些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明显有别,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一方面强调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然性根植于工人阶级的物质利益之中;另一方面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从黑格尔那里继承过来的宏大的历史观为基础,根据这种历史观,人类只有经过一系列由低到高的不同的发展阶段,才能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质。这就使马克思认可了资本主义在人际方面带来的巨大且不可逆转的改变。然而,马克思一旦描述资本主义之后的社会主义各阶段时,即又将自己的视野收窄了,变得与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一模一样。他只强调资本主义可能留给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其他方面则很少涉及。他所展望的未来社会主义同样只注重利益冲突得以消解,竞争和追逐利润为合作所取代。这样,他当然也强烈地持反市场的态度,把否定市场作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要素。
在这些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看来,正因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社会主义思潮中的反市场态度根深蒂固,所以推倒市场在社会主义史上蒙受的不白之冤,恢复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应有的正面地位,成了当今一切社会主义者的一项最艰巨、最重要的任务。他们强调,现在是恢复市场的名誉的最好时机,因为人们已目睹并亲身经历了由于社会主义没有与市场结合在一起,而是一味地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遭到失败的情景。
这些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对市场与社会主义相互关系所作的历史分析在国外所有“市场社会主义”研究中颇有代表性。他们正是在此基础上,倡导一种把市场体系的力量和社会主义的力量结合在一起的新的社会主义模式。“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罗默,1994年在美国出版了名噪一时的《未来社会主义》一书,他在书中大声疾呼:社会主义不是死了,而是需要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主要途径就是让市场与社会主义并存,即搞“市场社会主义”。
第二个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归结为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苏东剧变后的一些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则提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与市场经济互相兼容的正是这种“社会所有制”。
这些国外的“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研究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归根到底是研究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关系,因为在他们看来,市场与社会主义能否联姻实际上取决于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兼容。这样,他们很自然地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纳入自己探讨的视野。
他们在探讨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过程中不再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简单地称之为生产资料的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而称之为“社会所有制”。这显然是对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于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修正。
那么,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究竟有何区别?这只要看一下他们对“社会所有制”的解释,便一清二楚了:
他们提出,“社会所有制”是“混合所有制”。所谓“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生产资料为社会公有,但公有的形式不是单一的国有制,而包括国有、集体所有、合作所有等多种形式;其二,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除了具有公有制经济成分外,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主要是私有经济成分。诺夫和布鲁斯对此作了系统阐述。他们指出:“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体制的主要支柱。“社会所有制”是一种“混合经济”,在这种“混合经济”中,私有的、合作的、公共的企业将相互竞争,直接的国家调节将受到严格限制。(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 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
这里的关键在于,明明是包含有很大成分的私有经济的经济体制,怎么可以称之为“社会所有制”呢?如何理解私有化下的“社会所有”呢?对此,他们提出了资本和利润“社会化”和“公有化”的新概念。按照他们的解释,公有制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集体或个人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或“拥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人对公共企业都具有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主要表现为人均对全部利润的享有权。资本和利润的“社会化”或“公有化”,实际上是指消除资本的个人所有性质,使资本为社会公有,收入与资本完全分离,企业所有成员都平等地享有获得企业利润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生产资料为个人占有,但只要做到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获得利润的权力,就是一种“社会所有制”。个人是否拥有生产资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个人是否能均等地享受到利润。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公民,他对公共企业的所有权只是指人均对全部企业利润享有权。看一下理查德·阿尔内森下面的一段话或许有助于加深对他们关于资本和利润“社会化”或“公有化”思想的理解:“市场社会主义容许来自劳动市场的收入的不平等分配,但不允许来自个人资本所有权的不平等分配。社会主义者声称,资本主义是不公正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是对工人的剥削。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企业的利润是分配给公众的,而不是像私有制条件下那样分配给股东的。可以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为了少数人而剥削多数人,而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为了多数人而剥削少数人。”(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 48页、第49页。)
美国的詹姆士·云克基于这种资本和利润“社会化”或“公有化”的理论,郑重建议对所有的大企业,如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GM)、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实行公共所有。他强调,对这些大企业公有化的目的不是为了实行中央计划,也不是取消作为企业主要动力的利润最大化,而只是旨在更加平等地分配由大企业创造的资产回报。他还具体提出,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大企业将把资本回报支付给一个全国性的公有资产管理机构,该机构为官办,可以命名为“公有资产局”。这一机构担负着双重的职能:其一,强化大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的动机;其二,接收大企业和政府机关上交的资产回报,作为社会收益分配给广大民众。它收到的5 %以下的资产回报用于自身的行政管理,而将95%以社会收益的形式分配给全体人民。每个人将按照其个人的劳动所得或养老所得获取社会收益。由于公有制的主要目的是更平等地分配大企业创造的资产回报,所以这些公司的环境、动因和行为都不至于有太大的变化。它们将继续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那样发挥作用,包括经营和竞争,这一机构将鼓励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企业。(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
1993年,法国极有影响的《当代马克思》杂志社,发起讨论“社会主义新模式”问题。有20多篇论文参加该问题的讨论。该杂志社从中选出5篇以“社会主义新模式”为总题目,在当年的第14期上发表。 从所刊登的这5篇文章来看, 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新模式”新就新在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新解释上。如上文曾提到的那个罗默的.《“共产主义”之后能否实现社会主义?》一文中,就提出在他所设想的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应建立某种新的公有制形式,即“证券经济”。在这种模式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控制,公共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并负责监督企业管理。在具体操作上,他指出要将全面所有企业的资产以证券形式平等地分配给所有的成年公民。在此基础上,平等分配企业的利润。劳动者可以凭证券获取自己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红利。红利的多少直接取决于企业经营的效益状况。拥有一个企业的股票将使公民有权分享企业的利润。他说:“我的社会主义定义尤其不能容忍国家对企业管理的监督,也不能容忍把企业的利润占为己有。”(注:约翰·罗默:《“共产主义”之后还会有社会主义吗?》,载法国《当代马克思》杂志,1993年第14期,第26页。)在他看来,对马克思来说,利润在人民群众之中的不平等分配就是剥削的同义词,而废除剥削的前提就是废除产生不平等分配的私有制,也就是归工会和在其中劳动的人所有的企业。根本用不到建立以国有或集体所有为主要内容的公有制,也能通过这种所有制去维持利润的公平分配。这种“证券经济”与詹姆士·云克所说的以“公有资产局”为轴心的经济模式明显有别,但实质是一样的,即都把注意力集中于对利润的平均分配上。从而他也同样把自己所提出的经济模式叫做将资本与利润“社会化”或“公有化”的“社会所有制”。
在把社会主义公有制解释成这么一种“社会所有制”以后,在他们看来,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兼容性就变为不言而喻的了。他们强调,如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像传统社会主义理论那样仅理解成是国有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那么它确实是与市场相冲突的,与此相适应的只能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其结果当然是劳动者没有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极度低下。但倘若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解成“社会所有制”,那么由于这种经济体制是私有与国有相结合,私有经济占相当比重的“混合经济”体制,更由于这种经济体制在公平分配利润的同时,又激发企业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从而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依然存在,这就少不了借助于市场这一手段进行。市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结合点正是在这里。众所周知,没有私有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只能依附于私有制,这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也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信条,这两种相互截然对立的理论在此殊途同归。这些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通过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赋予新的内容,证明了私有制并不是市场机制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也可以产生商品交换和市场机制。
第三个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把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苏东剧变后国外一些“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强调公有制也仅仅是一种手段,平等、自由、民主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
如果说这些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在论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是否相容时,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上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那么,当他们系统阐述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时,所突破的则是传统社会主义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基本原则的观点。
他们强调,倘若人们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把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那市场对社会主义的作用还是不明显的。而实际上,像市场与计划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一样,公有制也并不构成社会主义的目的,也只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的工具而已。但假如把平等、自由、民主这些视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当然这里所讲的平等、自由、民主的含义是双重的,即既有政治的含义,又有经济的含义),那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就真正显示出来了。市场能给社会主义带来多样化和个人自由,带来社会的民主和平等,这才是市场对社会主义的真正效用之所在。他们指出,应当以生产方面积极自由的平等化原则来替代传统社会主义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原则,这一替代原则可简练地表述为: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当具有平等的资源和生产能力,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一个平等、自由、民主的社会,而非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所认为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还是具体看一下“市场社会主义”的三个研讨者的论述,一是上文提及的罗默,他说:“不能把社会主义简单地定义为一种公有制体系,而应当把它定义为这样一种体制,这种体制保证积累起来的利润能按比例平等地分配。如果公有制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它便与社会主义相一致,但其他的产权形式或许能够更好地做到这一点。”(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 48页、第49页。)他在另一场合更直接了当地说:“社会主义植根于平等主义”。(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 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还有一位是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弗里德里克·巴纳德,他说:“广义地说,社会主义传统上代表着批判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类的相互依附、社会的不平等和经济上的剥削。显然,在这种批判的背后存在着这样一种信仰,即:对自然与技术资源的使用应当由社会来决定,而不能由私营资本家来决定,或由盲目的市场力量来决定(它受利润的驱动)。理想的制度框架应当使人民能够亲身感受到自己在为公共利益而工作。”(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 第49页。)最后一位是安东尼·克罗斯兰特,他的下面一段话被牛津大学政治学家大卫·米勒认为是最好地证明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社会主义者寻求报酬、地位、权利的平等分配,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不满,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公正,使机会均等;他们也致力于减少现存社会的分化。对社会平等的信仰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特征。”(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 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这三个人的表述方式与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则是明确的:他们都反对把公有制当作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而把自由、平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
苏东剧变后,随着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遭受重创,实际上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归结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观点的响应者正日益减少。一些人更多地注重社会主义的效率,即把效率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持这种观点的人也充分肯定市场对社会主义的作用,并认为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确保社会主义的高效上。
把自由、平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不否认效率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当然亦不否定市场对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的重要内容的效率的功能。但是,在效率与平等比较起来,他们似乎把强调的重点放在平等而不是效率上。在他们看来,效率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远不及平等来得重要,因此,社会主义核心的和最主要的价值非平等莫属。他们还论证说,强调效率甚于平等,就会抹煞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因为最强调效率的恰恰是资本主义,而且迄今为止在这方面做得最成功的也正是资本主义,没有其他任何制度超过它。把社会主义的实质界定为高效地发展生产力,这是一种历史性的错误。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归结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固然是片面的,但为了纠正这种片面性而提出效率是社会主义最主要的价值,也是不对的。这是用一种片面性来反对另一种片面性。在他们看来,强调平等、自由等对社会主义的至关重要,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唯一正确的定位。基于这一认识,他们指出,仅仅从市场对增强社会主义效率的重要性,尚不足于说明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只有论证了市场对于作为社会主义真正本质之所在的平等、自由等的作用,才算把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充分地揭示出来了。
那么,为什么平等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呢?他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其一,从实现人类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价值的角度加以论述。在他们看来,平等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和基本政治价值。不平等意味着不民主,意味着社会没有充分实现人们的政治权利。人们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乍一看,是为了消灭剥削和压迫。但剥削和压迫则分别只是经济上和社会上不平等的表现。所以,深入分析下去,归根到底是为了消灭不平等,使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美国学者保罗·考克夏特和艾林·考特里尔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主要价值是克服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收入、权利和机会的全面不平等。他们是这样阐述其理由的:“因为产生不平等的根源主要在于:剥削、少数人拥有财富、失业、老弱病残无保障、妇女在经济上的从属性和技能的差异,而所有这些根源都可以通过以道德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加以消除。……建立这样一个正义的社会所依据的最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成果;二是只有劳动才是一切合法收入的唯一来源。”(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 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
其二,从促使每个人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的角度加以论述。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要求每个人的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而实现此目标的前提是社会的平等。他们相信:普通人民的能力与强调平等主义密切相关。平等主义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拿一样的工资,而是意味着消除由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所致的机会不平等,也就是实现能力的不平等。资本主义之所以抑制人性,本质上说就是因为它是一种以人的实现能力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而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正是使人的能力的实现机会均等。拉尔夫·米利班德对此解释说:“平等主义不是指完全的平等,那是一种误解,它指的是从根本上减少各个方面的不平等——收入、财富和生存机会,而这些方面的不平等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内在本质。”(注:转引自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主义研究述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98年第2期,第50页、第50页、第48页、第49页。 )在他看来,既然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对立面,那么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内在本质就当然是这些方面,而特别是人的能力实现的平等。
第四个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总认为市场经济体制是与自由、民主,特别是平等相冲突的,而苏东剧变后的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则强调市场对自由、民主、平等的效应主要是正向的,独裁政治的经济基础是计划经济体制而非市场经济体制。
苏东剧变后的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在探讨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的过程中,不但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即改变了把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传统观点,而且也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关于市场与自由、民主,特别是平等相冲突的见解。
平等以及相应的自由、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究竟有没有功能以及功能究竟有多大,主要就看市场经济对这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的作用如何。这些国外的“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正是从平等、自由、民主等方面为市场经济作辩护的。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主要理论。
其一,市场具有平等的激励机制。英国“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埃斯特林和温特认为,在中央没有详尽指导的情况下,市场能够提供刺激,促使人们按社会赞许的方式行动。因为动作良好的市场的重要特征就是竞争,资源配置、价格和大量交易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只有当市场不健全时,才会出现为数甚少的投机者握有剥削众多老百姓的重权。而当真正实行了市场经济,即市场普遍化了,那个人利益的追求与社会利益的追求是一致的。(注:转引自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29页。 )他们还强调,市场决不意味着福利的不均。资本主义有着可以使大多数人富裕起来却造成大多数人贫困的原因,不在于市场,而在于市场以外的其他因素,如公共制度网络、投资机构、税收制度等。从而只要改造了这些因素,物质福利就能在整个社会里得到更为平等地分配。
其二,市场可以促进自由。英国“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另一代表人物大卫·米勒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对私人消费选择自由、就业选择自由、言论自由作出保障。首先,市场允许人们对那些适合其特殊生活方式的资源作不同选择。只要供应者对市场刺激作出回答并提供必要商品,人民就可以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想听什么音乐就听什么音乐,等等。其次,在就业选择中,也可以让人们自由地作出选择:它既可以迎合那些不图高收入而愿意从事特殊工作(例如忍饥挨饿的艺术家)的人的需要,又可以迎合那些身怀一技之长又不想将其充分贡献的人的需要。市场将工作选择权交给个人。上述两种人可以甲为业而大赚其钱,也可以乙为业享受其他的利益。而在非市场制度中,就业人员必须听命于指导、劝导或类似的指令,听任就业安排机构的摆布。最后,市场能够使言论自由成为现实,因为没有书刊市场,没有传媒手段,任何言论交流都是不可能的。(注:转引自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29页。)
其三,市场使民主得以保障。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从多方面论证了市场是如何确保民主的:首先是工业民主。在市场条件下,各企业成员能高度控制其工作环境,如对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等事项拥有决策权。同时,企业成员可以讨论自己的企业在生产中应取专业化还是多样化,应尽力提高产量还是宁可减少收入也要改善工作条件,诸如此类决定便构成工业民主内容。反之,如果经济受计划全面支配,就不会有那些企业享受类似的自主权。其次是国家民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所有的决策均出自此机构,这些官僚机构的行政官员的腐败、专断很难有效控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而就有可能设想对官僚实行有效的民主控制。
他们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所作的这些论证归根到底是为了说明,平等以及相应的自由、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而市场对社会主义的功能正是主要体现在对这些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的正向效应上。他们强调,人们对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不满,无非一是认为这种体制排斥经济生活的民主化,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二是认为这种体制在政治上必然滋长严重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反平等的特权现象。意大利学者卢恰诺·佩利卡尼详尽分析了计划经济体制是怎么样成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极权政治的经济基础的。他认为,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用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取代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产生的不是人人平等的社会,而是新型的极权国家,其经济完全政治化,一个“新的剥削阶级——万能的官僚集团”,正是在经济的政治化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一集团集中掌握着全部精神、经济和政治权力,并将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变成其特权制度的基础。结果出现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反常状态,原本是为了消灭剥削和压迫的运动却产生出和预定理想相悖的某种东西。由于摧毁了市场,也就要消灭本质上与计划社会模式不相容的一切有自由思想的分子,包括高级专家、土地所有者、商人和小企业主。由此便合乎逻辑地形成了政治上专制的国家。现在人们只看到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是如何利用国家的权力建立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面,而忽视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作为经济基础是怎么样滋生和支撑极权的政治体制的另一面。其实,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双向的运动。
在他们那里,反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理由与论证市场社会主义的根据应是同一的,即市场能促进与保障平等、自由与民主。卢恰诺·佩利卡尼对此讲得再清楚不过了:“市场是自由和合理经营的基础。消灭了市场也就消灭了诸如交换、竞争和供求等一切经济活动的机制和形式,而没有这些机制和形式,谈论经济是无法想象的。”“种种现象表明,市场是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而自治的基础。破坏市场就意味着破坏市民社会。而没有市民社会,自由和民主就无法生存和发展。”(注:卢恰诺·佩利卡尼:《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见戈尔巴乔夫、勃兰特等著《未来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第203—204页。)他们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不应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市场经济体制。
他们强调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平等、自由、民主有正向效应,与此同时,他们也不否认市场经济体制对平等、自由、民主也具有负面作用。他们分析了市场经济的种种负面作用,如市场经济可能导致不公正,出现弱肉强食现象,这种不公正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逐渐增长。问题在于,其一,他们在分析市场经济的种种负面时,反复指出,不要说就经济效率而言,即使从对平等、自由、民主这些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的作用来说,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其二,他们在分析市场经济的种种负面时,特别指出所有这些弊端并非是由市场本身引起的,而是由资本主义市场造成的。
从这里他们很自然地得出结论:为了充分地发挥市场对平等、自由、民主等的正向功能,使市场不仅成为有效使用资源的程序而且真正成为自由选择的保障者,必须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必须构想出一种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甚至结合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主义手段的市场制度,亦即“市场社会主义”。他们反对将市场描述为一种完全非人为的程序,而主张国家应当介入这一程序,也就是说,他们主张运用计划手段来补救市场手段的不足。
上面我们评述了苏东剧变后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在研究“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四个方面的突破。当然,我们还可以列举一些,但无疑,最主要的是这四个方面。
我们把他们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进行重新取向的思路描述出来,不等于我们全盘接受他们的观点。但有一点必须肯定,在他们所提出的种种观点中,确实包含着真知灼见。例如,上面所说的他们“第一方面突破”,即强调在市场与社会主义的相互关系问题上,传统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很不科学,“马克思的关于社会主义是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论断在世界历史的考试中“不及格”,因此真正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理论必须使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再如,他们“第四方面的突破”,即提出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的意义不仅在于能促使经济高效的发展,更在于可以确保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的平等、自由、民主等的充分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才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不可否认这也是富有启发性的见解。他们的有些观点,如他们“第二方面的突破”,即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代之于“社会所有制”;又如,他们“第三方面的突破”,即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排斥出去,而仅仅把它视为是一种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只能是平等、自由和民主,即使我们目前不能给予肯定,但也不能简单地加以否定。我们完全可以借此思索一些问题,从侧面,甚至反面获得一些有益的东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我们正在致力于这项伟大的事业。实践一方面要以理论为先导,另一方面也必然会充实、修正原有的一些理论。伴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伟大实践的,必定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大突破、大发展。我们应在从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的同时,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及时地把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上升为理论,修正、丰富和充实马克思主义的原有的社会主义理论。现在国外的一些“市场社会主义”的研讨者已经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引人注目的工作,我们万不能漠然置之,而应加强对其跟踪探讨。对我们来说,这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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