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有制重构”与个体自由人格的全面发展_资本论论文

“个人所有制重构”与个体自由人格的全面发展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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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命题,无论是理解为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还是理解为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都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对于前者,仅从马克思“重建”命题前后的行文就可以知道那是错误的;对于后者,虽然有恩格斯的权威解释,但我们知道,生活资料的归属关系最终是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9页。)“雇用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6页。)可见,从马克思的角度看,“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命题所包含的意义绝不是简单的财产归属关系所能够概括的。如果我们不仅限于从财产关系的角度理解这一命题,同时又是将这一命题放在《资本论》的整体逻辑中去理解,我们就会发现,“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命题实际是马克思从生产方式对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状况的制约角度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一种高度概括。

一、这一理解符合马克思对小生产方式下个人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论述

众所周知,否定的否定所得到的结果同第一个否定前的状态存在相似的地方,表现出在形式上对第一个否定前的状态的回复。作为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方式的否定,个人所有制在形式上必然同被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方式所否定的以劳动者个体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方式存在着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地方。对于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是用“重建”而不是用“建立”使之存在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就说明在马克思看来,未来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与被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方式所否定的劳动者个体私有制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地方。否则便不存在所谓的“重建”的问题了。然而,这种“重建”不是也不应该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向劳动者个体私有制的“复归”。否则,要么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违反,要么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从外部强加于人类社会的东西。而且马克思也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注:《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

对个体私有制生产方式加以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并不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唯一特征。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使用者,是劳动者,社会生产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家庭小生产。在当时那种特定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使劳动者个人的自由和个性得到发展也应该作为个体私有制生产方式的一种重的特征来看待。而这种生产方式对社会生产的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也正是通过它对劳动者自由和个性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而完成的。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法文版中谈的更为具体和透彻:“劳动者对他的生产活动的资料的私有权,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小生产的必然结果,而这种小生产是社会生产活动的技艺养成所,是培养劳动者手艺、发明技巧和自由个性的学校。”(注:《资本论》第1卷,第824页。)这种以个体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一方面由于劳动者本身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使得他们有可能直接的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进而使他们能够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支配和使用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于这些劳动者而言,生产过程不仅仅是他们获得劳动成果以满足自由物质需要的过程,同时也是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发展自己的自由个性,使劳动深深地打上自己的个性特征,满足精神需要的过程。就象艺术家使自己的艺术杰作牢固地打上自己的个性烙印一样。这样,这种小私有生产方式就必然的要求劳动者必须在能力上全面发展,应该具备自己的生产过程不同于其他劳动者的独特的个性特征。另一方面,这种小生产“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这种排斥首先是由生产本身的规模不需要协作和分工造成的,进而则是由于劳动者能力上的全面性而得以强化的。劳动者可能会因为生产的需要而偶然的雇用帮工,也可能是有规律的雇用帮工,或者是收有徒弟。但所雇用的帮工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人数上都不足以产生内部的分工和协作,劳动者也不会因为雇用了帮工就可以脱离生产过程,他对于他所雇用的或者说能被他雇用的帮工所提出的条件是:这些帮工必须是和劳动者一样的具有从事某种生产活动的全部生产能力、技艺的人,劳动者和他的帮工之间也就不需要有什么分工了。劳动者所收的徒弟因为在经过一定期限的学习后也要上升到师傅的地位,所以就必须参加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部操作,从中学到经验、技巧和知识,只有当他能够独立地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他也才能成为真正的劳动者而占有、使用归其所有的生产资料。

劳动者越是全能的劳动者,他的个性越是充分地获得展现,也就越是一个真正独立的劳动者,他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也就越具体、实在,个体私有制也就越稳固;而个体私有制越稳固,劳动者也就越能充分地支配和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发展自己的自由和个性。这就是小私有制生产方式下个体私有制和劳动者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之间存在的共生关系。这也就说明,在结束私有制后得到“重建”的不可能也不需要是个体的生产资料的小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同劳动者小私有制一样遭到破坏的劳动者的全面的生产能力和自由个性。“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

二、这一理解符合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坏个人生产力的论述

使劳动者的个性能力、技艺得到全面发展,这既是小私有制生产方式的长处,也是它的短处。因为它以个体私有制为前提和基础,也就不可避免的使这种生产方式本身及劳动者的所谓全面的个人生产力只能“同生产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它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社会生产力没有自己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它只能通过个人生产力及其作用间接的获得表现。即使有了一种具体的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往往是短暂的和偶然的,是一种来自生产方式以外的强制表现(如徭役、军队等等)。社会生产力也就只能在小私有生产方式的自然界限以内缓慢的甚至停滞的发展着。这种小私有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造成了消灭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受到受它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从这时起,社会就要突破小私有生产方式的狭隘界限,“把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而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者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注:《资本论》第3卷,第426页。)

和小私有生产方式相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把分散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将分散的互不往来的个体劳动转化为社会的结合劳动,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一种来自生产方式本身的具体的外在表现。由此“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注:《资本论》第1卷,第403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代替个体小私有生产方式也就“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注:《资本论》第1卷,第372页。)

但是这种转化是以资本家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私有权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家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注:《资本论》第1卷,第359页。)结合劳动所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实际上是作为资本的生产力在发挥作用。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自始至终的将这种由结合劳动所形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限制在自由追求剩余价值的界限以内。与个体私有制度相辅相成的劳动者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生产力也就自然而然成了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个体私有制过程中首要的打击对象了。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个体生产方式的过程中,必然“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注:《资本论》第1卷,第399页。)使劳动者成为“终身从事同一简单操作的工人,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变成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注:《资本论》第1卷,第376页。)结果,劳动者作为“独立的农民或手工业者发挥(虽然是小规模的)知识、判断力和意志……现在只是对整个工场说来才是必要的。……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力量同工人相对立。”(注:《资本论》第1卷,第400页。)对于资本而言,如果不将劳动者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打破,不能使他们由全能型的劳动者变成片面型的劳动者,由资本所组织起来的结合劳动就只能是暂时的、不巩固的劳动形式。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也就只能是外在的和形式上的,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也就不可能最终取代个体私有制。

在近代机器大工业中虽然“大工业从技术上消灭了那种使整个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的工场手工业。但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同时又更可怕地再生产了这种分工。”(注:《资本论》第1卷,第530-531页。)因而使劳动者个人生产力所遭受的压抑、破坏比在工场手工业条件下更为严重。“机器劳动极度地损害了神经系统,同时又压抑肌肉的多方面运动,侵吞身体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甚至减轻劳动也成了折磨人的手段,因为机器不是使工人摆脱劳动,而是使工人的劳动毫无内容。”(注:《资本论》第1卷,第463页。)“变得空虚了的单个机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面前,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了;科学、巨大的自然力、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都体现在机器体系中,并同机器体系一道构成‘主人’的权力。”(注:《资本论》第1卷,第464页。)

对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成长起来的劳动者的后代,“现代工厂和手工工场雇用的大部分儿童从最年幼的时期起就被束缚在最简单的操作上,多年遭受着剥削却没有学会任何一种那怕以后只是在同一手工工场或工厂中能用得上的手艺。”(注:《资本论》第1卷,第351页。)“为资本家进行的强制劳动,不仅夺取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夺取了家庭本身通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的自由劳动时间。”(注:《资本论》第1卷,第433页。)

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了使资本能够摆脱对个人劳动的依赖,在社会范围内获得全面的自由的发展,就必须在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上和小私有制下的个体劳动形式有本质上的差别。使社会劳动由个体劳动向结合劳动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第一,它将分散的个体劳动者组织到同一个劳动过程,并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根据生产过程本身的需要进行协作和分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使个体私有制最终失去赖以存在的物质技术基础。第二,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侵袭、破坏劳动者个人的传统的生产能力、技巧和志趣,排斥劳动者及其后代在新的生产方式下发展个人生产力技巧和志趣的任何努力,泯灭劳动者及其家庭的任何形式的独立,使劳动最终从属于自己。结果,社会化的结合劳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劳动生产。”(注:《资本论》第1卷,第403页。)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进步都是“因为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注:《资本论》第1卷,第553页。)

另一方面,虽然存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限制,但结合劳动总归是一种新的社会化的劳动形式。它的出现使社会劳动有了自己具体的表现形式——工场或工厂,造成了社会劳动在具体生产过程中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它对个人生产力的侵袭,部分原因是结合劳动改造个体劳动方式的需要,但根本原因则在于结合劳动的社会性质。作为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是以社会所有制和结合劳动为其基本特征的。将使结合劳动真正作为社会劳动的生产方式发挥自己的作用。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对个人生产力所施加的一切破坏将必然会得到彻底的改变。

三、这一理解符合马克思关于社会化大生产对个人生产力全面发展需要的论述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个人生产力的全面发展及这种发展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有着非常肯定、详细的论述。他将这种全面发展看作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自然规律,并将其看作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具有本质性的特征。“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的流动性。”(注:《资本论》第1卷,第534页。)“如果说劳动的变换现在只是作为不可克服的自然规律,并且带着自然规律在任何地方遇到障碍时都有的那种盲目破坏作用为自己开辟道路,那么,大工业又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悠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大工业还使下面的这一点成为生死悠关的问题:用适应于不断变动的劳动需求而可以随意支配的人员,来代替那些适应于资本的不断变动的剥削需要而处于后备状态的、可供支配的、大量的贫穷工人人口;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来代替只承担一种社会职能的局部的个人。”(注:《资本论》第1卷,第534-535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这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别是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直接矛盾的,也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最惧怕的。一旦劳动者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地位将永不存在。因此也可以说,只有在劳动者成为全面发展的个人以后,人类才可以谈论从资本的束缚下使劳动获得解放的问题。

教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无疑是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在小私有制生产方式中,教育渗透于生产和生活的整个过程中,采取了一种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自然的方式完成,劳动者无需脱离生产过程即可学习到使自己独立自主全面发展的一切知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因为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科学及自然力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教育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中一个专门的部分。教育的专门化和社会化大生产对教育所提出的要求,使教育应该也有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程度上使劳动者获得更好的教育,以适应社会生产不断发展所导致的工作岗位的不断变换。但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和劳动的对立以及资本出于对劳动全面控制的需要,使得教育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分离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在简单协作中,资本家在单个工人面前代表社会劳动体的统一和意志,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畸形发展,变成局部工人,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注:《资本论》第1卷,第400页。)也正是因此,马克思把英国在上个世纪所制定的工厂法作为社会在教育问题上进而是社会在使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问题上对资本的一个胜利而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尽管工厂法的教育条款整个说来是微不足道的,但还是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这一条款的成就第一次证明了智育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也证明了体力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可能性。”(注:《资本论》第1卷,第529页。)至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教育,马克思指出:“如果说,工厂法作为从资本那里争取来的最初的微小让步,只是把初等教育同工厂劳动结合起来,那么毫无疑问,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注:《资本论》第1卷,第530页。)“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着重号为引者所加)的唯一方法。”(注:《资本论》第1卷,第535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具体劳动的组织方式,进而是个人生产力状况两个方面发现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从产生到灭亡的历史的辩证法。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封建社会内部产生的过程中,它保留并且发展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基本性质,为此在劳动方式上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发展出一种新的具体的社会劳动的组织方式,并使之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完善和成熟。在这个过程中又使得建立在旧的小生产方式中的全能的个人生产力受到彻底的毁灭,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化大生产,对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个人生产力的需要和资本为满足自身对劳动的实质性控制而将个人生产力局限于片面发展的矛盾,促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灭亡。在消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后的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劳动者的智力和体力的发展也将同步进行,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全面发展的个人生产力也随之产生。小私有制生产方式下全面发展的个人生产力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中以全新的基础、全新的内容和全新的形式得到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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