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编辑演变之历史考辨*——以1920-1921年同人书信为中心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书信论文,同人论文,新青年论文,编辑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青年》1915年9月15日创刊,1926年7月25日终刊,历时十年十个月零十天,经历四个阶段。从第一卷至第三卷,由陈独秀“主撰”(1915年9月15日至1917年8月1日),作者主要是皖籍学人。四、五、六卷(1918年1月15日至1919年11月1日),由同人轮流编辑,作者主要为北大教员和学生。七、八、九卷,是过渡阶段,从第七卷(1919年12月1日)重新由陈独秀主编,到第八卷(1920年9月1日)开始为中共上海发起组所主控,逐步从同人刊物向党刊过渡,作者则是原北京同人和上海编辑部同人并存。1923年6月复刊后的《新青年》(季刊),是中共中央的纯理论机关刊物,作者主要为中共党内年轻的理论家。①
四个阶段中第一、二、四阶段编辑变更时并无波澜,唯第三阶段《新青年》南北同人内部产生了分歧和争议。《新青年》从同人刊物转变为宣传俄国革命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是五四时期一个具有重要历史象征意义的事件。它不仅意味着杂志本身办刊宗旨及内容的重大变化,而且反映新兴的马克思主义者成为刊物的主导者,预示着“五四”后中国新思想的主流有可能朝马克思主义方向发展。《新青年》同人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书信往来交换意见,反映了他们的思想演变和交谊变化,故这一过程一直广受研究者关注。本文以已公布的《新青年》同人来往书信和“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为主要材料,参照其他文献,相互印证,力图真实重现这一历史过程,对过去一些不够确切或似是而非的提法加以订正。
一、《新青年》前六卷之编辑、发行
《新青年》之编辑,第一卷未具名,但主编或主撰为陈独秀,则无可疑。第二、三卷具名“陈独秀主撰”(并非人们所常用的“主编”)。有论者认为:在章士钊等协助下,《新青年》开始招股,酝酿合办同人杂志。根据是1917年1月13日汪孟邹复胡适信。②至于《新青年》何日成为同人刊物,尚难确定。估计在1917年6—7月间,最早的社员可能是高一涵等,钱玄同、胡适等加入肯定要在其后。1917年8月1日三卷六号刊登陈独秀复钱玄同信,内有“待同发行部和其他社友商量同意,即可实行”一语,证明此时已有社友,而钱玄同当时则不是。③1917年10月16日刘半农致钱玄同信提到:“先生试取《新青年》前后所登各稿比较参观之,即可得其改变之轨辙。……譬如做戏,你,我,独秀,适之,四人,当自认为‘台柱’,另外再多请名角帮忙,方能‘押得住座’;‘当仁不让’,是毁是誉,也不管他。”④四个“台柱”大概就是《新青年》“四大笔”说的由来。
第四卷改为同人刊物,公告:“本志自第四卷一号起,投稿章程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资。”⑤这就改变了前三卷由陈独秀主编或主撰的编撰体制。之所以做出这种调整,应与陈独秀入主北大文科后,作者主要为北大教授,为调动这些名流作者的积极性,将作者群凝结成一个更加坚固的新文化阵营核心有关。
1922年,胡适提到《新青年》第四卷编辑情况:“民国七年一月,《新青年》重新出版,归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钱玄同、沈尹默、李大钊、刘复、胡适六人轮流编辑。”⑥这份名单离1918年不过五年,诸人均在,应无问题。钱玄同日记1918年1月2日载:“午后至独秀处,检得《新青年》存稿。因四卷二期归我编辑,本月五日须齐稿,十五日须寄出也。”⑦坐实了胡适的说法。只是当时虽为轮流编辑,实际执行时,相互间仍有配合。如四卷三号原定沈尹默编辑,沈因眼疾请钱玄同、刘半农代编。署名王敬轩(钱玄同化名)、记者(半农)的《文学革命之反响》即刊于此期。四卷六号“易卜生号”为胡适编辑。有论者据鲁迅“《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一语,⑧认为第四卷“采取集议制度”⑨并不确切。第四卷实已为同人轮流编辑。
第五卷继续轮流编辑。周作人晚年据其1919年10月5日日记,回忆由陈独秀主编《新青年》第七卷之前的情况说:“在这以前,大约是第五六卷吧,曾议决由几个人轮流担任编辑,记得有独秀、适之、守常、半农、玄同,和陶孟和这六个人,此外有没有沈尹默,那就记不得了,我特别记得是陶孟和主编的这一回。”周举陶为其译作《小的一个人》标题加一“小”字为例,力证陶孟和曾任编辑,并特别说明:“关于《新青年》的编辑会议,我一直没有参加过,《每周评论》的也是如此,因为我们只是客员,平常写点稿子,只是遇着兴废的重要关头,才会被邀列席罢了。”⑩周所举《小小的一个人》刊登于五卷六号,如确认陶孟和是这一期编辑,周作人开列的名单应就是此卷的轮流编辑名单,只是排列次序可能需要更为确切的材料加以证明。据1918年2月下旬钱玄同致信胡适云:“《新青年》五卷二号,准明晨交仲甫去寄。三号系半农编辑,你如其有大稿,请早日交给他(三号极迟九月十五一定要寄出)。还有孟和的《国民之敌》以下续稿,在你那里,也请你早日改妥了送交半农。”(11)可见,五卷二号为钱玄同编辑,五卷三号为刘半农编辑,陈独秀仍为最后定稿者。
第六卷轮流编辑的分工,据六卷一号所载一至六号编辑名单,依次为:陈独秀、钱玄同、高一涵、胡适、李大钊、沈尹默。(12)六卷一号刊登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表现了同人追求德、赛二先生的共同理想,俨然是共同宣言,说明《新青年》同人已结成坚强有力的战斗群体。该卷每期内容与编辑的个人思想倾向密切相关。如六卷四号由胡适负责编辑,刊首即为《实验主义》一文。六卷五号由李大钊编辑,设有“马克思研究”专号,李大钊发表长文《我的马克思主义观》。
沈尹默在回忆中提到:“《新青年》搬到北京后,成立了新的编辑委员会,编委七人:陈独秀、周树人、周作人、钱玄同、胡适、刘半农、沈尹默。并规定由七个编委轮流编辑,每期一人,周而复始。我因为眼睛有病,且自忖非所长,因此轮到我的时候,我请玄同、半农代我编。我也写过一些稿子在《新青年》发表,但编辑委员则仅负名义而已。”(13)“编辑委员则仅负名义”为实情,将周氏兄弟列入,则已为周作人澄清。周作人《知堂回想录》对第五六卷的说明可能即是针对沈尹默的名单而发。至于沈所忆胡适不同意钱玄同化名王敬轩与刘半农发表《文学革命之反响》,表演双簧戏,以将反对“文学革命”者入罪的做法,是事实。(14)“并且不许半农再编《新青年》,要由他一个人独编”的说法,则不可采信。
鲁迅在《忆刘半农君》和《〈守常全集〉题记》两文中关于《新青年》编辑会议的回忆,是常被人们引用的文字,它给人一种鲁迅参加编辑或编辑会议的错觉。从鲁迅1918—1919年日记中,看不到他参与《新青年》编辑的任何记录。鲁迅与《新青年》编辑的关系,主要是通过钱玄同、刘半农、沈尹默三人联系,特别是钱、刘两人。这两年的鲁迅日记频繁记录了与钱、刘的往访会面和书信往来。从鲁迅逝世时陈独秀、钱玄同所写纪念文字和周作人晚年撰写的回忆录中,也看不到鲁迅参与编辑的痕迹。鲁迅应与其弟周作人同列客员。鲁迅上面两篇文字,只是他与《新青年》同人交往时留下的印象,多少带有演义成分。1956年、1966年沈尹默发表文章,提到鲁迅担任《新青年》编辑,(15)是同人中唯一提到鲁迅担任编辑的回忆文字,常被引用并采信为证据,实不足据。1958年1月20日周作人致曹聚仁一信,评及曹著《鲁迅评传》,写道:“鲁迅写文态度本是严肃、紧张,有时戏剧性的,所说不免有小说化之处,即是失实——多有歌德自传《诗与真实》中之诗的成份。例如《新青年》会议好像是参加过的样子(三三○页),其实只有某一年中由六个人分编,每人担任一期,我们均不在内,会议可能是有的,我们是‘客师’的地位,向不参加的。”(16)似可备一说。
《青年杂志》创刊号登载的《投稿简章》第一条规定:“来稿无论或撰或译,皆所欢迎。一经选登,奉酬现金,每千字自二元至五元。”这一规定执行到第三卷结束。第四卷改为轮流编辑后,同人撰稿,发表作品,则不支稿酬。胡适1918年3月17日《致母亲》信曰:“昨天忙了一天,替《新青年》做了一篇一万字的文章。这文是不卖钱的。不过因为这是我们自己办的报,不能不做文。昨天一直做到半夜后三点半钟方才做好。这篇文字将来一定很有势力,所以我虽吃点小辛苦,也是情愿的。”(17)所谓“这是我们自己办的报”,同人刊物性质可见一斑。《新青年》六卷二号载《新青年编辑部启事》:“近来外面的人往往把《新青年》和北京大学混为一谈,因此发生种种无谓的谣言。现在我们特别声明:《新青年》编辑和做文章的人虽然有几个在大学做教员,但是这个杂志完全是私人的组织,我们的议论完全归我们自己负责,和北京大学毫不相干。”明确界定了《新青年》的同人刊物性质。
前六卷的发行、印刷均由群益书社承担。该社1902年创设于长沙,创办人为陈子沛、子寿兄弟。1907年设分社于上海福州路惠福里,1912年迁至河南中路泗泾路口,并将总社迁至此。1935年停业。(18)群益书社与《新青年》的关系,汪原放曾有交待:“据我大叔回忆,民国二年(1913年),仲甫亡命到上海来,‘他没有事,常要到我们店里来。他想出一本杂志,说只要十年、八年的功夫,一定会发生很大的影响,叫我认真想法。我实在没有力量做,后来才介绍他给群益书社陈子沛、子寿兄弟。他们竟同意接受,议定每月的编辑费和稿费二百元,月出一本,就是《新青年》(先叫做《青年杂志》,后来才改做《新青年》)。’《新青年》决定要标点、分段。标点符号的铜模,是陈子寿翁和太平洋印刷所张秉文先生商量,用外文的标点符号来做底子刻成的。子寿翁为排《新青年》而设法做标点符号铜模,大概在商务和中华之前。《新青年》愈出愈好,销数也大了,最多一个月可以印一万五六千本了(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19)平心而论,群益书社对《新青年》的创刊和发展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新青年》声誉飙升,群益书社的利润自然也增大,但书社老板似未改其初时心态,陈独秀与之矛盾遂不断加剧,以致对簿公堂,最终在《新青年》七卷出版后与之脱离关系。
二、陈独秀赴沪后《新青年》编辑办法之初议
第七卷开始发生微妙变化。据1919年10月5日钱玄同日记:“至胡适之处。因仲甫函约《新青年》同人今日在适之家中商量七卷以后之办法,结果仍归仲甫一人编辑。”(20)周作人同日日记:“下午二时至适之寓,议《新青年》事,自七卷始,由仲甫一人编辑,六时散,适之赠《实验主义》一册。”(21)对这次议决,沈尹默有不同的回忆:由于第六卷第五期“马克思研究”专号刊登了一批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引起胡适的恐慌和不满。胡适在会前对沈尹默等人说:“《新青年》由我一个人来编”,反对大家轮流编辑,想再度独揽编辑权。鲁迅对沈尹默说:“你对适之讲,‘也不要你一人编。《新青年》是仲甫带来的,现在仍旧还给仲甫,让仲甫一人去编吧!’”(22)这一说法明显带有演义成分。从1920年4月26日陈独秀就编辑事务致李大钊、胡适等12位的征询意见函来看,鲁迅并未在征求意见者之列,沈氏的说法应不可征信。
第七卷重新由陈独秀负责主编,主要与当时陈离开北大有关。(23)七卷一号刊登一篇《本志宣言》,虽未具名,可认定出自主编陈独秀。宣言直陈同人的共同理想,反映陈无意改变同人刊物性质。整个七卷的版权页注明编辑部设在北京东安门内箭竽胡同9号,实际上1920年2月19日陈离京到沪后,编辑事务也随之移到上海。编辑部设在陈的寓所——上海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二号。(24)有论者认为此时分设北京、上海两个编辑部,(25)还有待确切材料证明。事实上,整个七卷的约稿和编辑都是陈独秀负责组织。从1920年3月11日陈独秀给周作人的信来看,七卷前四号应已在北京编定,五六号在上海编辑。(26)1920年4月26日陈独秀致信李大钊、胡适、张申府、钱玄同、顾孟馀、陶孟和、陈大齐、沈尹默、张慰慈、王星拱、朱希祖、周作人等12人:“《新青年》七卷六号稿已齐(计四百面),上海方面五月一日可以出版,到京须在五日以后。本卷已有结束,以后拟如何办法,尚请公同讨论赐复:(1)是否接续出版?(2)倘续出,对发行部初次所定合同已满期,有无应与交涉的事?(3)编辑人问题:(一)由在京诸人轮流担任;(二)由在京一人担任;(三)由弟在沪担任。为时已迫,以上各条,请速赐复。”(27)这是陈独秀南下后,就八卷以后之事第一次向北京同人征询良策。信中所提“合同”系指《〈新青年〉编辑部与上海发行部重订条件》。(28)第七卷继续由群益书社印刷、发行,正常运行,没有衍期,到七卷六号临近出版之时,陈独秀提出编辑和与群益书社续签合约的问题,事出有因。
北京同人并未迅速作复,故陈独秀1920年5月7日致信胡适、李大钊,催促表态(“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一):
适之、守常二兄:
日前因《新青年》事有一公信寄京,现在还没有接到回信,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现在因为《新青年》六号定价及登告白的事,一日之间我和群益两次冲突。这种商人既想发横财,又怕风波,实在难与共事,《新青年》或停刊,或独立改归京办,或在沪由我设法接办(我打算招股办一书局),兄等意见如何,请速速赐知。
罗素全集事,望告申甫、志希二兄仍接续进行,西南大学编译处印不成,我也必须设法自行出版。
守常兄前和陈博生君所拟的社会问题丛书,不知道曾在进行中否?
我因为以上种种原因,非自己发起一个书局不可,章程我已拟好付印,印好即寄上,请兄等协力助其成。免得我们读书人日后受资本家的压制。此书局成立时,拟请洛声兄南来任发行部经理,不知他的意见如何?请适之兄问他一声。
弟仲白 五月七日
回信必直寄弟寓,不可再由群益或亚东转交。又白。
这是陈独秀再次致信北京同人征求意见,并通报了刚刚发生的与群益书社的冲突。《新青年》七卷六号为“劳动节纪念号”,篇幅从原每期130—200页不等猛增至400多页,陈独秀考虑到读者应是下层无产者,故不希望加价。陈信中所言“两次冲突”云云,汪原放亦有回忆:“只记得陈仲翁认为《新青年》第七卷第六号‘劳动节纪念号’(1920年5月1日出版)虽然比平时的页数要多得多,群益也实在不应该加价。但群益方面说,本期又有锌版,又有表格,排工贵得多,用纸也多得多,如果不加价,亏本太多。我的大叔两边跑,两边劝,无法调停,终于决裂,《新青年》独立了。记得我的大叔说过:‘仲甫的脾气真大,一句不对,他竟大拍桌子,把我骂了一顿。我无论怎么说,不行了,非独立不可了。我看也好。我想来想去,实在无法再拉拢了。’”(29)双方矛盾激化,陈独秀遂酝酿自办发行。
由于陈的催促,北京同人不得不有所计议。据5月11日周作人日记,下午去中央公园“赴适之约,共议《新青年》第八卷事,共十二人,七时散。”(30)证之胡适当天日记:下午五时“公园,议《新青年》事”。(31)参加会议的十二人应即为陈独秀4月26日信中所指定的十二人,讨论详情,不得而知。而同日陈独秀致胡适信,再次催促(“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二):
适之兄:
群益对于《新青年》的态度,我们自己不能办,他便冷淡倨傲令人难堪;我们认真自己要办,他又不肯放手,究竟应如何处置,请速速告我以方针。
附上《正报》骂你的文章,看了只有发笑;上海学生会受这种人的唆使,干毫无意识的事,牺牲了数百万学生宝贵时间,实在可惜之至。倘数处教会学校果然因此停办,那更是可惜了。你可邀同教职员请蔡先生主持北大单独开课,不上课的学生大可请他走路!因为这种无意识的学生,留校也没有好结果。政府的强权我们固然应当反抗,社会群众的无意识举动,我们也应当反抗。
弟仲白 五月十一日
5月19日陈独秀致胡适一信(“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三):
适之兄:
快信收到已复。十四日的信也收到了。条复如左:
(1)“新青年社”简直是一个报社的名字,不便招股。
(2)《新青年》越短期越没有办法。准是八卷一号也非有发行所不可,垫付印刷纸张费,也非有八百元不可,试问此款从那里来?
(3)若作者只能出稿子,不招股集资本,印刷费从何处来?著作者协济办法,只好将稿费算入股本;此事我誓必一意孤行,成败听之。
(4)若招不着股本,最大的失败,不过我花费了印章程的九角小洋。其初若不招点股本开创起来,全靠我们穷书生协力,恐怕是望梅止渴。
我对于群益不满意不是一天了。最近是因为六号报定价,他主张至少非六角不可,经我争持,才定了五角;同时因为怕风潮又要撤销广告,我自然大发穷气。冲突后他便表示不能接办的态度,我如何能□将就他,那是万万做不到的。群益欺负我们的事,十张纸也写不尽。
弟仲白 五月十九日
所言胡适两封回信,想现已不存,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从陈5月19日信可知,是在商量摆脱群益书社之办法,胡适应是将5月11日中央公园议决之方案向陈作汇报,胡适可能提出了以作者提供文稿的方式作为筹措“股份”(经费)的办法,并没有就陈提出的“由在京诸人轮流担任;由在京一人担任”这两种编辑方式与陈商量。可见,胡适等当时并不存夺取编辑权之意。从胡适日记获知,5月30日下午四时他“预算”还有一次“《新青年》会”。(32)但钱玄同、周作人日记均无相关记载。
5月25日,陈独秀致胡适一信(“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四):
适之兄:
群益不许我们将《新青年》给别人出版,势非独立不可。我打算兴文社即成立,也和《新青年》社分立;惟发行所合租一处(初一二号,只好不租发行所,就在弟寓发行),较为节省。如此八卷一号的稿子,请吾兄通知同人从速寄下,以便付印。此时打算少印一点(若印五千,只需四百余元,不知北京方面能筹得否?倘不足此数,能有一半,我在此再设法)。好在有纸版,随时可以重印。
吾兄及孟和兄虽都有一篇文章在此,但都是演说稿,能再专做一篇否?因为初独立自办,材料只当加好,万不可减坏。
(1)孟和兄的夫人续译的《新闻记者》。
(2)守常兄做的《李卜克奈西传》与《“五一”节》。
(3)申甫兄译的《罗素心理学》。
(4)启明兄弟的小说。
以上四种,请你分别催来。
弟独秀白 五月廿五日
陈再告与群益书社之矛盾,并通报八卷一号的安排,催胡适等寄稿。由于经济原因,陈计划八卷一号只印五千份。如果这个数目后来没有变化,则比最高印数一万五六千份少一万份。从陈致胡上述四封信可知,陈、胡继续密切合作,陈对胡颇为倚重,胡适当时在北京同人中实际扮演召集人的角色。
7月2日,陈独秀致高一涵信(“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五):
一涵兄:
你回国时及北京来信都收到了。
《互助论》听说李石曾先生已译成,就快出版。如此便不必重复译了,你可以就近托人问他一声。
西南大学早已宣告死刑了。
你想做的《社会主义史》很好,我以为名称可用《社会主义学说史》,似乎才可以和《社会主义运动史》分别开来。听说李季君译了一本Kirkup的《社会主义史》,似乎和你想做的有点重复。
《新青年》八卷一号,到下月一号非出版不可,请告适之、洛声二兄,速将存款及文稿寄来。
兴文社已收到的股款只有一千元,招股的事,请你特别出点力才好。
适之兄曾极力反对招外股,而今《新青年》编辑同人无一文寄来,可见我招股的办法,未曾想错。文稿除孟和夫人一篇外,都不曾寄来。长久如此,《新青年》便要无形取消了,奈何!
弟独秀白 七月二日
此信一方面表现出陈独秀对评介社会主义思想的著译工作的热情,一方面反映了他对北京同人不合作态度颇为不满的情绪。为筹款,陈似在试行胡适提出的以同人撰文作为股份的办法。这种办法,胡适后曾在《努力周报》、《独立评论》中试行,行之有效。但陈当时感到此法难以实行,因北京同人不肯供稿,消极对待索稿。高一涵将此信传给胡适,并保存在胡适手里,反映了高、胡两人的密切关系。(33)此信预告8月1日出版八卷一号,并未实现。
8月2日,陈独秀致胡适一信,目前仅存残稿:“八卷一号文稿,我已张罗略齐;兄想必很忙,此期不做文章还可以,二号报要强迫你做一篇有精采的文章才好。”“《新青年》以后应该对此病根下总攻击。这攻击老子学说及形而上学的司令,非请吾兄担任不可。”“吾兄在南京的讲义,务请恳切商之南京高师,特别通融,给新青年社出版。”(34)从9月1日正式出版的八卷一号看,刊登了胡适《中学国文的教授》一文,应是陈独秀补登。至于信中对胡适提出的其他约稿要求,始终未得到胡的回应。
在与胡适等密切协商的同时,陈独秀还数度函请程演生资助。6月15日,致信程:“日前寄上招股章程四张,谅已收到了。石寅生兄处的股款,不但大宗无望,并救济眼前的一二千元,也来信说无法可想了。此事果然不出吾兄所料,老夫言过其实,几乎误事!兄前函说颇有人能出一股二股者,倘能实行,请速汇来,以便《新青年》早日印出。”6月17日,再次去信程氏:“石寅生款已分文无望了,《新青年》又急于出版,由兄所接洽的股款,倘能实现,甚望速汇来(汇款事兄倘嫌麻烦,可托章洛声兄办理),以济眉急。前后寄上章程十张,不知够用否?家眷明日可到,暑假中甚望吾兄来申一游。”8月2日,第三次去信,希望能以其所分家产“付清新青年社股”,并告新青年社初成立:“新青年发行所布置停妥,日内可始营业了。八卷一号《新青年》九月一日出版。闻吾兄分家可得四千金,前请吾兄以半数付清新青年社股,即官费不成,以二千金赴法八年足用。如得官费,则请以三千金入股。分家倘成,即无官费亦望西游,淹留都中,似觉乏味,尊兄以为如何?《白话文选》已编成否?新青年社初成立,甚空虚无货卖,望兄赶快将此书上编稿寄下,以便付印。望代催抚五兄速速为新青年做一篇文章。”8月7日,第四次致信王星拱、程演生,仍是为筹款,数额大为缩小:“新青年社日内即开始营业,八卷一号报准于九月一日出版,此时需款甚急,倘大学款发出,弟希望兄等各筹一百元,送守常或申府手收,以便拨用如何?乞复。”(35)但这一渠道的努力,也未获成功。尽管如此,陈独秀还是决意成立新青年社,迈出新的独立运作这一步。
从前述通信可知,陈独秀首先在4月26日提出新的编辑办法三个选项供北京同人思考,但并未获胡适等人响应。而陈在上海撑持《新青年》编辑工作的困难,主要来自他与群益书社合作的不快、经费困难和北京同人不积极交稿。为解决这些问题,陈不得不求助北京同人的合作,这可以说是《新青年》极为艰难的时期。
三、《新青年》从八卷一号开始为中共上海发起组所主控
经四个月停刊,1920年9月1日《新青年》八卷一号出刊。9月5日,陈独秀致信胡适(“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六):
适之兄:
《新青年》已寄编辑诸君百本到守常兄处转交,(他那里使用人多些,便于分送。)除我开单赠送的七十本外,尚余卅本,兄可与守常兄商量处置。
皖教厅事,非你和叔永不会得全体赞成,即陶知行也有许多人反对,何况王伯秋。
弟独秀 九月五日
所言“已寄编辑诸君百本”,在前一天陈独秀致周作人信中亦提及,(36)说明八卷一号已于9月1日出版,赠送刊物份数亦与群益书社前此提供的数目相同。惟“到守常处转交”一语和前此8月7日陈独秀致信王星拱、程演生,要求他们将筹款“送守常或申府手收”意同,说明李大钊实际已成为陈独秀在北京的代理人,表明7月份在沪诞生的共产主义小组开始有意识地建立自己的联系管道。至于荐举胡适出任安徽省教育厅长,胡并未应允。同月,陈致信胡适还告:“我对于孟和兄来信的事,无可无不可。‘新青年社’股款,你能否筹百元寄来?八卷二号报准于十月一日出版,你在南京的演讲,倘十月一日以前不能出版,讲稿要寄来,先在《新青年》上登出。”(37)还是为筹款和约稿两事请求胡适协助。至于所提陶孟和信,应指8月17日陶孟和致陈独秀、胡适函,信中提议办一日报,以《新青年》的“重要分子”为主体。(38)
从第八卷开始,《新青年》实已成为中共上海发起组控制的刊物。其理由有五:一是主编陈独秀已经成为中共上海发起组负责人。上海发起组成员李汉俊、陈望道、沈雁冰、袁振英等先后加入编辑部,成为编撰骨干。二是解除原与上海群益书社的关系,成立新青年社,独立自办印刷发行,从而在经济上切断了与群益书社的关系。郭沫若说:“新青年社由群益书局独立时,书局的老板提起过诉讼,这是人众皆知的事体。”(39)冲突内情,不得其详,但可知颇费周折。三是从八卷一号起,封面正中绘制了一个地球,从东西两半球上伸出两只强劲有力的手紧紧相握。据沈雁冰回忆,这一设计“暗示中国革命人民与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俄罗斯必须紧紧团结,也暗示全世界无产阶级团结起来的意思”。(40)这等于宣告《新青年》是共产主义刊物。日本学者石川祯浩考证,该图案出自美国社会党(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的党徽。(41)除八卷二号罗素专号封面刊登的是罗素头像外,八卷三号至九卷结束,封面一直使用这个图案。四是开辟了“俄罗斯研究”专栏,直至九卷六号止,共发表38篇文章,多数译自美国纽约Soviet Russia周报、美国《国民》杂志,另有少数出自俄、英、法、日等报刊所载介绍苏俄的报道、有关列宁生平及其著作的评介。之所以主要从英语类报刊、书籍取材,是因中共创始党员中懂俄语的人才几乎没有,只好转译。“俄罗斯研究”专栏的设置,成为当时中国读者了解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的主要窗口。五是刷新论说、通信、随感录等栏目,用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引导读者。陈独秀在八卷一号没有援引七卷一号的先例,发表一篇表明同人共同理想的《本志宣言》,而是发表了一篇《谈政治》,与胡适等北京同人异趣,表明“谈政治”的抉择和他个人新的政治信仰——马克思主义,实是《新青年》上海编辑部思想转向的一个信号。
产生这些变化的一个主要推动力是共产国际已与中共(或共产主义小组)建立联系,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1920年2月19日陈独秀到沪后,与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学人联系,5月成立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据参与其中的陈望道回忆:“这是一个秘密的组织,没有纲领,会员入会也没有成文的手续,参加者有:陈独秀、沈雁冰、李达、李汉俊、陈望道、邵力子等,先由陈独秀负责(当时就称负责人为‘书记’)。”(42)7月成立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发起人是陈独秀、李汉俊、李达、陈望道、沈玄庐、俞秀松、施存统。(43)与此同时,共产国际东方局派代表维经斯基到北京与李大钊联系,经李介绍,维氏南下到上海与陈独秀诸人会面,建立联系,提供资助。(44)这对处在困境中的《新青年》无疑注入了新血液,从而重塑《新青年》的形象。
与群益书社解除关系,摆脱了群益的发行、印刷垄断权。共产国际的支持,使得以作者供稿为股份的动议不复存在。有了新兴的共产主义者作为供稿来源和作者队伍,原来北京同人的地位和作用自然大大削弱。他们被一批新的作者所取代。(45)
不过,改组后的《新青年》还无法完全切断与原来同人的关系。一方面是因除李大钊外,其他绝大部分北京同人并不知悉《新青年》已经酝酿这些变化的真正内幕,他们在思想上自然与上海编辑部陈独秀、陈望道等共产主义者有很大的距离。另一方面《新青年》也不便于、甚至不可能暂时彻底改变原有的形象,这对它的生存及在读者中的影响未必有利。陈望道说:“《新青年》既然已经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的刊物了,为什么内容还是那样庞杂?为什么还刊登不同思想倾向的文章?这是因为《新青年》原有的作者队伍本来就是庞杂的,要照顾他们,来稿照用。改组后,我们的做法,不是内容完全改,不是把旧的都排出去,而是把新的放进来,把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放进来,先打出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这样,原来写稿的人也可以跟过来,色彩也不被人家注意。我们搞点翻译文章,开辟‘俄罗斯研究’专栏,就是带有树旗帜的作用。”(46)改组后需要一个过渡。茅盾说:“《共产党》是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出版的第一个秘密发行的党刊,它与《新青年》的分工是,它专门宣传和介绍共产党的理论和实践,以及第三国际、苏联和各国工人运动的消息。写稿人都是共产主义小组的成员。”(47)就是说,《共产党》是早期中共的内部机关刊物,在编辑第八卷时,中共仍视《新青年》为外围的阵地,因而需要和原来的同人保持联系与合作,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新青年》宣传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经历了一个过程。从李大钊在五卷五号首先发表《Bolshvism的胜利》、《庶民的胜利》,到李大钊在六卷五号编辑“马克思研究”专号,都是个人行为,因而并不能改变同人刊物的性质。陈独秀决定在七卷六号编辑“劳动节纪念号”时,还未成立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和上海中共发起组,故这一期拥有国民党名流,如孙中山、蔡元培、吴稚晖等和众多社会知名人士加盟,整体上也不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刊物。第八卷后,中共上海发起组已实际掌控编辑权、发行权,并在编排形式、栏目设置和作者组织上做了很大调整,但在形式上并未与原来的同人刊物决裂,上海编辑部继续向北京同人约稿,并征求其意见。北京同人虽然对上海编辑部的做法持保留意见,但仍自认为具有决策权、编辑权和发稿权(实际上此时他们的这些权力只能在配合上海编辑部时才能得到有限发挥),发表的作品仍占一定篇幅。从这个意义上说,第八卷的确还是一个过渡。
八卷前五期运行正常,没有出现衍期,说明独立的新青年社已获得稳定的经济资助。据苏联方面披露:“《新青年》杂志从1920年秋天开始接受共产国际的资助并逐步转变为共产主义刊物。”(48)但资助的具体情形不详。1921年2月八卷六号付排时,稿件被租界巡捕房包探所搜。据1921年5月1日出版的九卷一号《编辑室杂记》:“本志八卷六号排印将完的时候,所有稿件尽被辣手抓去,而且不准在上海印刷;本社既须找寻原稿重编一道,又须将印刷地点改在广东,所以出版便不能如期了。”八卷六号延至1921年4月1日出版。不过,声言移粤,据茅盾回忆:“此为故意放烟幕,迷惑法捕房。其实仍在上海印刷,不过换了承印商而已。”(49)八卷六号所载《本社特别启事》:“本社以特种原因已迁移广州城内惠爱中约昌兴马路第二十六号三楼,一切信件,均请寄至此处,所有书报往来办法,仍与在上海时无异,特此奉闻。”负责“俄罗斯研究”专栏编辑的袁振英(震寰)回忆:“陈独秀到广州后,广东地区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新青年》杂志社也在1920年底由上海迁到广州,编辑部设在广州市泰康路回龙桥一座大楼下(也即看云楼),陈独秀仍任主编,他和李季、潘赞化及我都曾住在这里。《新青年》第八卷第五号仍由上海‘群益书局’于1921年1月1日出版,第六号起才移到广州昌兴街二十六号于1921年4月1日出版,但编辑部还在回龙桥看云楼。”(50)可备一说。而据1921年2月23日陈望道致周作人信云“潘君作品,我已在编辑部中搜寻过一番,找不到。当写信去问仲甫先生,如果时间所许,定当编入九卷一号。”“所谓‘周氏兄弟’是我们上海、广东同人与一般读者所共同感谢的。”(51)可推测当时可能实际存在上海、广州两个编辑部并存的情形。
四、过渡中的矛盾爆发:陈独秀离沪后《新青年》编辑之再议
1920年12月12日,广东省长陈炯明拟废教育厅,设大学委员,主办全省教育,电促陈独秀来粤主持。(52)陈独秀赴粤前,致信李大钊、钱玄同、胡适、陶孟和、高一涵、张慰慈、鲁迅、周作人、王抚五,通告:“弟日内须赴广州,此间编辑事务已请陈望道先生办理,另外新加入编辑部者,为沈雁冰、李达、李汉俊三人。弟在此月用编辑部薪水百元,到粤后如有收入,此款即归望道先生用,因为编辑事很多,望道境遇又不佳,不支薪水似乎不好。”“四号报已出版,五号报收稿在即,甚盼一涵、孟和、玄同诸兄能有文章寄来(因为你们三位久无文章来了)。”(53)可见,八卷五号以后编辑工作已交陈望道、沈雁冰、李达、李汉俊,陈望道的编辑费用系从原来积累的资金中开支,否则陈独秀无需向北京同人报告。三位新加入者亦为共产党人。胡适收到此信后附言:“请阅后在自己名字上打一个圈子,并转寄给没有圈子的人。适。昨日知《新青年》已不准邮寄。适。”从陈独秀此信看,他只是报告自己离沪赴粤、编辑部新增人员,希望北京同人继续寄稿支持。
离沪当晚(12月16日夜),陈独秀再次致信胡适、高一涵,表示:“《新青年》编辑部事有陈望道君可负责,发行部事有苏新甫君可负责。《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亦不以为然,陈望道君亦主张稍改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但如此办法,非北京同人多做文章不可。近几册内容稍稍与前不同,京中同人来文不多,也是一个重大的原因,请二兄切实向京中同人催寄文章。”(54)似有意将内容变化的一大原因归为北京来稿减少。而北京同人不愿寄稿诸人(即陈点名的陶、钱两位)正是因为对新的“特别色彩”过于浓厚不满,才消极对待约稿。纵览八卷,钱玄同未刊一文,李大钊只在第四期刊出一文,高一涵直到第六期才刊出一篇译文,胡适在第一期登载一篇《中学国文的教授》、第二、三、五期登载诗歌九首,陶孟和在第一二期各载一文,鲁迅小说一篇、译作一篇,周作人发表的作品相对较多。总体来说,北京同人的文稿数量明显下降。在将编辑事务交给陈望道等人之际,为缓和北京同人情绪,寻求继续合作,陈独秀不得不作出这种诚约的姿态。
陶孟和、钱玄同阅读陈独秀信后,迅即做出反弹。陶于12月14日致信胡适,提出:“《新青年》既然不准邮寄,就此停版何如?最好日内开会讨论一番,再定如何进行。”(55)停办说浮出水面。钱则于12月16日致信周作人:“我现在对于陈望道编辑《新青年》,要看他编辑的出了一期,再定撰文与否。如他不将他人底稿改用彼等——‘哪’‘佢’……——字样,那就不说什么;否则简直非提出抗议不可了。”(56)钱玄同久未供稿,除了“懒”,现在又多一重因人事变更产生的原因。
传阅毕陈独秀的信,胡适集合诸人意见,复信给在粤的陈独秀:“《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兄言‘近亦不以为然’,但此是已成之事实,今虽有意抹淡,似亦非易事。北京同人抹淡的工夫决赶不上上海同人染浓的手段之神速。现在想来,只有三个办法:1.听《新青年》流为一种有特别色彩之杂志,而另创一个哲学文学的杂志,篇幅不求多,而材料必求精。我秋间久有此意,因病不能作计划,故不曾对朋友说。2.若要《新青年》‘改变内容’,非恢复我们‘不谈政治’的戒约,不能做到。但此时上海同人似不便做此一着,兄似更不便,因为不愿示人以弱。但北京同人正不妨如此宣言。故我主张趁兄离沪的机会,将《新青年》编辑的事,自九卷一号移到北京来。由北京同人于九卷一号内发表一个新宣言,略根据七卷一号的宣言,而注重学术思想艺文的改造,声明不谈政治。孟和说,《新青年》既被邮局停寄,何不暂时停办,此是第三办法。但此法与新青年社的营业似有妨碍,故不如前两法。总之,此问题现在确有解决之必要。望兄质直答我,并望原谅我的质直说话。此信一涵、慰慈见过。守常、孟和、玄同三人知道此信的内容。他们对于前两条办法,都赞成,以为都可行。余人我明天通知。”“抚五看过,说‘深表赞同’。”“此信我另抄一份,寄给上海编辑部看。”(57)显然,北京同人再议编辑问题,是因对第八卷“色彩过于鲜明”的不同看法有关。他们欲趁陈独秀离沪赴粤之际,解决这一问题。信前“十六夜你给一涵的信,不知何故,到廿七夜始到”一语,胡适似在暗示陈独秀与他们之间的通信往来有可疑的障碍,可能已被警方监控。
鲁迅1921年1月3日复信胡适表示:“寄给独秀的信,启孟以为照第二个办法最好。他现在生病,医生不许他写字,所以由我代为声明。我的意思以为三个都可以。但如北京同仁一定要办,便可以用上两办法,而第二个办法更为顺当。至于发表新宣言,说明不谈政治,我却以为不必。这固然小半在‘不愿示人以弱’,其实则凡《新青年》同仁所作的作品,无论如何宣言,官场总是头痛,不会优容的。此后只要学术思想艺文的气息浓厚起来,——我所知道的几个读者极希望《新青年》如此——就好了。”(58)因周作人生病,鲁迅代笔表态,这是鲁迅就《新青年》编辑事宜给同人留下的唯一一封信。
陈独秀到广州,未等北京回信,12月21日致信高一涵、胡适(“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七):
一涵、适之兄:
十七日由上海动身,昨日到广州,今天休息一天,一切朋友,都尚未见面。
此间倘能办事,需人才极多,请二兄早为留意,一涵兄能南来否?弟颇希望孟和兄能来此办师范,孟馀兄能来此办工科大学,请适之与顾、陶二君一商。师范必附属小学及幼稚园,我十分盼望杜威先生能派一人来实验他的新教育法,此事也请适之兄商之杜威先生。
弟独秀 十二月廿一日
初到粤的陈独秀希望借重北京同人,甚至还有杜威的声望,为南方革命政府做点实事、大干一场的心情跃然纸上。他大概没有料到此时北京同人对他沪上发出的两信已有反弹情绪。
据1921年1月上旬李大钊致钱玄同信:“仲甫由粤寄来信三件,送上看过即转交豫才、启明两先生。他们看过,仍还我,以便再交别人。”李大钊所提这三封陈信现未得见,内容不知,但如此频繁、异乎寻常地连续致函李大钊,可见陈独秀接到胡适上封信后内心之焦虑,以及南北同人互动的加剧。1月11日,钱玄同致鲁迅、周作人信:“顷得李守常来信,附来信札三件,兹寄上,阅后,请直接寄还守常为荷。初不料陈、胡二公已到短兵相接的时候!照此看来,恐怕事势上不能不走到老洛伯所主张的地位。我对于此事,绝不愿为左右袒。若问我的良心,则以为适之所主张者较为近是。(但是适之反对谈‘宝雪维儿’,这层我不敢以为然。)”(59)不难想象,陈独秀的来信与胡适的意见已成对决态势,钱玄同表示了形似“骑墙”而实偏于胡适的态度。
陈独秀与胡适的分歧在南北同人圈中迅速传开。在沪负责的陈望道1921年1月15日致信胡适:“大作已载在《新青年》八卷五号了。《新青年》内容问题,我不愿意多说话,因为八卷四号以前我纯粹是一个读者,五卷[号]以后我也只依照多数意思进行。因病迟复请原谅。”(60)北京同人对内容改变的异议在南方传开,陈望道感到“难辞其咎”的压力,故特别作出解释。无论如何,陈独秀和上海编辑部主意已定。他们当然不愿放弃《新青年》这块金字招牌宣传马克思主义,因而也不可能接受北京同人的“停办说”或“移回北京编辑说”。(61)在北京同人热议时,他们将问题转化为北京同人如何处理与编辑部的关系问题:要么继续合作,要么各奔前程。
1921年1月22日,胡适致信李大钊、鲁迅、钱玄同、陶孟和、张慰慈、周作人、王星拱、高一涵,对此前的意见又有所修正:“原函的第三条‘停办’办法,我本已声明不用,可不必谈”。“第二条办法,豫才兄与启明兄皆主张不必声明不谈政治,孟和兄亦有此意。我于第二次与独秀信中曾补叙入。此条含两层:1.移回北京,2.移回北京而宣言不谈政治。独秀对于后者似太生气,我很愿意取消‘宣言不谈政治’之说,单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法。”“独秀对于第一办法——另办一杂志——也有一层大误解。他以为这个提议是反对他个人。我并不反对他个人,亦不反对《新青年》。不过我认为今日有一个文学哲学的杂志的必要,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的汉译本,故我想另创一个专关学术艺文的杂志。今独秀既如此生气,并且认为反对他个人的表示,我很愿意取消此议,专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个办法。”“诸位意见如何?千万请老实批评我的意见,并请对于此议下一个表决。”信后附有张慰慈、高一涵、陶孟和、李大钊、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1921年1月26日阅后的签注意见。北京同人表决结果,赞成移回北京者:张慰慈、高一涵、李守常;赞成北京编辑,但不必强求,可任其分裂成两个杂志,也不必争《新青年》这个名目者:周豫才、周启明、钱玄同;赞成移回北京,如不能则停办,万不可分为两个杂志,致破坏《新青年》精神之团结者:王星拱、陶孟和。(62)从表态看,明显倾向于“移回北京”。这种表态,既多少带有给胡适面子的成分,也与他们试图保持原有同人刊物性质的想法有关。
北京同人在回复胡适信函时,有的对自己的立场还详加说明。李大钊的复信如下(“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八):
适之:我对于《新青年》事,总不赞成分裂,商议好了出两种亦可,同出一种亦可。若是分裂而抢一个名称,若是与《新青年》有关的人都争起来,岂不同时出十几个《新青年》,岂不是一场大笑话!
我觉得你和仲甫都不是一定要抢《新青年》这个名称,还是主义及主张有点不同的缘故。如果主张相同,在那里办,那一个人办,成不了什么问题。但是我觉得你们两人都有点固执,仲甫一定要拿去广东,你一定要拿来北京,都觉得太拘了一点。总之,我的意思不拘《新青年》在那里办,或是停办,总该和和气气商量才是,而且兄和仲甫的朋友交情岂可因此而大伤,《新青年》如演起南北对峙的剧来,岂不是要惹起旁人的笑死,此点愿兄细想一想,我不是说仲甫应该主张在粤办,你不应该主张在京办,不过仲甫的性情我们都该谅解他的——他的性情很固执——总之我很愿意你等他的回信再决定办法。如果你们还是各立于两极端,我想我们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大家公决劝你们二位(恐怕劝也无效)都牺牲了《新青年》三个字吧!停办了吧!一个办法就是听你们两位一南一北分立《新青年》,我们都不好加入那一方,这种结果都是宣告了《新青年》破产,我个人的主张虽与仲甫的主张相近,但我决不赞成你们这样争《新青年》,因为《新青年》如果是你的或是他的,我们都可以不管,如果大家都与他有点关系,我们也不应该坐视你们伤了感情,我想先把你给我的信交给玄同、豫才、起明、一涵、慰慈、孟和、抚五诸兄看过,看我们还有调停的方法没有。
李大钊想居中调和,但已看出胡、陈之间“还是主义及主张有点不同”,“我个人的主张与仲甫的主张相近”,表明了他的立场。
陶孟和致信胡适表示:“那第三个办法,照你所说的做去,我也很赞成。”(“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九)李大钊还复信胡适,说明钱玄同和周氏兄弟的态度:“前天见了玄同,他说此事只好照你那第一条办法,……起明、豫才的意见,也大致赞成第一办法,但希望减少点特别色彩。”(63)北京同人虽态度不一,但都不希望损坏与陈独秀的交情,不愿意争议露布天下,这是他们的底线。
南北同人就编辑方式紧张磋商。南方同人主意已定。1月28日,陈望道致信周作人,向北京表明态度:“大著小说三篇已登八卷六期;九卷一期稿,请设法搜罗一点来。诗稿也很缺乏,也请先生尽力。胡适先生口说不谈政治,却自己争过自由:我们颇不大敢请教他了。但稿颇为难,在京一方面,只有希望先生与豫才、守常、玄同诸先生努力维持了。先生病好点吗?很记念着。”(64)一方面对胡适的政治倾向表示不满,将上海同人与胡适的思想分歧在同人圈内公开化;一方面将撰稿希望寄托在周氏兄弟、李大钊、钱玄同身上,有意孤立胡适,这不啻示意北京同人,上海不会交出编辑权。
钱玄同已看出分裂不可避免,故1月29日致信胡适(残):“与其彼此隐忍迁就的合并,还是分裂的好。要是移到北京来,大家感动[情]都不伤,自然不移;要是比分裂更伤,还是不移而另办为宜。至于孟和兄停办之说,我无论如何,是绝对不赞成的;而且以为是我们不应该说的。因为《新青年》的结合,完全是彼此思想投契的结合,不是办公司的结合。所以思想不投契了,尽可宣告退席,不可要求别人不办。换言之,即《新青年》若全体变为《苏维埃俄罗斯》的汉译本,甚至于说这是陈独秀、陈望道、李汉俊、袁振英等几个人的私产,我们也只可说陈独秀等办了一个‘劳农化’的杂志,叫做《新青年》,我们和他全不相干而已,断断不能要求他们停板。这是玄同个人对于今后《新青年》的意见。”(65)向胡适示意与上海脱离干系,听凭《新青年》变成“‘劳农化’的杂志”。2月1日钱玄同再次致信胡适(“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十):
适之兄:
昨晚我接到你请人吃茶的帖子,我今天因为儿子患白喉未愈,亟须延医买药,下午四时恐不能来。
《新青年》事,我的意见已详签注来函之末尾,又前星期六别有一信致足下。即使下午能来,意见亦是如此。至于决议之结果,我自然服从多数。(若“移京”和“别组”两说,各占半数之时,则我仍站在“别组”一方面。)
还有要声明者:我对于《新青年》,两年以来未撰一文。我去年对罗志希说,“假如我这个人还有一线之希望,亦非在五年之后不发言。”这就是我对于《新青年》不做文章的意见。所以此次之事,无论别组或移京,总而言之,我总不做文章的。(无论陈独秀、陈望道、胡适……办,我是一概不做文章的。绝非反对谁某,实在是自己觉得浅陋。)
玄同 二月一日
话说到这一步,无异声明与此后的《新青年》完全脱离关系。实际上,七卷四号(1920年3月1日)以后,钱玄同就因“无兴致”(陈独秀语),未发表文章。钱玄同成为继刘半农、陶孟和之后,表态退出的又一位代表性人物。周作人致信陈望道云:“自从钱刘噤口以后,早已分裂,不能弥缝。”(66)如是之谓也。刘半农、钱玄同与陈独秀关系疏远的情形似有区别:刘半农因为没有“博士”帽被同人挤走,远奔欧洲留学;而钱玄同主要是对日渐浓厚的政治化色彩不满。
在北京同人不满浓厚的“特别色彩”时,南方编辑部也对胡适的政治倾向提出了质疑,这就是陈独秀和陈望道诸人怀疑胡与研究系之间存有密切关系。怀疑最初出自1920年12月16日陈独秀致胡适、高一涵的信和大概此后陈独秀致陶孟和的信。在前一信结尾,陈说:“南方颇传适之与孟和兄与研究系接近,且有恶评,此次高师事,南方对孟和颇冷淡,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盼望诸君宜注意此事。”(67)陈致陶的信现已不见,但从胡适回复陈独秀信所保留的底稿(未署时间,估约1920年12月底或次年初)看,陈致陶信有两点极为清楚:一是流露出与陶的关系极为紧张的一面,这一点可能对陶孟和的情绪有一定刺激,陶孟和在《新青年》的最后一篇文章是刊登在八卷二号(1920年10月1日)上的《六时间之劳动》,此后就再也看不到他的文章了。二是怀疑胡适与研究系存有密切关系。胡适在信中对此辩驳说:
你给孟和的信与给北京同人(答我)的信,我都见了。你真是一个卤莽的人,我实在有点怪你。你在北京的日子也很久了,何以竟深信外间那种绝对无稽的谣言!何以竟写出那封给孟和的决绝信;(你信上有“言尽于此”的话!)你难道不知我们在北京也时时刻刻在敌人包围之中?你难道不知他们办共学社是在《世界丛书》之后,他们改造《改造》是有意的?他们拉出他们的领袖来“讲学”——讲中国哲学史——是专对我们的?……你难道不知延聘罗素、倭铿等人的历史?(我曾宣言,若倭铿来,他每有一次演说,我们当有一次驳论。)但是我究竟不深怪你,因为你是一个心直口快的好朋友。不过我要你知道,北京也有“徐树铮陆军总长,陈独秀教育总长”的话,但我们决不会写信来劝你“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事,我以后不再辩了!(68)
陈怀疑胡与研究系关系一事,在北京同人圈中很快传开,胡适的辩白信内容似也为同人所知。钱玄同致信周氏兄弟表示:“至于仲甫疑心适之受了贤人系的运动,甚至谓北大已入贤掌之中,这是他神经过敏之谓,可以存而不论。(所谓长江流域及珠江流域的议论,大概就是邵力子、叶楚伧、陈望道等人的议论。)”(69)李大钊复信胡适安抚道:“关于研究系谣言问题,我们要共同给仲甫写一信,去辩明此事。现在我们大学一班人,好像一个处女的地位,交通、研究、政学各系都想勾引我们,勾引不动就给我们造谣;还有那国民系看见我们为这些系所垂涎,便不免引起点醋意,真正讨嫌!”(70)陶孟和致信胡适表态:“仲甫本是一个卤莽的人,他所说那什么研究系底话,我以为可以不必介意。我很希望你们两人别为了这误会而伤了几年来朋友的感情。你以为然否?”“广东、上海本来是一班浮浪浅薄的滑头世界,国民党和研究系,都是‘一丘之貉’。我想,仲甫本是老同盟会出身,自然容易和国民党人接近,一和他们接近,则冤枉别人为研究系的论调,就不知不觉地出口了。”(“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九)北京同人对陈独秀的怀疑颇不以为然。
1921年2月13日,陈望道致周作人函,将《新青年》南方同人对胡适的不满和盘托出,简直有一吐为快之感:
我是一个北京同人“素不相识的人”(适之给仲甫信中的话),在有“历史的观念”的人,自然格外觉得有所谓“历史的关系”。我也并不想要在《新青年》上占一段时间的历史,并且我是一个不信实验主义的人,对于招牌,无意留恋。不过适之先生底态度,我却敢断定说,不能信任。但这也是个人意见,团体进行自然听团体底意志。先生们在北方,或不很知道南方情形。其实南方人们,问《新青年》目录已不问起他了。这便因为他底态度使人怀疑。怀疑的重要资料:《改造》上梁先生某序文,《中学国文教授》,《少谈主义》,《争自由》。胡先生总说内容不对,其实何尝将他们文章撇下不登。他们不做文章,自然觉得别人的文章多;别人的文章多,自然他有些看不入眼了。(71)
信中所云他们怀疑胡适的政治态度及其与研究系关系的证据:(1)梁启超在《改造》所刊《前清一代中国思想界之蜕变》(载《改造》三卷三、四、五号)。此文系为蒋百里《欧洲文艺复兴史》作序,开首即曰:“旧历中秋节前十日在京师省胡适之病,适之曰:‘晚清今文学运动,于思想界影响极大;吾子实躬与其役者,宜有以记之。’适蒋百里著《欧洲文艺复兴史》新成,来索序,吾受而读之,……吾泛泛为一序,无以益其善美,计不如取吾史中类似之时代相印证焉,庶可以校彼我之短长而思所以自淬砺也。”将序文之深意与胡适的建议联系起来。文中对胡适考证学成就大加奖励:“绩溪诸胡而后有胡适者,颇能守清儒治学之方法,俨然正统派之硕果焉。”(72)(2)胡适在《每周评论》(第31号)发表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随后研究系成员蓝志先发表《问题与主义》,李大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胡适与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分歧初露端倪。(3)1920年8月1日胡适领衔与蒋梦麟、陶履恭、王徵、张祖训、李大钊、高一涵联名在《晨报》发表《争自由的宣言》,表现胡适对政治的新觉悟:“我们本不愿意谈实际的政治,但是实际的政治却没有一时一刻不来妨害我们。”“政治逼迫我们到这样无路可走的时候,我们便不得不起一种彻底觉悟,认定政治如果不由人民发动,不会有真共和实现。”表现了胡适等对西方式民主共和制的追求。对这三例的不同看法,足见《新青年》南方同人与胡适之间存在深刻的思想分歧,胡适与陈独秀、陈望道的思想分裂已难以弥合。
五、《新青年》的归宿:成为中共的理论机关刊物
1921年2月上旬,《新青年》编辑部在法租界被搜查,并被勒令停办。2月11日,陈望道致信周作人,迅即通报此事:“新青年社在阴历年关被法捕房没收去许多书籍,又罚洋五十元,并且勒令迁移。这事究从何方推动,于今还未分明。但事业仍是要进行的。你以为怎样?”(73)接着,2月13日陈望道致信周作人,表示:“所谓‘周氏兄弟’是我们上海、广东同人与一般读者所共同感谢的。多如先生们病中也替《新青年》做文章,《新青年》也许看起来,象是‘非个人主义’,‘历史主义’,却不是纯粹赤色主义或‘汉译本的Soviet Russia’了!”(74)以刊登周氏兄弟的作品,说明《新青年》“却不是纯粹赤色主义或‘汉译本的Soviet Russia’”,对胡适的观点作了反驳,借以说明上海有意实行陈独秀1920年12月16日定下的基调:“稍改内容”、“趋重于文学哲学”、争取“北京同人多做文章”。
2月15日,陈独秀分别致信胡适、周氏兄弟,通报《新青年》将移粤出版。给胡的信谓:“六日来信收到了。我当时不赞成《新青年》移北京,老实说是因为近来大学空气不大好;现在《新青年》已被封禁,非移粤不能出版,移京已不成问题了。你们另外办一个报,我十分赞成,因为中国好报太少,你们做出来的东西总不差,但我却没有工夫帮助文章。而且在北京出版,我也不宜做文章。我是一时不能回上海了。你劝我对于朋友不要太多疑,我承认是我应该时常不可忘却的忠告,但我总是时时提心吊胆恐怕我的好朋友书呆子为政客所利用。我仍希望你非候病十分好了,不可上课、做文章,而且很想你来广东一游。”(75)一方面对前此南北同人的讨论作出最后决断,明确表态坚持此前“不赞成《新青年》移北京”的态度;一方面在政治上忠告胡适不要被北京的“政客所利用”,仍希望胡与研究系和北洋政府划清界限,并表示自己不能给胡新办的报刊投稿。而同日致周氏兄弟的信,陈独秀则另有一番表示:“《新青年》风波想必先生已经知道了,此时除移粤出版无他法,北京同人料无人肯做文章了,惟有求助于你两位,如何,乞赐复。”(76)将与北京同人合作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周氏兄弟身上。据陈望道、沈雁冰两人回忆,《新青年》后来并未移粤出版,仍在上海印刷,只是换了承印商。(77)
对于陈抛出的绣球,病情好转的周作人2月25日(“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十一)、2月27日(“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十二)两次致信李大钊,作了积极回应:
守常兄:
来信敬悉。《新青年》我看只有任其分裂,仲甫移到广东去办,适之另发起乙种杂志,此外实在没有法子了。仲甫如仍拟略加改革,加重文艺哲学,我以力之所及,自然仍当寄稿。适之的杂志,我也很是赞成,但可以不必用《新青年》之名。《新青年》的分裂虽然已是不可掩的事实,但如发表出去(即正式的分成广东、北京两个《新青年》),未免为旧派所笑。请便中转告适之。
弟作人 1921年2月25日
守常兄:
来信敬悉。关于《新青年》的事,我赞成所说第二种办法,寄稿一事,我当以力量所及,两边同样的帮忙。我本赞成适之另办一种注重哲学文学的杂志,但名称大可不必用《新青年》,因为:
(1)如说因内容不同,所以分为京粤两个,但著作的人如仍是大多数相同,内容便未必十分不同,别人看了当然觉得这分办没有□□必要。(如仲甫将来专用《新青年》去做宣传机关,那时我们的文章他也用不着了;但他现在仍要北京同人帮他,那其内容仍然还不必限于宣传可做了。)
(2)仲甫说过《新青年》绝对为“洋大人”所不容,在京也未必见容于“华大人”,这实才是至理名言。我看“华大人”对于《新青年》的恶感,已经深极了。无论内容□□如何改变,他未必能辨别,见了这个名称当然不肯轻易放过,这并不是我神经过敏的话,前年的《每周评论》便是一个实例。
所以我希望适之能够改变意见,采用第二种办法。但北京同人如多数主张用《新青年》的名称,我也不反对。以上所说,只是个人的意见,以备发挥而已。豫才没有什么别的意见。
弟作人 1921.2.27
这两封信都保存在胡适手中,应是李大钊传阅,说明他有意让胡适知道周氏兄弟的态度,希望胡与上海《新青年》编辑部继续合作,撰写文艺哲学一类的文字。
在陈独秀及上海编辑部积极争取周氏兄弟稿件的同时,胡适对周氏兄弟亦倾力相助。胡以力荐周作人担任燕京大学国文门主任,拉近与周氏兄弟的距离。1921年2月14日,胡致信周作人,开出燕大聘请的优厚条件。(78)第二年周作人接受了燕大的聘任。同年8月,胡还为介绍周建人到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而奔走,向高梦旦、钱经宇打招呼,(79)解决了周建人的工作问题。周氏兄弟一时成为南北同人争取的对象。
从八卷五号(1921年1月1日),直至九卷六号(1922年7月1日),陈望道是上海编辑部的主要成员。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陈望道是这一时期的“主编”,陈本人垂暮之际亦作此说,(80)实则值得商榷。不管从资望、学力,还是从《新青年》这一段作者(特别是北京同人)的聚集,陈都难负主编名望。《新青年》此前的惯例只有陈独秀被称为“主编”,陈独秀任主编是与“主撰”联结在一起,后来担任主编的瞿秋白也是如此。实行同人轮流编辑制时,担负每期编辑者亦不仅承担约稿、编稿任务,而且常常为本期内容的主要策划者和重头文章的炮制者。即使如此,他们也不负“主编”之名。陈望道在《新青年》上只发表过译作《劳农俄国底劳动结合》(日本山川均著,八卷五号)、随感录《性美》、《女人压迫男人的运动》、《从政治的运动向社会的运动》(八卷六号)、演讲《文章底美质》(九卷一号)几篇并不起眼的文字。显然,陈望道实际负责的应只是上海编辑部的工作。从袁振英的回忆看,陈独秀当时仍负主编之名,且有广州编辑部之设。(81)陈望道《回忆党成立时期的一些情况》(1956年6月17日)、茅盾《回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1957年4月)、李达《关于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几个问题》(1954年2月23日)等文,都没有这样的记载和说法。(82)陈望道担任《新青年》主编的提法似不宜沿用。
九卷一号没有发表新的宣言,也没有显示新的变更迹象。整个九卷仍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但削减了原“俄罗斯研究”专栏的篇幅。总览八卷五号至九卷结束,大体是按照陈独秀1920年12月16日离沪赴粤时定下的方针“稍改内容”、“趋重于文学哲学”、争取“北京同人多做文章”行事。这样在九卷上,仍看到鲁迅的散文《故乡》、译作《三浦右卫门的最后》(日本菊池宽)、《狭的笼》(俄国埃罗先珂);周作人的《杂译日本诗三十首》、《病中的诗》、《山居杂诗》和译作《颠狗病》。胡适也发表了《四烈士冢上的没字碑歌》、《死者》(九卷二号)、《国语文法的研究法》(九卷三、四号)、《平民学校校歌》、《希望》(九卷六号),其诗作格调明显倾向进步、革命,发表在《新青年》上颇协调,表明胡适接受李大钊的意见,采取了类似周氏兄弟的态度和做法。北京同人李大钊、高一涵、王星拱、朱希祖等继续有诗文发表,远在法国的刘半农也刊发了《伦敦》、《奶娘》等诗作。这样一来,八卷以后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宣传、社会主义讨论、“俄罗斯研究”、社会问题和随感录一类栏目,几乎都由新加入的共产党人或共产主义知识分子所包揽,占有主导地位;而诗歌、小说、戏剧、文学评论这类文艺作品,则主要为胡适、周氏兄弟等北京作者所提供,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这种南北同人共存的格局维持到第九卷结束。
1921年9月1日出版九卷五号后,停刊近十个月,直到1922年7月1日补齐第六号后休刊。停刊的原因是上海编辑部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时在编辑部的茅盾对此回忆道:“这年残冬,渔阳里二号被法捕房查抄,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梅,以及当时适在陈寓的包惠僧、杨明斋、柯怪君(庆施)也被带到法捕房拘押。第二天上午九时初审,陈夫人当堂开释。当天黄昏,陈独秀取保释放,包惠僧等三人于五天后才保释。第三国际代表马林对此事出了力的。他请一个外国律师为陈独秀辨护。结案的罪名是:《新青年》有过激言论,妨害租界治安,姑念初犯,罚款五千元以示警戒。陈独秀何来五千元?这笔钱也是马林出的。”(83)当时被捕的包惠僧对此事亦有类似的详细回忆。(84)
《新青年》这次停刊是创刊以后停刊时间最长的一次。新青年社独立以来,连遭三折。先是北京政府要求查禁“停版”,继遭法捕房查禁罚款,再遭此次勒索,其境遇可想而知。陈独秀说《新青年》在上海“绝对为‘洋大人’所不容”,周作人称在北京“也未必见容于‘华大人’”。陈独秀在北京因遭受“华大人”的压迫出走上海,没想到在租界又遭受“洋大人”更为严重的压榨,最后只能求助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帮助。经此“劫难”,陈独秀和《新青年》的命运与共产国际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1923年6月15日,《新青年》(季刊)复刊,由瞿秋白主编。《本志启事》痛陈道:“本志自与读者诸君相见以来,与种种魔难战,死而复苏者数次;去年以来又以政治的经济的两重压迫,未能继续出版,同人对于爱读诸君,极为抱叹。”“政治的压迫”可想而知,“经济的压迫”则说明此时或经费不足,或销路不畅。《新青年》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此后,不仅胡适、周作人、鲁迅、刘半农、高一涵、张慰慈在内的绝大部分原同人与《新青年》绝缘,而且陈望道、李汉俊、沈玄庐、李达、沈雁冰、陈公博、袁振英(震瀛)也离开了这个舞台,就连李大钊也未再出现在《新青年》的作者名单里了。代之而起的是瞿秋白、彭述之、郑超麟、蒋光赤、任卓宣、任弼时等年轻的共产党理论家。陈独秀继续在《新青年》发表具有政治指导意见的文章,直到终刊。
陈独秀是《新青年》的灵魂人物。从在创刊号发表《敬告青年》,到最后一期刊出《世界革命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在数百位作者中,他是唯一与《新青年》相始终的作者。他办刊的基本思想是:“凡是一种杂志,必须是一个人一团体有一种主张不得不发表,才有发行底必要;若是没有一定的个人或团体负责任,东拉人做文章,西请人投稿,像这种‘百衲’杂志,实在是没有办的必要,不如拿这人力财力办别的急于要办的事。”(85)按这种设想,他从创刊《青年杂志》,对该刊明确定位,前三卷吸收皖籍作者;到四至六卷交给同人轮编,转为同人刊物,把《新青年》变成北大教员和学生宣传新思潮的核心阵地;再到七至九卷,办“劳动节纪念号”,设“俄罗斯研究”专栏,开展社会主义讨论,将上海共产党发起组成员安排进入编辑部;最后把《新青年》变为中共中央的理论机关刊物,培养了一批年轻的共产党理论家。在《新青年》这场大剧中,陈独秀集编剧、导演、演员为一身。根据剧目的要求,他不断寻找演员、选择演员、更换演员。他始终主导剧情发展,步步推进,导演出一幕又一幕壮观的戏剧。陈独秀与《新青年》这种既长且深的特殊关系,使他在各个阶段,都扮演了他人不能替代的重要角色。陈的个人意志对《新青年》办刊理念的演变和取向起有关键性作用,这一点在从同人刊物转变为中共机关刊物时尤为明显,过去人们对此似估计不足。
在从同人刊物向中共机关刊物的转变过程中,陈独秀与胡适不仅存在思想分歧,即马克思主义与实验主义(自由主义)的分歧,而且对办刊方向意见不一。两人对《新青年》控制权的争夺渊源于此。如何看待八卷以后显现的“特别色彩”,北京同人(甚至包括李大钊)都不同程度地倾向胡适的意见,不希望《新青年》完全变成一个宣传“特别色彩”的刊物。这些人有的并不是出于反对马克思主义(如周氏兄弟),而是基于对办刊定位的要求,即希望保持原有文艺思想刊物的特性;有的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和苏俄革命持不同意见(如胡适、陶孟和、钱玄同),希望减少或完全没有苏维埃色彩。这两类人在《新青年》转变为宣传社会主义和俄罗斯革命为主的刊物后,表现稍有不同:周氏兄弟与陈独秀、陈望道频繁书信往来,继续供稿,使《新青年》得以存留“思想文艺”的色彩。钱玄同、陶孟和则基本上没有再发稿,胡适虽然继续发表作品,但份量相对减少。陈独秀、李大钊、陈望道之所以同意减少“特别色彩”,给北京同人保留发表空间,可能与其对《新青年》的生存和销路的顾虑有关,毕竟胡适、周氏兄弟和其他北京同人的文艺作品能够吸引一批读者,持续刊物原有的影响力。
《新青年》同人在面临编辑确定和办刊方向分歧时,主要通过书信往来交换意见,这是一种比较理性、和缓、稳妥的方式。书信毕竟是一种具有私密性的交流方式,绝不同于公诸报端、撕破脸皮的公开论争。这说明《新青年》同人对已经结成的情谊相当珍惜,不愿因思想分歧而伤害感情。以往人们在研究《新青年》时,将书信与报刊公开争论甚至论战等量齐观,显然有背实情。
胡适与陈独秀、李大钊在思想上分道扬镳后,仍受到陈、李相当的制约。胡适创办《努力周报》时,对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离心倾向的评判,由于李大钊来信的忠告,(86)态度有一定调整。在善后会议上,由于陈独秀和共产党人的批评,胡适不得不与北京政府保持一定距离。1925年2月23日,陈独秀为胡适参加善后会议事,致函胡适(“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十三):
适之兄:
顷读你十日夜回信,十分喜慰。前函措词冒昧,特此谢罪。惟此次来函说“一时的不愉快”,此语虽然不能完全做逆耳解,或不免有点逆耳的嫌疑罢,一笑。我并不反对你参加善后会议,也不疑心你有什么私利私图,所以这些话都不必说及,惟有两层意思,还要向你再说一下。(一)你在会议中总要有几次为国家为人民说话,无论可能与否,终要尝试一下,才能够表示你参加会议的确和别人不同,只准备“看出会议式的解决何以失败的内幕来”,还太不够。(二)接近政府党一层,我们并不是说你有“知而为之”的危险,是恐怕你有“为而不知”的危险,林、汤及行严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我辈书生,那是他们的对手!你和他们三位先生合办一日报之说,是孟邹兄看了《申报》通信告诉我的,既无此事,我们真喜不可言。又《申报》《新闻报》北京通信都说你和汤、林为段做留声机器,分析善后会议派别中且把你列在准安福系,我们固然不能相信这是事实,然而适之兄!你的老朋友见了此等新闻,怎不难受!
我说了这一大篇,然而有何方法解决这问题呢?我以为只有继续办《努力周报》,以公布你的政治态度,以解释外面的怀疑。
《努力》续出,当然也不能尽情发挥,但在可能的范围内说几句必需要说的话,现在在你的环境还可以做得到,似不可放过此机会,因为此机会势不能长久存在也。
匆匆,不尽所欲言。
弟仲甫上 二月廿三日
在一些重要政治关头,陈独秀、李大钊都会向胡适通报共产党的态度,对胡施加影响,这对胡适的政治态度自然构成一种约束。在同文化保守主义的斗争中,如在“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中对玄学派的斗争,在历次东西文化论战中对东方文化派、本位文化论者的斗争,他们虽各持己见,但还维持了同盟关系。在《努力周报》创刊时发表的由胡适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中,还有李大钊、高一涵的签名。这说明,在“五四”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胡在政治上并未与陈独秀、李大钊这些共产党老朋友为敌,而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友情甚至合作。
《新青年》同人非常重视在五四时期的人生经历和交谊,这种情感常常在他们遭受重大变故时表现得尤为突出。1927年李大钊遇害后,1930年9月亚东图书馆出版《胡适文存三集》,胡适在扉页上特别题写“纪念四位最近失掉的朋友”,李大钊被置于首位。时值国民党统治,胡适并不畏惧公开自己与这位共产党亡友的密切关系。1933年5月,鲁迅为《守常全集》出版撰写题记,表达敬重之情。1930年代陈独秀被捕下狱,胡适在北大公开演讲《陈独秀与文学革命》(1932年10月29日),表彰这位老朋友对“文学革命”的“三个大贡献”。鲁迅则在《我怎样做起小说来》中,特别感念陈独秀对自己文学创作的提携之功。1934年7月14日刘半农去世,鲁迅特作《忆刘半农君》,悼念这位《新青年》的战友。胡适、周作人、钱玄同、陶孟和敬献挽联。(87)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钱玄同发表《我对周豫才(即鲁迅)君之追忆与略评》,陈独秀发表《我对于鲁迅之认识》,还原鲁迅在《新青年》中的历史形象,肯定鲁迅的文学创作成就。当苏雪林致信胡适,借机谩骂鲁迅,没料到胡适的回复竟是:“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88)劝阻苏的不当行为。这些都见证了《新青年》同人之间的情谊。编撰《新青年》这一人生经历已是他们难以割舍、永不忘怀的群体记忆。
“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之九,从笔迹和内容看,作者有可能为陶孟和或钱玄同,本文倾向于陶孟和,特此说明。
*“新发现的一组书信”系2002年4月6日笔者在美国华盛顿参加亚洲学年会时,前往胡祖望先生处拜访拍摄所得。在整理这组书信的过程中,得到耿云志、杨天石、沈寂、陈漱渝诸位先生的帮助和指教,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①有关《新青年》的分期众说纷纭,参见傅斯年:《陈独秀案》,《独立评论》第24号,1932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室编:《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一集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78年,第36页;陈万雄:《五四新文化的源流》,香港:三联书店,1992年,第18—19页;叶再生:《中国近代现代出版通史》第2册,北京:华文出版社,2002年,第109、118、137、140页。由于划分标准不一,对《新青年》分期(特别是前九卷)的歧异很大,笔者认为应以编辑、作者变化为划分标准。
②该信收入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第274—275页。
③叶再生:《中国近代现代出版通史》第2册,第110页。
④《刘半农致钱玄同》,《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303页。
⑤《本志编辑部启事》,《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
⑥《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3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55页。
⑦鲁迅博物馆编:《钱玄同日记》第4册,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645页。
⑧《忆刘半农君》,《鲁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71页。
⑨参见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4页。
⑩参见《周作人回忆录》,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38—339页。
(11)《钱玄同致胡适》,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香港:中华书局,1983年,第13页。
(12)《本杂志第六卷分期编辑表》,《新青年》第6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
(13)沈尹默:《我和北大》,《五四运动回忆录》(续),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166页。
(14)参见《胡适致钱玄同》(1918年2月20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1—12页。
(15)沈尹默:《鲁迅生活中的一节》,原载《文艺月报》1956年10月号;《我和北大》,系作于1966年1月,收入《五四运动回忆录》(续),第157—170页。
(16)周作人、曹聚仁:《周曹通信集》第一辑,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73年,第44页。
(17)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3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83—184页。《新青年》这种情形维持到后来,八卷以后独立经营时,仍不支稿费。参与八九卷编译工作的茅盾对此有说明:“当时我们给《新青年》写稿都不取稿费。”参见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18)参见朱联保:《近现代上海出版业印象记》,上海:学林出版社,1993年,第382—383页。
(19)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年,第31—32页。
(20)鲁迅博物馆编:《钱玄同日记》第4册,第1815页。
(21)周作人:《周作人日记》中册,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第52—53页。
(22)参见《访问沈尹默谈话记录》(未刊稿),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编:《陈独秀年谱》,第106页。此处不排除沈氏记忆错误或记录者误记。
(23)《胡适口述自传》提到:“他(指陈独秀)在上海失业,我们乃请他专任《新青年》杂志的编辑,这个‘编辑’的职务,便是他唯一的职业了。在上海陈氏又碰到了一批搞政治的朋友——那一批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发起人。因而自第七卷以后,那个以鼓吹‘文艺复兴’和‘文学革命’[为宗旨]的《新青年》杂志,就逐渐变成个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我们在北大之内反而没有个杂志可以发表文章了。”《胡适文集》第1册,第355页。陈独秀专任《新青年》主编,有一笔编辑费。
(24)关于上海编辑部的设立,参见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189—191页。
(25)参见叶再生:《中国近代现代出版通史》第2册,第126—127页。
(26)参见《陈独秀致周作人》,《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第307—308页。信中说到,收到鲁迅译稿《一个青年的梦》,此文在《新青年》七卷二号至五号连载,说明陈独秀到上海后还在编辑此文。
(27)《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89页。
(28)参见刘运峰编:《鲁迅全集补遗》,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5页。该书编者将此合同当作鲁迅佚文收入该集,应有误。
(29)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54页。
(30)《周作人日记》中册,第123页。
(31)《胡适全集》第29册,第164页。
(32)《胡适全集》第29册,第179页。
(33)当时胡适与高一涵“同住一宅”,互为邻居。参见高一涵:《从五四运动中看究竟谁领导革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336页。
(34)《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08页。
(35)上引陈独秀致程演生四信(未刊),承沈寂先生提供整理稿,特此致谢。
(36)参见《陈独秀致周作人》,《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第310页。
(37)《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14页。
(38)《陶孟和致陈独秀、胡适》,《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6册,第344—346页。
(39)郭沫若:《创造十年》,上海:现代书局,1932年,第17页。
(40)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191页。
(41)参见石川祯浩:《中国共产党成立史》,袁广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43页。
(42)陈望道:《回忆党成立时期的一些情况》,《“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页。
(43)参见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195—196页;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第7—8页。
(44)关于维经斯基在上海与陈独秀等人接触情况,参见《维经斯基给某人的信》(1920年6月)、《维经斯基给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东方民族处的信》(1920年8月17日),《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运动(1920-1925)》,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28—35页。关于共产国际资助早期中国共产党的情形,参见杨奎松:《共产国际为中共提供财政援助情况之考察》,《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共产国际对中共早期的援助及其具体开支情况,因资料缺乏,现仍不得其详。
(45)茅盾在回忆录中谈及此时《新青年》作者的变化:“陈独秀离沪时把《新青年》编辑事务交给陈望道。那时候,主张《新青年》不谈政治的北京大学的教授们都不给《新青年》写稿,所以写稿的责任便落在李汉俊、陈望道、李达等人身上,他们也拉我写稿。”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197页。
(46)宁树藩、丁凎林整理:《关于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活动的回忆——陈望道同志生前谈话纪录》,《复旦学报》1980年第3期。
(47)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196页。
(48)K.B.舍维廖夫:《中国共产党成立史》,彭宏伟、潘荣译,《“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9页。
(49)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201页。
(50)《袁振英的回忆》(1964年2—4月),《“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第473页。
(51)《陈望道致周作人》,《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第361—362页。
(52)参见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134页。
(53)《陈独秀致李大钊、钱玄同、胡适等》,《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17页。编者将此信系于1920年12月上半月。陈望道忆及这一段他与李汉俊、沈雁冰、李达的生活收入来源,主要是靠教书、翻译(卖译稿给商务印书馆),收入不错,未提领取编辑费一事。参见宁树藩、丁凎林整理:《关于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活动的回忆——陈望道同志生前谈话纪录》,《复旦学报》1980年第3期。李达在回忆中谈及此时的党费和《新青年》编辑费问题:“《新青年》社在法租界大马路开了一家‘新青年书社’。生意很好,李汉俊向陈独秀写信提议由‘新青年书社’按月支二百元做党的经费,陈独秀没有答应。还有陈独秀去广州时,曾对李汉俊约定,《新青年》每编出一期,即付编辑费一百元,后来李汉俊未能按月编出,该社即不给编辑费,因此李汉俊认定陈独秀私有欲太重,大不满意,这是他两人之间的冲突的起源,这时候党的经费是由在上海的党员卖文章维持的,往后因为经费困难,《共产党》月刊出至第二期就中止了。”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第9页。可见,陈独秀去广州后,《新青年》的编辑费是一笔糊涂账。
(54)《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一,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7页。
(55)《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17页。
(56)赵丽霞、夏晓静编:《钱玄同文集》第6卷《书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1页。
(57)《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二,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8页。此信未署时间,应作于1920年12月27日后不久。
(58)《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四,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2页。
(59)赵丽霞、夏晓静编:《钱玄同文集》第6卷《书信》,第14—16页。
(60)《陈望道致胡适》,《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5册,第419页。
(61)参见《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六,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3页。从1921年2月15日陈独秀致胡适信可知,陈独秀此前已表明他“不赞成《新青年》移北京”的态度,这一态度应在陈独秀从粤致李大钊的三封信中有所吐露。
(62)《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三,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9—11页。
(63)《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五,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2页。
(64)《关于〈新青年〉杂志的通信》(二),《陈望道文集》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79年,第555—556页。
(65)《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22—123页。
(66)周作人此语转引自《关于〈新青年〉杂志的通信》(四)《陈望道致周作人》一信,《陈望道文集》第一卷,第558页。
(67)《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一,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7页。
(68)《胡适致陈独秀》(稿),《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20—121页。
(69)《钱玄同文集》第6卷《书信》,第15—16页。
(70)《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五,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2页。
(71)《关于〈新青年〉杂志的通信》(四),《陈望道文集》第一卷,第557页。该书编者在编注《争自由》一文时,认为《争自由》是指胡适所作《易卜生主义》一文,有误,应为《争自由的宣言》一文,载《晨报》1920年8月1日,胡适、蒋梦麟、陶履恭、王徵、张祖训、李大钊、高一涵签名。
(72)梁启超:《前清一代中国思想界之蜕变》,《改造》三卷三号,1920年11月15日,第1、6页。此文后经修改扩充,独立成书——《清代学术概论》,上引第一句被删节,其他文字亦有修改。
(73)《关于〈新青年〉杂志的通信》(三),《陈望道文集》第一卷,第556页。
(74)《关于〈新青年〉杂志的通信》(四),《陈望道文集》第一卷,第558页。
(75)《关于〈新青年〉问题的几封信》之六,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3页。
(76)鲁迅博物馆供稿、陆品晶注释:《陈独秀书信》之四,《历史研究》1979年第5期。
(77)参见宁树藩、丁凎林整理:《关于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活动的回忆》附记,《复旦学报》1980年第3期。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201页。
(78)《致周作人》,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74—275页。
(79)参见《致周作人》,《胡适书信集》上册,第294页。
(80)参见宁树藩、丁凎林整理:《关于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活动的回忆——陈望道同志生前谈话纪录》,《复旦学报》1980年第3期。
(81)参见《袁振英的回忆》(1964年2—4月),《“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第473页。《新青年》八卷六号《本社特别启事》亦谓“本社以特种原因已迁移广州城内惠爱中约昌兴马路第二十六号三楼”。
(82)均收入《“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一书。
(83)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册,第200—201页。
(84)《包惠僧回忆录》,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72页。
(85)独秀:《随感录七十五·新出版物》,《新青年》七卷二号,1920年1月1日。
(86)《李大钊致胡适》,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的日记》,香港:中华书局,1985年,第442页。
(87)参见徐瑞岳:《刘半农评传》,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316—323页。
(88)《胡适致苏雪林》(稿),《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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