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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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资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大管理目标之一,也是监理“三控”的重点之一。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有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外部环境、工程变更等各方面的原因影响而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减。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投资控制程序,势必会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行与成败。本文从监理的角度,分析总结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要点和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结算
一、概述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本控制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控制结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投资的成与败,作为施工阶段监理三大控制目标(质量、进度、投资)之一,监理单位必须做好该项工作。
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首先必须要了解建设项目投资和工程费用的组成以及建筑工程费用的构成;其次是明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最后根据投资控制重点,制定具体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完成监理合同投资控制的任务,从而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
二、建设项目投资与工程费用的组成、建筑工程费用构成
(一)、建设项目投资的组成
建设项目投资是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部分组成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无太大联系,在这里不予讨论。在此,我们只对工程费用的内容做具体介绍。
(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工程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三部分组成的,平常我们经常接触的就是建筑工程费用,它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部分。
(三)、建筑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筑工程费用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的。其中直接费用由直接工程费用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措施费由技术措施费与组织措施费组成;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直接费是间接费的取费基数,直接费和间接费是利润和税金的取费基数。
因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由此可见,对建筑工程直接费的控制是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
三、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任务
要做好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首先必须清楚监理合同中投资控制的内容,然后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控制的内容来明确投资控制的任务。一般来讲,监理投资控制的基本任务有如下几点。
(一)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进行计量和审批;
(二)对因为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费用的变化进行审核、评估;
(三)对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评估;
(四)对甲乙双方费用索赔进行处理;
(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给出审查意见。
当然,具体的监理任务要根据不同的监理合同而定。
四、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方法
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方法不会是千篇一律的,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特点,也就有不同的控制方法。但不管项目再怎么千变万化,管理的方法还是有章可循。笔者通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到了如下一些基本的控制方法,可供各位同仁参考与指正。
(一)成立监理项目部投资控制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二)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策划管理规划与细则;
(四)根据投资控制的内容与任务,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
(五)定期召开协调沟通会,与参建各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
(六)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五、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的要点
(一)、工程进度款的计量与审核
对于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支付,首先应核对施工单位所报工作量是否与实际完成量相符,且所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已经监理验收合格。然后根据合同投标报价对价格进行确定。最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及时审批工程进度款。
对于有工程预付款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起扣点时,也应及时将预付款扣回,避免业主方资金被占用而导致资金成本增加。
(二)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工程变更的原因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包含: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等);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监理原因(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影响施工合同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产生变更,在施工过程中都应尽量避免。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和落实。在进行工程变更时,一定要按照变更程序执行,并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及时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三)现场签证的管理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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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监理必须严格按照签证的管理流程执行,根据签证的具体事项,做好现场的计量工作,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与甲乙双方商定好计价的原则或费用,避免合同纠纷。
(五)、工程竣工结算申请的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到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时间期限、以及未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都予以了明确。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投资控制小组成员,及时对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给出公平公正的审核意见。
六、工程索赔的管理
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一)索赔分类
索赔分为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和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索赔。
1.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条件
1.1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1.2 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1.3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1.4 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1.5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1.6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索赔的条件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索赔的程序
1.承包单位向发包单位索赔的程序
1.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3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1.4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索赔程序
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索赔程序比较简单,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三)监理在索赔中的管理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不管是承包单位向发包单位索赔,还是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索赔,监理单位都必须做到:
1.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
4.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在图纸会审时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工作。
5.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
6.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
7.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劳动力及工机具计划,也是工程索赔的依据,需要仔细分析。
8.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随时提醒合同当事人不要违约,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了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根据索赔程序,明确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索赔的价格。
七、结束语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是一项繁杂而庞大的工作,要想做好该项工作,除了掌握工程计价的专业知识以外,还必须具备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以上内容是本人对于监理投资控制的一点肤浅认识,由于市场的复杂性,监理在进行投资控制工作时,一定还要同时考虑到质量、进度与投资三者之间相互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更要兼顾到建设方、施工方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经济利益。只有这样,监理单位才能更好体现自己的技术优势,更好地完成建设方委托的监理任务。
参考文献:
[1]韦立志主编.建设监理概论..2013.
[2]黄家壁编著.建设项目投资控制.2015.
[3]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编.2014.
[4]刘伊生编著.建设项目管理.2016.
论文作者:黄水才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0
标签:工程论文; 承包人论文; 费用论文; 发包人论文; 合同论文; 监理工程师论文; 阶段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