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粤台两地客民称谓之异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同论文,清代论文,两地论文,谓之论文,客民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 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4)02-0099-05
自宋、元以降陆续进入闽、粤、赣山区,并以此为大本营而形成的客家民系,一直“藏在深闺无人识”,借助清初“湖广填四川”,以及对广东沿海“迁界区”与台湾的“招徕开垦”所引发的、客家迁徙史上的第四次大移民运动,才使得外界“初识庐山真面目”。他们在新落籍地区的垦殖活动,引起了各地民众关注这样一支与自己无论是语言、习俗,还是心理行为都有较大差异的外来族群,而出现“客”的称谓却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事。只有向粤东南沿海“复界区”及周边地区移民和渡海赴台垦殖的客民,在清康熙、乾隆时期被当地的先住民称为了“客”。但客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是客家史上一个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
外省赴台的民众主要来自闽、粤两省:闽人中多为闽南人,其中只有汀州人是客家人;而广东人则多是来自惠州、潮州及嘉应州的客家人。也可以说,渡台的粤人主要就是客家人。身为福建水师提督的施琅担心台湾还会成为反清基地,对台采取了消极防御的政策,严格限制民众入台。他对粤地怀有狭隘的地方排斥情绪。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一“武备”有载:“郑逆平后,招徕垦田报赋。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数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
施琅为何对粤人耿耿于怀?原因就在于当时粤东的客家子弟邱辉登等,因不满迁界使沿海百姓丧失生计,遂聚集客民,不时在粤东沿海一带行劫,乘潮来往,出没无时,让施琅极其头疼。而且,他们后来都成了郑家军,在澎湖海战中与施琅水师相遇,使之受到重创[1]。施琅逝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三月,这以后,“惠潮民乃得越渡”。大约到康熙四十年(1701)后,客民入台人数才有了一个飞跃,但人口也不及闽人多,仅约占闽属的1/5。
客民台湾垦殖及其称谓
(一)客民渡台拓垦与携眷
虽说粤人在施琅故去后可以渡台拓垦了,在携眷上的政策并多少有了改变。此时正好是自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七年,计34年间的松禁期,但他们却没有获得“松禁”为家庭带来的便利。雍正二年(1724),台湾总兵蓝廷珍幕僚蓝鼎元(号鹿洲)写给台湾巡道吴兴祚的《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中谈到:“客庄居民,从无眷属。合各府、各县数十万之倾侧无赖,游手群萃其中,无室家宗族之累,欲其无不逞也难矣。妇女渡台之禁既严,又不能驱之使去,可为隐忧。”可见,客民“单丁”的情况比闽人更为严重。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撤废了对客家人的限制。只可惜好景不长,仅持续了一年,乾隆二十六年(1761)全台又开始了限制人口入境为期29年的严禁期。客民能渡台垦殖本已艰难,“携眷”更属不易。
(二)台湾垦殖初期客民身份及称谓
1.闽人的执业范围
闽人在台湾的垦殖活动中,从商贾、百工以至开垦、种植,执业范围较广泛。他们中有的作小商贩(如下文谈及的吴沙),有的作佣工(如林文爽),有的饲鸭(如朱一贵),有的则从事农垦(如庄大田)等等。其中,于嘉庆年间开发噶玛兰(今之宜兰)的闽籍漳浦人吴沙,则是由商贩转而农垦,再成为庄主的典型人物。
任何社会都不能缺少商业活动,而台湾的商贸活动则多由闽人担当。范咸写于乾隆十二年(1747)的《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七“物产”中,大段记录了台湾垦殖初期,凡岛上生活所需用品均由漳、泉籍商人供给的情况。他们的海上贸易遍及由北至关东,南至福建的辽阔海域。总之,台湾的商贸市场几乎全由闽商垄断。
2.粤人的执业及称谓
闽人入台(从郑成功进驻台湾开始)后,最先发展的地域就在台中、台南一带。因此,客民渡台后就多向台湾北部推进。那时,客民中有人从事小本生意,如“朱一贵倡乱”时,曾向官府报告朱氏活动地点的客民高永寿,是个当年在笨港“负贩为生”者。因客民尚武,也有些青壮年凭借武功给闽人充当“民壮”(即看家护院的乡勇),如嘉庆元年(1796)随吴沙到噶玛兰垦殖的人为漳州、泉州和广东客家人,这在噶玛兰号称“三籍合垦”。初时,只有“粤人未有分地,仅担任民壮,衣食由漳人供给”[2]。另有相当一部分客民,在台湾垦殖初期身为“佃户”,以租种他人土地为生。这种为他人充当“民壮”,或租种他人田地的客民,均属“佣雇佃田”一类。此类人在渡台粤人中所占比例极大,先于粤人入台的闽人就将他们称为“客”。诸罗县周边区域就集聚了不少客民,周钟瑄撰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的《诸罗县志》卷八“风俗志”就有如下记载:
佃田者多内地依山犷悍无赖、下贫,触法亡命;潮人尤多,厥名曰客;多者千人,少亦数百,号曰客庄。
各庄婚姻、丧葬,大约相仿。唯潮之大埔、程乡、镇平诸山客,其俗颇异;礼节皆以简为贵,略去者十之六、七。
各庄佃户,山客十居七、八,靡有室家,漳、泉人称之曰客仔。客称庄主,曰头家。头家始藉其力以垦草地,招而来之。
上述所引文字再清楚不过地记录下广东垦民在渡台垦殖初期就被称作“客”、“山客”、“客仔”等,并且是由先期到达的福建漳州、泉州人最先叫出来的史实。
清代的《台湾府志》先后共有五志:康熙三十三年高拱乾修的《高志》;康熙四十九年周元文重修的《周志》;乾隆五六年刘良璧重修的《刘志》;乾隆十一年范咸重修的《范志》及乾隆二十五年余文仪续修的《余志》。我们若将五志按时间顺序作一排列,出现“客”的称谓时间即突显出来:《高志》与《周志》中全然不见有指称客语族群的“客”;而从《刘志》始,有关“粤”、“客”的记录,则频频见诸文字了,如《刘志》卷十九“杂记·丛谈”:“南路淡水三十三庄,皆粤民垦耕。辛丑变后,客民(闽人呼粤人曰“客仔”)与闽人不相和协;再功加外委数至盈千,奸良莫辨”等等。
从史料看,最早记录了“客”的台湾典籍应是康熙五十六年(1717)的《诸罗县志》。
“客仔”,在蓝鼎元的文书中也写作“客子”:雍正二年(1724)的《论治台湾事宜书》:“广东饶平、程乡、大埔、平远等县之人,赴台佣雇佃田者,谓之客子。每村落聚居千人或数百人,谓之客庄。”雍正十年(1732)的《粤中风闻台湾事论》:“广东潮、惠人民,在台种地佣工,谓之客子。所居庄曰客庄。人众不下数十万,皆无妻孥。时闻强悍,然其志在力田谋生,不敢稍萌异念。往年渡禁稍宽,皆于岁终卖谷还粤,置产赡家,春初又复之台,岁以为常。”
蓝氏将“仔”写成“子”,在南方是常见的事。台湾其他典籍中,还有“客人”和“客民”的称谓。这里的“客人”、“客民”,无疑指称来自广东操客语的族群。
3.“客民”、“客”、“客户”所指的二重性
倘若再仔细查阅一下台湾典籍,就会发现“客民”、“客”、“客户”的称谓,有时也不指称操客语的人群,而是指称包含闽籍人士在内的入台垦民,或未获得台湾户籍的民人(有户籍者曰“籍人”),表现出称谓上的二重性。如:
《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中录有康熙五十年(1711)三月台湾知府周文元撰《申严无照偷渡客民详稿》:“台郡……当初开辟之始,人民稀少,地利有余……故闽、广沿海各郡之民,无产业家室者,俱冒险而来,以至人民聚集日众……此辈偷渡者,俱系闽、广游手之民,其性本非驯良,又无家室顾虑;去怪乎刁悍日甚,而鼠窃之事,日见告闻……似当亟为设法严禁者也。”
巡台御使尹秦撰于雍正五年(1727)八月的《台湾田粮利弊疏》:“佃丁系漳、泉、潮、惠客民,因贪地宽,可以私垦,故冒险渡台。设使按亩清查,以租作粮,伊等力不能力,势必各回原籍,以致田园荒废,额赋虚悬。”[3]
同治年间,陈培桂在《淡水厅志》卷三“户口”载有:“台地自伪郑制法,不分主客计口算丁,每一丁岁征银六钱。国初征额,每一丁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凡有室家者,均编客户,单丁不与焉。”
因此,在台湾典籍中,由“客”组成的名词,只有“山客”、“客仔”(或“客子”)和“客人”专门指称客语族群。其余的,则在指称上兼有二重性,行文中须依上下文意来确认其所指。而今天我们通常使用的“客家”一词,在终清一朝台湾的典籍中均不曾见有记载。
4.台湾典籍中的“粤”、“广”、“广东”等指称
康熙中叶以降的台湾典籍中,对客家族群的指称才大量出现,使用的是“粤”、“广”、“广东”等省籍名称或“惠”、“潮”、“嘉应”等地域名称,并在其后加上“人”或“民”、“民人”构成词或词组,对福建人也如是指称。直至现今,台湾学人在论及台湾历史时,大多还是沿用上述指称。
粤东南的客民称谓与台湾之异同
(一)客民在粤所进入的区域
康熙二十三年(1684)闽、粤“复界”,在康熙颁布的一系列招垦劝农政策鼓励下,大批客民从此时到乾隆、嘉庆年间陆续由闽、粤、赣山区走向粤东南沿海地区,即当时属于广州府、肇庆府和惠州府所辖的区域。这一带的“先住民”原为操粤语的粤语族群。“先住民”称这批与自身在语音、习俗等方面都有较大不同的“接踵而至”的“占籍者”为“客家”。
(二)称谓的早期记录与称呼
从笔者现在搜集到的资料看,“客家”称谓最早出现的时间,当在“复界”后的康熙二十六年(1687)。张进籙修、屈大均纂于康熙二十六年的《永安县志》卷一“地理
五·风俗”云:古名、宽得,俗本归善。琴江割自长乐,俗亦因之……县中具五民庶 人
,在官,近乃长、兴、和、埔,远则江、闽,性犷悍,民率畏之。匹夫匹妇,或有争 言
,辙仰药。知县郭之藩厉禁乃稍戢。其言如此,大抵古名士务敦朴,多古处,急公好 义
,相与以和。宽得人习勤俭,衣食罕缺,无不外柔而内诈。琴江好虚礼,颇事文学。 民
多贫,散佚逋赋,县中雅多秀氓,其高曾祖父多江、闽、潮、惠诸县迁徙而至,名曰 客
家。比屋诵读,勤会文。”
道光年间的《佛岗厅志》亦云:“国初,自惠、潮、嘉及闽之上杭来占籍者为客家。”
而“客人”称谓,在嘉庆年间即有记录。有一段在客家学研究界常被引用的话,即广东和平籍学人徐旭曾在惠州“丰湖书院”讲学时对学生们的讲述。它被记录在撰于嘉庆十三年(1808)的《丰湖日记》中:“粤之土人,称该地之人为客,该地之人亦自称为客人……彼土人以吾之风俗语言,未能与彼同也,故乃称吾为客人;吾客人亦以彼之风俗语言,未能与吾通也,故乃自称为客人。客者对土而言,土与客之风俗语言不能同,则土自土,客自客,土其所土,客吾所客,恐再阅数百年,亦犹诸今日也。”
上述文字是客籍学者留存下来有关“客人”的他称与自称的最早文献之一,其中,对“客”、“客人”产生的原因及背景交代得相当明确。
(三)粤台两地客民称谓之异同
1.称谓上的差异
先看出现时间。粤籍客民大批渡台是在康熙四十年(1701)以后的事,此前虽有客民进入,但人数太少,未成规模,不足以引起闽人为其命名,只有到施琅故去,对粤人渡台的禁令渐渐解除,大批客民来台拓垦,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个与闽人有异的客语族群势力,才会出现闽人为这一后来群体命名的契机。本文“粤人的执业与称谓”一节中援引了《诸罗县志》中已有“客”、“山客”与“客仔”等词汇,而《诸罗县志》的成书时间是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
客民是在政府解除“迁界令”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后(新安县,即今之深圳、香港一带,康熙七八年间还率先“展界”),开始陆续入垦大陆的粤东南沿海地区。因此,在成书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的《永安县志》(该县隶属惠州府)中,我们最先看到了“客家”的称谓,它比台湾的“客仔”要早20多年。
再看称谓上的区别。第一,指称上的“丰富”与“单一”。从前文所引台湾清代诸典籍、文书中的有关记载看,对客语族群的称谓不可谓不“丰富”:既有用“客”组成的词,如客、客人、客民、客仔(客子)、山客等等;典籍中,更多使用的却是用省、地名组成的称呼,如广东之民、广人、粤人、粤民、粤籍人、广东惠潮人民、粤之惠潮民、粤之潮州府人、惠潮嘉之属人员等等,不一而足,表现出台湾人对省籍、地域的强调与看重。
粤东南的情况就与台湾有所不同。粤东南各府、各县凡有因“招垦”之民而进入的“客”地,其地方典籍中通常仅用带“客”的指称,似乎有些“单一”,如“客”、“客家”与“客人”等。另外,还有一些以“客”组成的词组,下面即以新安、新宁二县(此二县均为广州府辖)县志为例说明。
嘉庆年间的《新安县志·学制》记载:
新安自复界以来,土广人稀,奉文招垦军田,客民或由江西、福建,或由本省惠、潮、嘉等处陆续来新承垦军田并置民业……迨嘉庆七年,奉旨设客籍学额,岁试取进文武各二名,科试取进文学二名,拨入广州府学……出贡年份其捐纳贡监职员者,亦注明客籍字样,以免牵混。
道光年间的《新宁县志·学制》记载:
新宁县沿海地宽,先于雍正年间及乾隆五、六等年,有惠、潮各属及闽省人民曾、廖等姓陆续就耕,积至二千馀户,屡请入籍,皆为土著所阻。乾隆二十九年,学臣边继祖奏请入籍加额,经部臣驳查,当将各客童等照例拨回原籍册报,兹客童廖洪复以乞请开籍,赴都察院具控。钦奉谕旨查办,当即委员前赴新宁清查,现在客户共二千二百零四户……请附籍新宁应试……另编客籍字号录取。
此二县志中出现了一系列由“客”组成的词与词组,如“客民”、“客籍学额”、“客籍字样”、“客童”、“客户”、“客籍字号”等等。这些冠以“客”的词或词组,均确凿地指称我们所说的客家族群,它们与元、明以前文献中出现的“客户”、“客籍”、“客人”的区别是无庸置疑的。这些地区的文献中,自清代出现“客”以后,凡带“客”的词汇,均指称的是此类族群,这一点,与台湾对“客民”、“客”、“客户”的使用有所不同。
第二,命名侧重点有别。诚如上文所说,在台湾,人们似乎更注意人的省籍、府籍身份(至今,台湾人仍有较强的省籍情结),而粤东南沿海却没有出现有如台湾以省籍、地域命名的方式。这可能是因为加入“招垦”的垦民以粤东北人群为主流,他们移入东南沿海的粤语族群居住区,因都是“粤人”,在大的居住地域上有一致性,因此划分族群时,作为先住民的粤语族群,则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对这一外来人群的语缘区分上而加以命名。这样,在广东“复界区”及周边地区,以“客”组成的各种称谓就迅速出现了。
第三,“客家”的称谓仅出现在广东。尽管台、粤两地对客语族群都有以“客”命名的指称,但“客家”这一称谓,最早出现的地域是在广州府、肇庆府、惠州府的“复界区”及周边地区;至清末,台湾始终未见“客家”一词。这一点,两地有关文献典籍的记录均可印证。至于说到“客家”称谓由他称转为自称的情况,请参见拙文《“客家”称谓年代考》[4]。
2.称谓上的共同点
客家人无论是东渡台湾,还是南下粤东南沿海,向两地移动的社会大背景都因为起自清初政府的“招徕开垦”,他们的移民活动成为了客家第四次大迁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他们都共同被两地的先入住者视为“客”。两地的称呼,如前文涉及到的“客人”与“客民”(特别是“客人”)的指称上,存在共同点。其他称谓,则各自有异。
总而言之,台、粤两地出现的对客语族群的各类命名,都饱蘸着清初客家垦民在新拓殖区的艰辛与苦难。他们为贫所驱,离乡背井,在落籍地与其他垦民一道斩草披荆,环聚耕凿,奋力“开疆拓土”,其表现出罔顾行险、坚毅不拔的精神,实令今人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