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国家改革委员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和原股份公司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_股份制改革论文

积极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国家改革委员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和原股份公司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_股份制改革论文

积极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国家体改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暨原有股份公司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体改委论文,工作会议上论文,国有企业论文,股份公司论文,试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李鹏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和规范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促进其健康发展”,明确了股份制改革的总的精神是积极推进和积极规范。前一阶段国家体改委根据国务院的分工,承担了对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工作。到现在为止,这项工作总体上已经告一段落,这次规范的对象,是指《公司法》颁布前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得到《公司法》确认的,但是由于他们设立时《公司法》尚未颁布,他们设立的条件和要求还不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所以要按照《公司法》来规范。

作为特定对象的原有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了,这并不等于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也结束了。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是与股份制改革和公司制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只要有股份制改革工作,只要有股份公司存在,就永远有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

一、股份制改革的工作方针就是要实施两个积极推进: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司法》的贯彻实施

股份制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的一种股权式合资的社会财产组织方式。股份制企业,是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利于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能够依法管理和规范的股权式合资的企业组织制度。股份制的财产组织方式和股份制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利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私有制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具体的实现形式,公有制也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具体的实现形式。在我国的条件下,股份制和股份制企业是公有制可以利用的财产组织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按照小平同志的教导,它们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因而,都是社会主义的。股份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或重要组成部分。

股份制是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可以利用而且有助于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的实现形式。我们依照《公司法》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就是要利用好这种形式,促进国有经济更好地发展。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要控股并吸收非国有资金入股,以扩大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范围。”因此,选择正确的形式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绝不是削弱公有制,削弱国有经济。

二、允许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资,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措施

党的政策是鼓励城乡居民,也就是社会公众进行储蓄和投资的。当前在我国,公民的主体是劳动阶级,公民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劳动收入。允许社会公众进行投资,使这些人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这样做,既有可能也有必要。

现在,银行储蓄每年增长幅度非常大。采用间接融资手段,主要由国家进行指令性贷款,银行风险很大。这种风险最后可能完全转嫁到国家身上,转嫁到政府身上。鼓励公众直接投资,可以分散风险,可以利用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搞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公众投资中,要鼓励和提倡共同投资。每一个人都作为一个单独的股东,让他们正确选择投资对象,很多人不具备这样做的条件,应该鼓励把个人组织起来进行共同投资。

要优先发展职工向本企业的投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中,有的搞了内部职工持股,建立了职工持股会,对发展本企业职工投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把股份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紧密结合起来

试点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它包括了很多内容,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项改革不仅仅是股份制改革,但股份制改革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务院选择百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从一开始就明确要按照《公司法》来进行,也就是要把试点企业统统改成规范的公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试点企业本身就实践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的任务。还有一大批没有进入试点行列的公司制企业,他们进行了股份制的改造,为整体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199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点、线、面”结合深化企业改革的推进方式。“点”就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线”就是抓住贯彻实施《公司法》这条主线,带动一串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面”是指广大面上的企业要转换机制,创造条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基础、做准备。如果还要扩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数目的话,从现在已经实施了公司制改造的企业中选择,就更容易推进。

四、关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

1.改革的重要任务和中心环节是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始终是改革的重要任务和中心环节。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尤其是城市改革,始终是围绕着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把它作为一个中心环节展开的。所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

2.改革要坚持贯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方针。

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首先就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方针,也就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在平等竞争中共同发展的方针。坚持了这样一个方针,就不是搞私有化。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总书记论述十二个关系时对这一方针做了全面准确的阐述。总书记强调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总书记还指出:“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来说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需要明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不是搞私有化。当前我们进行的股份制改造,实际上遵循了这样两个原则,一是国有产权的转让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国有产权转让的收入要用于国有经济的再投入。坚持这两个原则,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就能够在国有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调整国有资本的投资结构,实现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与西方搞的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最本质的不同,不在于企业是否股份化了,而在于国有产权转让的收入最后用于干什么。国外一些国家,国有产权转让的收入最后不是用于国有经济的再投入,而是用于偿还国家债务,或者弥补财政赤字,其国有经济的总体规模不断萎缩,这才是私有化。我们现在转让的原则是等价交换,转让的收入用于国有经济的再投入,绝不是拿去弥补日常财政开支,更不能转为消费支出,一定要用于国有经济的再投入,这样就能从总体上调整国有经济的结构,从而促进国有经济不断发展。这个政策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政策,而不是收缩国有经济的政策,这怎么是搞私有化呢?此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一个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了,转让产权的收入投入到另外一个企业里去了,另一个企业又增加了国家的权益。现在又有些人提出争论,认为搞股份制就是搞私有化,哪怕有1%的个人持股也叫搞私有化。 党的十三大报告早就指出,“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试行。”十三大召开已经10年了,在这个问题上仍然有不同看法,说明改革认识上的障碍是存在的。

3.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关系与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并不是绝对对立的。需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需要把公有制经济和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改革开放18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最重要的一点是市场机制发挥了作用,激发了我国经济的活力。

4.改革要着力搞活整个国有经济。

我们现在谈国有企业的改革,很多人的认识还停留在微观的层次上,停留在具体企业的层面。要把它看成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改革。如果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仅仅看做是企业内部的改革,甚至是企业自身的改革,企业改革就很难推进。如果把国有企业改革看成是整个国有经济的改革,政府管理国有经济的体制的改革就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了。以城市为单位来推进搞活国有经济的整体改革,最容易收到成效,也最容易推进。

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以下四个关系需要综合配套地抓好,这就是: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政府管理国有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国有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改革的环境和条件。它们构成了整体搞活国有经济的一个系统。

一是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重组,就是把属于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的资本权益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发挥市场对它们进行优化配置的作用。在微观的层次上,对企业来讲就叫增资减债;从宏观层次上看,是国有资产分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科学调整问题。

二是要分流国有企业的富余职工,实施再就业,推动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从微观的层次讲,就是企业要减员增效;从宏观的层次来说,就是要改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中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关键也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劳动力的配置。相关的就需要发育健全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要改革国家管理国有经济的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首先要解决政企分开问题,把政府和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变为政府是社会管理者,企业是被管理者;政府是企业的出资者,企业是国家依法注入资本、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的经济组织。其次,要改变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制度;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的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内部分配制度。

四是要为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改革是为发展服务的,发展也要为改革创造条件。对于企业来讲,可以套用陈云同志讲过的一句话,叫做:企业“一要吃饭,二要改革”。就企业来说,先要保证大多数企业能够运转,然后才能推进改革。在这里就有一个发展、改革和稳定怎么结合的问题,有一个发展要为改革创造条件的问题。当前市场环境是比较严峻的,要想整体搞活国有经济,就得从宏观调控的适度性上为国有经济的改革创造一定条件。

标签:;  ;  ;  ;  ;  ;  

积极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国家改革委员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和原股份公司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_股份制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