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财务管理思想_财务管理模式论文

中国古代财务管理思想_财务管理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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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对于政权的稳固、国家的兴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研究中国古代财务管理思想,了解中国财务管理思想的遗产,对我国实现管理现代化,创立我们自己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管理科学,都有重要意义。

所谓“五福先言富”(《尚书·洪范》)、“十章半理财”(《大学》),可见中国自古以来就把理财列为治理国家的大事。宋代的苏辙曾说: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南宋叶适更是指出:财者,今日之大事也,必尽究其本末而后可以措于政事。可见理财与否,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安宁、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危和民族的兴衰。重视财务并善于管理,就能富国裕民,国盛民兴。

在中国封建时代,人们是从两个不同角度探讨和议论财务管理问题的:一是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角度,另一则是从私人家庭的角度。前者是研究怎么有利于全国、全社会财富的增长,这就是所谓“富国之学”;后者是研究怎么取得和增值私家所拥有的财富,这就是所谓“治生之学”。

富国之学和治生之学所研究的范围,不全限于财务管理,但财务管理是其重要内容;无论是增加国家财富还是私家的财富,都离不开财务管理。以“富国之学”和“治生之学”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古代的财务管理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初步形成于战国时期,而到西汉中期臻于成熟。在此后将近2000年的时间内,财务管理思想尤其是富国之学继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但基本性质无大变化[1]。

一、中国古代财务管理思想的产生、发展到成熟

早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已有某些有关财务管理的观点出现,但是有中国古代传统特色的财务管理思想——以富国之学和治生之学的形式出现的财务管理思想,则是在春秋时期开始萌芽,而在战国至西汉中叶逐渐形成起来的。

(一)春秋时期的财务管理思想

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的衰落,奴隶主贵族对国家的统治不断削弱,对国家的支配权不断下移,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下降为“自诸侯出”,而在各个诸侯国内则逐渐下降为“自大夫出”和“陪臣执国命”(《论语·季氏》)。而这种下移,越来越具有自奴隶主贵族向地主阶级政治势力权利转移的性质。中国传统的经济管理思想,正是在这种形势下逐渐萌生出来的,其中包括财务管理思想。

对春秋时期而言,富国还主要是一个政策方面的问题,而无比较完整的、多方面的理论探讨,或者说,基本上还只是富国之政而无富国、富民之学。但是,在富国政策中自然会体现一些思想观点,而人们在宣扬、解释政策时,也有人会提出若干理论观点(当然是零散的和比较直观的)。到春秋晚期,人们对富国、富民问题的议论,则越来越明显的有理论色彩。

在五霸之中,齐桓公的执政大臣管仲的思想资料保存得较多,这些资料是研究春秋时期富国思想的主要依据。管仲的财务管理思想基本上属于宏观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的范畴,是他的治国思想的组成部分。

管仲的财务观点体现在他的四民分业定居论:首先,将被统治群众分为四大社会集团这一划分,自管仲提出后曾在我国历史上未间断地被普遍接受为典型的职业划分,一直到20世纪初为止,故其影响是相当大的。其次,他把工商业者与士兵并列,反映了一个新兴的自由工商业群众的客观存在,他们之中除一小部分官、私奴隶外,绝大部分是自由民,否则其社会身份绝不能与士兵阶层并列。再次,这种分业定居论最有趣的一点是同一社会职业成员必须集中聚居在一起。其所以必须这样做的理由是“作内政而寓军令”(《国语·齐语》),换言之,即通过一般的民政设施,将整个社会置于军事基础之上。另外,管仲在财政方面提出一种“相地而衰征”(《国语·齐语》)观点,即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征课赋税。这是西周封建领主经济崩溃,从而相应的劳役地租被实物地租所取代情况在财政征课方式上的表现。管仲对国内的财务采取全面的管理制度,对全国采取“参其国而伍其鄙”(《国语·齐语》)的政策,将城郊分为三部分;把农村分为五属,但他对国外的贸易则采取较自由的方式,一般进出口品也免税。

春秋晚期,以孔丘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树立了自己的旗帜,揭开了先秦学术领域百家争鸣的帷幕。孔丘对管理问题作了多方面的议论,他首先把富民作为治国的一项基本纲领提出来,奠定了儒家富民之学的基础。孔丘在论述国家管理时涉及财务管理的许多方面,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财务管理思想,对后代有深远的影响。

孔丘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其治国目标的一部分,并服从其治国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在财务管理方面体现为以下三点:和、富、庶。这三项目标不是孤立的,孔丘把“和”看作最基本的目标,而把“富”看作实现“和”的前提和保证,“庶”则是“和”的重要标志之一。“富”和“庶”只有在有利于实现上下和、国家安的情况下,才有积极意义。求富、求庶固然重要,但必须以有利于“和”为前提,而不容许损害“和”这一根本目标。

孔丘对财务管理强调道德原则,强调“义”和“利”的规范作用。他提出一系列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原则,主要有:第一,“惠而不费”(《论语·尧曰》)。能够使被役使、被管理者觉得是得到了物质利益,但对管理者、统治者来说却没有多少花费。第二,“使民以时”(《论语·学而》)。使用百姓劳役要在农闲之时,而不可漫无限制地征派劳役,以免与农业劳动力竞争,妨碍农业生产。第三,节用。这是从消费方面讲的,而且是从国家统治者角度讲的。孔丘判断“节用”或“俭”的标准,就是礼所规定的等级标准。由于春秋时期一些采用封建主义剥削方式而大大增加了自己财富的贵族(如鲁国的季氏之类)在生活享用方面不肯遵守礼的限制,而往往有大夫用诸侯礼甚至用天子礼的情况,孔丘反“奢”的矛头也主要指向他们。他的财务管理思想是相当重要的,是值得仔细地加以探讨的[2]。

(二)战国至西汉中期的财务管理思想

1.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地主阶级代表人物通过一系列政变,在多数诸侯国夺取了政权,形成了七个大诸侯国互相争雄的局面。各诸侯国的地主阶级虽然掌握了政权,但奴隶主残余势力仍然强大。新兴地主阶级势力为了自身的发展,必须同那些阻碍作斗争,战国时期各主要的诸侯国所进行的不同程度的政治、经济改革,正是这两种力量反复斗争的表现,它们大大加速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历史进程。

尽管各个诸侯国的地主阶级在历史任务面前是一致的,但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对实现任务的方式、途径的看法却是很不一致的。以商君学派为代表的法家和以孟氏为代表的儒家,是战国地主阶级意识形态中两个对立的典型。除了所代表的社会势力不同外,商君学派法家和孟氏之儒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也同学派组成人物的情况不同有关。这两种对立的思想、政治路线,在国民财务的管理问题上就表现为法家“富国之学”和儒家“富民之学”的分歧和对立。

治、富、王、强是商君学派的政治目标,从国民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其管理的目标是“富”,也就是富国。商君学派认为要富国,只有通过农业来实现。“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商君书·农战》),“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商君书·去强》)。为了富国,商君学派对国民财务管理的做法主要是围绕着重农这一中心,采取多方面措施,使土地与劳动力有效结合,限制、压抑各种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保证农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把更多的剩余产品集中在国家手中。

儒家富民之学的财务主张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如何才能民富。所说的“富民”,其直接目标是使一般平民百姓都能维持一家数口衣食温饱:“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生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即终极理想是使一切百姓“至足”,即达到极其富裕的地步。

富民之学从富民和社会政治、经济正常运行出发,提出了有关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一些主张。第一,在赋税方面,主张单一的农业税,在一般情况下只征农业税。第二,对工商业的管理,社会分工是必要的,交换也是必要的,农业和手工业者以自己的产品相交换。第三,价格政策,认为价格是自然形成的,对商品的价格主张放任,而不主张人为干预[3]。

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形成了很大的力量,在思想上也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他们所创造的“治生之学”是中国财务管理思想史上的一份珍贵遗产。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关于私人经济活动的微观财务管理思想,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治生之学。所谓“治生”,指“治家生业”,即从事农、工、商各行业以积累私家家产。一些有经商实践或同种实践的士人,以自己的学识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总结,创造出古代商人的治生之学,成为和儒家各派宏观财务管理思想理论相对的微观财务思想。

古代商人治生之学或商业经营管理理论主要有以下一些内容和特点。第一,货情论——理论依据。人无论做什么事情,要取得成功,都必须使自己的思想行为符合客观事物变化的规律,治生也不例外。用《计燃之策》的说法,把掌握商品流通规律作为经商谋利的基本依据,就叫做“万货之情”。第二,任时论——经营策略。意思说把市场当作战场,把商业竞争当作战争,并自觉地把军事谋略用于经商活动中。主要有不错过买卖时机和加速资本周转两个经商之道。第三,择人论——经营者的素质。主张重视商人的素质,所谓勇足以决断,是要求商人行动果断,勇于决策;仁足以取之,就要求商业经营者舍得为取而予;强能有所守,要求商人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毅力。

2.秦汉开国时期

秦始皇及其得力助手李斯等在为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政治体制的建立奠定基础的同时,也曾为封建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做过努力。

秦始皇在秦国发展个体农业经济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法律上肯定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封建经济建立了基础。他还制定了有利于全国统一和全国经济交流的财务措施,统一了法律、度量衡、车轨和文字,而且还统一了货币。秦始皇对工商业的政策是复杂的:一方面,实行了在征发徭役上加重商人负担的政策,把六国的富商作为打击对象,予以远徙。另一方面,对秦故土的富商给予照顾和荣誉。

汉初的经济状况十分严峻,西汉王朝在刘邦、萧何支持下实行了有利于经济恢复的与民休息的政策,逐步建立起不同于秦王朝的财务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重农为安天下而不为战。汉代重农的特点是为恢复经济、安定秩序服务,因此,必须根本改变秦所奉行的农战政策,使农与战脱轨。二是减轻赋税徭役征敛。目的是把生产的财富多留一些在民间。但要减少征敛,就要少开支,没有大的战争和大的兴造,开支就会少。三是国家对经济活动少干预。这就使民间有更多的致富门路,近于孔子说的因民之所以而利之思想。在这种财务管理模式下,西汉的社会生产力得以恢复和发展。

秦政权未能解决的巩固中央集权统一封建国家的任务,西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解决了。但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也在日益暴露。

3.西汉中期

轻重论和善因论的形成是西汉前期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产物,是秦、汉中央集权统一封建政权建立以来几十年国民经济管理的经验总结,也是自春秋、战国以来传统财务管理思想领域中干预主义和放任主义这两种倾向逻辑发展的结果。

轻重论是一种相当系统的国民财务管理理论,它的特点在于政府以各种手段控制住整个国民经济。轻重论主要的财务理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市场与价格理论;一是有关财政方面的理论。

第一,关于市场与价格理论。轻重论认为谷与币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认为谷、币、万物之间存在着轻重的关系。“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乘马数》),“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山至数》)。这就是说一种商品(包括货币在内)与其他商品的比价,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轻重论还认为市场上的商品价格的变化是有规律的,还分析了影响市场上一种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的一些具体原因,有两个方面:自然原因,主要是年成的丰歉;人为原因,主要指人为地造成市场上的供求变化。

第二,关于财政方面理论。轻重论关于财政理论有两个基本观点:一个是以什么作为征税对象,这个对象就会被扼杀;另一个是认为人民的性情是“夺之则怒,予之则喜”(《轻重乙》),以征收赋税来取得财政收入,是夺民之产,是会激怒人民的。

轻重论的财务管理方法有:第一,国家要控制住谷物和货币;第二,国家控制住尽可能多的各种产品;第三,操纵市场,贱买贵卖;第四,国与国之间的轻重之术,实质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破坏别国的经济生活和实力,以达到从经济上、政治上控制别国的目的;第五,行政手段在轻重之术中的地位,与经济手段结合。

轻重论在国民财务管理方面强调国家要取得对财务生活的轻重之势,即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张对经济生活的国家干预和控制越严越好,是一种极端干预主义的典型。

善因论作为一种国民财务管理思想,不论在管理目标、管理模式,还是在指导思想或理论基础方面,都是与轻重论针锋相对的,是放任主义。善因论认为国民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使整个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以增强富国、富家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主张农、工、商共同发展。它还肯定贫富的差别和分化,以鼓励人们在发财致富方面的竞争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而不以调节贫富为目标。

轻重论和善因论出现后,即成为中国传统的财务经济管理思想的基本模式。这两种模式出现,正是中国古代传统财务管理思想成熟的标志。此后,中国古代出现的各种国民财务的管理思想,都离不开这两种基本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中,封建统治者更偏爱干预主义,因为它符合封建统治者维护和加强封建专制的需要。

到了中国近代,财务管理思想中的干预主义和放任主义,主要吸收西方国家的思想,但它们仍然同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干预主义和放任主义有一定的思想联系。如孙中山在国民财务管理方面倾向于干预主义,特别推崇《管子》;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前则倾向于放任主义。可见,从近代中国的干预主义和放任主义中,仍可找到轻重论和善因论的余韵。

到西汉时代,封建地主经济已在全国主要地区内取得胜利并得到发展。在地主经济下,土地私有,自始就存在商人致富后购买土地,向封建地主转化的机制。随着封建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地主对商人的优势吸引并驱使着更多商人把经商得来的财富转向封建地产。汉代以后,商人治生之学趋于衰落,向地主治生之学逐渐转化[4]。

但是,正因为封建地主所获取财富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他占有土地的多少和对农民所榨取的地租的多少,而不取决于其经营管理状况,论述地主家庭财务管理的治生之学也不会有很大的发展。这就使中国传统的财务管理思想,在汉代以后呈现“富国之学”一枝独秀的局面。

二、我国古代财务管理思想继续发展时期的代表人物

自西汉后期至清朝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前是财务管理思想的继续发展时期,但是,这期间时间跨度大,文献资料多,发展也比较缓慢,变化不是很明显。此阶段各个朝代某些重要的代表人物的财务管理思想如下:

(一)李世民

李世民在唐初国民财务管理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成绩卓越。这些改革以恢复经济,安定国家为目的;以减少国家干预,施行放任主义为特征。第一,对农业管理的改革。提倡重农务本的风气,并采取各种措施加以保证。还改进了均田制度,使劳动力与土地更相适应。李世民还大力兴修水利,改进备荒救灾制度。第二,对工商业实行比较宽松的政策。第三,改革了徭役制度和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在归附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特殊的户税制度,用授田并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租庸调的政策优待少数民族降户。

(二)王安石

首先,王安石把“以义理财”作为国民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理财本身不是目的,王安石理财所达到的最根本的战略目标是“富国强兵”,即从根本上改变百年来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这就是他变法所达到的最终目的。王安石以富强作为改革的目标,在当时宋代政治领域和思想领域中激起了强烈反响,是当时不甘心对这种处境无所作为的士大夫们愿望的集中体现。

(三)忽必烈

忽必烈治理偌大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其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是异常繁多的,其治理国民财务的政策措施也是多方面的。首先,他推行了一系列的重农政策。设置专门的农业管理机构和官员;实行种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开荒;保护农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其次,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对蒙古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忽必烈的政策是维持当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生活习惯,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扶助或政策优惠,并改善其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和交流。再次,他还废罢亡宋繁重苛刻的徭役。还有,元代在全国统一使用纸币(钞),元代的货币管理思想也就是纸币管理思想。

(四)朱元璋

朱元璋的统治思想,总的来说是“儒法并用,宽猛兼施”。这一思想表现在国民财务管理上面,就形成了“安养生息”的方针。第一,朱元璋对农业生产的管理。鼓励垦荒;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推广经济作物的种植;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设;还解放奴婢和限制国民出家为僧。第二,朱元璋对待工商业的态度,基本上承袭了历代封建王朝所实行的“重本抑末”政策,主张“崇本而祛末”,严禁“去农就商”,如果农民“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官府把他当作“游民”而逮捕(《明太祖宝训》)。

(五)玄烨、胤禛、弘历

玄烨亲政时,严峻的经济形势,迫使他不得不尽快地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而努力,面对着一个本民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沉重遗产,玄烨对国民财务采取了许多措施。第一,对农业生产的管理政策:奖励开荒,兴修水利。第二,对土地和徭役制度的管理:废除“圈地令”,实行“更名田”。第三,对工商业的管理政策:重农而不轻商。他认为“商民为四民之一,富民亦国家所庇”,“彼家赀皆从贸易积聚,并非为官贪婪所致,何必刻薄之?!”(《清圣祖仁皇帝圣训》)此外,还废除了“迁海令”,开放海外贸易。玄烨治国重视“文治”,“以宽为本”,“以仁为尚”,在理论上崇儒重道,在指导思想上采取“休养生息”的方针。

胤禛即位后,提出了“宽猛相济”的治术,实际上是宽猛相继,而在当时,则是要以严继宽。重申“重农务本”的主张,并表示要“竭诚效法”其父“无刻不以重农力穑为先务”(《世宗宪皇帝圣训》)。

弘历也一再强调“垦田务农,为政之本”,训示地方官要把“劝课农桑”作为“临民者第一要务”(《高宗纯皇帝圣训》)。雍正、乾隆王朝对农业政策的修正和发展主要体现在垦荒和农田水利建设方面。

雍乾时期,对赋役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改革,这就是实行了“摊丁入亩”。所谓“摊丁入亩”即“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清史稿》),又称之为“地丁制度”。

在我国古代土地是财富的主要象征,对土地管理的模式也是影响国家经济状况的主要因素。地足、地肥可以安民、可以富国。对土地的管理,是国家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5]。

三、我国封建时代土地财务管理思想的三种基本模式——限田、井田、均田

(一)限田——限制土地兼并的最早的土地模式

限田主张是由西汉思想家董仲舒(前179—前104)首先提出的。所谓限田,就是要求封建国家对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一个最高限度。董仲舒并没有提出限田的具体数量和方法,他的主张还只是一个原则性建议。直至清末,限田主张仍不断有人提出,但由于大地主势力的反对,一个也没有实现。

限田侵犯土地私有权,因而触犯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地主阶级是封建统治的主要社会基础,并掌握国家政权。大地主兼并大量土地,把众多农民变成自己的雇佣,却利用权势规避赋役,这使封建国家的赋役基础也因之萎缩。这样,土地兼并所引起的矛盾虽然使两千年间限田呼声不断,但封建政权的本性,使得它不可能对封建私有制及其产物——土地兼并有所作为。

(二)井田——限制土地兼并的理想化模式

孟轲的井田主张不同于奴隶制时代的井田制。它的性质是封建的,其井田主张要实行的是一种人身依附性很强的类似农奴制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孟轲主张在国有的荒地上,按井田方式安置流民(《孟子·藤文公上》)。

后世思想家把井田论看成解决土地兼并的灵丹妙药,井田仍然是不少人追求的理想的土地模式,但这些却一个没有真正实行。实践证明,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建立后,要实行井田制是根本不可能的。

(三)均田——在一定时期中具有实践意义的封建土地管理模式

均田制的基本精神,是把国有土地按规定的数量授予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受田的农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要求使用土地,并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受田者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使用期满要归还国家。

均田制不仅不触犯大地主的土地私有权,而且在各方面照顾大地主的利益。那么,它就为自己赖以存在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培植了一个巨大的对立面,使封建土地国有制被它侵蚀和瓦解成为必然趋势,只是时间迟早而已[6]。

四、总结

就财务管理学来说,前人以及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财务管理思想、理论以及可供借鉴的各种有关的知识、文献,都是创建发展财务管理思想所需要的思想资料。必须以现实的管理实践经验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的思想资料,对已有的思想资料进行重新审查,加工改造,推陈出新,才能创造出反映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实践经验的财务管理科学。

中国近代的财务管理,无论是宏观的国民财务管理或微观的企业财务管理,都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落后。中国古代的财务管理是封建时代或者更早的产物,虽然同现代的财务管理相距甚远,但是,我们说实现我国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完善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要从古代和近代的历史遗产中寻找帮助和借鉴。历史遗产总是过去的东西。过去的东西当然不能是现代化的;但是,正确继承和利用优秀的历史遗产,却是实现现代化的有利条件。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次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盲目拒绝历史,就是拒绝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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