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国有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总书记近期在多次讲话中都强调了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199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五计划以及2010年远景规划已经把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作为党的重要方针确定下来。党的十五大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的肯定。如何全面理解、领会和把握中央提出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这一重大的方针?我体会,既然是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就绝不是暂时性的、零散性的、枝节性的调整和改组,而是长远性的、全局性的、根本性的调整和改组,是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改组。
调整和改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门类结构中的地位
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都是由许多不同类型的经济部门构成的。我们今天搞的是市场经济,因而必须首先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能否市场化和市场化程度为标准,对国民经济门类进行必要的划分,并从中来看国有经济及其企业在其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据此,我们很自然地可以把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划分为以下四个门类:
第一门类是国家垄断性行业,诸如兵器工业、造币工业、航天工业、非常稀缺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厂、尖端技术研究厂和试验场等,因为凡属这一类行业的经营目的,都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如何使投向这些领域内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资源,发挥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必须从长观察它们对整个社会的有效程度。因此,就不是一般企业所能胜任的,而只能由企业(严格说来,这不是企业,至多称工厂)独占并垄断经营,而不能实行任何市场化,市场机制及其作用在这里完全处于失灵状态。
第二门类是大部分基础设施和小部分的基础产业。因为凡属这一类的产业,大都具有公益性和先导性,如城市公用事业,大型交通事业,大型水利设施,邮电通讯事业,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中的能源、信息产业,还有煤气、自来水,以及各种文化设施等。在这些产业中的国企,其主要目标和目的,也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更好地为整个社会服务,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当然,从经营效益和效率的角度看,也要求它们在可能的范围内去争取一定的合情、合理、合法的经营收益。所以在这些部门中,国有经济必须占据主体地位和起主导作用。当然在国民经济十分稳定的情况下,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吸收少量的非国企进入,实现利益倾斜,使它们有利可图,并有生根发展余地。在这个门类中,如条件成熟,也可组建一些由国有股东分别持股的股份公司和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但不宜过多。这一门类可以说基本上非市场化,虽然有些市场,但市场在其中不占重要地位。
第三门类是大部分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风险产业,以及一些幼稚产业等,如冶金、汽车、化工、机电、精密仪器仪表、数控机床和新兴的电子技术等,因为这些产业投资大,公益性也较强,其经营的目标和目的,也不完全是盈利性质,但盈利在其中已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国企在这里虽然仍占主体地位和起主导作用,但较前者可多吸收一些非国企加入,也可以相互参股组建股份公司,实现公司产权的多元化,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争取实现政企尽可能的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的竞争。从总体上看,对于这一门类的企业,充其量只是半市场化。
第四门类是一般竞争性和盈利性行业,如各类加工业和种类繁多的服务行业,这类行业完全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完全实行市场化。对于这一门类,国企虽然也可加入,但无论如何不宜过多。因为国企参与或不参与这类行业,并不影响国民经济大局。更重要的,在这类行业中,竞争激烈,国企由于先天弱点,如价值目标和行为目标社会化,权利的外化,激励机制不强,约束机制弱化,运转机制不灵等,不具备竞争之优势,以少进入为好。现在要极力防止的是,政府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兴办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小企业,与民争利,结果投的越多,赔的也越多,对社会、对国家都毫无补益。这是一种弊多利少的政府行为。但并不排斥这种可能,由于国有资本雄厚,技术条件优越,人才资本丰盛,可以有计划地组建少许规模巨大、特大的能够收到规模经济效益的国家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有的也可采取承包制和租赁制。特别是在流通领域内,组建少许大型的贸易公司,通过它们对市场有足够影响力的商品吞吐,来影响市场的供求,并对物价实行有限度的调节,从而发挥国企的有效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之所以要对国企按照门类进行划分,并对国企的地位和作用作不同的分解,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这场改革时,必须遵循这样一条理性原则,这条理性原则认为,任何事物及其运行轨迹和发展程度,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越了或违背了这个限度,就成为非理性的了;凡是非理性的东西及其行为,在实践中注定要失败的。所以,国企在国民经济中应当去做其他经济成分不愿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但是,从国民经济全局上看,这些事又极其重要和非做不可而且一定要做好的。如上述的社会设施和基础产业等,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一切经济活动共同需要的外部环境,没有它们不行,有了而不充分和完备,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国不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的确离不开国企,没有国企,国民经济同样不能健康地发展。
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对国有企业在门类结构中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主要是因为,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各种陈规陋习,再加上认识不到,注意不够,对于一些国有企业该进占的部门,进占得不多、不够、不充分;但对于国有企业可进可不进的部门,又进占得过多、过头、过量,以致使我们陷入今天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改革要求我们,国有企业要从不该进占或不该进占过多的门类中退出来,要按照理性的原则退够。退出的主要途径是,企业的拍卖或企业产权转让,企业租赁给私人或法人机构,企业被非国有企业兼并,或以合资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少数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等。改革还要求我们,国企要对该进占的门类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去占领,而且要使其阵地进一步巩固、发展和完善起来。
调整和改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
我国的所有制结构虽然在改革开放的十年里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按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因此,为了要从整体上搞活国有企业,进而搞活整个国民经济,必须对它继续进行调整和改组。
一般来说,国有经济应讲求少而精,精而大,大而威,威而强,精、大、威、强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特点。列宁说“宁可少些,但要好些”,这个原则时至今日对我国国有经济来讲仍是适用的。国有经济要以质取胜,而不能以量取胜。国有经济通常应扎根在特殊的领域(如上所述),占有国民经济的制高点,具有特殊的经营目标,有着特殊的技术装备,国家对国有经济必须采取特殊的保护政策,配备特殊的即极为优秀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等,大力发挥其优势,以弥补其制度的先天缺陷,确保它长盛不衰。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是要利用它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控制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方向,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大趋势,统率国民经济的大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轨迹健康而有序地发展。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究竟发展多少为好,应当说它在发挥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中需要多少就发展多少,多了不好,少了也不好,由此,在我看来,在一般的情况或目前阶段,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就其总体经济实力而言,大致具有25%的比重,或略多一点,就足够了。实践已经证明,公有经济并非越公越好,也并非越多越好。目前国有工业产值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从1978年的77.8%降到1995年的34%;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国有资产的份额已从1978年的81.9%下降到1995年的54.4%。如今的比重仍然还是大了些。
所以,当前,收缩国企战线,对国企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进而实现经济成分结构正常化,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如何收缩国企战线?目前我们党提出的“抓大放小”方针,就是缩小国企战线的具体措施。“抓大”主要是指对国企中规模比较大的和特大的,要用大力气进行改革、改造和改组,并加强管理,使之越办越好。“抓大”也就是要奉行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早在三年前,国家已经选定100 家国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后来扩大到120户,还抓3户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不久前经过全国选定的国有企业300家,并指定主办银行重点扶持,1997 年,又扩大到512 户。 接着又在上述的一些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基础上扩选1000家国有企业,作为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的工作重点,都是“抓大”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抓好这一大批国企就等于抓好国企的“龙头”,牵住了国民经济的“牛鼻子”,这不仅对搞好国有经济有重大意义,对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都会起到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放小”就是指国家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无论在政策上或工作上,一定要放开。“放”主要是指把它们推向市场,成为市场主体,让他们自主地在市场竞争中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市场是无情的,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必然有相当部分被淘汰,或由国有转为民有,或由国营转为民营,或将国有财产以股份的形式出售给本企业职工,使职工人人持股,使企业变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等。这种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上,是民有、民办、民营、民享的企业,正是这些颇有生命力的企业,在今后竞争中一定会有少数发展壮大起来,成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从总体看,国企战略缩小了,作为增大了。
在经济成分结构中,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在今后一定时间内,集体经济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必然有一较大的发展。这是因为:一、目前在我国,特别在农村,在城乡之间,在中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和国有经济比较,集体经济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也较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二、解决历史遗留给我们的“二元经济结构”,主要靠发展集体经济,特别要发展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三、集体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劳动力吸纳器,它可以吸收大量的甚至上亿的农村和城市的剩余劳动力,这不仅对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有利,对稳定社会也有利。四、集体经济仍然是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国九亿农民致富的基本道路。五、从前景上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包括股份合作制)和乡镇企业仍然是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不可替代的道路。由此看来,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很有可能快于国有经济。同时又因为它覆盖面大,从业人员多,效益好,所以从发展上看,把国有经济的较大的空间让给集体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从现在情况看,到1995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集体经济已由1978年的22%上升到1995年的36.6%;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集体经济已由1978年的5%上升到1995年的16.4%。 这种情况出现,表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加强,并非坏事,而是好事。
非公有制经济种类繁多,其中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外资经济等。从总体上说,是私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由于产权界限清晰,机制灵活,激励和约束机制都强有力,一般说来是活力源最丰富的经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在我国,为了发展市场经济,繁荣国民经济,私有制经济不仅不可少,而且要占相当大的比重。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发区的迅速发展,浦东的崛起,香港的回归,澳门将要回归,无疑要大大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的份量。但是,眼下私有制经济虽然数量不少,但除了极少数的上规模上效益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外资经济外,多数都质量不高,属于微本经营,小打小闹,经不起风吹雨打,形成不了气候。因此,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促其发展,使之上规模、上效益、上档次。发展私有制经济,我们必须具有这样一种正确观点:当它们为着私利而奋力拼搏的时候,而受益最大的只能是社会,并非是它们自己。因此,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我们把国民经济的相当部分让给它们并不为过。只要它们能为繁荣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贡献力量,遵纪守法,我们应抱着十分欢迎的态度。从现状看,在工业总产值中,私有经济份额已从1978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29.4%,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 私有经济已从1978年的13%上升到1995年的29.2%。不管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发展,只要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仍牢牢地掌握在公有制经济手中,私有制经济再大也翻不了天,更何况我们还有强大的政权。
在经济成份中,除了上述的国有、集体所有、非公有经济外,还有在多种所有制杂交中而形成的经济即混合经济,其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制是较为典型的形式。从生物学上看,异体繁殖会使物种兴旺发达,近亲繁殖会使物种衰败下去。由于在对国有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时大都采取股份制,所以今后股份制一定会有更快和很大的发展。从趋势上看,在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中以股份制为主要内容的混合经济必将占相当大的比重。就目前的情况看,在我国,仅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到8月底,上市公司已达708家,股票市场价值已有2.5万亿人民币,相当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可以肯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股份经济还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过程,因而在比重方面将会大大提高。
社会主义经济总是在发展变化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条件下,按照客观情况变化的需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多种成份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通常国家所实行的宏观调控总是双向的:遇到了特殊的情况,如严重灾荒和战争的降临,经济惨遭破坏,国民经济失调,经济结构扭曲,或科学技术发现了重大突破,等等,国家可以通过扩大投资、采取收购、兼并等多种方法,加大国有经济的比重,为的是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经济部分)的主导作用;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与技术正常和迅速发展时期,或为了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繁荣国民经济,国家则可以从市场经济原则出发,关闭、合并或改组一批效率低的国有企业,鼓励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协调地发展。必须注意到,在任何时候,只要国有经济能按照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需要得以正常发展,就可以了,千万不可与民争利,更不能排挤或限制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经济四分天下,在坚持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不变的情况下,使四者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各尽其能,各显神通,相互提携,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国民经济的繁荣、兴旺和发达,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梦寐以求的最理想的大局。
调整和改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规模结构
一般说来,任何一个企业群体,都由大、中、小三类企业所组成。按照新的科技革命的要求,当大则大,当小则小。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大的远不够大,小的也远不够小,当前主要的矛盾还是当大的不够大。
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的。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看,19世纪前后的西方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充分显示出来,出现了摩根、洛克菲勒等具有相当垄断实力的大企业、大公司,从而奠定了美国经济的基础。这个时期因此被称为西方经济发展史上的“摩根时代”。
到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末,在美国先后发生了四次大的并购高潮,美国几乎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大都是在这个期间形成的。如今美国所以能在这个地球上称王称霸,就是因为它拥有了这些大的企业集团,即大的跨国公司。
如今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必须重视大企业集团的作用,正是这些大企业集团胜过“雄狮百万”。可以这样说,大型的企业集团对市场的辐射作用,不仅可以以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产业的优化组合,而且还能有效地带动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现在看来,在当今世界的经济格局中,凡市场份额占有率越高的国家,也就是大型企业集团越多的国家。从发展的趋势看,正是这些国家,以这些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在一定程度上分割和分享世界资源和世界市场。就这个意义上说,当今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主要不是通过武力去占领别国领土,而是更多地表现为通过大型企业集团去抢占别国市场。
“企业不兴,何以国强”,这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定规。1995年评选出来的全球500强企业中,美国占151家,日本占148家。 世界综合国力排名第一的美国和排名第二的日本都是靠这些大型名品牌企业支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名牌大企业(大都是大型企业集团)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的主要标志。更为惊人的是,当今世界一些企业之大,大到其经济实力堪与一些国家、一些地区的全部经济实力相比。1994年,我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销售收入之和为12986.1亿人民币,按当时汇率折算为1527亿美元,还不如当年美国通用汽车一家的销售收入,当年该公司销售收入是1576亿美元。像日本、美国的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其经济总量资产总量和产值总量等,已经达到这样的规模:美国福特超过香港,日本三菱超过印尼,美国的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则超过以色列,美国通用超过丹麦。就连世界工业500强的最后一名,其产品销售额也比我国最大企业大庆的销售总额大1倍。
这些久负盛誉的国际大型企业,体现了这些国家丰富的工业基础,先进的科学技术,优良的企业素质和优秀的文化素养。一个国家的这类企业越多,越能反映这个国家的综合经济国力的强大。
应当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有不少企业在迅速发展壮大,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如上海石化、宝钢、四川长虹,北京首钢、石化,东北鞍钢,都堪称为中国企业中的“航空母舰”。近期,江苏的四家石化公司:金陵石化、扬子石化公司、仪征化纤集团公司、南化集团公司,打破常规,实行强强联合,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组建全国性的石化产业集团公司,可以说是中国企业向真正大企业集团迈进的一个重要标志。相继而来的可能有更多的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购置而发展为规模宏伟的大企业集团。
但必须指出,在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企业和特大企业,还是相对国内的几十万个国有企业而言的,无法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一些大企业相比。目前我国汽车工业整体制造企业共122家, 不仅比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多,也许比世界的总和还多。1993年,美国一个福特工厂就生产汽车700多万辆,相当于当年我国全国汽车总产量的7倍。四川长虹去年生产彩电450多万台,是我国彩电行业之最,但与日本相比, 只相当于Sony的一个分厂的产量。
在当今世界,对我们来讲,重提“实业救国”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说,在90年代以前,我们还可以用种种保护措施来使大多数企业免受外国竞争者冲击的话,那么,到了90年代,特别到了90年代中期及以后,我国大多数工业企业已经处于同国际上竞争对手面对面较量的境地。因此,要在对外开放、再开放的条件下发展我国工业,面对国际竞争的严峻态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对外开放是发展我国工业、实现我国工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对外开放的道路又不是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和百倍的勇气,去战胜前进中的困难和开拓辉煌的未来。
没有规模,谈何效益,没有效益,谈何竞争,又谈何发展。因此,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整和改组的今天,如何有效地使企业规模较快在扩大起来,缩小同世界级企业的差距,便成为摆在中国企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现在看来,国有企业要取得更快、更大的发展,除了国家政策扶持外,光靠自身的积累和银行贷款,是难以造就企业“巨人”的。要造就企业“巨人”,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给予我们多种权力:获得巨额资本的权力,对资本的支配权力,对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的权力。环顾全球,几乎所有的世界级的行业“巨子”,它们的高速成长都是通过资本市场而实现的。大企业通常都不是按照积数而按乘数发展起来的,其中资本的并购和重组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日本,资本的并购和重组是战后企业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新崛起的亚洲“四小龙”也是在资本的并购和重组中发家的。当今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需要企业“巨人”并且必将产生企业“巨人”的时代。我们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并在改革中加大调整和改组的力度,加快企业并购和重组,使更多企业“巨人”脱颖而出。
调整和改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区域布局结构
产业结构就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的相互结合和构成的关系。从产业结构存在的状况来看,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合理或相对合理和不合理的问题。合理或相对合理的产业结构是社会及其经济高效和高速发展的必要前提和根本条件。可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相当严重。就拿产业结构中的地区之间产业布局来讲,就严重存在着同构即趋同的问题。
产业同构是产业结构畸形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仅就目前在工业部门中严重存在的产业同构而言,公正点说,主要还不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而是近几十年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地区在改革开放鼓舞下,为了尽快地增加产值,增多利润,增添税收,为了迅速改变本地区的落后面貌,都不顾条件地纷纷上马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器项目。进入90年代,新一轮的产业同构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即产业结构升级的情况下发生和发展着。1996年,按照中央要求,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规划,从结果上看,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 将机械、 汽车列为支柱产业的有26个(其中汽车有22个);将石化列为支柱产业的有25个;将电子(包括通讯设备)列为支柱产业的有24个;将建筑、建材列为支柱产业的有20个;将冶金列为支柱产业的有18个。另据统计,到1996年,全国炼钢厂有1600家,有的年产还不到1万吨。至于轧钢厂更多,同年有7363 家,平均每个县3.4家。据有关方面测算, 我国的中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93.5%,西部和中部工业结构相亿率为97.9%。产业同构的特点是:企业的总量很多,但每个企业的“个头”很少,上不了规模,谈不上效益,形不成气候。
应当承认,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原本十分贫穷和相当落后的国家来讲,在短短的时间内,有那么多的新兴产业在祖国大地上生根和发展,是了不起的成就,其速度之快也是惊人的。但是,必须注意到,产业同构所带来的后果也是不容忽视的。
第一,由于产业同构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力不能充分利用和严重的资源浪费。有翔实的资料表明,全国900多种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 有半数利用率在60%以下,最低的只有百分之几。
第二,产业同构使各地区都无法发挥自身的资源和地理环境之优势,相互之间无法实现区域性的分工和相应的协作。从实际情况看,在地区之间,从生产技术到产品,要么大家都有,要么大家都没有,大家都同等地在低技术档次上运作,生产同种劣质产品;万事不求人,“大而全”、“中而全”、“小而全”的全能厂和全能企业比比皆是;即使上下游企业,也都各搞一套,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搞自我延伸、自我服务体系,结果越搞越大,越搞困难越多,越搞越不像企业。像这样的“企业”怎能不落后呢?像这样的结构又怎能相互促进和共同进步呢?
第三,产业同构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总量均衡,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国民经济运行,既要求总量均衡,又要求结构均衡。总量均衡(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均衡)总是以结构均衡为基本前提的。没有结构的均衡就根本谈不上总量的均衡,总量不均衡,不管是求大于供,还是供大于求,国民经济都无法有序地、正常地运行。1992年,由于国民经济结构不均衡,导致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形势迫使我们不得不来一次收缩和整顿。现在形势虽然已经有所好转或大有好转,如果我们对目前已经存在和还在发展的结构性的不均衡,不能很好和很快地解决,也许不要多久,新的难以令人满意的甚至严峻的形势又会迫使我们再来一次收缩和调整,那时,我们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了。
第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都离不开市场,统一的、开放的和全国性的大市场是实现资源合理流动、优化组合、提高利用效率的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但是,产业同构直接影响甚至破坏统一的、开放的和全国性的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原因是,在产业同构条件下,各地政府和企业在自身利益趋动下,总想方设法保护本地的产业和产品,人为地限制商品按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在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划地为牢,大搞区域封锁,排挤外地产品流入,以此来肢解正在形成过程中的全国性的大市场体系。此类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几乎到处可见。
第五,产业同构会导致过度的竞争,打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生产力,阻碍社会生产发展。在经济运行中,没有竞争不行,竞争过度也不好。竞争过度往往会造成同类行业或同类企业之间竞相压价,相互拼杀,致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和绝境。目前我国加工工业,特别是国有加工工业,亏损之所以十分严重,虽然原因很多,但由于产业结构雷同所造成的过度竞争,不能说不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产业同构是我国经济建设中较长时期存在的一种顽症,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但又非解决不可。如何解决?我以为当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是极其重要的。
第一,必须深化体制的改革,这是走出同构误区的根本。改革包括多方面内容:首先是企业改革,这里讲的企业主要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而生产的企业,即市场化了的企业,必须加大对这些企业改革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这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求发展、自动协调、讲求实效的投资主体。企业要成为投资主体,关键在于企业要有自有资本,企业没有自有资本,资本是国家的或银行贷款,自己就根本成不了资本主体。所谓企业投资主体,就是说企业有权决定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量度,也有权根据市场变化随时改变自己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量度。其次是市场改革,市场改革主要方向是建立功能齐全的能够覆盖全国的大市场。其中除要素市场外,还包括产权市场,特别要大力发展产权市场,因为产业结构调整必须经过产权市场实现产权流动来实现。产权市场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外部环境,缺了不能。实行产业结构调整,资本市场是万万不可少的,因为在调整中所需要的资金,大都来自资本市场,没有资本市场及有效的运作,调整也难以进行下去。再次是投资体制改革。体制是投资的保证。我们已经看到,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盲目引进,重复引进,应当说不应归罪于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的行为,而实际是旧体制的弊端所造成的。我这里所说的投资体制改革主要是指,在投资主体——企业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足以保证投资主体正当的投资权利和行为的各种规章和制度,其中包括法律制度。
第二,必须充分发挥国家产业政策的作用,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科学的产业政策是国家的基本宏观的经济政策,为使国民经济正常运作,必须大力和正确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在我国,由于幅员辽阔,如果光有国家的统一的产业政策,而无具体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不同地区情况而制定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产业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再好也贯彻不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不同的区域应当有不同的体现,以此来诱导全国各地,结合本身的特点,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特别是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同时,作为国家,必须注意并妥善引导各地区之间的合理的分工和协作,使之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经济网络。在国家的产业政策中,要严格规定制止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保护主义,促进社会资源通过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大市场,跨地区、跨行业地合理流动,实现其在动态中的优化和组合。
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并使之有度的宏观调控。比方说必须严格审批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的新的投资项目,凡不符国家产业政策或不符合区域产业政策,以及上不了规模和达不到技术标准的投资项目应一律不准上马。规模出效益。没有规模就谈不上效益;没有效益,又谈何竞争和发展。再说技术标准,也应严格要求。当代,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建立在以信息革命为标志的新科技基础上的新产业层出不穷,可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以传统技术为基础的旧的即传统的产业,产业调整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要用以新的科技为基础的新的产业来取代旧的科技为基础的旧的产业。产业的更新换代是实现产业调整的一项根本性的内容,必须把它放在极为重要的地位,丝毫不能马虎。所以,由社会主义国家所进行的宏观调控,就应严格把好规模经济关和技术经济关,不上规模、不达技术标准应一律不准上马。
第三,要把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放在对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整上。目前,我国国有工业企业从隶属关系看,大致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几十个部委所属的企业;二是几十个省、市、自治区所属的企业;三是几百个地、市、所属的企业;四是2000多个县、市所属的企业等。这四个层次所管属的企业大大小小加在一起有几十万家、财产有几万亿,这几十万家企业和几万亿财产在条块分割下,各有所属;其所属部门,虽然都不是最终所有者,但都具有权威性,有相当大的支配权,并对它们已经形成了相当雄厚的既得利益。这一既定的权利格局,使得国有资产难以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地流动,从而实现不了它们之间的优化组合和保值增值的要求。为了冲破这一封闭的、僵化的局面,只有实现由生产经营为主向资产经营为主的这种带有根本性质的转变。通过资产经营,在企业之间进行实力较量,优胜劣汰。在这里强者对弱者可以通过资产的收购和兼并,使自己逐步甚至很快地发展和状大起来,有的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大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所能够做的和应当做的不是行政性的干预、保护和隔山观望,而只能是制定有关的和有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此来扶持、鼓励、引导绩优企业即名牌企业或大企业搞好在收购和兼并过程中及其以后的各项工作,必要时给以资金、人才等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推进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进行,把收购和兼并继续发展下去。
第四,为了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组,还必须在思想观念上来一个全面的和彻底的转变和更新,其中重要的必须牢固地确立以下两种观念:一是大市场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来越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如今,再盲目投资、盲目建设,只能作茧自缚,结果,必然以失败而告终。因此,任何投资者(包括企业和政府)都必须将有限的资本投在为社会也为市场所需要的产业或企业及其产品上。二是全局观念。这里讲的调整是全国范围的调整,是有关国民经济的全局问题,因而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当地区的局部利益与国家的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只要全局利益是合理的和合法的,局部利益应当服从全局利益,地方利益应当服从国家利益,这样产业结构调整才能顺利进行下去。这里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是,多年来中央为了实行产业结构有效地调整,制定了不少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很难贯彻下去,令不行、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几乎成为广泛的社会现象!针对这样现状,我们不能不提出这样要求:要胸怀全国,以大局为重,在产业结构调整问题上必须遵纪守法。
当然,调整产业同构所应做的工作还不止上述这些,但这些都是主要的和重要的,非做不可和非做好不可的。
总之,对上述的四大改组可以简要概括为:调整和改组位子(定位性的调整和改组);调整和改组比重(定性性调整和改组);调整和改组规模(定量性调整和改组);调整和改组方向(定向性调整和改组)。这四大调整和改组构成了对国有经济调整和改组的总框架,缺一不可。这就是我所认识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的全局。在我看来,调整和改组是属于国有经济更深层次的更困难的改革。从趋势上看,调整和改组完成之日,就是改革全胜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