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有企业转型分析_股票论文

俄罗斯国有企业转型分析_股票论文

俄罗斯国有企业转轨问题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国有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俄罗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实现原国有企业的转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俄罗斯政府从一开始就推出了以私有化为核心内容的国有企业转轨战略,预计在3~5年内达到该战略目标。时隔3年,我们有必要对俄国有企业的转轨问题加以评析,为我国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走向市场提供经验教训。

一、概述

根据俄罗斯颁布的《国有和市属企业私有化法》及有关文件规定,俄国有企业转轨的目标有三个:①重新构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私有者阶层;②打破国家垄断,创造符合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并大量引进外资,从根本上改造原国有企业;③通过国有企业的转轨,提高其生产效率,并且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所得款项用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的社会保障。到目前为止,俄国有企业的转轨主要分以下两个阶段实施:

1.小型国有企业转轨 第一阶段是以职工不超过1000人、固定资产面值低于100万卢布的小企业为转轨对象的“小私有化”阶段。这些小企业一般分布在零售商业、公共饮食业,生活服务业、食品工业、建材和汽车运输等行业。到1993年10月已转轨的小型企业达到57720家,占应转轨小企业总数的61%,到1993年底这个比例已接近70%,但速度已明显放慢。

小企业的转轨以拍卖、公开招标和发行股票等方式为主。如1993年在俄的小型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拍卖占9.2%,招标占45.9%,发行股票占42.8%。拍卖由俄国有资产基金会主持,主要对象是已清产核资的小型国有企业资产。拍卖价格一般不得低于私有化法规定的最低底价的30%,若不能按这个幅度成交,拍卖将被取消。招标同样由国有资产基金会主持,招标条件必须提前30天公布,若企业不能以招标方式售出,招标计划也要被取消。发行股票的对象主要是内部职工,但也有一部分可公开发行。收购这些小型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商业银行贷款、内部职工集资、国家的专项拨款或优惠贷款,以及商业中介活动的收入或违法交易的利润。

2.大中型国有企业转轨 第二阶段是发行私有化证券和推动职工超过1000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在1000万卢布以上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向股份公司转轨,亦称“大私有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一方面俄政府于1992年10月1日起向每个公民发放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让证券持有者购买股份制企业发行的股票;另一方面,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首先,由企业建立以总经理(厂长)为首的转制工作委员会,即私有化工作委员会。其基本任务是:评估企业资产;制定改制方案,包括股票分配方案和发行程序;制定股份公司章程;召开企业全体员工大会,审批资产评估报告和公司章程,并将这些文件呈报给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次,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各项文件,并出具同意建立股份公司的文件,股份公司可以凭该文件去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这样,股份公司即告成立。届时,俄国有资产基金会负责清算原国有企业的资产,并将资产和债务一并转到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名下。

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的第一个特点是股份分配方式多样化。其主要方式有:①有偿与无偿、内部与公开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企业职工可一次性无偿取得占该企业法定资本总额25%的优先股,但股值不得超过俄联邦规定的每一职工最低工资的20倍;另外还可以按股票面值的70%购买占法定资本总额10%的普通股,但每位职工的持股额不得超过最低工资的6倍。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则有权按股票面值购买一定的普通股,幅度为法定资本总额的5%,余下的交给国有资产基金会,由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②经企业职工2/3同意,每位职工可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规定的股票售价秘密认购内部职工股。这种股票在一定时期不允许无偿转让,但认购条件较优惠。内部职工股一般占总股份的51%,其余49%是国家股。③第三种方式很特别,称作“先改组,后分股”,即在企业大多数职工同意改制的条件下,部分职工同有关国有资产基金会订立企业改组协议,并缴纳不低于其最低工资200倍的资金作为保证金。若协议得到履行,这部分职工不仅有权按面值认购20%的普通股,并且还可以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售价再认购20%的股份。

第二个特点就是通过发行私有化证券从企业外部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制。至今俄罗斯政府已发行了1.5亿张私有化证券,总值达15000亿卢布。这些证券既可以用来购买企业的股票,也可以委托投资基金会代为从事投资活动,尤其是收购企业的法定资本。1993年1~10月私有化证券投资基金会收购的法定资本达532亿卢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所有权构成。截至1993年底,俄罗斯已改制或转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已占私有化企业总数的1/5,其中部分或全部股份化的占31%。在这中间,中央一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占17%,地方国有企业占22%,市属国有企业占61%。三者的股份化资产值,分别占其总值的68.4%、21.1%和10.5%。

二、进展、问题及原因

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统计,到1994年8月已完成转轨的企业总数近9万家。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13%,小型企业占87%。另外,还有许多企业已经提出了私有化或改制申请。目前,在工业企业中完成转轨的企业达到了70%,约有1.9万家大型企业改变了企业性质。国有企业的转轨对俄罗斯经济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首先,打破了原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经济成份的多元化,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结构。据统计,国有企业转轨以来,俄罗斯共产生了4000万名股东和100多万名小企业主。目前,私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各类合作经济与股份经济、国有经济三者的比重在俄罗斯国民经济中各占1/3左右。这意味着国有经济已不占主导地位。其次,转轨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文化素养高、进取性和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家,并给企业注入了活力。俄罗斯卡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改制后的实绩就是明证。目前,该公司在全俄货车市场上占有80%的份额。再次,打破了“铁饭碗”,营造了一个资源充足的劳动力市场。这个市场的形成既有利于企业搞活经营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又能激发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俄罗斯国有企业的转轨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相反还暴露出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从而加剧了经济危机。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下列方面:

1.转轨的速度和强度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 首先转轨的速度越快强度越高,失业的人数越多,社会的负担和压力就越重。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表明,到1994年底俄的失业人数已增至600~700万,占具备劳动能力人口总数的8~9%;若再加上400~500万隐性失业人口,这个比重就达到了14~15%。其次,贫富差距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一方面是大多数人不仅不能有效地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并越来越多地失去自己的财产和社会保障;另一方面,通过转轨大量的国有资产落入极小数原来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的手中,从而出现了一批靠侵吞国有资产暴富的私有者阶层。这种强烈的反差,往往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和经济、刑事犯罪率的上升,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不仅无法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而且吓跑了众多的外国投资者。最后,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大规模地实行国有企业转轨,一下子扯断了原来的经济联系。在新的经济关系尚未确立、市场还未发育完善,以及原来的债务链还没有解开的情况下,企业转轨过快往往导致其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境,从而在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作用下,使整个生产体系处于无序和停顿的状态。

2.企业所有制的改变没有相应地伴随其经营管理的变化 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虽然发生了改变,但其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在外部经营条件发生剧变的情况下,企业会感到束手无策,造成其生产下降,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从而大大减少有效供给。同1990年相比,1994年俄罗斯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的设备开工率仅为40~50%,工业产值不到50%;机器制造业企业的设备开工率只有30~35%,产值还不到40%。据不完全统计,俄罗斯每月有将近5000家企业停产。企业无活力,整个国民经济必然也无生气。自从企业实行转轨以来,俄的各项生产指标一直呈下滑的态势。如工业产值1993年比1992年下降了14.8%,1994年比1993年又下降了22.4%;日用消费品相继下降11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

3.企业的转轨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相脱节 尽管国有企业的性质起了根本的变化,但具有军事特征的畸形的经济结构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调整。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俄的军火订单锐减,1994年减至70%,这就使得直接生产军品的大批大型企业,以及相关的上游和下游企业面临倒闭和破产,相当一部分企业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大投资力度,在实行军转民的同时,建立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新兴的工业部门,从而使生产符合市场的需要,并使经济发展具有后劲。据估算,俄罗斯要实现军转民的目标,需要投资1500亿美元,花15年的时间。而就俄目前的投资规模来说,不要说进行结构调整,就是维持起码的经济增长都力不从心。更何况俄的投资是逐年下降,1994年1~10月俄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和组织共进行生产性投资68万亿卢布,比上年同期下降26%。因为在高通胀下,企业只能压缩投资,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奖金等,或偿还贷款和从事比投资见效快的投机。

4.资产评估工作滞后 在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由于资产评估方式不当,结果失真,给企业和整个经济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首先,俄罗斯规定,进行拍卖和招标企业的法定资本额和基价按其1992年7月1日固定资产的残值计算。于是,这个估价和正在市场上流通的固定资产价格有很大的差异,形成了资产价格“双轨制”,从而搞乱了固定资产的流通市场,扭曲了的固定资产价格大大影响了经营者、投资者、金融保险机构和税收部门等之间正常的市场经济关系的形成。其次,仅以残值作为固定资产评估依据和股票的定价标准,不但把国有资产的售价人为地压到了最低点,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在社会对资金需求极其旺盛,财政状况又相当拮据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加剧资金的供求矛盾。最后,在高通胀的条件下,不按市场供求变化评估资产价值,而只按帐面残值估算国有固定资产,并予以公开出售,这实质上是一种不等价交换,因此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5.采取发行私有化证券的方式,加快国有企业转轨的做法得不偿失 俄罗斯发行私有化证券的本意是想促进私有者阶层的迅速形成,并将私有化证券作为一种支付手段,用来购买国有和市属企业的资产,从而加快企业的转轨。然而,事与愿违。从微观角度看,在规范的证券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缺乏物质担保的私有化证券无法全部兑换成股票或用于购买一定量的国有资产,因此大多数人只能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将其出售给收购商,换取一定的货币收入,以购买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到1994年初,近50%的私有化证券已被出售,其中相当一部分变成了消费基金。由于私有化证券纯属财政性发行,因此必然会加剧通货膨胀。即使私有化证券全部可兑换成股票,其持有者也不可能实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高通胀的情况下,发行私有化证券根本不能解决转轨企业的资金困难,因为大多数企业首先要解决的是职工的“吃饭”问题。发行私有化证券的唯一获利者是证券投机商。他们可以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低价收购高价抛出,从中牟利,或以此方式将大量国有资产占有己有。从宏观角度分析,发行私有化证券为构筑投机性证券市场创造了条件。这个市场吸引了大量的短期投机资本,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虚拟资本(即无物质担保的私有化证券)。它们的无序流动不仅会给货币发行增加压力,而且会冲击国债市场和外汇市场,严重影响正常的投融资活动,破坏宏观经济的有效运行。

俄罗斯国有企业转轨中出现的问题是由众多的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其中根本的原因有:

1.转轨的总体思路发生偏差 首先,俄的决策者们认为,国有企业转轨的唯一途径就是全面实行私有化,只要把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那么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企业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的彻底转换,造成所有制变了,但经营机制依旧的状况,使企业同样不能适应新的尤其是较混乱的市场环境。其次,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国有企业转轨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又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它的推进速度和时机要适宜,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俄罗斯不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想在3~5年内完成转轨,必然会造成社会强烈震荡,付出沉重的代价。

2.经济大环境不稳,对企业转轨不利 经济大环境不稳的表现之一是恶性通胀持续数年。企业转轨需要投入,而高通胀又会增加企业的投入成本。在高通胀的条件下,企业对付成本上升的办法无非是转稼通胀和内部消化,但是,在通胀率超过三位数的情况下,任何企业都无法抑制成本上升,企业转轨的成果往往被恶性通胀所吞食。表现之二是规范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规则更未建立,从而造成已转轨企业要么无法进入市场,要么不敢进入市场,要么进入后无法脱身。在市场真空条件下,真正起作用的是“影子经济”和“黑帮经济”,所以掠夺性投机和欺诈盛行。在旧的经济关系割断以后,企业很难通过市场同其他企业和经济部门建立新的关系。表现之三是宏观调控与管理乏力、滞后,使整个经济和企业转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尽管俄罗斯政府在企业转轨中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宏观政策,但真正能落到实处的却微乎其微。尤其是宏观调控与管理往往落后于事物的发展且力度不够,因此效果不佳。如,对于通胀和企业生产滑波这对矛盾,俄罗斯政府至今还拿不出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

3.企业转轨缺少职工的广泛支持,没有群众基础 任何一项重大的改革,没有民众的支持是不可能圆满成功的,企业转轨也不例外。1993年8月,俄就国有企业转轨问题作了一次民意测验,其结果表明,20.4%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没有必要;5.1%坚决反对;33%是无可奉告。在回答企业转轨和个人得失的问题时,41.9%的被调查人认为是失大于得。另外,在俄发行私有化证券的过程中,广大居民普遍表现出较为冷淡的态度。国有企业的转轨只是政府强制推行的改革措施,而不是广大民众的愿望,因此转轨的效果是不可能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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