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功能的考量-评《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论文

课堂教学功能的考量-评《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论文

课堂教学功能的考量
——评《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胡 骁

诉讼法是法学教育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课程, 处于法学专业的核心位置, 直接影响着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 对学生的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有重要作用。 因此, 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不足, 对高校中的教学理念以及教学和方法进行创新, 有效提高法学学生的综合能力, 是我国法学院的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在诉讼法教学的课堂创新中, 法律教学, 特别是诉讼法主体的教学应向哪个方向发展, 是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一、 全新的观点

以往对教学理论的研究多集中于某一特定的教学理论流派, 通过对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进行考察,在了解这一理论的基础上, 对这一思想内容所体现出的观点进行挖掘, 然后对其优缺点进行评价, 最后用于指导教学实践。 这种研究是必要的, 也是有意义的, 因为它可以为实践者从各种教学理论中选择符合时代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的教学理论提供参考。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的研究对象不是 “在教学理论的基础上谈教学理论”, 而是在对国内外的诉讼法教学的宏观把握基础上, 探索科学可行的诉讼法教学理论的形成和构建的一般规律。 这种研究虽然相对较少, 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就难以精准的剖析这门学科, 但从全局的角度把握, 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教学理论建设, 全面规范科学实践,更有利于促进教学理论的发展。

其作用主要是强调了这场爱情的悲剧性,突出妻子的无结果付出的可悲情感,特意重复使用大段落,使得这种情绪更溢出听者心房。

4.应有落地问题上的挑战。工信部信息中心此前发布的《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底,我国以区块链为主营业务的区块链公司数量已超过450家,中国区块链产业初步形成规模。但这其中大部分的项目无法落地。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作为教学理论研究的杰作, 作者经过独立思考, 并就现代教学理论的基本特征等问题提出新的见解。 有别于传统教育理论,作者认为在进行法律教育过程中, 应该注意到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在未来的岗位上能够独立而出色的完成相关任务。 在开设诉讼法教学的各大院校中, 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教育模式, 在两个方面表现较为明显: (1) 目前, 中国的法律教育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属于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范畴。它忽视了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发展, 如主要的个人性格、 能力和创新思维。 在这种教育思想的影响下,法律教育特别关注理论知识的灌输, 但是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缺乏实践性指导。 (2) 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的缺点是大多数学生缺乏主动性, 致使大部分学生缺乏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 虽然仍在研究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法, 努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但学生并未真正参与诉讼。 他们所获得的法律理论没有得到实际的审查, 法律专门知识也没有得到应用。 学生们经常要适应长时间的商务活动, 这与合法职业教育的目标相距甚远。

大学的整个教学过程主要是由教师进行的。 学生主要是教学活动的对象, 并没有把学生放在教学的主体地位。 所以在教学过程中, 学生总是比较被动的进行学习, 没有主动思考问题的机会, 更不可能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去, 致使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 批判中肯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通过对一些早就被人们熟知的理论进行更深一层的分析, 从而得出一个令人而耳目一新的见解, 作者尽力澄清理论教学中的许多误解和偏见, 促进科学教育理论的建立。 从方法论的角度, 作者进一步探索了理论建构教学的基本过程, 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阐明了理论建构教学的方向。

诉讼法是一门实用的法律学科, 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系统的讲解法律知识。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以整体的视角和宏观经济分析的风格, 对教学理论和对问题方法论的坚持进行反思。 这些都是一般的方法论原则和标准, 可以普遍应用于教学理论的发展和建设。 为了实现我国在法学教育中的目标, 培养出一批具有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 必须在我国的法学院中努力推广有实践性的教育方法, 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1.对“填鸭式” 教学的反思

目前, 《诉讼法》 的教学过程仍然采用灌输式教学, 学生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往往采用死记硬背的方法进行学习, 以便应付学校举行的考试, 在经过一段时间后, 学生就会把这些死记硬背得来的知识忘记。 由于学校采用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并不重视对学生进行能力的培养, 在这种教育方法下, 学生普遍表现为被动地接受知识, 缺乏积极探索的思维能力, 但是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 不可缺少的正是这种探究能力。 很多学生在参加工作后, 在面对紧急情况时, 并不能果断的解决问题, 对工作中出现的比较复杂或不可预见的问题, 不能很好的解决。

目前, 学校和教师主要关注课堂教学, 忽视课后辅助教学方法。 许多老师认为, 当学生上大学时,他们不再像高中时那样依赖学生的自主意识, 对学生在下课之后的学习情况较忽视。 部分教师在布置完作业后, 并在学生完成作业后进行纠正, 但是没有总结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结果, 学生在完成作业时, 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不能把有效的掌握相关知识, 更不能把知识和实践有效的结合在一起。 此外,学生在课堂之外遇到他们无法解决的问题, 没有与教师在课下交流的途径, 导致教师的课后辅助手段缺失。

在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同时, 我们也应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作者认为, 如果只学理论知识, 不学实践, 很难灵活掌握这门学科。

2.教学方法单一

在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中对现在各院校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进行了观察, 发现在进行诉讼法教学中, 教法往往比较单一, 大部分采用教师在课堂上对理论知识进行讲解, 学生被动的记笔记的方式进行教学, 这种教学方法已经违背了诉讼法教学的教学目标。 为了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 高校尝试过新的教法, 如开放教学等。 然而, 这些教学方法的应用往往难以有机地结合和统一为课程内容服务的知识体系, 缺乏系统性。

不言而喻, 学法律的学生, 特别是学民事诉讼法的学生, 必须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知识。 民事诉讼法教学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具备单独处理事务的能力, 例如, 如果出现争议, 他们必须选择在当地法院或远程法院对诉讼作出回应, 所有这些都要求学生对程序有个人经验。 然而, 这些程序仅靠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解是无法实现的, 学生必须深入法院现场, 到法庭现场了解具体的案例实践, 才能真正积累经验, 培养相关能力。

采用全站仪和GPS定位系统进行控制定位。打桩船移动至桩位附近,下放定位桩,固定船舶;利用全站仪和定位架测出精确桩位;将简易定位架点焊固定在船舶上,然后复测简易定位架的坐标,精度控制在2cm之内。

3.课后缺乏辅助教学方法

2018年10月6—7日,由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右文化、齐鲁周刊社主办的爱尔兰踢踏舞剧《泰坦尼克》在山东会堂盛大来袭。近30位世界级艺术家用舞蹈和音乐全景式地再现1912年那艘大船上的小社会,重新认识泰坦尼克。

三、 方法多元, 立论高远

笔者的反思性教学理论以教学理论为教学实践基础, 坚持以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矛盾为中心,既避免了反思的空虚和盲目性, 又赋予反思 “真实的内容和清晰的价值取向”。 其次, 本文对教学理论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将教学理论的应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教学理论实体化” 和 “教学实践作用”, 每个阶段细分为一系列具体的环节。 提出从“教学理论发展水平、 解决实践教学问题的水平” 和“教师价值目标实现水平” 等方面来判断教学理论的应用水平。 这些观点是对教学理论重新理解, 促进教学理论与实践性教学相结合。 如果教学理论不能有效的指导教学实践, 那么这种教学理论就会失去它的意义和价值。 在此基础上, 作者对理论教学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差距进行了辩证分析, 这种辩证批评和反思对于理解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是有帮助的。

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相互作用很少, 因此对更多的教师选择在课堂上进行单纯的讲授。 现在, 大学的教学依然是高中教育模式的延续, 并没有实际反映现代大学教育的特征。 大学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学生的革新能力, 培养革新能力的关键在于培养能力, 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 目前, 我国

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到现在还被广泛使用, 是有一定原因的。 许多高校都设立了专门的诉讼教学和研究部门, 使得其他法律课程和民事诉讼之间无法建立联系和交流, 因此民事诉讼法正日益成为一门比较枯燥的学科, 只能是理论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一些从事民事诉讼法教学教师已经在教学工作中使理论教学脱离了实践, 这些情况进一步加深了传统教学方法的使用。

信息化教学是产生于现代、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展开教学活动的一种新型教学方式。通常是指借助网络等一系列资源和功能营造出有趣的学习环境,并将其能够提供的图像、文字以及声音等各种信息进行结合从而对学生感官发生作用,为教学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的一种教学手段。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小学语文教学活动中,对于学生学习质量和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对此展开探讨。

首先, 让学生模拟法庭流程, 这也是学生独立思考的有效途径。 在这个过程中, 老师总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整个模拟试验过程。 辩护词和证人证词由学生独立完成, 不发挥作用的学生参加听证会。 模拟结束后, 将学生分成几组进行讨论, 总结实验中的优秀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这样, 学生自己就能发现存在的问题, 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其次, 加强与法院的联系, 让学生参加庭审或带法官到学校。 笔者认为, 仅仅促进模拟法庭活动是不够的, 还应该经常带学生参加更典型的民事案件, 这样学生就可以对比课堂教学程序和法院进行的程序有什么不同, 以及他们如何在模拟法院进行审判。

鉴于大多数教师只注重课堂教学效果,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认为, 加强课堂外师生交流也是必要的。 首先, 应该分配适当的家庭作业, 因为大学不同于中学, 教师与学生接触的时间也较少。 因此, 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可以更好的进行师生交流, 有效加深学生对当天所学知识的巩固。 其次, 学校还可以建设一个便于教师和学生交流的平台, 对于学生在课堂上不清楚的地方, 学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向老师询问, 老师应该在平台上尽力解决学生的问题。 此外,通过该平台, 教师可以将下一节课的内容和要求发送给学生, 学生就能够通过这个平台, 了解下一课的重难点, 这样就可以有目标的对下一届课进行预习。 在这种情况下, 就可以轻松的在课堂上完成教学目标,并可以有效进行师生互动。

结语

《诉讼法教学课堂创新》 虽然充满了深刻的理论阐述, 但更多的是依靠生动的例子来说话。 书中提到的创新方法基本上是作者自己长期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 极大地增强了该书的可信度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其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胡骁,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1 级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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