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人文的精神关系_人文精神论文

科学与人文的精神关系_人文精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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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93/Z(2003)06-0030-05

什么是科学的精神?什么是人文的精神?如何理解科学与人文在精神上的关联?所谓“精神”这一概念,可以说大致接近于“灵魂”这一概念;所谓科学的精神,大致就是科学之灵魂;所谓人文的精神,大致就是人文之灵魂。当然,要探讨科学与人文的精神及两者之间的关联,还取决于我们对科学与人文的理解,即首先应回答什么是科学和什么是人文,在笔者看来,科学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理论;二是方法论;三是价值论。人文也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理论或作品;二是方法论;三是价值论。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或作品、方法论和价值论这三个层面来探讨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两者之间的关联。

人们往往首先从科学与人文的最终成果——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来理解科学与人文之精神的,于是,不但将科学与人文看成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而且还将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看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逻辑实证主义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逻辑实证主义的由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科学理论所做的静态的、逻辑的分析,而对科学理论做静态的、逻辑的分析也很容易得出逻辑实证主义的结论,因为在科学理论与人文作品之间的确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巨大差异。尽管逻辑实证主义者似乎不用“科学精神”这个词,但是他们的科学观在很大程度上一直支配着许多人对科学及科学精神的理解,即将科学的基本特征理解为“逻辑”和“实证”,而将科学的精神理解为“逻辑”的精神加上“实证”的精神。用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看人文理论或作品,其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不仅各种人文艺术作品缺乏“逻辑”和“实证”,而且各门人文学科的理论也难以符合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关于“逻辑”和“实证”的标准。这样一来,逻辑实证主义似乎确定了一种关于什么是科学和什么是科学的精神的标准。

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也往往首先从科学理论这一层面来理解科学及科学的精神,而且也看到科学的“逻辑的”和“实证的”特征,并把科学的精神归结为“实证主义”。但是,与逻辑实证主义相反,他们鄙视“逻辑”和“实证”,认为“逻辑”和“实证”是非人性的东西,科学让人服从于外在世界的逻辑,无疑同人与人文精神是相对立的。相反,不讲“逻辑”、不求“实证”的人文文化,特别是艺术作品深刻地揭示了人的生命体验、情感、意志或本能,因而深刻地体现了人性。从尼采将艺术看作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到海德格尔的“人,诗意地栖居”,再到马尔库塞的“爱欲与文明”,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似乎也为人们定下了关于什么是人文和什么是人文精神的调子。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文化观的对立,对20世纪的中国也有着深刻的影响。20世纪20年代中国思想界的“科学与玄学”论战,90年代中国学术界关于“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大讨论,都是突出的例子。显然,不少学者还是从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来强调科学与人文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的重大差别的。例如,有的学者认为,“所谓‘人文精神’,正是从各门‘人文学科’中抽取出来的‘人文领域’的共同问题和核心方面——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因此,“‘人文精神’往往是与‘科学精神’不同的。由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等自然科学共同分享的‘科学精神’,竭力排除人文因素的参与,追求纯粹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而‘人文精神’则恰好要把这种‘科学精神’所排斥的人生意义抢救出来。”[1](P207)这种观点显然与张君劢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张君劢认为,科学不能解决人生观问题:第一,“科学为客观的,人生观为主观的”;第二,“科学为论理的方法所支配,而人生观则起于直觉”;第三,“科学可以以分析方法下手,而人生观则为综合的”;第四,“科学为因果律所支配,而人生观则为自由意志的”;第五,“科学起于对象之相同现象,而人生观起于人格之单一性”。[2](P35-37)从表面上看,张君劢是在讨论科学不能解决人生观的问题,但是实质已深深地触及到科学与人文、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分野问题。

应当承认,如果从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看,科学与人文及其由此抽象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例如,对于科学理论与艺术作品来说,的确可以称做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存在着认识与体验、理性与非理性、客观性与个性、求真与求美的重大差异:科学理论可以说是认识的成果,而艺术作品则可以说是体验的结晶;科学成果的形式是理性的(所谓的理性,即是有很强的逻辑性,这种逻辑性往往是用数学形式来表述的),相比之下,艺术作品的形式则是非理性的(所谓的非理性,即是有很强的感性和情感色彩,这种感性和情感是无法用逻辑和数学形式来表述的);科学理论讲求客观性,而艺术作品讲求个性。用罗素的话来说:“科学知识的目的在于去掉一切个人的因素,说出人类集体智慧的发现。”[3](P9)相反,艺术作品的目的似乎在于去掉一切人类集体的因素,说出艺术家个人的体验;科学理论的目的在于求真,而艺术作品的目的在于求美。用石里克的话来说:“每一门科学都是一个知识体系,即真的经验命题的体系。”[4](P8-9)而每一门艺术显然不是一个真的经验命题的体系,用席勒的话来说:“一部艺术作品的卓越只是在于最大限度地接近于那种审美纯洁性的理想。”[5](P40)因此,从科学理论与艺术作品的巨大差异中,极易得出关于科学与人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的结论。

即使拿自然科学的理论与人文学科的理论相比,其差别也是十分明显的。尽管两者都是理论,但是从自然科学的观点看,人文学科的理论似乎依然谈不上是真正的科学,因为它们既缺乏数学化的逻辑演绎,又缺少实验上的实证依据,因此难以做到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然而,从人文学科的观点看,自然科学的理论似乎已经不再是人的理论,因为它们在追求数学化的逻辑演绎和实验上的实证依据的同时,也使理论丧失了人性,剩下的只是与人无关的赤裸裸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于是,实证主义、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人文主义的对立便开始了。在许多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者看来,人文学科的理论只是一种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只不过是“概念的诗歌”,在认识上是无意义的。相反,在许多人本主义、人文主义者看来,科学消除了“生存的多义性质”,将世界变成一个本质上机械的世界,而“一个本质上机械的世界是一个本质上无意义的世界”![6](P256)进而引申出所谓“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对立:似乎前者代表着逻辑的和实证的精神,它追求的是与人无关的纯粹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而后者则代表着“对人生意义的追求”,正是人文领域的那种主观性、不确定性、不严密性和不精确性恰恰体现了“生存的多义性质”。

无疑,从理论或作品这个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其差别,是有重要意义的。要理解什么是科学及科学的精神,什么是人文及人文的精神,首先须理解什么是科学理论,什么是人文理论或作品。科学的精神当然也蕴含在科学的理论中,同样,人文的精神也蕴含在人文的理论或作品中。离开理论或作品来谈论精神,会显得过于抽象和笼统,甚至看不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差别。然而,从理论或作品入手,很快就会感到科学与人文所体现的精神的重大差别,包括科学所代表的逻辑的和实证的精神及对确定性的追求与人文对生存的多义性质的肯定及其对人生意义的追求两种精神的重大差别。理解这种差别不仅有助于深刻理解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而且也有助于深刻理解各种文化的局限性和互补性。

同时应当看到,从理论或作品这个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其差别,是有局限性和不全面的,因为理论或作品毕竟只是观照科学与人文的一个层面,而且与方法论和价值论其它两个层面相比,似乎还是最浅的层面。因而,单单从这一层面来理解科学及科学的精神和人文及人文的精神,显然是不深刻的,甚至会导致片面的结论。

即使从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看,尽管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即使从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看,也可以看到两种文化及其精神的关联。事实上,科学理论的本性及其所体现的精神与人文理论或作品的本性及其所体现的精神,并没有像逻辑实证主义者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想象的那样泾渭分明。

一方面,科学理论与人文理论或作品一样,也是人的一种创造,因而同样具有人性。正如萨顿所说,科学如同艺术一样具有人性。它的人性是内含的,需要受过科学教育的人文主义者来挖掘它,正如音乐的人性需要受过音乐教育的人文主义者来挖掘一样。[7](P16)由此可见,不能因为科学理论的逻辑性和实证性而否认科学的人性。其实,看不到科学的人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缺乏科学素养造成的,正如看不到音乐的人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缺乏音乐素养造成的。即便将科学的精神归结为逻辑的和实证的精神,归结为对“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的追求,也应当看到,这也是人的理想和追求,也是“生存的多义性质”之一,也从一个角度体现了“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因而同人文的精神并非是对立的,所对立的只是狭隘的科学主义和狭隘的人文主义之视角观念。

另一方面,人文理论或作品也并非没有逻辑性和实证性因素。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都有其自身的逻辑性和实证性,并且对“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追求。各门人文学科都有严密的理论体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对“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的追求。例如哲学(特别是分析哲学),其逻辑性显然比许多自然科学学科还要强。再如考古学和人类学等,也有很强的实证性。即使对于艺术作品来说,也渗透诸多逻辑(数学)因素和实证(实验)因素。只不过艺术作品中所包含的科学因素往往是隐含的,只有具备较高艺术和科学素养的人才能理解。因此,即使是艺术作品也蕴含着某种程度的对“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的追求。要成为艺术家,首先须接受各种专门的教育和训练,而这种专门的教育和训练在本质上是科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和掌握各种艺术的规律。这就是说,人文理论或作品像科学理论一样,也同样体现一种专业的精神,这种专业的精神与科学的精神是相类似的,至少是相通的。

总之,从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看,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间的差别,充其量只是专业精神上的差别。当然,从科学理论与人文理论或作品之间的各种差别中,可以概括出关于科学的专业精神与人文的专业精神的种种不同(甚至巨大的差异)。例如,相比之下,科学包含更多逻辑、理性、客观性和求真的因素,而人文则包含更多的感性、体验、个性、求美和求善的因素等等。但是,这种差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而且它们都有其重要的认识意义和认识价值,只不过认识的对象有所不同;它们也都体现了“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只不过追求的角度有所不同。因此,不管科学与人文的专业差异有多大,但其专业精神还是相通的,并且是互补的。因此,既不存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的关于科学与人文两个世界和两种精神的截然对立,更不存在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意义上的关于科学与人文两个世界和两种精神的势不两立。

除了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还可以从方法论这一层面来理解科学与人文及其精神。理论或作品与方法论是两个密切相关的层面:每一种理论或作品里都蕴含着某种特殊的方法论;反之,不同的方法论往往导致不同的理论或作品。显然,逻辑实证主义者做出关于认识(科学)世界与体验(人文)世界的截然划分,其依据不仅是理论或作品的差异,而且也是方法论的差异。在他们看来,科学试图通过数学计算和经验证实的方法,建立起世界秩序的各种体系;而人文只是“文化生活的体验方法”,[8](P132)采用丰富的想像与兴奋的情绪,追求一种身临其境、天人合一的境界。因此,在逻辑实证主义者那里,“逻辑”与“实证”既是科学理论的根本特征,又是科学方法论的根本特征。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也往往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批判科学及其精神的,如尼采批判科学“把人生贬低为一种计算的苦役和练习”,将全部人生都“建立在力学的基础之上”,他强调生命本身是非道德、非功利、非理性、非科学的,而“只是作为审美现象,人世的生存才有充足理由”。[6](P256,275)

的确,从方法论这一层面看,也不难看到科学与人文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巨大差异。无疑,要使科学理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实证性,具有很强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由能够导致这种理论的科学方法论来保证的。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就是两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要是没有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的成功运用,近代科学根本就不可能诞生,当然就更谈不上现代科学了。因为没有其他方法能使科学理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实证性,具有很强的客观性、确定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相比之下,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几乎不可能成为艺术或人文学科的最基本方法,因为它们大多难以实验和定量化。如果非要将数学和实验方法当作艺术或人文学科的最基本的方法,那么,艺术或人文学科必将陷于困境。如果说科学的方法侧重于逻辑(数学)与实证(实验),那么艺术的方法则明显侧重于直觉和想像,而人文学科的方法除了比自然科学带有更多的直觉和想像因素外,还明显侧重于历史和思辨的方法。于是,人们常常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归于理性的范畴,将艺术的方法归于非理性的范畴,而将人文学科的方法归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弱理性范畴。在许多人看来,由于自然科学的方法强调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逻辑和事实,因而属于“硬科学”;艺术的方法没有任何硬的因素,当然属于非科学;而人文学科的方法比较软,强调的是协商和对话,因而充其量只是“软科学”。因此,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常常被解读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似乎前者只与“硬”的逻辑和事实相关,与人及人性无关;而后者则与人及人性息息相关,不讲究“硬”的逻辑和事实。

从方法论这个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其差异,是颇有意义的。要理解什么是科学及科学的精神、什么是人文及人文的精神,当然也须理解什么是科学的方法论、什么是人文的方法论。科学的精神当然蕴含在科学的方法论中,同样,人文的精神也蕴含在人文的方法论中。离开方法论来谈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会显得过于抽象和笼统,甚至看不到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间的差别。然而,从方法论入手,我们一下子就会感到科学与人文及其所体现的精神的重大差别,包括科学所代表的数学和实验的精神与人文所代表的直觉和想像的精神、历史和思辨的精神之间的重大差别。理解这种差别甚为重要,因为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各种文化的局限性和互补性。

然而应当看到,从方法论这个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差别,也是有局限性和不全面的,因为方法论毕竟也只是观照科学与人文的一个层面。尽管方法论这一层面似乎比理论或作品这一层面要深一些,但比价值论这一层面又浅得多。因而,单单从这一层面来理解科学及科学的精神与人文及人文的精神,显然还是不深刻的,甚至会导致片面的结论。

即使从方法论这一层面看,尽管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也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而且与理论或作品层面相比,从方法论层面上我们显然可以更多地看到两种文化及其精神的深刻关联。因为理论或作品已是科学与人文的最终成果,形式上的差异如此之大,以致人们往往难以看到两者之间有何关联。由于方法论涉及到科学与人文的整个创造过程,两者之间的关联就显得比较明显了。其实,科学方法论与人文方法论的最大差异在于两者的理论或作品辩护过程:前者似乎完全是逻辑的和实证的,具有很强的理性;后者则似乎强调的是个性和独创性,但并不具备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强理性。但是,方法论显然并不应当仅仅局限于辩护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或作品的创造过程要比其辩护过程更为重要。如果从理论或作品的创造过程这个角度看,科学方法论与人文方法论两者之间的差别显然不如理论或作品的辩护过程那样分明。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从经验材料到逻辑性演绎以之为基础的普遍原理,在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一条逻辑的道路。因此,我不相信,存在着通过归纳达到认识的弥尔(J.S.Mill)道路,至少作为逻辑方法是不存在的。……一般地可以这样说: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9](P490-491)这就是说,科学方法论与人文方法论的差别,不能简单笼统地用逻辑性与直觉性(或理性与非理性)来加以区别。对于整个理论或作品的创作过程来说,科学方法论与人文方法论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就方法论而言,不仅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有着重要的关联,而且在科学与艺术之间也有着重要的关联。

总之,从方法论这一层面看,既要看到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的明显差异,又要看到两者之间的深刻关联。将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截然区分开来并且对立起来,是难以经得起推敲的。就两者的差异而论,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更不能武断地归结为人性与非人性的差异。因为即使存在着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这里的理性与非理性都是人性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应当像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那样将理性归结为非人性,而将非理性归结为人性,从而将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人为地对立起来。

除了理论或作品和方法论这两个层面外,还可以从价值论这一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其相互关系。如果说方法论处在比理论或作品更隐深层面,那么价值论所处的层面则比方法论层面还要隐深。它直接触及到科学与人文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当然也包括终极的目的、意义和价值),也触及到科学与人文的理想、追求和精神境界(当然也包括最高的理想、追求和精神境界)。可以说,价值论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价值论对方法论有指引作用,方法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价值论服务的。因此,从价值论这一层面来透视和探讨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相互关系,显然要比从方法论和理论或作品这两个层面立意更高、看得更深、更透彻,尽管价值论层面并不是研究和考察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及相互关系的惟一层面。

其实,逻辑实证主义者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对科学与人文及其精神的考察已经涉及到价值论的范畴,只不过他们对科学与人文的价值理解太狭隘了:逻辑实证主义者将科学的价值仅仅归结为认识价值(功利主义者将认识价值进一步引申为功利价值,即技术价值或经济价值);而人本主义者对科学与人文及其精神的理解似乎一开始就是价值论的。他们强调只有体验(人文)的世界才是真正的存在,才能揭示“生存的多义性质”和体现“对人生意义的追求”,而认识(科学)的世界不但缺乏实在的意义,反而同人和人文精神是相对立的。

然而,一旦超越狭隘的实证主义、科学主义、人本主义和人文主义的视野,科学的价值与人文的价值、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间的深刻关联便不难理解了。如果说,在理论或作品层面和方法论层面我们能够更多地看到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间的巨大差异,那么到了价值论层面,将更多地看到关于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之间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尽管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其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科学侧重于求真、艺术侧重于求美、道德侧重于求善,这说明在价值论层面上科学的精神与人文的精神还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应当看到,它们在追求真善美的最高境界上不仅是相通的,而且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科学在追求真理的同时也在追求着美和善;艺术与道德在追求美和善的同时也在追求着真理。科学不仅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和技术价值,而且也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反之,人文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而且也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和技术价值,因而在科学的价值与人文的价值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线。许多人之所以看不到或不理解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关键在于他们没有站到价值论的高度,而是往往只站在理论或作品和方法论这两个层面来理解科学与人文的精神;或者虽然已经触及到了价值论的层面,但是他们往往只是片面肤浅地理解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因而看不到或不理解科学与人文在价值上和精神上的深刻关联。

综上所述,科学与人文的精神关联不仅是宽泛的,而且是深刻的。这种关联不仅体现在两种文化的最终成果和方法论上,而且更重要地体现在两种文化的价值上。特别是站在价值论的高度,人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两种文化及其精神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这是实现两种文化融合的深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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