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要坚持发展和完善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品生产论文,供销社论文,要坚持论文,服务体系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供销社的发展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供销社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中有着其它组织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农业发展、农民致富都离不开供销社的帮助与支持;另一方面,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供销社发展的最直接、最雄厚的物质基础,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供销社发展的根本途径。因此,供销社以流通为纽带,积极参与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坚持发展和完善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既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供销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服务、提高自身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和完善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内在要求
商品生产的发展,依赖于商品流通的帮助与支持。商品经济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是说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必须从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从再生产的角度讲,社会再生产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流通过程为生产过程提供了准备和实现两个必不可少的阶段。流通的发达、畅通和市场的不断扩大,是商品生产不断发展、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流通对生产的反作用是二重的,一方面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却是消极的促退作用。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流通对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生产到消费的路线一旦中断,“摔掉的不是商品,而一定是商品生产者”。因此,刘少奇同志曾十分尖锐地指出:“商业就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足以决定小生产的命运”。所以,商品生产的发展依赖于流通的发展与畅通,离不开流通方面的帮助与支持,特别是在农村商品生产处于一家一户的状况下,生产对流通的这种依赖性和农民需要提供服务的要求,就显得尤为强烈和迫切。供销社是专门组织商品交换、执行流通职能的农村商业组织,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供销社的参与和扶持。
商品生产是专业化生产。生产的专业化,有利于节约劳动,加速再生产;有利于提高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进一步提高。但是,专业生产的发展是以分工的发展为基础,专业化程度越高,分工就越细,就越需要协作和联合。因为只有帮助生产者解决生产中各环节的困难并提供各个方面的服务,才能使生产者集中有限的人、财、物力用来发展专业生产。当前制约农民发展专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就是个体农户势单力薄,而且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要靠自己完成。这需要供销社围绕商品生产各环节,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解决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各方面的困难,为生产者发展专业生产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同时,还应以骨干产品(项目)为龙头,以专业户和生产大户为主体,以流通为纽带,从服务入手,帮助农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以促进农村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率的提高。
商品生产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商品生产,只有在商品价值不断实现并把实现的价值再以积累的形式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和不断循环运动的情况下,才具有生命力,生产者才能迅速脱贫致富。而生产的扩大必然依赖于流通的扩大和服务体系的完善与之相适应。当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生产规模受一家一户的局限,生产能力差,活动范围狭小,扩大生产规模的后劲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商品生产规模将不断地由小到大地发展,农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将逐步发展为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伴随着商品生产的这种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就必然提出多方面服务的要求,不仅有流通方面的,而且有生产方面的;不仅有资金、设施方面的,而且有管理、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以便为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创造首要条件。这就需要在农村商品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供销社,一方面要为农村商品流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商品流通的辐射、延伸和扩大创造便利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围绕再生产各环节建立起相互配套的服务体系,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规模,解决资金、技术、信息、经营管理、储运等方面的困难,促进集约生产和规模生产发展,实现规模效益。
目前我国农村的商品生产是以合作经济为主体的生产,商品率不高,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民由于受生产水平,经营能力,经营范围等种种条件的局限,他们发展商品生产的依赖性很强,迫切需要在生产、流通各方面的扶持与合作,需要在再生产各个环节上进行帮助和服务,否则,生产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恩格斯特别强调指出:在经济、文化落后,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要想向发达的商品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采用合作生产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因此,要促进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向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促进农业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就必须大力发展供销社同农民的密切合作关系。这就要求供销社要和农民结成新型利益共同体,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完备的服务体系,全力解决农民在商品生产发展过程中自身所不能解决的困难。
二、供销社只有发展和完善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
第一,为发展商品生产服务是供销社的办社宗旨,这就要求供销社的经营活动要围绕农民进行。农民需要什么,就应经营什么;需要什么服务,就应提供什么服务。适应当前农民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的要求,供销社应义不容辞地为农民发展生产、尽快脱贫致富创造有利条件。为了满足农民发展生产对各种服务的需要,保证商品生产顺利、健康地发展,必须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和手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供销社的办社宗旨。
第二,供销社是阵地在农村、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比重较大的合作商业,它的发展壮大不可能离开农村商品生产。因为农业的发展是扩大购销的基础;农民是供销社最广泛的经营和服务对象;农村是供销社最主要的经营阵地,也是最大的国内市场。可见,如果丢掉为“三农”服务,就等于丢掉了供销社优势,就会失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因此,供销社要把自己牢牢地根植于农村商品生产的沃土之中,围绕商品生产各环节,建立起完备的服务体系,坚持不懈地、千方百计地为发展商品生产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身实力。
第三,发展和完善服务体系,是深化供销社改革、搞好服务的保证。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供销社改革的目标,而参与、服务于农村商品生产,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实际步骤和重要内容。因为只有帮助农民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才能赢得农民的信赖,农民才会感到供销社是自己的经济组织,是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供销社也才能称得起是办农民所需、想农民所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看到,供销社经过几年来的改革,其服务观念、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还应看到,当前供销社的服务工作还不适应农村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与农民对流通和服务方面的要求还相差很远。表现在:服务往往是单一的,只是生产和流通某一方面、某一环节的服务,产、供、销衔接的不很好;服务设施和手段还很落后,服务效果不够理想,甚至有的供销社仍存在重经营、轻服务的思想,从根本上说还没有跳出“一购一销”的圈子来,显然这些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很大不适应。当前农民对服务的要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 )要求对某一商品某一环节的服务发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2 )由供销社独家经营流通要求变为联合农民进入流通领域;(3 )由单纯扶持生产要求变为促进商品经济和合作经济同步发展;(4 )农民的商品生产要求和供销社的商品经营相互参与、相互渗透。适应这种要求,供销社同农民不能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而应是积极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新型关系。这种新型的服务,是多功能、全方位、系列化的综合服务。这要求供销社要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机构,完善好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把自己办成农村综合服务组织。
三、完善和发展商品生产服务体系的途径
1、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商品生产的稳定和不断发展以及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依赖于先进的服务设施和加工手段,如果服务设施不健全,服务手段不完善,服务只能做表面文章,不会产生实际效果。因此,供销社应因地制宜地增设服务设施,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
2、以骨干产品(项目)为“龙头”,建立商品生产基地。 一般来讲,在我国各地农村都有或多或少的名优土特产品,但由于产量不大,管理、技术跟不上,加上销路不广,致使这些产品没有形成大气候。抓好基地建设,不仅有利于巩固种植面积,稳定和扩大其产量,促进产品转化为商品,提高商品率,而且还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强产品的辐射能力。抓好基地建设,必须从信息、资金、物资、技术、加工、运输、销售等方面,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3、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是发展商品生产的主要途径, 也是供销社搞好服务、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在这方面,供销社应充实好农产品经营力量,大力培植资源,扩大购销。在购销上,要大力推行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在发展加工项目上,要注意同农民的联合,同时采取自办和横向联合的办法,增加一些以加工、储藏、运输为主的设施和设备,力求提高农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能力。
4、密切产、供、销各环节,是完善服务体系的关键。 农产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存在着产销在时间上、空间上的矛盾,较好地解决这一矛盾,不仅要加强各个环节上的服务,而且还必须保持服务的连续性、系统性,把各个环节衔接好,形成一个服务系列。当前农民发展生产的实际困难,一方面表现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上,另一方面又表现在生产、流通加工等各环节的严重脱节上,影响了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供销社必须把服务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四、供销社在完善服务体系中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经营和服务的关系。 由于供销社与农村商品生产结成的是兴衰与共的关系,所以经营与服务是根本利益一致的关系。但二者也存在局部、暂时的不一致。如抓服务项目,势必影响经营对人、财、物力的占用,但从全局和长远的观点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搞好服务,就能促进搞活经营,而搞经营的本身就包含着扩大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发展多种经营。因此,供销社应树立“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的经营思想,将经营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经营寓于服务之中,搞好服务促经营。
2、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供销社在完善服务体系中往往遇到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常常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愿搞小项目服务,不愿意搞大项目的服务,这与完善服务体系的要求是相违的。事实上,经济利益是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割裂和偏废任何一方都不利于供销社经济利益的提高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这要求供销社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在充分考证、避免风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建立起与商品生产发展相适应的大小兼有、相互配套的服务体系,把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统一在发展商品生产的服务之中。
3、供销社与其它各部门的关系。 虽然供销社是目前农村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设施和手段较完善的服务组织,但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仅靠供销社本身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农村及社会各部门的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因为,随着生产商品化和专业化的不断提高,就越需要服务的社会化,多样化,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这要求供销社主动协调好与其它各部门的关系。首先必须协调好与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领导部门的关系,争得他们的支持、帮助和领导,这是搞好部门协作和配合的关键。其次,从平等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出发协调好与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科研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共同发展和完善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再次,坚持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的原则,协调好系统内部的关系,走系统内部上下联合的路子,以发挥系统群体优势。总之,要逐步建立起以供销社为依托,联合农村及社会其它各部门,共同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