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的形而上学:脉络与主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而上学论文,脉络论文,主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09)02-0047-06
一 历史性的脉络勾勒
曾几何时,“分析的形而上学”这个表达式似乎和“圆的方”一样包含着语义矛盾,根本不可能存在。不过,现在人们也认识到,在分析哲学初期,摩尔和罗素所拒斥的其实是特定类型的形而上学(以布拉德雷和鲍桑葵为代表的英国新黑格尔主义者);维也纳学派在拒斥形而上学的同时也预设了某种形而上学。进而,从21世纪初回顾20世纪的分析哲学历程就会发现,如把肇始于弗雷格-罗素-摩尔-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学派-华沙学派的、后来在英语哲学界占主流地位的哲学风格视为“分析哲学”的话,那么,具有百年历史的分析哲学其实并不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唯有在一段特定时期,我们才能观察到占主导地位的分析哲学流派和纲领。从长时段来看,“分析哲学”毋宁说是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是由诸多相似性联系起来的家族,而这些相似性与“非分析哲学”并没有原则上的界限,何况一度眉眼分明的“分析哲学”现在也开始改头换面,某些典范的相似性逐渐淡出,“分析哲学”这个大家族也以多样性或多元化为特征了,换言之,没有典型特征了。也许可以说,英美哲学已经从分析的时代走向后分析哲学时代了。在当代英美,分析哲学固然仍是主流,但它与形而上学的关系却复杂起来。
著名形而上学研究专家、《牛津形而上学研究》辑刊的主编齐默曼(Dean Zimmerman)将20世纪分析时代的形而上学家分为三种类型:①
第一类可称之为“非分析的形而上学家”,其典型代表包括过程哲学家(怀特海及其追随者)、新托马斯主义者、人格主义者、某些现象主义者、新柏拉图主义者、某些类型的观念论者(如新巴克莱主义者的代表人物),以及一些受到黑格尔启发却不是观念论者的体系建构者。这些形而上学家不属于分析哲学传统,而且将“分析”这个词视为粗鄙的字眼,“分析的形而上学”也无异于语词矛盾,因为分析哲学视更深层的形而上学问题为寇仇。
第二类可称之为“分析的形而上学家”,以齐硕姆、克里普克和大卫·刘易斯为典范。他们在当今的形而上学研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大部分相关专著和期刊论文都出自他们之手。他们处理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并提供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哲学理论,研究形而上学却无妨被称为分析哲学家。
第三类被称为“新潮流形而上学家”(new wave metaphysician),以普特南和麦克道威尔的近期著作为典范。他们也像非分析的形而上学家一样,认为齐硕姆、克里普克、刘易斯等分析的形而上学家所研究的形而上学是死胡同,他们倾向于将这种被误导的形而上学风格称之为“分析的”,因此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分析的形而上学家。然而,在非分析的形而上学家以及一些非分析的哲学家(如福柯和德里达等欧陆哲学家的追随者)看来,他们却又是分析哲学家。
分析的形而上学家对非分析哲学家圈子中的形而上学几乎毫无兴趣,而非分析的形而上学家也不甘示弱,认为分析哲学(无论是分析的还是新潮流的形而上学家)根本就是反形而上学的。当然,这一点其实是分析哲学与非分析哲学之间的鸿沟的缩影,弥合这一鸿沟的时刻在齐默曼看来似乎遥遥无期。同时,分析的形而上学家和新潮流形而上学家之间虽然分歧严重,倒是保持着重要的对话,这也是为什么非分析的形而上学家觉得他们两家统属一个传统的缘故。
其实这样那样的分类都不免有牵强和遗漏,我们也不必过分拘泥于这三派的精确界限。虽然在各种专业杂志、著作中,在各个哲学系的传统中,不同类型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分歧、隔阂仍然相当明显,但毕竟形而上学研究已经从被拒斥、被忽视的状态中恢复了一定的地位,早期分析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敌对声音也已经近乎销声匿迹,赫卡柏式的抱怨也可以停止了,不过这一次却不是因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
英国分析哲学的开路者罗素和摩尔的确以反抗以布拉德雷为代表的英国观念论(新黑格尔主义)起家,但他们既没有取消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也没有在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案中采取反理论的态度,例如罗素的《哲学问题》、《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都在讨论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并提出了积极的解决方案。早期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似乎也包含着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尽管现在的新维特根斯坦派反对这种解读。真正反对、拒斥形而上学的是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逻辑经验主义、后期维特根斯坦及其追随者,以及奥斯汀所开创的日常语言学派。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首先是逻辑经验主义的著作的流行,如卡尔纳普的《哲学与逻辑句法》(1935)、艾耶尔的《语言、真理与逻辑》(1936),继之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治疗性哲学,再之以日常语言学派的广泛影响,遂使20世纪60年代之前,形而上学黯淡无光。
但这并不是说在盎格鲁-萨克森哲学界,这一时期没有形而上学家和形而上学著作,事实上,仍有大批一流哲学家从事着形而上学研究,②另有许多有分量的形而上学著作或接续布伦坦诺和迈农的脉络,或与今天的分析的形而上学家一脉相承。不过,他们及其著作并没有进入主流哲学界的视野,也没有掌握“话语权”,以至于等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形而上学复兴的时候,他们相对来说也已经成为明日黄花了。
众所周知,形而上学的“黑暗时代”是随着蒯因对经验论的批判和对存在论的辩护而终结的。蒯因的文集《从逻辑的观点看》(1953)出版之后,在整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关于形而上学问题的尘封的卷宗被重新打开,谈论形而上学问题已不是一件不好意思的事情。斯特劳森的《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1959)也功不可没。虽然无论是蒯因还是斯特劳森都不是以传统的方式,而是以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式在处理形而上学问题。模态逻辑的发展也促进了形而上学的繁荣,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克里普克的工作。似乎可以说,分析哲学及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形而上学的复兴,正如当年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兴起造成了形而上学的没落一样。到20世纪70年代末,关于共相、事件、因果关系、数等常见的形而上学问题几乎成为分析哲学的重头戏,正如在罗素和摩尔的时代一样;甚至像自由行为、实体二元论、关于上帝存在的存在论和宇宙论证明等传统问题也再次复活。
在英国,形而上学的复兴带有独特的康德风格,哲学家讨论这个或那个概念性实践的预设,提出关于特殊事物的辨明和重新辨明、时空位置归属、范畴性概念的使用、概念构造的客观性等形而上学问题。在美国,形而上学兴趣的复兴是以更为自觉的存在论范畴来表达的,对各种问题的讨论差不多都是从追溯奎因开始的,先验的形而上学则随着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得到深入的研究。这种复兴是渐进的,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批新一代哲学家出现,开始尝试建构全面的、系统性形而上学理论,如齐硕姆、阿姆斯特朗(David Armstrong)、刘易斯和普兰廷加(A.Plantinga)。③
在英语世界,近50年来,仅直接以形而上学为主题的形而上学著作就有300多部(不包括研究哲学史上形而上学理论的),关于形而上学的导论和选读就有几十部。布莱克威尔出版公司出版了《形而上学指南》、《形而上学选读》、《形而上学导引》、《形而上学:重大问题》等形而上学“四部曲”。牛津大学出版社也出版了大部头的《牛津形而上学手册》和连续出版物《牛津形而上学研究》(2004;2006;2007)。上述出版情况表明,形而上学已经成为当代哲学教学和研究领域中的当然而且重要的领域。不过,形而上学却不再是公认的第一哲学。虽然有些人仍然坚持形而上学是哲学的核心,④存在论是形而上学的主要领域,但大多数分析传统中的形而上学家并不持这样的观点,而且反感形而上学的也为数不少。总的来说,虽然形而上学不再享有科学的女王的尊荣,但不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也跟哲学的其他分支一样,得到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有趣的是,近年来,通常被作为形而上学核心的存在论与人工智能、信息系统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纠缠到了一块。麦卡锡(John McCarthy)首先认识到哲学存在论中已完成的工作与人工智能系统的逻辑理论的构建活动之间有重叠之处,他受到蒯因的启发,在1980年就证实,基于逻辑的智能系统的构建者必须首先列出一切存在的东西,构建我们的世界的存在论。虽然绝大多数形而上学家对此一无所知,但也有些哲学家和信息科学家认为,信息系统存在论者的研究能够促使分析的形而上学开启新的研究领域,如社会建制、模式、人工制品、孔(holes)、部分(parts)等,而且,如果可以将哲学的存在论视为一种普遍化的化学,那么,信息系统就有助于弥合存在论中的一个重要裂隙,这个裂隙就好比研究了这么多年化学的化学家,却没有做过化学实验。于是,哲学家似乎既可以关注自己的存在论理论,也拥有了所谓“应用存在论”的领域,将存在论应用于法律、商业、医学和地理学等领域。⑤
二 定义、特征与主题
形而上学研究在当代英美学界已经走出了困境,正在走向复兴;但复兴之后的“分析的形而上学”已经不再是出自自然禀赋的理性冲动了,也不再拥有“一切科学的女王”的尊贵头衔。相反,形而上学的衰落与复兴皆源于不同阶段的“语言转向”,在“语言转向”为主脉的时代,形而上学已然失去了第一哲学的地位;与之相比,语言哲学更有资格要求第一哲学的头把交椅。我们要关注的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而上学的研究内容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就需要依次从当代形而上学家关于形而上学这门学科的一般性界定、对形而上学基本特征的描述、形而上学的研究主题和主要问题入手,略加概述。
首先,让我们看看一些形而上学概论著作中关于形而上学的若干有代表性的定义:
*形而上学是关于实在和我们在其中的位置的最基本、最普遍特征的哲学探究(金在权、E.Sosa:《布莱克威尔形而上学选读》)。⑥
*作为一种探究领域,形而上学关注与我们所栖居的世界的一般性质和结构相关的哲学问题(Carter:《形而上学基础》)。⑦
*形而上学是哲学的主要分支之一,研究存在(being,即existence)概念以及其他若干密切关联的概念(朱比恩:《当代形而上学》)。⑧
*形而上学是所有学科中最一般性的学科,旨在确定一切存在者的性质和结构,这一探究的核心是刻画being的诸范畴,而范畴是最一般、最高的类,一切存在的东西皆涵摄于其下(卢克斯:《形而上学导论》第3版)。⑨
*形而上学试图告诉我们世界的终极真理(范·英瓦根:《形而上学》)。⑩
*形而上学研究世界中有什么东西(或更准确地说,研究根本的或终极实在是什么);它之所以值得研究,是因为我们都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我们也希望知道这些信念是否能够真的、如何能够是真的。由此,形而上学就是存在论研究,研究being,而与研究认识的认识论相对(麦克唐纳:《多种多样的东西:当代形而上学的基础》)。(11)
在上述定义中,我们发现,它们都力图结合亚里士多德传统,在总体上把握形而上学的性质,以期概括所谓古典形而上学和现代形而上学,或“旧”形而上学和“新”形而上学。同时,许多形而上学家也指出,形而上学几乎是不可定义的,因为所谓“存在”、“实在”、“终极”等概念本身在理解上就存在着严重分歧。定义本身不足以刻画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的面貌。
其次,也许更好的方式是概括形而上学的若干特征,以表明形而上学进路与其他研究进路的根本差异。
麦克唐纳(C.Macdonald)概括了形而上学的四个特征:
(1)形而上学研究事物的“真实”(real)性质,研究从根本上说世界中到底有什么东西,这些事物的根本类型乃是其他经验或先天学科所预设的。
(2)形而上学具有“理智”的或先天的性质,所谓先天(a priori),指我们可以独立于感觉经验而能够知道形而上学的主题。
(3)形而上学关注的是普遍性或一般性,即关注最一般形式下的存在本身,而不是特殊科学所关注的这种或那种特殊类型的事物的存在。
(4)由于形而上学的本性就是以先天的方式处理关于存在物的性质和种类的最一般、最根本的问题,形而上学命题在传统上就被认为是必然为真而非偶然为真的。(12)
上述四个特征的确可以体现形而上学史上大多数理论的基本特性,也基本上适用于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但并没有展现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的个性和进展。毋宁说,上述四个特征是形而上学这个学科的“家族相似性”,即形而上学的典范性特征。
最后,要刻画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的一般面貌,最好的方式其实是从主题和问题出发,因为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家致力于建构形而上学体系的很少,但他们所探索的形而上学问题却很多,正是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构造了当代分析的形而上学的大厦。我们不妨仍然借用齐默曼在《牛津形而上学研究》第1卷中对形而上学研究主题的概括:
(1)形而上学的核心主题:模态、存在论、整分论(mereology);关于因果性、自然法则、时间中的持存和时间本身的形而上学理论;多重涵义下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等等。
(2)其他领域中的形而上学问题群:如心灵哲学中的伴生(supervenience)与物质论、感受特质(qualia,感质)的本性、心理因果性等问题,科学哲学中的相对性和量子物理学的形而上学意蕴、生物种类的存在论等问题,宗教哲学中包含神学预设的关于共相、因果性和模态的理论,对有神论形而上学的考察(如神性的简单性理论和莫利拉主义者的“自由的反事实性”),等等。(13)
综合各种当代形而上学著作,我们下面以图表形式更详尽地勾勒了分析的形而上学的十大核心主题及其相关问题。我们从这幅图可以看出,分析的形而上学的主要问题虽然在古典形而上学中皆有迹可循,但讨论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大推进了,其抽象和艰深程度也远远超过了以往的形而上学著作。篇幅所限,本文不拟详细阐释这些内容,仅就因果性问题略做说明。
无论构成世界的基本的形而上学要素是物体、事实,还是事件,也无论我们以何种方式谈论世界,世界都不是要素的单纯堆积,恰如我们的语言不是语词的单纯堆积一样。世界必定是有一定结构的,世界中的存在者也必定以各种方式相互联系。在这些联系中,因果关系或许是最重要的,无论在描述事件、说明原因,还是在预测未来上,因果性概念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拖雷(Michael Tooley)从因果性是否可分析的角度区分出四类因果性理论:直接实在论;休谟式还原论;非休谟式怀疑论;间接实在论(理论名词的实在论)。而这四重划分依赖于三个区分:还原论与实在论的区分;休谟式事态与非休谟式事态的区分;可直接观察状态与不可直接观察状态的区分。(14)在因果性问题的历史中,休谟无疑是关键性的分水岭。传统的形而上学家认为因果性是模态概念,即有因必有果(原因必然产生其结果)。但休谟则凭借对概念的经验论解释,主张凡我们所遇之因果序列,无非两类事件以恒常联结的模式表现出来的实例,这种恒常联结或有规则的连续性,导致心灵从关于某类中的某事件的某个经验或观念,前进到另一类中某事件的观念,因此因果性完全是非模态的关系。由此,围绕休谟的解决方案,大致形成了两条进路。
一条进路是捍卫传统进路,肯定因果性是模态概念,表达了因果的必然性。例如,有人认为休谟的论证表明的只是因果性不是观察性概念,而因果性本身恰恰是休谟的概念形成模式无法说明的理论概念。因果关系是我们无法直接经验的,毋宁说是我们设定的关系。因果关系设定所说明的,恰恰是休谟错误地确定为因果关系的现象。休谟的错不在将有规则的连续与因果性联系起来。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产生了有规则的序列;而序列的规则性却不是因果性,毋宁说是因果性的模态关系存在的表征。因果关系虽不可观察,却产生了可观察的规则序列,并可用于说明之。还有人认为因果性概念虽然具有强烈的模态特征,却也可算做观察概念,即我们其实能够观察到因果效力,能够直接经验到某物使另一物发生。而休谟对感知的理解模式过于贫乏,使他否认我们能够在感知方面意识到因果效力;这就是说,他的感觉经验的模型是将色、声、味、形之类的东西当做对象的。但实际上我们需要更广泛的知觉概念,使我们能说我们不仅感知具体殊相,也感知物理变化、过程和事件,以及这些殊相所进入的相互作用。(15)
另一条进路则承认休谟的观点,提供了对因果性的非模态诠释。其中有代表性的有麦基(J.L.Mackie)和刘易斯。麦基他在《原因与条件》一文中引入了“INUS条件”这一概念,(16)并在《宇宙的黏合剂:因果性研究》(17)一书中继续发挥,认为规则性分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非模态诠释。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追溯刘易斯的理论,坚持对因果性的反事实分析,即原因是结果的必要条件,无此条件则此结果无从发生。刘易斯认为他的思路解决了困扰合乎法则的规则性思路的诸多困难。(18)
注释:
①(13)Dean W.Zimmerman,ed.,Oxford Studies in Metaphysics,vol.1(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x-xi; p.vi.
②例如:G.F.Stout、C.D.Broad、C.A.Campbell、H.H.Price、D.C.Williams、C.J.Ducasse、G.Dawes Hicks、William Kneale、A.C.Ewing.
③Michael J.Loux and Dean W.Zimmerman,The Oxford Handbook of Metaphys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4.
④例如E.J.Lowe,The Possibility of Metaphysics:Substance,Identity,and Time,Oxford:Clarendon Press,1998.
⑤Barry Smith and Christopher Welty,"Fois Introduction:Ontology-Towards a New Synthesis," in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ormal Ontology in Information Systems-Volume 2001,Ogunquit,Maine,USA:ACM Press,2001.
⑥Kim,Jaegwon,and Ernest Sosa.Metaphysics:An Anthology,Malden,MA.:Oxford:Blackwell,1999,p.ix.
⑦William R.Carter,The Elements of Metaphysics,New York:McGraw-Hill,1990,p.2.
⑧Michael Jubien,Contemporary Metaphysics:An Introduction,Malden,Mass.:Blackwell Publishers,1997,p.1.
⑨(15)Michael J.Loux,Metaphysics: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3rd ed.,New York:London:Routledge,2006,p.x; pp.194-195.
⑩Peter Van Inwagen,Metaphysics,Boulder,Colo:Westview,1993,p.3.
(11)(12)Cynthia Macdonald,Varieties of Things:Foundations of Contemporary Metaphysics,Oxford:Blackwell,2005,p.3; pp.7-8.
(14)Michael Tooley,"Causation:Metaphysical Issues," in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ed.Donald M.Borchert,Detroit:London:Macmillan Reference USA,2006.
(16)所谓INUS,意指原因是某条件的非充分却必要(insufficient but necessary)部分,而该条件本身却是结果的非必要却充分(unnecessary but sufficient)条件。
(17)J.L.Mackie,The Cement of the Universe:A Study of Causation,Oxford:Clarendon Press,1980.
(18)更为详细的讨论参见韩林合:《分析的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2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