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的概念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投资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是近年从国外引进来的一个新事物,自从1998年中国民主建国会向全国政协提交“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以来,“风险投资”事业在中国获得了迅速的起步,“风险投资”的概念也在学术界被普遍应用,现在非常热门。但“风险投资”这个概念的内涵究竟是什么,除了少数专家学者,大都不能充分地理解。按照我的看法,“风险投资”的内涵应该是指一种“投资创办企业的专业化经济活动”,所以严格地说,“风险投资”应该称作“创业投资”才更为准确。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有过这样的一句话:“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请注意其中的“创业投资”一词,这恐怕是在中国出现最早的“创业投资”的说法。
对许多搞实际工作的企业家和管理者来说,尽管他们的本性是愿意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而承担风险的,但是他们也不喜欢将“风险”二字时时挂在口边,为了讨个名称吉利的口采,他们也愿意用“创业投资”来代替“风险投资”的称谓。
本文并非为诠释政策,也不只为说法好听,本文将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风险投资”这个概念进行深入的辨析,这将有利于风险投资事业在现代中国的健康发展。
此“风险”非彼“风险”
有的国人望文生义地把“风险投资”的“风险”理解成了“Risk”,这是弄错了“风险”的概念。这个“风险”(Risk)和那个“风险”(Venture)是不同的。
人生在世,总有各种各样的风险(Risk)存在。所谓风险,是指可能会发生的危险:突然发生的一场灾祸(比如家中遭遇祝融之灾),或者由于把某事做坏了(比如上街开车把人撞了),结果造成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或给他人带来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从而须要自己承担责任(如赔偿之类)。对于这类风险,我们当然是惟恐避之不及,但由于它的发生总有一定的概率,要完全规避是不可能的,于是智慧的人类发明了“保险”来对付它:平时缴纳一定的保险费,集中起来,万一有谁碰上了这倒霉的事,则由这笔钱来支付损失。它实际上是通过众人分担损失的办法、来减小风险给个人带来巨大灾难的一种互助补偿机制。
现代社会的保险业很发达,只要是能够精确地计算出概率的风险,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必然就会盯上它,将它做成一个险种来开发。保险公司的精算师们长于概率的计算,他们自会将自己保险公司的利益算计得富富有余,即使严格理赔,他们也有钱赚。所以,如果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任何企业都有风险的话,那么,做保险公司则是相当保险的。
“风险投资”当然不是去开保险公司,做保险生意,“风险投资”的“风险”(Venture)是指损益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投资”是指从事这种具有不确定性损益结果的一种商业冒险活动。它有可能成功,从而获得高收益,但也可能失败,从而血本无归,事先难以预料,所以保险公司也是不能为企业的这种具有不确定性损益结果的商业活动做保险的。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的专业化分工体系中,每个生产者的产品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最终是否成功,要看他人的“脸色”。马克思把这叫做商品生产者的“惊险的一跳”,他说,如果跳不过去,摔坏的不是商品,摔坏的一定是商品生产者。这意思是说,做好了东西以后,能不能卖掉是关键,如果卖不掉,尽管这东西还在,但制造这东西的人可就要倒霉了。我们把这叫做“市场风险”,只要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或臆想中的直接算计好供求的计划经济,市场风险就一定是存在的。
同时,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的生产活动愈益与高新科技相结合,而在向这未知的新领域发展的过程中当然又会遇到各种原先意想不到的风险。这类风险我们可称之为“技术风险”。它可能以全新的胜利而开拓了获取利润的新天地,但是也可能科技人员做了大量的试验,最后以失败而告终,所以,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必然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为。
“市场风险”加“技术风险”统称“经营风险”,经营者总是在努力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合理的决策,他们计算各种经营方案失败或成功的概率以及它们各自的损益值,最后根据自己的目标进行决策,这叫“风险决策”,即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比如某个企业准备上马生产一种新产品,现有两种方案的选择,它们各有自己的目标市场、有不同的成本、也需不同的投资额,两种方案各有不同的风险,作为一个企业家,需要权衡各种利弊进行决策,然后投资生产建设。
但是“风险决策”也不是“风险投资”的真正意义,因为具有不确定性损益结果的商业活动多种多样,并不全都是“风险投资”。尽管这种经营活动也是带有风险的,但我们一般也不把它称为“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是“投资创办企业的专业化行为”
我家的一个邻居,以前曾经做过这样的事。城里某个地方即将开办一个由众多摊位组成的集中经营的市场,比如服装市场、建材市场、小商品市场等等,他在充分了解有关的市场信息以后,立即抢先去向那些市场经营者申请营业的摊位,等到批准下来以后,他自己并不经营它,而是把它转让给别人,自己获取一定的转让费,然后再转移到另一个新的市场,去做同样的事。其实,我这个邻居所做的事,有点类似今天我们所说的“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一定是创办一个新的企业的投资活动。以前的企业,一般是由生产经营者自己创意、自己筹资投资来创办,然后自己来经营它,通过它来收回投资,进而赚钱。但是,创办一个新的企业,是有较大的风险的,特别是一些高科技的新企业,风险更大。“风险投资”正是把这项具有较大风险的活动独自承担起来,所以“风险投资”又叫新企业的“孵化器”,它的任务就是“孵化”成活一个个的新企业。建成以后,它就不再自己继续经营,而要把它让渡出去,所以“风险投资”一定要有“退出机制”,即把创立的新企业“卖”给别人,让别人经营。而它自己,则再去创办另一个新的企业。
所以,准确地说,“风险投资”是一种专职的“投资创办企业的活动”,因此将之称为“创业投资”是更为准确的。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它是将创办企业的活动实行专业化的分工。社会经济“三百六十行”的发展,就是一个专业分工不断细化的历史。创办企业也需要专门的知识、技能和从业者特殊的素质,“专业化”,才能做得更好。
创办一个新企业的风险不同于经营一个企业的风险,对它来说,最重要的也是它自己的“市场风险”,即他要找到他自己的顾客,他创办的企业“转让”给谁,或者叫寻找“下家”,而这些“下家”不是一般的消费者,他们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者,他们要考虑的是这个新企业的市场营利的前景。所以,“风险投资”对前面描述的“经营风险”(即所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技术上成功的可能性)也要考虑,一般来说,它的风险更大。
正因如此,“风险投资”能够成功的概率较小,因此他必须创办足够多的企业才能够成功少数几个,而一旦成功,则必须有较大的收获,要能把那些失败的创业损失都能够作为成本收回,并且,按照风险收益相一致的原则,从事“风险投资”应有承担风险的相应报酬。这有点像“卖”保险的,推销保险100次,可能前99次都是失败的,但成功一次就把前面的付出和全部的报酬都收回了。
所以,“风险投资”并不是为了获取该项成功的投资项目的逐年分红,而是把整个投资项目连同它的分红的“预期”一起卖给别人,它自己则继续从事另一项新的“风险投资”,再去创办另一个新的企业。“风险投资”就是这样一种专业化的创办企业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的这种特殊的收益规律使它具有了独特的操作方法。它需要同时对多个项目投资,以便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这就需要大量的资本,因此就要进行广泛的融资,而不是像我的邻居那样只使用不多的自有资本。“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也与一般的融资不同,由于它的风险较大,它难以在金融市场上靠发行债券或股票而获取资金,也无法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各种担保手段通过银行获得贷款,而是面向更广泛的勇于冒险的“风险投资”者来筹集资本,所以“风险投资”既是投资,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其作为专业化的经济活动的最后一环。最好的结果是公开上市,也就是把它卖给社会的广大股民投资者,这需要大众对它的投资价值的认同,以及要有相应的交易市场。其次也可以买给某些企业,由他们进行收购,从而纳入到那些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去。最差的就是破产清算,这就意味着这项“风险投资”的失败,它使得一部分或全部的资本损失。
对于一个由出资者与投资者构成的“风险投资”组织,它对资本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也与一般的经营组织有所不同,它不能像自然人企业那样承担无限责任,也不能像法人企业那样只承担有限责任,它一般实行由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而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有限合伙制”,它能够较好地厘定各自在承担“风险投资”中资本损失的经济和道义的责任。
“风险投资”的说法现在已经约定俗成了,要再改称“创业投资”似乎也不必要。但是,作为学术研究,我们必须真正弄清楚它的准确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