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人口史若干问题探讨_葛剑雄论文

南北朝人口史若干问题探讨_葛剑雄论文

南北朝人口史若干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北朝论文,若干问题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西晋初年(约公元280~285年)到隋大业五年(公元609年)的320多年,是一个分裂战乱的时期,在这样漫长的历史时期里,除东魏和刘宋各留下一份不甚完整的分州郡户口资料外(分别见于《魏书·地形志》和《宋书·州郡志》),史书没有留下其他任何户口统计。尤其是曾经统一了中国北方的北魏帝国,寿命长达148年,存在的年份甚至超过了大一统的秦、西晋、隋及元代,却也没有保存下来全国的户口统计数字。

北齐魏收等人编撰的《魏书》,是一部记录了北魏及东魏史实的官修正史,北齐自认为继承了东魏的正统,并视东魏、北魏是一脉相承,故其《地形志》中只列举东魏武定年代的分州郡户口,然后补充以分裂出去的属于西魏3州15郡统计数。 值得注意的是:(1)《魏书》所载西魏部分数字,其统计年份并非对应于东魏武定年代(公元543~550年)的西魏大统中后期(公元543~550年)而是代之以北魏永熙年间(公元532~534年)的统计,这表明北魏时期不仅在正光(公元520~524年)而且在永熙甚至可能更多的年份进行过户口调查。(2)西魏疆域内北魏永熙户口,只有户而无口。很难想象魏收等人找到的残留文件中,每个州郡都只剩下户数,而把口数遗失或蛀蚀了,而只可能表明北魏的户口调查,正如葛剑雄先生指出的:北魏实行均田制,户的意义大于口数,“甚至在很多情况,只有户数而没有口数”(注:葛剑雄主编、葛剑雄著《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这类似于前代实行“户调”的西晋,西晋的史籍也只有每个郡国的户数而无口数(《晋书·地理志》)。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开拓新的思路,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现存史籍所包含的信息,尽可能少做推测和假设,解决这300年人口发展史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学术界对北魏人口的估计

估算北魏人口,重要线索是《魏书·地形志》总序中的一段文字:“正光已前,时维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孝昌之际,乱离尤甚。恒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方全赵,死如乱麻。于是生民耗减,且将大半。永安末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之世以为志焉。”总序最后写道:“其沦陷诸州户,据永熙绾籍,无者不录焉。”

历来治人口史的学者,都注意到“正光已前”到“倍而已矣”这句话,并分别得出了自己的估算结果。

唐代史家杜佑根据太康初245万余户,怀疑北魏盛时的户数达500余万户(《通典》卷七《食货七·历代户口盛衰》)。因此又说:“及尔朱之乱,政移自下,或废或立,甚于奕棋。逮分为东西二国,皆权臣擅命,战争不息,人户流散,官司文簿,又多散弃。今按旧史,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八十六。”

赵文林、谢淑君认为,《晋书》成书虽在《魏书》之后,但《晋书》中关于太康年代户口数据的来源应比《魏书》更早。在这个前提下,北魏全盛时应有人口3230万人左右(注: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

葛剑雄则认为北魏人口高峰的下限是3150万人,上限为3500万人。作者以为,如取葛氏估计的上、下限之平均值,则高峰值为3325万人,与赵文林、谢淑君的估计值3230万人只相差2.9%。此外,葛氏还认为,北魏的户口隐漏比例尽管已经比西晋时下降,但仍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实际人口还要超过户籍人口。

作者认为杜佑、赵文林、谢淑君、葛剑雄等学者的估计,误解了《魏书·地形志》总序编撰者的原意,也不符合历史事实。据作者估计,北魏全盛时的在籍人口数约为2025万人。所谓“倍而已矣”应作“倍而余矣”,意思是指北魏正光以前(亦即其极盛时期)各州郡的户口统计数字,相当于这些地区在西晋太康年间统计数字的两倍有余,即2.46倍。

二、北魏正光以前人口估算的基础

1.对《通典》所记北魏户口的再认识

杜佑在《通典》中的一段话,举出了“五百余万”和“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八十六”两个户数,后代史家误以为前者是极盛时户数,后者为末期户数。其实仔细分析即可知:(1)杜佑虽写下了“五百万”这个数字,但他并未加以确认,而只是存疑;(2)杜佑所引“旧史”所载的“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八十六”,并非北魏末年户数,而应是其盛期的峰值。《通典》该段又分为两小段,并各有一注,现逐段分析如下:

(1)第一段:“后魏起自阴山,尽有中夏。孝文迁都河洛,定礼崇儒。 明帝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太康倍而余矣。”首先,第3 句明显引自《魏书》,仅个别文字不同。其次,《魏书》作“倍而已矣”,《通典》改为“倍而余矣”,意思有所不同,即北魏户口并非正好为西晋户口之2倍,而是2倍有余。

(2)第一段后的注文为:“按晋武帝太康元年平吴后,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口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今云倍而余者,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余万矣”。首先,杜佑再一次写作“倍而余矣”,显然必有所本,即唐时正光以前所见《魏书》版本,与我们今天所见者不同。按《魏书》为北齐魏收撰,原书在北宋初年已散佚不全,后由刘恕、范祖禹据《北史》等补成今本,显然,杜佑所据之版本与今本不同,早在唐末或五代时失传。其次,杜佑的注文是一种假使句法,意即:“此处说2倍有余,则盛时户数就多达五百余万了”,并非加以确认。

(3)第二段:“及尔朱之乱,政移臣下,或废或立,甚于奕棋,遂分为东西二国,皆权臣擅命,战争不息,人户流离,官司文簿,又多散弃。今按旧史,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本段其实讲的是户口统计资料缺失的原因,但由于一、二段行文皆按时间顺序排列,故后人都误以为段尾之户数为北魏末年之户口,实际上杜佑是以此数与“倍而余矣”的五百余万相呼应、相对比。

(4)第二段的注文为:“其时以征伐不息,唯河北三数大郡,多千户以下,复通新附之郡,小者户才二十,口百而已。”此注缀于户数之下,显然杜佑试图解释北魏盛期为什么只有三百三十七万多户,而不写五百余万户。

首先,这不是东、西魏灭亡时的户数之和,因他并未分述两国各有多少户,而在叙述曹魏及西晋户口时,《通典》分述了魏、蜀、吴三国的户数及口数,甚至还不厌其烦地详列了吏、兵、后宫等户口数,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杜佑所引用的就是北魏盛期户数。

其次,据《魏书》所载,东魏武定年间的河北诸郡,其户数情况见表1。 按《地形志》中有两钜鹿郡(定州、殷州各一),显然同名之郡不可能同时并存,必有一郡之郡名为误。但同名之郡其下辖之县又不同,是确有其郡而郡名传讹,今无暇考证,姑存其户数以便比较。

表1中,司、怀、定、冀、瀛、殷、沧、幽等“河北”8州共33郡,今依杜氏原注,以千户以下为小郡,再假定万户以上为大郡,千户至万户者为中郡,则在“河北”有大郡30个、中郡3个而无小郡。 这与《通典》所说“唯河北三数大郡”的情形截然相反,可见杜注所指不是东魏时期,而只能是北魏盛期,即正光年间有337.53余万户。

表1 东魏“河北”大、中郡户数单位:万户

州名 郡名

户数 级别  州名 郡名 户数 级别  州名 郡名 户数 级别

司州 魏尹

12.26 大

定州 中山 5.26  大 章武 3.88  大

 阳平

4.74  大 常山 5.69  大 河间 3.58  大

 广平

2.38  大 钜鹿 2.72  大

殷州 赵郡 3.19  大

 汲郡

2.99  大 博陵 2.78  大 钜鹿 1.40  大

 广宗

1.33  大 北平 1.30  大 南赵 3.20  大

 北广平 1.67  大

冀州 长乐 3.57  大

沧州 浮阳 2.69  大

 林虑

1.38  大 勃海 3.80  大 乐陵 2.50  大

 顿丘

1.70  大 武邑 2.98  大 安德 1.99  大

 黎阳

1.20  大 安德 2.22  大

幽州 燕郡 0.57  中

 清河

2.60  大

瀛州 高阳 3.06  大 范阳 2.68  大

怀州 河内

0.99  中  渔阳 0.70  中

 武德

1.18  大

2.“倍而余矣”的正确解读

(1)可比性问题

西晋太康年间的人口统计是全国性的,而《魏书》所录“武定之世”,则直言是东魏境内武定年间各州户口和西魏境内北魏永熙年间10多个郡的户数,而非北魏全国极盛时的统计,更不包括南朝梁帝国的户口,《魏书》作者不会以北魏半壁江山去与西晋一统天下相比。

(2)并非实际人口

总序又云:“永安末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之世以为志焉。”《魏书》竟然以东魏户口代替北魏户口,可见《魏书》并无“晋之太康”数据,“倍而已矣”也只是流传下来的某种说法,由于时间已相隔240多年,它不可能是实际户口,而只可能是一种关于户籍或在籍户口的评价。

3.东魏、西晋并州人口的比较

(1)西晋之并州有户5.92万,东魏之并州有户10.8万,是西晋时的1.82倍,接近于“倍而已矣”。

(2)西晋之并州如去掉西河国(6300户),剩下的疆域有5.29万户,以西晋全国平均户口比6.57计,为34.76万口。其幅员包括了东魏武定年间的肆、武、廓、恒、并、蔚、丰、建等8州,其中:肆、武、廓、恒4州相当于《地形志》中之肆州;并、蔚、丰3州相当于志中之并州;建州即志中之建州(注: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三国·西晋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地形志》中之肆、 并、建3州合计有16.75万户,73.89万人,人口数为西晋时的2.12倍,也接近于两倍,这很可能就是“倍而余矣”结论的由来。

4.北魏户口与境内西晋太康户口比较

将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与第四册互相对照,在文献(注: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三国·西晋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的西晋各州地图上,根据文献(注: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的北魏各州州界,勾画出北魏的疆域。 再根据《晋书·地理志》的记载,算出北魏境内西晋太康户口(见表2),共计137.23万户。由本文3.1节考证,北魏熙平、神龟年间户数为337.53万户左右,故为西晋户数的2.46倍,与倍而余矣的说法相吻合。

表2 北魏境内相应于西晋各州户口

西晋  户数

备注

州名 (万户)

司州 48.61  全州

雍州 9.95

全州

兖州 8.33

全州

冀州 31.60  全州

并州 5.92

全州

幽州 5.92

全州

平州 0.09

昌黎郡

凉州 3.07

全州

青州 5.30

全州

荆州 0.70

南阳国、鲁阳、雉、比阳4县

豫州 7.79

扣除戈阳、安丰2郡

秦州 2.95

扣除阴平郡之平武县

扬州 0.63

淮南郡下蔡、平阿、义城3县

 扣除东海郡祝其、利城、朐、原丘4县,广

 陵郡淮阴、射阳、盐渎、高邮、舆、广陵、海

徐州 6.36

陵7省,临淮国淮陵、赘其、盱眙、高山、东

 阳、堂邑6县.

合计 137.23

三、东魏户口

东魏存在的时间不长,只有17年(公元534~550年),但其户籍资料极有价值。因为:(1)它是十六国北朝320年间,北方唯一的一份分州郡户口数字;(2 )代表性强,地域包括今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全部或大部分,以及辽宁、江苏、安徽等省之一小部分。东魏盛期户口的估算,有以下4种思路:

1.按“倍而余矣”估算

假设东魏武定年间户口已恢复到接近北魏盛期的水平,即假设此时户口已达到境内西晋时户口的2.46倍,后者见于表3,合计西晋时该十一州共有111.46万户,则东魏时将达274.19万户(公元520~524年或516~528年)。

表3 东魏境内相应于西晋各州户口

西晋

  户数 备注

州名

 (万户)

冀州(全) 31.60

并州(全) 5.92

司州

  38.82  平阳郡减临汾、北屈、绛邑、皮氏县,

幽州(全) 5.92

减河东郡、弘农郡、上洛郡

平州

  0.09

青州(全) 5.30

荆州

  0.70

兖州(全) 8.33

豫州

  7.79

扬州

  0.63

徐州

  6.36

合计

  111.46

2.葛剑雄、冻国栋先生的估计

据梁方仲先生统计(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在《魏书·地形志》记载的80州中,有47州的户数和口数,合计200.80万户,平均每州42723户。另:(1)有10州“永安已后,禁旅所出,户口之数,并不得知”,这些州位于今山西;(2)有23州“并缘边新附,地居险远,故郡县户口有时而阙”。葛剑雄、冻国栋以有户口数之州平均户数的一半估计,则每州平均21361户,合计33州约有共704913户,加上已知的200.8万户,估计东魏在籍户数为270余万户(注:葛剑雄主编,冻国栋著《中国人口史·第二卷·隋唐五代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此值与本文4.1节算得的274.19万户,相差仅1.5%,似乎可信。

3.文献学方法

本法的思路是对有关历史文献进行分析考证,必要时逐州逐郡排查,一则剔除错误或重复的记载,再则选取有代表性的数据或案例。《地形志》中无户口记载的33州,我们具体详细分析如下:

(1)“禁旅所出”之十州的分析

《地形志》中所谓“禁旅所出”之10州,除显、廓、武3州系新置外,其余7州均书曰“寄治”,即将北魏时这些州的居民迁至并、肆二州境内,另设州郡县建制以管理之,类似于南朝的侨州郡县,我们姑称之为寄州。寄州的户数不多,如有户口记载的东燕州,《地形志》曰:“太和中分恒州东部置燕州,孝昌中陷,天平中领流民置,寄治幽州宣都城”,此州领3郡6县,只有1766户、6317人。又如10州中之西夏州,“寄治并州界,领郡二”,县数阙。据《魏书·孝静帝纪》:“天平三年(公元536年)春正月,……齐献武王(高欢)袭宝炬(西魏文帝)西夏州,克之。”此处记载与《北齐书·神武帝纪》相一致,后者云:“(天平)三年正月甲子,神武(高欢)帅库狄干等万骑袭西夏州,……迁其部落五千户以归”,即便这批俘户全数安置在并州界的西夏州,也只有5000户。因此作者估计上述十州合计至多有5万户,少则可能不到1.8万户。

(2)“缘边新附”23州的估计

这些州中,除阳州位于洛河中游之外,其余2州均位于黄、淮、江之间,为南北双方争夺之地。

①先论阳州,《地形志》云:“天平初(约公元534~535年)置,寻陷(于西魏),武定初(约公元543~544年)复。”其所管郡中,宜阳郡及金门郡又见于义州;所管县中,宜阳、西新安、金门、南渑池4县也见于义州,而义州是有户口记载的,它置于兴和二年(公元540年),上述重复出现的郡、县则全置于兴和中(约公元540~541年)。因此,所谓阳州实际上只是后来重置之义州的一部分,在武定、兴和时期,阳州已不复存在,《地形志》是把新旧资料重复抄录了。

②次论谯州,《地形志》中有两谯州,其中必有一谯是错误的,因为在一个政权统治下不可能有两个谯州。前一谯州辖7郡17县,为景明中(约公元502年)置涡阳郡,孝昌中(约公元526年)陷(于萧梁),武定七年(公元549年)复置州,治涡阳城。有2617户、7821人。由上引文可见,北魏末只设郡而未设州。《魏书·肃宗孝明帝纪》云:孝昌元年(公元525年)春正月,北魏徐州刺史元法僧反,自称宋王,归顺梁朝,梁朝派兵入守彭城(今徐州市)。次年七月梁军攻寿春(今寿县),闰十一月再攻陷之。作者认为:《魏书》中第二谯州正是此时梁朝设置的第一代谯州,它辖4郡15县。东魏武定五年(公元547年)十一月梁军大败于徐州寒山,次年正月投梁的军阀侯景复大败于涡阳,侯景逃往淮南,九月梁武帝萧衍遣使向东魏求和,十月侯景兵临建业(今南京市)江北岸,又谋攻萧衍。七年正月萧衍侄北徐州(治今蚌埠市东)刺史萧正以钟离(今蚌埠市以东)降魏,三月侯景攻克建业,萧衍成为傀儡,衍之另一侄北兖州(治今清江市)刺史萧祗降魏,“衍江北郡国皆内属”,至此东魏领土直抵长江,梁朝设置的谯州落入东魏之手,故《地形志》所云前一谯州,实为第二代谯州,《魏书》编者误将梁朝的谯州郡县收入,但又不知其户口,造成了两个谯州同时并存的错误。

③由上述分析得知,缘边新附23州中至少应剔除阳、谯2州,剩下21州,参照东魏所设谯州的户数,每州平均以2617户计,共有约5.5万户,则无户口记载的33 州估计共有7.3~10.5万户。

4.与刘宋时期户口比较

利用谭其骧等先生的著作(注: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对于“缘边新附”21州户口,还有一种参照系,即它是刘宋时南兖、南豫、豫、徐等州地,而在东魏武定五至七年(公元547~549年)为东魏从萧梁手中获得。这一地区南至大江,东临大海,北抵今淮北市——沈丘——汝南——邳县——连云港以北一线,西倚大别山。从刘宋、南齐到萧梁,一直是南北双方争夺之地。刘宋时(公元464年)的户口如表4所示。

表4 东魏所占梁地在刘宋时之户口

州别

郡别

  户数

口数

豫州

汝阴郡  2749户  14335口

谯郡

1424户  7404口

徐州

下邳郡  3099户  16088口

济阴郡  2305户  11928口

淮阳郡  2855户  15363口

南兖州 (全部) 20144户 124934口

南豫州 (全部) 23623户 150402口

合计

56199户 340454口

这一地区总面积约15km[2],人口密度2.27人/km[2],属地广人稀地区。按条件讲,江淮平原沃野千里,本应人烟稠密,但南北朝对峙形成拉锯,人口不会有大的增长。从56199户中减去后来成为谯州的谯郡1424户,东魏所得21所得州54957户,与4.3.2节的结果相差仅千分之三。

5.小结

上文所举四种估算成果,有两种均为270万户左右,另两种均为210万户左右,但前两种方法的假定因素(递增率、户口折半)不甚可靠,后两种方法尚有一定文献资料作为依据,故作者认为按210万户较为妥当。

四、西魏、北齐、北周、陈朝及隋初户口

1.西魏户口

由上节可知,北魏正光以前有户337.53万,而后来东魏境内占274.19万户,故西魏仅余63.34万户,只达东魏户口的23.12%,相差非常悬殊,按此比例,则西魏大统后期的户口约为48.55万户。

2.北齐户口估算

北齐继承东魏,并自南朝手中夺得江北淮南地,即刘宋时的南徐、南兖2州,在刘宋大明8年(公元464年)时有户9.19万(《宋书·州郡志》),到公元550年计86年,设年平均递增6‰,将达到15.37万户。

东魏末期武定二年(公元544年),孙腾、高隆之分任青州、河北括户大使,括出60余万户(《魏书·孙腾、高隆之传》、《魏书·孝静帝纪》,《隋书·食货志》)。但据《魏书·地形志》,武定年间青州和属于“河北”的沧、冀、殷、定、瀛等州的在籍户口不过60余万,估计这次括得的户口,是在《地形志》所载户口以外的“浮逃之户”,否则上述6州上计的户口为零,岂不荒谬。

以上两项与《地形志》所载200万户,合计为275.37万户(公元550年前后)。但北齐末(公元577年)为330.25万户(《周书·武帝纪》。《北史·周本纪》略同),比东魏武定中的户口增长了1.20倍,年平均增长率6‰,与设定的江北淮南地增长率相同,可见在当时的政策、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秩序等条件下,长时期、大地域的户口递增率平均在6‰左右。

3.北周户口估算

北周继承西魏,并自南朝手中夺得梁、雍、益、宁4州及江陵之地,本文称其为西南中南地,公元464年时有14.76万户,到公元550年时计86年,年平均递增6‰,为24.68万户,加上西魏原有48.55万户,共计73.23万户。仍按年递增6‰计,到公元577年时有86.03万户。北周灭北齐时,连同北齐330.25万户,中国北方共有416.28万户。

4.陈朝户口估算

南朝的东晋、宋、齐、梁、陈五朝,除刘宋有一份不完整的州郡户口统计(大明8年,即公元464年),载于《宋书·州郡志》之外,其余皇朝均没有留下任何户口记录。《北史·隋本纪上·文帝本纪》云:隋开皇9年灭陈时,陈朝有“州四十,郡一百,县四百,户五十万,口二百万”。历来学者均认为陈朝户口数字不实,但也都没有深究其来源。作者以为,这一户数实际沿袭了刘宋时的计帐。

陈国的疆域较之东晋、宋、齐、梁朝而言,已大大缩减、仅奄有刘宋时长江以南的南徐、扬、江、郢、广、湘6州之地和荆州的极小部分,刘宋时这一疆域的人口恰好就是50万户,如表5所示:

表5 陈朝境内刘宋时期户口 单位:万户,万人

州名

户数  口数

州名 户数  口数

南徐州 7.25  42.06  广州 4.97  20.67

扬州

24.70 160.57 湘州 4.51  35.76

江州

5.38  37.70  荆州(江南) 0.43  4.47

郢州

2.95  15.86  合计 50.19 317.09

从刘宋大明8年至隋开皇9年,其间有125年之久,户数竟一成不变,显然荒谬。如也按6‰平均递增,陈亡时应有106万户、670万人,何以仍旧只有50万户? 南朝一百多年间,虽内忧外患连绵,但与北朝的战争主要发生在淮河流域,所谓“守江必守淮”。而内乱最大者当推萧梁时的侯景之乱,但主要乱在建康(今南京市),并未波及萧梁全境。因此作者以为,户口如此不实,原因在于南朝政治腐败,士族豪门势力雄厚,户籍隐匿漏失严重,基层政权上计的户口报表陈陈相因,百余年不加改变,故在实际上应有106万户。

5.隋初全国户数

综上所述,北周灭北齐时,北方有户426.27万,杜佑在《通典·食货》中反算而得409.96万户,与作者计算结果只差16.31万户,误差为3.8%,两者基本相同。我们注意到:(1)此数似不含灭陈所得户口;(2)此数也未考虑北周在公元577年灭北齐后12年间的人口增长;(3)此数没有包括隐匿的户数。 而其原因在于统一战争刚刚结束,隋文帝虽明知北齐和南陈的户口大有问题,但当时首要任务是安定新拓地区的人心,如大张旗鼓进行括户,势必人心动摇。开皇9年平陈后,文帝下诏云:“陈人普给复十年,军人毕世免徭役”,免除田赋及劳役十年虽不一定完全兑现,但起码暂时不会括户。

如考虑以上(1)、(2)两个因素,北方平均增长率以6‰计,12年达444.47万户,加上陈国大为缩小的50万户,隋初(公元589年)全国户籍户口约为494.47 万户。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在籍户口或户籍户口,是指当时确已登录户籍,列入上计计账,但该项资料没有保存至今,只好多方推算而得。本文涉及的北魏正光、西魏大统、隋初开皇等等年代,都属于此类,这种虽有户籍而没有留下资料的情况,与那些当时就隐匿不报的户口是有区别的。只有先搞清户籍人口,才能进一步根据隐匿漏报的比例,推算出实际人口。

五、历代户口比的变迁

1.正史中所见户口比

东魏武定年间全境平均户口比为3.78—3.85(文献(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据《魏书·地形志》算出)。此数值明显偏低,根据是:

在东魏前后已知历代户口比为:西汉4.67;东汉4.91—5.82(平均5.26);三国之蜀,先为4.50,灭亡时为3.36;吴4.40—4.59;魏6.68;西晋6.57;十六国之前燕4.06;北齐6.06;北周2.51。(以上均引自文献(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上述户口比中除蜀国灭亡时上交给西晋政府的士民簿以及北周灭北齐后的全国统计数低于4.0外,其他各朝代均在4.0以上。王育民、 葛剑雄已指出蜀国的“兵家”和“吏家”没有计入州县编户(注:葛剑雄主编,葛剑雄著《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王育民《中国人口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北周的数据则明显是错误的,因为《通典》云:北周静帝大象中(公元579~580年)有户259万,口900.96万。但北周于此前的公元517年灭北齐,而北齐在灭亡前就已有户330.25万,口2000.69万。显然,杜佑所引北周数字是错误的(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葛剑雄则认为本期户口比以按5.0计算为宜(注:葛剑雄主编,葛剑雄著《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2.基层户籍资料

为了使估算结果尽可能接近历史实际,我们认为不能忽视敦煌残卷所包含的重要信息,即:

(1)西凉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敦煌郡敦煌县西宕乡高昌里:(只取其完整部份)(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编《敦煌资料》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

裴晟4口,阴怀2口,裴保7口

吕沾石5口,吕德6口,随嵩5口,

随杨4口,共7户、73口,户口比4.71。

(2)西魏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敦煌户籍:9户56口,户口比6.2。或9 户扣除死者后为52口,户口比5.78。

(葛剑雄据[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账研究》第111—112页数据编制(注:葛剑雄主编,葛剑雄著《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以上两份资料中,西魏残卷的年代更接近北魏正光时期,因距正光之末(公元524年)只有23年。它的代表性在于:

(1)该样本可视为随机抽样。因为它是历经1400多年风化侵蚀而遗留下来的,带有偶然性质,即并非刻意只留下这9户的户籍,故可视为随机抽样样本,可以代表敦煌户籍的总体样本空间。

(2)真实性。一般而言,基层政权组织保留下来的户籍资料,其内容又较为详尽,显然是古人在战乱来临时,为了将来继续管理的需要而保存的,没有必要弄虚作假。同时,所载户口比之高,也显示没有隐瞒人丁。

(3)敦煌西魏户口比6.2—5.78,接近于北齐户口比(6.06),误差仅为2.31—4.6%,故可互相支持,即东、西魏的平均户口比在6.0左右。

六、南北朝在籍人口估计

整理本文以上各节所得成果,我们可以列成一表(见表6)。从该表可见,北方的户口也在不断地增长,在北齐、北周初年,两国合计户口已经略大于北魏户口,这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北魏时期。

表6 南北朝在籍人口估计 单位:万户,万人

朝代

  户口年代 户数 口数

 户数来源

北魏

  熙平、神龟(公元516~519年)  337.53

 (2025.18) 《通典》

东魏

  武定(公元543~550年)(210.00)  (1260.00) 《魏书》

西魏

  大统(公元543~550年)(48.55)

(291.30)

东西魏合计 武定(公元543~550年)(258.55)  (1551.30) 《魏书》加推算

北齐初

公元550年前后 (275.37)  (1652.22)

北周初

公元551年前后 (71.04)

(426.24)

北齐、北周初合计  公元551年前后 (346.41)  (2078.46)

北齐末

公元577年

 330.25

  2000.69

《周书》、《北史》

北周末

公元577年

(96.02)

(576.12)

北齐、北周末合计  公元577年

(426.27)  (2576.81)

陈 公元589年

 50.00

  (300.0)  《北史》、《宋书》

隋初

  公元589年

 409.96

 (2459.76) 《通典》

注:有括弧者为估计值

七、各时期实际人口的估计

由于史料严重缺失,目前不可能估算出南北朝各个时期的实际户口,而只能凭籍少数个案资料,大致估算某些阶段的实际户口,即北魏盛期、北魏末期和东魏末期。

1.北魏盛期

北魏孝文帝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在全国范围内详查户口,计口授田。 稍后又推行邻、里、党三长制,负责检查户口,征发赋役。上述两制度动员了农民如实申报户口的积极性,也强化了国家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使豪强不能再随意地荫占民户。而民户如实申报户口,就可得授田。因此作者认为,杜佑所云“旧史”记载的337.54万户接近实有户数,估计人口约2025万人。

2.北魏末期

魏末孝庄帝时(约公元528~530年)遗殿中侍御史宋世良“诣河北括户,大获浮惰”,回朝后“孝庄劳之曰:‘知卿所括得丁,倍於本帐,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注:《北齐书》卷46《循史列传·宋世良》。)由此可见,当时隐匿户数与在籍户数相等,即隐匿比近乎百分之百。此时距熙平、神龟已有近30年,按6‰递增,人口应增至400余万户,2400余万人。

3.东魏末期

本文第5部分引用《魏书》所记:河北及青州隐匿户有60余万,而按同书《地形志》所载,河北5州加上青州共有63.77万户,则隐匿比例≥94.09%(公元544年),此情况与北魏末年相似。按本文4.5节估算东魏武定年间全境在籍户数在210万户左右,而此次括户的范围只涉及大约人口30%以上的疆域,可能不具有多么大的代表性。因此,估计实际户口可以循以下三种思路:

(1)全境均按广义的河北估算

广义的“河北”及青州在册户数为104.9万(见表7),因此隐匿比例为57.2%。按此估计,东魏实际户数为330.12万户,此数与史籍(《周书》、《北史》)所载北齐末年户数(330.25万户)几乎完全一致。作者对此的分析是:孙胜、高冲之赴河北括户,因成绩显著,故在其本传中有记载,其它地区同时或稍后也应有所收获,但不可能在列传中一一记载。至于东魏全境括户的结果,则因档案毁坏和遗失,荡然无存,并不等于说河北以外的地区没有括户,也不能证明其它地区的括户一无所获。

表7 河北诸州东魏时在册户数 单位:万户

州名  沧

合计

户数 7.18 12.56 7.79 17.75 10.51 37.17 7.98 3.96 104.9

(2)全境均按狭义的河北估算

沧、冀、殷、定、瀛五州加上青州在册户数为63.77万(见表6),隐匿比例为94.1%。据此估计,东魏实际户数为407.61万户,比北齐末年统计数高出23.4%,似可解释为北齐时期豪强兼并愈演愈烈,户口隐匿再度趋于严重。

(3)假定其它地区没有隐匿户口

则东魏全境实际户数为270万。作者认为,山西、 河南的户口流失现象或许不如河北、山东严重,但决不可能完全没有,故此数值偏低。

综上所述,东魏末期实有户数在270万~407万户之间,取其平均值在330 万户以上,实有人口约2000万人。假设西魏户数为东魏之23.12%,则应有69.36万户,估计人口在416万人左右,而东、西魏合计为400万户,2400余万人,与北魏末期相等。鉴于公元528年至550年20余年间战乱连绵不断(东、西魏之间的战争以及尔朱氏的叛乱),加之天灾频发,北魏末出帝太昌元年(公元532年)诏云:“顷西土年饥,百姓流徒,或身倚沟渠,或命悬道路,皆见弃草土,取厌鸟鸢。”公元534 年又有诏云:“顷年以来,天步时阻,干戈不戢,荆棘斯生”(注:《魏书》卷11《出帝纪》。);536年再诏遣使臣“巡检河北流移饥人,邢陉滏口所经之处,若有死尸,即为藏掩”(注:《魏书》卷12《孝静帝纪》。)。按《魏书》记录,在公元532年,京师(洛阳)大水,谷水泛溢;536年并、肆、涿、建四州陨霜大饥;538年夏季,定、冀、赢、沧等山东四州大水,虾蟆鸣于树上(注:《魏书》卷12《孝静帝纪》;《魏书》卷112《灵征志》。);542年沧州又大水(注:《魏书》卷112《灵征志》。)。上述11年间发生水灾、冻灾较大规模者4次,尤以山东大水灾区范围最广。在天灾与人祸双重打击下,人口增长不快,甚至于减损,这是东、西魏末期人口没有超过北魏鼎盛时期人口的重要原因。

标签:;  ;  ;  ;  ;  ;  

南北朝人口史若干问题探讨_葛剑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