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原材料检测论文_李磊

浅析建筑原材料检测论文_李磊

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 276034

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检测环节是确保工程中各种原材料质量,提高建筑安全性与耐久性的重要保障,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防止不合格的伪劣建材流入施工现场,为建筑工程整体品质的提升保驾护航。

关键词:建筑、原材料、问题、原则、方法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检测环节是确保工程中各种原材料质量,提高建筑安全性与耐久性的重要保障,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防止不合格的伪劣建材流入施工现场,为建筑工程整体品质的提升保驾护航。

一、建筑原材料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建筑原材料不送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或者送合格的建筑原材料,但使用的却是不合格的。采取各种欺骗的手段躲避检测部门的检测,使建筑成本降低,利益最大化。

2、检测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强,甚至对建筑原材料检测知识知之甚少,设备使用操作不规范,检测数据很难得到保证和准确。有些检测员的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接受个别建设施工单位的好处,出具假报告,为假冒伪劣原材料提供了方便。这样不仅没有把好建筑原材料的检测关,还为使用假冒伪劣建筑原材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管理不严格,没有把建筑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来管。

二、加强建筑原材料质量检测的原则

建筑原材料是建造建筑物重要的基础,而对工程材料检测一般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原则:

1、适用的原则。建筑工程既要要满足舒适方便的要求,又要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选择材料时,注重隔热、保温、隔声以及防水等优良性能,保证材料有很强的适用性。

2、安全的原则。为了保证建筑物有足够的安全性,施工所需要的建筑工程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和抵抗变形的能力,能够承受各种设计的荷载和重量。

3、经济和耐久的原则。质量是工程施工的生命,建筑物要有很强的耐久性,能够有效抵抗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等人为灾害,具有较强的耐腐蚀能力。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选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与经济性。提高材料的耐久性,对节约建筑材料、保证建筑物长期正常使用、减少维修费用、从而有效的延长建筑物的寿命。

4、美观的原则。施工的建筑物不但结构要坚固,而且要美观,建筑物要达到美化的艺术形象,就需要多种色彩的装饰材料。

三、提高建筑原材料检测质量的方法

1、进行设备更新,提升检测能力

要舍得投资,购买先进和达标的检测设备,淘汰故障多、检测不够准确的老设备,对检测设备和仪器要及时定期坚定和校准。以适应现代建筑原材料品种繁多的新形势,最大限度地满足检测的设备要求。用微机自动控制检测设备,变过去手动检测、手填数据和检测报告单为微机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和出具报告单,避免操作人员手工计算及出具检测数据和报告单时出现误差,从而使原材料检测更为公平、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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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建立健全工程材料检测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施工的质量,施工单位要引进和储备优秀的人才,不断提高现有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准,不断提高材料的检测质量。要建立专业的材料检验室,在材料检测过程中,要加大监督的力度;还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检测实施细则和体制,做到检测有据,不断提高检测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3、要在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建筑原材料的检测

每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内部应设立一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材检测单位,选派或任用有专业知识、清廉正直的人担任检测部门的领导,使原材料检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原材料检测的科学、公正和准确。

4、检测设备要有专人管理、维护、使用

对检测设备要进行随时保养和定期检测,要由有资质、有信誉的专业设备检测部门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检定,保证检测设备性能良好,检测准确。检测人员的素质对检测的结果、报告至关重要,建筑原材料检测单位要改变专业检测人员少,雇用临时工的局面,要录用专业人员或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而保证建筑原材料检测的工作质量。

5、要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检测

国家对建筑原材料检测工作非常重视,颁发了建设部令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发布实施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建筑用卵石、碎石”,“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混凝土外加剂”,“ 建筑用砂”,“建筑节能检测”,“防水检测”,“砌体材料检测”等建筑材料国家标准,对建筑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检测。要认真保管原始数据和记录,保证其真实、准确。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原材料,需要复检的可以进行复检,没有复检的一律不得用于建筑工程中,不得以次充好。

6、取样要按规范进行

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和现场制作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焊件等应在建设单位或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下在施工现场进行取样和送检。送检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取样数量和取样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临沂建筑安全质量检测中心制定的标准进行。

7、要强化建筑原材料检测的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建筑原材料的检测工作,要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测,没有检测的建筑原材料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得使用在建筑工程上,对于不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仍然用于建筑工程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生产、销售伪劣假冒的建筑原材料的生产商,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调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对检测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是否依法出具检测报告,是否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发现问题应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予以处理,从根本上确保建筑原材料检测工作的准确,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总之,建筑原材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把好建筑原材料检测关就是把好工程质量关。我们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使检测的结果正确反映建筑原材料的质量,不让不合格原材料流入建筑工地,使工程上不合格的原材料得到及时发现,为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占雨. 浅谈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及控制措施[J]. 建筑•建材•装饰, 2015(24).

[2]刘鹏. 浅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技术[J]. 房地产导刊:中, 2014(5):102-102.

[3]曾超府. 浅谈如何加强我国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J]. 经营管理者, 2013(19):306-306.

论文作者:李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5期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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