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钢铁业论文,业内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我国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是相对于产业间贸易而言的,是一个国家在出口的同时又进口某种同类产品①的活动(Balassa,1966;Greenaway,1987)。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业内贸易一直占到世界贸易的60%以上,其在国际贸易格局中日益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引起了国内外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
在理论上,众多学者对产业内贸易的成因进行了探讨,认为水平性产业内贸易主要由规模经济、消费者的多样化偏好(Krugman,1979,Ethier,1982)和相互倾销(Brander,1981)等原因引起;而垂直性产业内贸易则由要素禀赋差异和消费者对商品档次需求的差异等原因引起。[1] 许多经验研究证实了规模经济是决定水平性产业内贸易的主要因素(Fontagn and Freudenberg,2002)以及科技和人力资本等要素禀赋的差异对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决定作用。[2,3] 在此基础上,有些学者进一步地探讨了产业内贸易所带来的利益,认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可以减少一国贸易自由化时的经济调整成本,有助于一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和技术进步;[4] 同时,产业内贸易既显示了一国各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以及经济发展水平(Hellvin,2001),又能够通过一定的机制促进经济增长[5]。
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以来一直以产业间贸易为主,按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这种贸易方式只能获得由产业间贸易带来的比较利益,而难以借助开放型经济优化产业结构,获取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研究如何通过发展产业内贸易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钢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1996年钢产量突破1亿吨以来,我国钢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但我国并非是钢铁强国,在钢铁业的企业规模、产品结构和产品技术含量等方面与世界钢铁强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6,7]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使得国内的钢铁需求量不断增加,钢铁业的对外贸易在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产业内贸易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制造业的产业内贸易有所研究,而很少涉及对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利用GL指数、B指数和GHM法从整体和分类两个层面上对我国钢产量居世界第一以来的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实证研究,以期通过有目的地发展产业内贸易来促进我国钢铁业规模经济的提高、产品结构的优化和技术的进步,[8] 进而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钢铁业的竞争优势,并减小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调整成本。
二、数据与分析方法
(一)数据说明 本文采用《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HS)的4位数分类水平(即HS4)作为考察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的产业划分标准。其理由是:首先,根据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习惯,编码前四位数(HS4)相同的产品归为同一类别的产业。其次,由于HS4位数分类比SITC3位数分类更加细致,而又不至于像SITC4那样繁琐(影响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实际价值),相比较而言,以HS4位数分组为标准更适合产业内贸易的研究②。在HS4位数分类标准下,钢铁位于第72章,其项下共有29个品目(参见www.nbnets.com钢铁HS编码)。因此,HS72下的29类钢铁产品就是本文考察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状况的研究对象。
本文选取1996~2006年我国钢铁业的贸易数据作为研究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的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的COMTRADE数据库和国研网对外贸易数据库。
(二)分析方法 本文分别利用Grubel-Lloyd指数(简称GL指数)、Bruelhart指数(简称B指数)和CHM法对我国钢铁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进行分析。[9—10] GL指数能很好地测度某一年的产业内贸易情况,从静态的角度衡量钢铁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B指数建立在贸易变化量的基础上,能很好地刻画贸易量的变化形态,从动态的角度衡量钢铁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GHM法则对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进行区分和测度。
(1)GL指数。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指标是GL指数法,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GLIIT表示一定时期的钢铁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和i的含义与公式(1)相同。GLIIT大于0.5,则表明钢铁产品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反之,则表明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2)B指数。该指数是由Brulhart于1994年提出的,用以测量一定时间跨度内贸易增量的产业内贸易水平(Brulhart,1994),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BIIT指数的范围在[0,1]之间。BIIT大于0.5,表明在这一时期内钢铁产品贸易的增量主要是由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反之,则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引起的。
这样,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GL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GLIIT)的测度公式则为:
(6)
其中,分别表示各年中存在水平型以及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的钢铁产品的出口值与进口值。根据GLIIT、HGLIIT和VGLIIT的定义,可知,GLIIT=HGLIIT+VGLIIT。
三、计算结果及分析
(一)GL指数分析 根据公式(1)和公式(2)计算出29种钢铁产品和钢铁业1996~2006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见表1)。
表1:1996~2006年我国钢铁产品GL指数
注:由于受篇幅的限制,年份有删减。
从钢铁产品整体来看,1996~2006年,我国钢铁产品的CLIIT均在[0,1]之间,这说明,在这11年中,我国钢铁产品贸易均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两种形式。从表1可以看出:除7204和7221外,其他27种钢铁产品在各年都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两种贸易形式。但是,钢铁产品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都小于0.5,而且平均值为0.30。这说明,我国钢铁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钢铁产品仍旧是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的。也就是说,我国钢铁业主要以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交换,我国钢铁产量尽管大但产品以低端为主。
从各类钢铁产品的GL指数来看(见表1),各类钢铁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呈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7205、7208、7216、7217、7223和7228等6种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平均数均大于0.5,说明这6种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主要是由这些钢铁产品的品种多样性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引起的;反映了在我国钢铁业这6类产品的生产实现明确的分工,这种分工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其他23类钢铁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平均数都少于0.5,说明这些产品都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的,主要是按照传统的资源禀赋优势来参与国际贸易。
(二)B指数分析 表2的B指数值反映了各类及整体钢铁产品在不同时期的产业内贸易的动态变化幅度。从钢铁产品整体来看,各个时期的BIIT有一定的波动,在个别年份由重点产品产业内贸易引发的贸易增量很突出。钢铁业的BIIT平均值为0.16,这表明我国钢铁业的贸易变动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所引起的。
从分类钢铁产品来看,7201、7202、7204、7207、7209、7218和7219的指数除个别年份外均为0,7203、7214、7225和7226的指数平均值均在0.1左右,这表明它们的贸易变化是由产业间贸易所引起的。7205、7206、7208、7210、7211、7212、7213、7217、7221、7224和7227的贸易增长方式的变化比较剧烈,但是指数平均值都不到0.3左右,表明它们的贸易变化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所引起的。7220、7222、7223、7228和7229的贸易增长方式的变化分为两个阶段,2001年以前基本以产业间贸易为主,2001年后则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这说明,2001年以来,这些钢铁产品的贸易增长方式正逐渐转向产业内贸易。其中,7222的B指数平均值大于0.5,表明其贸易变化主要是由产业内贸易所引起的。
表2:1996~2006年我国钢铁产品B指数
注:由于受篇幅的限制,年份有删减。
(三)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分析根据我国钢铁产品各年的进口、出口金额和数量,可以计算出在各年的Px/Pm值(由于受篇幅的限制,略)。从中可以看出,我国钢铁产品的单价比在[0.75,1.25]范围内的产品占据多数,说明我国目前钢铁业的产业内贸易是以水平产业内贸易为主,而以垂直产业内贸易为辅。
根据计算出来的Px/Pm值和Greenaway标准并借鉴Stefan Bojnec方法可以细分我国钢铁业的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10,11] 细分的结果显示:在我国钢铁业的对外贸易出口中,只有7203、7204和7218等三种产品属于V+类,主要采用垂直产业内贸易,且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与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相比质量较好;但是,这三种产品款式和规格较为单一,并且都为钢铁初级品或半成品。属于H+类的产品主要包括7206、7207、7212和7219等四种,其中7206和7207为初级品和半制成品;我国所生产的这些产品具有款式、规格较多的特点,且专业化分工较为合理,适合产业的发展。属于-H类的产品主要包括7208、7209、7210、7217和7222等五种,这些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属于水平型,但是我国生产的这些产品相对来说规格、品种较少。属于-V类的产品包括7202、7205、7211、7215、7216、7224、7226和7229等,这些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主要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并且处于不利地位,主要生产质量低,附加值低,国际竞争力差的产品。其他九类产品在各年的类别属性变动较大,说明这些产品规格、质量在国际上的相对地位并不稳定。由此可见,我国钢铁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大部分都集中在低端市场。
根据公式(6)可以计算HGLIIT和VGLIIT(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在1996~2006年间,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我国钢铁业的产业内贸易中都占优势。从平均值来看,我国钢铁产品的年平均GLIIT为0.30,年平均HGLIIT为0.24,而年平均VGLIIT仅为0.06。因此,可以认为,我国钢铁产品产业内贸易是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也就是说,我国钢铁业的产业内贸易中,质量差异较小的相似产品占据较大比例,而差异较大产品的对外贸易主要是通过产业间贸易进行的,需要用我国其他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产品交换获得高档钢铁制品。其原因是我国中小钢铁企业太多、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大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从而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的带肋钢筋和线材等一般品种的产品在我国钢铁产品对外贸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现实说明,我国钢铁产品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外钢铁消费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表明我国钢铁产品的质量和产品结构层次都需要提高。
表3: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指数
根据表3的数据,可绘出GLIIT、HGLIIT和VGLIIT三条曲线(见图1)。从图1可以看到,1996~2006年间,我国钢铁业总体产业内贸易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均变动较大,但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变化比较平稳。
图1:1996~2006年我国钢铁产业内贸易指数
从GLIIT曲线可知,我国钢铁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存在着升—降—升的总体态势,经历了不断波动的缓慢增长过程。其中,2000年钢铁业总体产业内贸易达到一个峰顶,随后三年产业内贸易水平持续下降,2004年以后GLIIT迅速上升。其原因是,2000年在钢铁贸易中占较大比例的7207、7208和7228等钢铁产品在产业内贸易水平上升较大,导致了产业内贸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而2001~2003年是我国入世后的前三年,国外钢铁产品的冲击造成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局面恶化,连续三年产业内贸易水平下滑;经过入世后三年时间的调整,我国钢铁业的整体竞争力得到了显著地提升,从而促进了2004年后钢铁业产业内贸易水平的迅速提高。
从HGLIIT曲线可看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2004年达到最高点,指数为0.36。但是最近两年持续下降。比较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可以看到,虽然2005年以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总体产业内贸易走势相反;但从总体上来看,两者的走势比较一致。特别是在1996~2004年间,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的走势惊人地相似。从图1中得到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总体产业内贸易走势较一致”结论印证了本文前面得到的“我国钢铁产品产业内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结论。
从VGLIIT曲线可以看出,钢铁业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总体走势相对平缓,没有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变化大。2001年VGLIIT达到峰值,但峰值却较小;之后逐渐下降,2004年降至最低点,指数仅为0.02;2005年以后VGLIIT迅速上升。这意味着,虽然我国钢铁业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在总体产业内贸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但近两年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增长很快,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在不断增强。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选取1996~2006年的贸易数据,利用GL指数、B指数和GHM法从整体和分类两个层面上对我国钢产量居世界第一以来的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实证研究,得到了以下几点结论:①我国钢铁业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所占比重不大,钢铁产品仍旧是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的。但从长期看,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水平具有波动缓慢上升的趋势,表明钢铁业整体竞争优势在提升。②我国钢铁业的贸易变动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所引起的,但也有个别钢铁产品(如7222)的贸易变动主要是由产业内贸易所引起的。③从结构上看,我国钢铁业产业内贸易是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垂直产业内贸易水平相对较低;我国钢铁产品质量和结构层次不高,钢铁业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为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钢铁产品在款式和规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但近两年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快速增长反映了我国钢铁产品在质量和结构层次上的提高。④我国钢铁业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在总体产业内贸易中所占比重不大,虽然近两年来增长很快,但这仍旧表明我国钢铁产品质量和结构层次处于较低水平,与国外同类钢铁产品相比我国钢铁产品不具有竞争优势。
从本文的研究结论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重要的政策建议:①我国需要根据钢铁业产业内贸易的现状,通过适当调整进口关税来促进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对某些国内现阶段处于明显劣势的特种钢(如冷轧不锈板、冷轧硅钢片及部分型号的冷热轧薄板、镀锌板等)可通过适当降低进口关税与发达国家发展产业内进口贸易来解决;另一方面,对部分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如半成品钢材、钢锭)也可通过适当降低进口关税与更落后发展中国家发展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而进口,以弥补国内钢铁原材料的短缺。②我国需要通过调整钢铁产品的出口关税以及钢铁产业技术政策来鼓励钢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钢铁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逐步实现钢铁产品的优质化,以提高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比重。具体来说,为了鼓励钢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应提高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以及适当增收低质量、低附加值的钢铁产品出口关税,同时,应加强对有利于钢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③我国需要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和发展趋势调整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引导钢铁企业优化钢铁产品的生产结构。也就是说,目前我国钢铁业要根据国际市场需求结构选择自己在质量档次和工艺技术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或者比较优势的钢材品种(尤其是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进而通过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技术不断地进步来提高钢铁产品的质量、技术含量和多样化,逐步实现产品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和国际化,使我国钢铁业从产业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注释:
①这里的同类产品是指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至少前3位数相同的产品或按《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HS)至少前4位数相同的产品,即至少属于同类、同章、同组的商品。
②此外,HS分类标准是按商品的原料来源、加工程度、用途及所在的工业部门编排商品。以原料来源为编排的主线条,加工程度及用途为辅线条,再加上“法定注释”,能使人们在HS成千上万种商品中迅速、准确地确定自己商品所处的位置,这也正是HS分类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