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鞅“农战”思想
刘斌
(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吉林 四平 136000)
摘要 :“农战”思想是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也是商鞅个人思想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人们着重于“农战”思想的直接意义进行评价,但是如果将“农战”思想放在一个长时段的视角下,“农战”思想的弊病就会暴露出来。“农战”思想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同时也对中国的民力进行了残酷的打击,并且极端的重农重战使中国最终走向了一个封闭的、停滞的农业社会,丧失了前进的内在动力。
关键词 :农战 商鞅变法 农业
学界对商鞅“农战”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战”在制度与哲学层面的理论研究、“农战”对秦国的影响,“农战”下的重农思潮等几个方面,注意到了“农战”思想对秦国的巨大改造作用以及对“农战”思想的理论体系的认识。但是当前对“农战”的长期影响注意不足,未能在一个长时段视角之下对“农战”思想进行解读。本文将
在肯定“农战”的直接影响下,从长时段视角来探讨“农战”思想对于民力的打击及“农战”如何使中国社会丧失了内在的发展动力,最终走向封闭与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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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鞅“农战”思想的内容及其评价
商鞅出身于卫国公族,是:“卫之诸庶孽公子”人称公孙鞅,亦称卫鞅,后因“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1]p2227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自认为“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于是下诏“实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1]p202商鞅“闻秦孝公下令全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1]p2228拉开了变法的序幕。“农战”思想是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变法的诸多措施都是为“农战”而进行的,所以对“农战”思想的长时段研究有助于对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农战”指的是农业与战争,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2]p56,只有打造一个重农重战的社会,国家才会强大。商鞅主张作壹,“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2]p93作壹,就是要全社会都专注于农战。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国家的特点都是由最基本民众的特点所构成的,小农阶层一直都是中国社会的基本构成,那么,商鞅要打造一个什么样的小农阶层才能够适应这样一个“农战”模式呢?商鞅主张“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纯纯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2]p276所需要的小农群体的一个特点就是“纯纯易使”。商鞅对于小农特点的另一个认识就是怯,所以“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罚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也,必王”。[2]p93通过刑法与赏赐的手段使这些怯民、勇民走向战场,这便是“驱农归战”。极端农战之下,伴随着民力民智的丧失,中国的小农不得不完全被束缚于土地之上,逐渐使中国社会走向封闭。
“农战”思想更多的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思想,商鞅为了达到“驱农归战”建立“农战”模式的社会,先以诱导,再以恫吓,最终通过户籍制与什伍连坐将民众牢牢地控制起来。政治上的弱民,经济上的限民,思想上的愚民,使得民众在强权面前变得毫无反抗之力。小农阶层在经过“农战”模式的改造后,无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思想的活动上都已经走向停滞,成为了一个封闭的阶层并由此使中国社会逐渐成为了一个封闭的农业社会,丧失了继续前进的内在动力。此后历代王朝政策上或略有不同,但都是在“农战”模式下的修补,未能有所突破,所以当近代中国不得不面临世界挑战时,就显得无比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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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长期处于西陲一带,与西北羌、戎等民族杂处一地,“染戎狄之俗”,各国也都“以戎狄视之”。[1]p179秦国社会的整体文明状况是要远落后于山东六国的。 农业上,在公元前408年才有农业上的“初租禾”。所以在商鞅时期“农战”中的极端重农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看作秦国对农业的一次全国推广,有一定的进步性。秦国与戎狄杂处也导致了秦国民风的彪悍,所以在商鞅变法中禁止私斗,将这股彪悍的民风放之于战场之上,正是对当时秦国社会状况的整体利用,所以“农战”模式在秦国是存在现实基础的。此外,“农战”模式也有历史渊源,蒙文通先生认为“凡商君之法,多承秦旧,而非商君自我作古”。[3]p327所以在秦统一之前“农战”模式是适应于秦国社会现实的,但伴随着秦的统一,“农战”的弊病也显露出来,因为这个模式与当时的山东六国的情况无法适应。
其次是运用严酷法律对民众进行恫吓。为了使民众顺从于“农战”模式,商鞅对民众进行杀罚等恐怖手段进行恫吓。“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1]p2231民众在此完全不能有任何意见,只有莫敢议令,乖乖地执行才是商鞅“农战”模式下的好民众。在这种恫吓手段下,民众完全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只能无条件沦为国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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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通过严格的户籍与赋役制度控制民众。商鞅为了控制民众,建立了严密的户籍制,为了保证赋役的征收,商鞅开始推行小家庭制“民有三男以上不分居者倍其赋”。打破了原有的家庭结构,为了消除任何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商鞅又实行了什伍连坐法,“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1]p2232由于连坐法的推行将形成“人人自危”“免而无耻”的局面,民众的一切行为都被牢牢地掌控,民力与民智难以有任何进步。
为了达到建立一个“农战”社会的目标,变法开始对民众进行诱导、恫吓与控制。
二、“农战”思想的实施条件
与秦国有所不同,山东六国的整体发展水平远高于秦国。山东六国的农业早在公元前594年便进行了“初税亩”的改革,此外,手工业与工商业也获得了极为可观的发展。单以齐国而言,不仅仅有“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的工商业发展,还有临淄那样“车毂击,人肩摩,连袂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至高而扬”。[3]p340的中心都市。在社会观念上,《管子》更是提出了富国富民的“轻重”之术,强调各个产业的并兴。所以,当适用于落后秦国的“农战”模式被推向民智民力都有着良好发展的山东六国,就对中国整个社会的发展进行了一次猛烈的打击,这也就是为何“农战”思想产生如此众多弊病的原因了。
首先是在经济与政治权力上诱导民众。经济上,商鞅实行“利出一孔”的政策,“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国不守”。[2]p276这一空便是农耕,为了保护农业,商鞅禁绝了一切非农耕行为“言谈游士事君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可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战,避农战则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2]p58由此,民众想要获利就只能进行农事耕作,而想要获得土地就只有到战场上杀敌立功。政治上,商鞅在秦国设二十军功爵,要“兴兵而罚,则武爵武任”,“有军工者,各以率受上爵。有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1]p223“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籍属。”[2]p276这样在政治权利上也对民众进行了诱导。
毫无疑问“农战”模式使秦国获得了战国兼并战争的绝对胜利,这是“农战”模式胜利的一面。但是伴随着秦国的统一,这一模式便不再适应于社会的实际情况,因为“农战”的思想只是适用于当时的秦国,不具备任何的普遍适用性。
末了,他也不禁欣喜:“所以考完MS,一件很开心的事情是在品酒时候,我的品酒笔记可以天马行空一点,自由度可以更大一点!另外,每个人都有自己一些偏好,无论是产区或者品种,还是酒的风格,考完试另一个比较开心的是我对自己偏好比较多的那些产区、品种或者风格,可以花更多一些时间。这两个都是挺开心的事情。”
三、结语
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在他的《菲利浦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一书中将历史时间分为“长时段”“中时段”与“短时段”。布罗代尔认为“短时段”事件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昙花一现,影响一定局势的“中时段”事件也经不起历史的打磨,只有“长时段”的历史事件才最具影响力,即“结构”也就是自然状况、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对于历史的影响。[4]p119将长时段理论运用商鞅的“农战”模式中,可以对“农战”思想有一个重新认识与反思。
“农战”思想在不同的时段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短期来看“农战”的体现是商鞅变法的成功,获得了短时间内秦国的社会变革;将视域放大之后,“农战”的体现是秦并六国的胜利,在一个“中时段”中影响了历史的发展局势;但是如果以二千年的“长时段”视角来看待“农战”思想,那么“农战”在社会结构上则是形成了一个封闭停滞的农业社会,同时也使社会心理走向僵化,社会民力愈发凋敝。“农战”思想的长时段影响是巨大的,其中最长久的影响就在于他建立了一个封闭的“农战”模式,最终也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标准模式;配合着这个模式,也将中国民众打造成了封闭落后的小农阶层,二者共同构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最基本结构。这个结构之下,中国社会开始逐渐丧失了发展的动力,虽然后世所谓的“盛世”颇多,但都是建构在“农战”所打造的社会结构之上的。
“农战”思想也给当今带来了重要的启示。我国作为一个农业比重很大的国家,各产业间不平衡的局面尚未消除。我国农业社会的发展出路应当是打破“农战”模式的限制,建立开放的农业生产、消费体系,同时更应该促进各个产业的协调发展,百业并举的同时注重国内产业的内部流动性,形成一个强大的,立足于自身的经济发展与经济消费链条。这也是“农战”思想给我们的启示。
参考文献 :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5.
[2]高亨.商君书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刘向.战国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4]布罗代尔.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J].史学理论 ,1987(3):119.
中图分类号 :K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349(2019)03-0241-02
作者简介 :刘斌,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近代教育史。
责任编辑: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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