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摊改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新文学艺术的普及_文艺论文

旧书摊改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新文学艺术的普及_文艺论文

建国初期城市旧书摊改造与新文艺的推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旧书摊论文,文艺论文,建国初期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9年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延安文艺作为“新的人民的文艺”,被确立为新中国文艺发展的方向。但“新文艺进城”后,这一方向却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城市大众的文艺趣味与之相去甚远,新文艺并不被市民阶层所接受,新文艺的推广困难重重。新的文艺方向的确立,除却新文艺自身的缺陷需要加以解决外,对旧文艺进行改造,控制其生产、传播同样重要,藉此既能压制旧文艺的生存空间,通过改造后也能成为为新文艺所用的资源,为新文艺的推广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在旧文艺的传播体系中,旧书摊作为市民阶层公共阅读的集中地,其影响之广、渗透之深,自然成为被改造和利用的对象。本文拟从旧书摊改造入手,探讨建国初期是如何进行新文艺的推广的。

一 新时代与旧趣味

文学作为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媒介,一直备受中国共产党重视,文学功能的重心已由娱乐转向宣传和教育,而且被视为教育群众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就像周扬所说的,“人民要看电影、戏剧等,这就是需要。人民看了戏、电影、文学作品以后,要能够教育他,提高他的社会主义觉悟,提高他的文化水平,这就是利益。所以文艺是党和国家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共产主义教育的强大武器之一”。①因此引导大众进行文学阅读,促使其接受那些具有社会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很多大众的阅读趣味却与此背道而驰,丁玲曾提到,“最近我们收到许多读者来信,谈到喜欢些什么书,不喜欢什么书和需要些什么书的问题。这些读者,大都是新解放区的知识青年,文艺爱好者”,他们“不喜欢读描写工农兵的书,说这些书粗糙、缺乏艺术性。说这些书既看不懂也不乐意看。又说这里主题太狭窄,太重复,天天都是工农兵,使人头疼”;“他们喜欢冯玉奇的书,喜欢张恨水的书,喜欢‘刀光剑影’的连环画。还有一批人则喜欢翻译的古典文学,或者巴金、冰心等人的作品”。②因此,建国初期,旧文艺受众多,力量极大,北京解放时,“全市曲艺和旧剧的班社,六十多个,戏院二十多个,天桥地摊十五个;旧艺人二千三百九十一人。完全演唱新曲艺的只有‘大众游艺社’。其他的班社,有时候也唱新词,大多数演唱的还是宣传封建、迷信的东西,另外在打磨厂,有十几家书铺,专印旧唱本和旧戏本,各大街市场上,还有四百多家书铺,出租旧小说。很多书摊,出租旧小人书。写这些旧东西的作家,比较有名的就有三十多个,无名的就更多了。说到新的文艺作品,深入到市民、工人层中去的还不多。新的文艺工作者和演员们,还不如那些写章回小说的、唱大鼓的、演旧戏的,为群众所熟悉”。③社会主义伦理对文艺的诉求和现实的文艺状况存在的矛盾显而易见,如何抢占旧文艺的阵地成为摆在新政权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在旧文艺的生产和传播体系中,旧书摊被视为旧文艺的聚集地,是传播封建、反动思想的重要途径。旧书摊的营业状况也明显昭示了新、旧文艺在市民阶层中间的差异:“小市民层的读者,趣味往往是很低的。他们连水浒红楼一类旧小说也不怎么租,十多年前流行的江湖奇侠传和啼笑因缘等租的也很少,解放区的作品,他们一样不喜欢,说是‘解放区的小说好是好,可都是教育人的;我们读小说是为了消愁解闷,看不进去教育人的作品’。”④康濯曾经调查过北京一家书摊三个多月的租书情况,在出租的书中,“武侠小说第一,共租出去1859本,其中郑证因的669本,还珠楼主的644本,王度庐的208本,宫白羽的176本,朱贞木的162本;言情小说共租出去432本,其中刘云若的303本,冯玉奇的69本,张恨水的60本”。⑤

从旧书摊所传播的具体的小说和连环画来看,显然不属于“新的人民的文艺”之列,多以租售旧连环画、旧小说为主,“主要是出租一些封建、迷信、荒诞、神怪、淫荡、颓废的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部分的还有水浒、红楼梦一类旧小说,少数的间或有两本巴金和老舍的小说。大些的买卖往往有三几千本,小的也有几百上千本”。⑥而据陈克寒的调查,上海市旧书摊贩所经营的书刊,“旧书、旧杂志,如线状古书,旧章回小说(《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及《西风》《万象》等杂志”,约占25%;“神怪、武侠、侦探及鸳鸯蝴蝶派的所谓言情小说”,约占40%—45%。⑦在沈阳市北市区和沈河区两个区所调查的书摊上的三百六十多种小人书中,描写革命战争、模范英雄人物的故事等“进步内容”的小人书,约占百分之十强。如《白毛女》《刘胡兰》《小夏伯阳》《米邱林》《铁木儿及其伙伴》等。其余是被视为落后的甚至反动内容的小人书,约占百分之八十强。⑧。

旧书摊上书籍的类别和市民的阅读倾向是高度一致的,因高度迎合读者的趣味,遍布街头巷尾的书摊成为大众阅读的集中之所,加之价格低廉,一度成为公共阅读的依赖,因此不难想象建国初期旧书摊的繁荣景象。有人曾经这样描述过当时旧书摊在大众阅读中的受欢迎状况:

街头巷尾随处有小人书摊,这些书摊的生意很好。天冷,人们缩着头子坐在北风的墙边读;天气好,人们在太阳底下读,天气实在坏透,小人书摊没法摆出来,人们就以加倍的价钱把书租回去读。这个现象说明识字不多的少年儿童和也是识字不多的而且很忙的劳动人民是如何迫切地需要着精神食粮。再进一步看,小人书的读者们绝大部分是小学生、车夫、小贩、店员、学徒、报童以及部分家庭妇女,他们都是为生活而忙碌的人,他们既没有相当的文化水平来读小说(就算是赵树理的小说吧,也要相当的文化水平才能读的),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和充分的经济力去看电影、戏剧,然而他们工作之余,确实是需要精神食粮的,那么别无他途,花一百元可以看一本小人书,花二百元就可以看两本。⑨

显而易见,旧书摊的存在和繁荣与建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1949年以后文艺的合法性来源于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一致性,那些被称之为封建的、落后的、反动的文艺都失去了存在的现实条件。消灭这些因素,建立纯粹的社会主义文艺是建国后对旧文艺进行改造的现实基础,而旧书摊的繁荣成为新政权政治诉求的阻碍。尤其旧书摊的顾客多以小市民和学生为主,北京市所调查的十八家连环画租书摊,一天之内,“读者共有1279人,其中小学生最多,有871人,其次是中学生和家庭妇女等”⑩。据康濯所调查的一家租书摊,租户中“商人、店员、手艺工人等占百分之五十六,一般住户和家庭妇女占百分之三十,学生占百分之十,公务员占百分之四”。这些受众恰恰被认为是最需要教育的一部分,旧书摊不但不能够起到教育作用,相反的,这些“荒诞的旧小说和旧连环画”“毒害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以致“有的精神萎靡不振,有的滋长了嫌贫爱富、争名夺利,轻视劳动和工农,贪图享受的剥削思想”。(11)

新时代需要新文艺,旧书摊上的这些“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在当时被认为是“传播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反动的、腐朽的思想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目前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实行思想进攻的重要工具之一”。因此旧书摊自然成为改造的对象,在消除旧书、控制旧文艺的空间的同时,把其改造成教育大众的文艺阵地,扩大新文艺的生存空间,这也是建国初期旧文艺改造、新文艺推广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二 旧文艺的“末路”

面对大众尤其是小市民、学生阶层长期以来形成的阅读趣味,如何通过新文艺作品抢占文化阵地,并藉此逐步改变他们的阅读倾向,以“争取小市民读者层”,是建国初期面临的关键问题。然而,依靠新书来扭转旧书摊的现状,难度可以想见,短时间内新文艺难以取代旧文艺。尤其是新文艺作品还存在着公式化、概念化的弊端,也不够丰富,就像周扬所说的,“新旧文艺两种货色摆在群众前面,群众要比较的,要选择的”,“叫群众老是看《兄妹开荒》,群众会厌倦的”。(12)

以连环画为例。创作新连环画以取代旧连环画的统治地位,在建国伊始就成为新文艺工作者的共识和积极采取的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新连环画并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可,大众的阅读趣味和阅读习惯与新连环画的目的在短时间内无法取得一致。一些新连环画图书,“有的几乎是政策说明,如《八路军到江南》,有的太简单,如《十人桥》;有些则是把内容歪曲了(这些可能都是旧艺人画的)。在文字说明部分,又往往是一大堆大道理,枯燥无味”。(13)“图少、画面不热闹,说明文字长,有时还不免艰深等原因”,使得新连环画“尚不如旧小人书那么受人欢迎”。(14)因此在当时,新连环画书“不但还没有占领旧连环画的阵地(这在暂时是不可能的),而且连‘进攻’的准备也不够充分”。(15)同样,虽然“最新的文艺已经挤进了旧的租书摊”,但只是“占有了一角小阵地”。解放区近年来的小说虽然“很快接近了从来是武侠和言情小说的读者们”,有些读者表示“已经不再怎么看武侠和言情了,已经对解放区的小说发生了较浓厚的感情了”。但这些现象毕竟“力量弱小,微不足道”。(16)

可以说,通过竞争手段在短时间内无法使新文艺作品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为了迅速推广新文艺,政治力量的介入在所难免。早在1949年10月4日在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上,胡愈之就强调要对书摊的问题进行解决,“大众读物不能说没有,只是掌握在一群落后的出版业者手中。上海书摊上的大众读物如章回小说,剑侠小说、连环图画之类,只迎合落后群众的心理,内容是有害的,这种出版物数量相当大,是一个问题,过去没有解决,今后是必需而且可能解决的”。(17)解决的办法就是限制、改造旧书摊,减弱、消除新文艺发展的阻力。(18)除读者趣味外,图书来源、进货渠道构成了租书摊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这也正是建国初改造旧书摊的着眼点,一是没收书摊上的存货,一是着力于消灭书摊的货源。

建国后对旧书摊图书的没收、收换一直没有间断。1951年9月14日北京市书业同业公会召开了肃清旧存反动书刊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书刊发行业人士以自动检查、自动评议、自动交书的方式,肃清所指明范围的书刊。同业公会还将已交出的反动书刊样书集中进行内部展出,至10月25日各同业公会共交出旧反动书刊846种计10952册。(19)重庆市自解放后曾对旧书作过两次处理:第一次是在1951年4月,第二次是1952年6月,对出售或租赁色情、神怪等类书刊和旧连环画的旧书商、书摊贩进行检查和收缴工作。查缴标准是:政治反动的,替蒋匪帮宣传的;替帝国主义宣传鼓吹战争的;违反共同纲领的,污蔑少数民族的;污蔑中国人民及中国人民解放运动的;淫秽色情,极端神怪无稽的;全体所谓科学武侠的。(20)

但建国后几次小规模的查禁没有解决旧书摊旧书泛滥的问题,其原因在于货源来源广泛、隐蔽,难以控制。当时书摊的旧书来源大体有三种,“一是由私营书店购进,二是由晓市和打小鼓的收售旧货的商贩及私人住宅中购进,三是同业之间的互相倒卖”。(21)据陈克寒的调查,三反之后,旧书的来源还有:“收换旧货者由里弄收来,经过旧荒货市场,卖给旧书摊贩。另有一部分是废纸店和个别市民直接授给旧书摊的。”此外,整个社会文化环境还有旧书存在的土壤和条件,这也造成了旧书摊贩市场活跃,譬如“仍有一部分群众要看黄色书刊,社会风气没有完全改变。大城市还有妓女存在。黄色书刊是难以肃清的”。以及“失业的人太多,摆旧书摊成为混饭吃的一道”。(22)

可以说,此前的取缔工作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1955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和关于加强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管理和改造的指示》,7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掀起全国范围的书籍查禁、收换运动。

运动首先进行的是书刊的审读和调查,然后制定标准,进行分类处理。上海市由市文化局、市出版处在各自所在的单位调集了一批人员对旧书(极大部分是旧小说)和旧连环画进行审读。通过审读以定出旧书刊的处理标准,并建立了“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联合办公室”和各区工作组,并与1956年1月组建“上海市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23)北京也成立了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和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联合办公室,统一领导处理工作。上海市根据书刊内容及流传情况,分三类进行处理。查禁类:反共反人民等涉及现实政治的反动书刊;社会公认的淫书、淫画及露骨描写性行为的书刊;宣扬特务、强盗、战争及反动会道门的书籍。收购调换类:内容荒唐的神怪武侠书;传布色情、腐化堕落生活方式的图书;严重宣传反动思想及一般涉及现实政治的反动书刊;内容离奇恐怖的侦探书刊;宣扬间谍活动及帮会组织的书刊。(24)

各地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图书的没收、收换工作,制定了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书目,作为处理图书的依据和指导,并在其中详细列出对每部书进行没收和收换的理由。1956年1月20日起北京城、乡各区工作组同时分三批公布了应处理的书刊目录,分文字图书和连环画图书两部分。(25)在《北京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第二批书目》(文字图书部分)详细开列了没收、收换的书目名单和理由,仅举几例:

没收部分:

无名氏:《一百万年以前》,宣扬国民党“抗日”功绩,文字猥亵下流,作者是特务分子。

刘云若:《小扬州志》,写妓女私娼生活,文字淫秽下流。

冯玉奇:《小侠万人敌》,淫秽、荒诞。书中出现飞剑、迷魂帕等,且多处露骨描写性行为。

蓝白黑:《女人万岁天》,歌颂国民党特务并夹写色情。

刘云若:《水珮风裳》,颂扬国民党,称“国特”为爱国志士,并有反共言论。

收换部分:

徐訏:《一家》,写日寇来后苟延残喘的地主家庭的无聊生活。

白羽:《十二金钱镖》,渲染乱打乱杀,并有一些色情描写。

耿小的:《女性公敌》,写一些男女学生,终日见面讨论爱情,并互相发生暧昧关系。

郑证因:《火烧少林寺》,宣扬宗派仇杀和乱打乱杀。

冯玉奇:《花迎春》,表姐弟通奸故事,文字下流。

没收的图书多因“歌颂国民党”等政治上的原因,收换的图书多因思想不健康、格调低下。而从作者看,多是鸳鸯蝴蝶派作家。文化部曾专门发出通知,提及需加以注意这些作者:为了肃清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请各省市文化局在审读图书时,对于徐訏、无名氏、仇章、张竞生、王小逸(捉刀人)、蓝白黑、笑生、待燕楼主、冷如雁、田舍郎、桑旦华、冯玉奇、刘云若、周天籁、耿小的、朱贞木、郑证因、李寿民(还珠楼主)、王度庐、宫白羽、徐春羽等21人编写的图书特别加以注意。(26)

之所以收换,是为了保证租书摊贩不至于损失过大,以维护社会安定,也为了防止一味的查禁导致摊贩的不配合,以至于私藏图书,暗地出售、出租。上海市实际查禁、收换的旧连环画和旧小说共计一百五十多万册,十五万多斤,后来又复查出应予查禁、收换的坏书六千余斤。到1956年5月底共发出换书卷九千多元,已换出新书十四万多元。(27)北京一斤旧小说换新书券一元,一斤旧连环画换新书券1.3元。截至1956年2月11日,北京市共处理了十二万册书刊,其中属于查禁部分的仅占全部处理图书的3.6%。其余96.4%都是政府用2:1的比价收换。(28)

此次大规模的取缔工作,被认为“大大改变了书摊铺的面貌,使它成为流通好书的场所,同时也改变了社会人士对书摊铺的看法”。(29)但事实上,改造书摊更重要的是控制图书的生产,从根本上控制书摊的进货来源,清除旧书摊存在的根基。有人曾提议,由于出版武侠和言情小说的书店,“今天大多是苦闷,找不到路子的”,“我们未尝不可劝他们少印一些无聊的书,供给一些通俗读物让他们印,甚至让他们翻印些通俗作品的廉价的普及本”。(30)致力于旧文艺改造的北京大众文艺研究会和生产旧唱本的北京宝文堂就建立了“密切联系”,“凡是由创研会编写,改写好的一些唱词,宝文堂完全印刷发行。现在创研会已经供给了宝文堂一百二十八个新唱词,宝文堂可以印成六十多本薄本,保证发行到广大农村中去。据宝文堂的经理人刘善政先生说,只要有六百多个新的唱词供给我,我就可以把现存的旧唱词,全部销毁纸版,决不再翻印了”。(31)事实上,从印旧书改印新书,也是当时私营书店、出版社的诉求,寻求改造和合作,以公私合营等方式来获得存在的合法性,书店老板也希望以此能获得政治身份。

上海解放后,上海市的连环画出版商建立了一个自我检讨自我改造的机构——上海市连环图书出版协会编审委员会,“决定分期改造,稳步前进,好好地为人民服务,并且照顾着出版业本身目前实际工作。第一阶段所清除的对象是反人民、反革命、诲淫诲盗,神怪荒诞,以及违背了上海军管委六月五日秘字第五号命令及侵犯新华书店版权者(命令内容是不得错误了解主义政策及领袖言论)”。同时依据出版时间分别处理,解放以前的出版物而各书局仍有存书者,“由各出版书局自行检讨,造表送出版协会,每种并附样书一份,以备存查。若内容有严重问题者,汇检存书送公安局销毁”。解放以后,八月一日以前出版之成书,“一律先送样书,交编委会审查后发行,如内容稍有问题者,按其情节或删改或汇送公安局销毁”。对八月一日以后需要印行之图稿,“一律先送编委会审查,然后再决定付印与否”,处置办法分为三种,“对内容并无多大问题图文稍有错误者,勘正后再印行”,“对内容有错误而情节并不太严重,或图文中有部分错误者,删改补正后,再行复查”,“对内容有触犯目前清除目标而情节较重难于改正者,则建议不能印行”。(32)

在加强管理,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教育与惩戒也是并行不悖的。上海市在书摊改造的过程中,在政策上,对一般租书摊给予教育和改造,提高他们对坏书毒害性的认识,使他们租售好书,为新时代、新文化服务,通过对书摊户进行动员分组讨论,使他们认识到“摆书摊只为了混饭吃”,“有害无害与己无关”等想法都是错的。另一方面,“对于专藉租售坏书毒害青少年及抗拒政府改造措施的社会危害分子,则按情节轻重严予惩处”。(33)北京市公安局“逮捕了两个编印淫书的”。(34)1950年在北京德胜门外摆摊的老书贩张瑞生被公安局收审,因为他的书摊上摆满了《性典》《风流佳人》等旧书,还有裸体画报。

大规模的图书查禁其实也没有完全杜绝“非法”书刊,1958年,文化部发出继续处理此类图书的指示,因为“仍有一些来源并未完全杜绝”,在整风第一阶段大鸣大放时期,甚至“有一些地方的租书铺、摊,曾经借口剧目开放,要求放宽对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处理尺度,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租书铺、摊将某些已经处理的图书拿出来或租或售”,“还有一些不法的印制者和由海外秘密贩运的,少数唯利是图和别有用心的租书铺、摊,还在公开或秘密地租赁、出售有害的图书”。(35)但经过多次的没收、收换运动,旧文艺的数量大为减少,生存空间被极大的压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大规模的运动在强调新文艺的正统地位的同时,也借此宣告旧文艺必然的“末路”。

三 “书摊子也是发行业”

与运动式的没收、收换工作相比,更为普遍、积极的方式是对旧书摊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同时“加以积极领导,逐步加以组织,使成为统一的全国发行网中的一部分”,(36)用新文艺的作品武装旧书摊,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的发行阵地”。尤其是在建国初期,意识形态宣传的迫切需要,“在发行工作上必须扩大发行网,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把书刊送到广大人民的手里”。(37)但此时国营发行业的力量较弱,民营发行业还是要利用的力量,因此“要使出版业中的五种经济成分(国营书店、合作书店、书摊和书贩、私营书店和公私合营书店)在国营企业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38)。而旧书摊则是其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上,叶圣陶特别强调不要忽视书摊的作用,认为“书摊子也是发行业”。(39)

为了扩大新文艺的影响力,既要创作新文艺,也要使新文艺更广泛地被传播和接受,有人就指出,推广新连环画,既要“大量制作为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新内容的连环图书”,“这需要我们新连环画作者用进步的立场,正确的观点来改变小市民读者的阅读思想与阅读兴趣”。但更重要的是,“怎样把新连环画深入的传播开去”。(40)因此,通过改造、利用,占领书摊这一“阵地”,利用旧书摊固有的优势来推广新文艺,显然是明智之举。

旧书摊的力量在建国初期极为庞大,不但有解放前就开始营业的,解放后相继也成立了一大批。租书摊不但数量多,存书量可观,同时建立了遍布城乡的发行网络。譬如北京“有数百个小书摊、旧书摊,他们天天在那贩卖有毒素的书籍。还有不少门面很小、历史很久的小印书摊,印行的旧剧本、旧唱本有几千种,每印一次就是数十万册,四乡、远方的小书商都来贩卖”(41)。据1951年8月的调查材料显示,北京市有租书店219家、租书摊373家,共计592家,其中专营租赁连环画的有420家,兼营的有172家。(42)在上海,连环图画出租摊贩共有两千五百多家,每天拥有读者约二十万人。(43)而据康濯所调查的一家“生意不算最好的,也不算最坏”的旧书摊统计,“每日平均租出去的书数:十一月份十三册,十二月份二十六册,一月份三十六册,二月份三十六册,共计一百零一天,共租出去书二千九百六十三册。总平均每日租出去约三十本书”。(44)因此,旧书摊的分布广、受众多、经营灵活,及其建立起发达的发行网络,都被视为可以加以利用的有利资源。

新文艺工作者首先通过建立新书摊、新书亭进行示范,推广新书,以带动、改造旧书摊。北京市第四文化馆“在天桥一带摆新小人书摊,搜购了市面上的新小人书约百种,由于带领几个地方积极分子到天桥区摆摊,不收租钱,终日老少观众拥挤,书籍不够分配,一日观众二三百人,而附近店员及摊贩组织集体前来借阅的人数及每日收摊后集体借出的阅览人数尚不在内”。受此影响,“旧小人书摊即前往该馆请求帮助换新书,该馆并召集了一个小人书摊贩的座谈会。有的摊贩也开始认识到他们应负起传播新文化的任务,并即决定了由该馆购置新小人书,办法是由各摊自愿认购,半月后每日还一本书钱,还完为止”。但效果不是很理想,根本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原因在于“已出版的百来本新小人书中,群众可能愿意出钱租看的不很多,摊贩愿意买的书只有十本左右”。(45)但这种方式是被充分肯定的,用新文艺挤旧文艺,也是旧文艺改造一以贯之的重要指导思想。

为了组织报贩、书摊,供应新书刊,上海市成立了人民书报供应社,1949年6月29日开始营业,“借此改造旧报摊,打垮望平街上垄断剥削书刊发行的大霸头:卜五洲的五洲书报社、吴霞明的天下书报社、奚怀德的世界书报社等”,不过半年的时间,“来批发部的户头,由最初的三十余户发展到三百户,营业额也由每天二十多万元到每天千万元以上”。人民书报供应社存在的一年多时间里,“组织和改造了上海市众多的书报摊”。(46)

西安市则以建立新书亭的方式推广新书,“选择地点适中,人口密集的新安市场,创设新安书亭一处,专门负责批销进步小儿书;配合市文教局,进行西安市旧小儿书摊、书贩、书商的组织、教育、改造工作,截至六月份该店已销售进步小儿书五万四千册,成为西北小儿书供应的中心力量,和西安市小儿书摊公认的领导者”(47)。

为了推广新书,使旧书摊变成新书摊,新华书店等国营发行机构则通过让利等方式输出新书。出版总署在1950年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城市中,新华书店应当和各种书刊贩卖机构配合,以推广书刊销路,谋得读者便利,并应争取私营书店、公私合营书店、合作社、百货商店、摊贩等,作为新华书店的分发行机关或零售机关,予以较优厚的批发折扣,如此则可集合公私各种力量,以建立铺遍全国的书刊发行网”。(48)新华书店对书摊供应书籍,“在品种和折扣方面给予照顾,保证他们有维持生活和营业的必需的收入”(49),并“有计划地帮助旧书店旧书摊进行改造,使他们由出售或出租旧书转而出售或出租新书,这样也就更加缩小了封建落后书刊的市场”。西安、成都、杭州、南京、合肥等处分店也都“配合政府以贷款或廉价办法改造了很多租书摊,并经常供应他们新的连环画和新的书刊”。(50)中南区新华书店“以降低折扣和记账的方法”,介绍旧书摊“与新华、三联建立进货关系,使其购进新书,搞好营业”,“用降低折扣和记账办法予以优待,使其买进并出租新书”。(51)

除此之外,对旧书摊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最重要的是改变其经营方式,对摊贩进行思想教育,使书摊“从无组织的散漫状态逐步走向有团结,有组织”(52),从而达到进行全面控制的目的。

首先是对旧书摊实施登记、核准,旧书摊必须进行登记方能营业,在掌握旧书摊状况的同时便于管理。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于1951年7月16日—8月15日的一个月内,对全市的连环画出租业进行了一次普查。在普查后,市工商局对全市租赁连环画的店摊普遍进行登记,规定兼营的必须向市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凡未登记的一律不准摆摊设点。(53)对于新开业的,则“进行严格的审核,根据其租新书还是租旧书,从业者的情况如何来决定准驳”(54)。上海市对书摊的许可经营尺度比较宽松,书摊登记后大部分发给营业许可证,上海对已经登记的租书摊2357户的极大部分都核发了营业许可证,总计发给营业证2119户。除极少数必须淘汰者以外,一般均可核准营业。同时,为逐步限制旧书摊的规模,让一部分有条件的转业。文化部对此下发通知,“在自愿原则下,动员在农村有土地房室者,回乡生产;或者动员有劳动力者,移民垦殖”。“有些省市对于已经歇业转业的,不再给他们登记;有转业条件的,不再给他们登记;有转业条件或主业其他行业的,不一定要他们来登记。”(55)而上海市对一部分农村有土地或有特殊技能而可转业的摊户得分别办理歇业或转业。(56)

更重要的方式是成立书摊行业组织,在实行行业自律的同时,进行思想教育,政府也通过这些行业进行组织化的集中管理,强化领导和控制。文化部下文指示,“在少数书店书摊集中的地区,可以通过书业同业公会,发展他们组织合作小组,以便利统一进货,调剂存书,增加营业和收入,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步举办福利事业”(57)。合作小组这种形式被视为改造的“新方向”(58),因为“领导租书摊铺组织联合租书店或租书合作小组。由于租书摊铺不宜都集中在一起,所以采取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办法,但图书和资金可以实行内部调剂和流转。政府则加强对于联合租书店和租书合作小组的领导”(59)。

上海市把全市各区的租书摊分区按地段组成若干同行业小组和小组联席会议,每组推出小组长二人和会议召集人,定期开会交流经验,协商本行业的有关问题,如统一议价、互利互助,以及组织政治、文化学习等。行业小组由区人委文化科领导、管理。提篮、虹口等几个有条件的区还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了若干租书合作小组。(60)1951年7月27日北京市成立连环画租赁者联谊会,入会的有304家,附属于市书业同业公会,并分为东南西北四片,共编成个27个小组,组织店摊商人订立爱国公约,并用协商的办法以自愿平等的原则,互相换书帮助解决资金不足读书困难等问题,按小组或按片商定租价等,同时通过联谊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61)

长沙市成立了图书租售摊贩联谊会,“帮助各连环画摊贩分区召开了会员大会,向他们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认识,并说明就连环画大半含有封建或反对毒素,对人民危害很大,必须加以改革”,同时,帮助建立了基层组织,“每15人组成一个小组,选一个小组长负责”。(62)西安市成立了连环画图书摊业联谊会,“吸收了80%以上的小儿书摊为该会会员,民主选举了以新安书亭为首的管理委员会。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小儿书摊的分布情形,分别选举出各区会、各小组的负责人,由于这个组织的帮助,市文教局已将该会会员在不影响业务的原则下,分别集中于各区文化馆、民校中进行整治、业务教育”,同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爱国公约和进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各旧小儿书商进货一律先经联谊会审查,非联谊会同意之小儿书,不得在市场出售出租”。(63)

改造旧书摊,一方面在于指导其方向,另一方面在于加以利用,因此在强调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图书同时,也注重“积极地对租书铺摊和有关行业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目的就在于“正确地利用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力量”,以扩大新文艺的阵地。经过社会主义的改造,私营出版社和书店转变为国营出版社和书店,旧书摊变成了新书摊,社会主义文学的生产与传播体系得以建立,新文艺作品逐步统治了公共阅读,文学的政治教育功能得到强化的同时,单一的文学样态也使得文学生态的失衡成为不能忽视的问题。

注释:

①周扬:《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周扬文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3页。

②丁玲:《跨到新的时代来—一谈知识分子的旧兴趣与工农兵文艺》,《文艺报》第2卷第11期。

③葛翠林:《记北京大众文艺创作研究会》,《大众文艺论集》,工人出版社1950年版,第95页。

④⑤⑥(16)(30)(34)(44)康濯:《漫说北京租书摊》,《文艺报》第2卷第4期。

⑦(22)《陈克寒检查华东、中南出版工作致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信》(1953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5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53、153页。

⑧(14)禾果:《沈阳市北市区和沈河区小人书阅读情况的调查》,《人民日报》1951年4月1日。

⑨(13)石池:《不要忽视“小人书”这个阵地》,《文艺报》第1卷第12期。

⑩(54)《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关于连环画租赁情况的调查工作总结报告》(1951年8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3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44、347页。

(11)(18)(21)(25)(28)(53)(61)方厚枢:《建国初期北京市处理反动、淫秽图书的历史回顾》,《北京党史》2005年第6期。

(12)周扬:《文艺思想问题》,《周扬文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64页。

(15)(40)《连环图书的改造问题》,《文艺报》第1卷第5期。

(17)《全国出版事业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1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页。

(19)《出版总署关于重庆市文化局收缴旧书问题致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报告》之附件《西南新闻出版局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5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341页。

(20)《关于取缔反动落后书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4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56页。

(23)(24)(27)(29)(33)(56)(58)(60)《1955-1956年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及对私营书摊铺的安排改造》,《上海图书馆事业志·附记》,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6)《文化部关于续发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参考目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8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31)苗培时:《且说打磨厂》,《文艺报》第2卷第4期。

(32)黎明、凌霄:《连环图书改造工作》,《文艺报》第1卷第6期。

(35)《文化部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图画问题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9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34页。

(36)《关于领导私营出版业的方针问题》(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2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2页。

(37)《出版会议的收获》,《人民日报》1949年10月21日。

(38)(48)《出版总署195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1950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2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10、311页。

(39)《叶圣陶副署长在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上的开幕词》(1950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2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503页。

(41)王亚平:《大众文艺的推进》,《文艺报》第1卷第4期。

(42)连少甫:《北京市的连环画业改造》,《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4期。

(43)《沈阳、上海、杭州等城市对连环图画书摊进行改造工作》,《人民日报》1951年4月22日。

(45)白融:《夺取旧小人书阵地》,《文艺报》第2卷第4期。

(46)钟德秋:《我与人民书报供应社》,《出版史料》2004年第3期。

(47)(63)《西北军政委员会出版局195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195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3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73、273页。

(49)(57)《文化部关于加强对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领导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给国务院的请示报告》(195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8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207页。

(50)《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以来新华书店的工作》(195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3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284页。

(51)(52)(62)《中南区出版局195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3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77、473、478、477页。

(55)(59)《文化部关于改造私营图书租赁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8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标签:;  ;  ;  

旧书摊改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新文学艺术的普及_文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