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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2)11-0028-03
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指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这一论断,精辟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近现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色
民主政治是近代以来与救亡图存相伴相随,无数仁人志士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孙中山以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为榜样,擎“三民主义”纲领,以建立共和、实施民主宪政为其政治革命目标,开创了中华民族的民主共和新制度,但紧随而来的北洋军阀统治使“民国”招牌下的民主政治有其名无其实。中国共产党破天荒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最低纲领,把创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的民族国家,重树民族的尊严与自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首要任务,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此后,中国共产党虽然置身于复杂多变的斗争中,仍力倡民主政治,在革命根据地建设中力行民主,赢得了根据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赢得了进步民主力量的支持和信赖,逐步成为近现代中国民主政治力量的中坚,为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新中国诞生后,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新型的民主政治体制,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造就和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长期的、多方面的探索。尽管探索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偏差乃至错误,但中国共产党追求民主政治的大方向没有改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民主政治的地位和作用不曾动摇。改革开放新时期,特别是近13年来,中国共产党多方面探索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并举,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借鉴吸收西方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有益成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在既发展民主政治又保持政治稳定,既扩大民主参与又避免无序、失范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展现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明的中国特色。
现代民主政治离不开政党政治。资本主义的政党政治在形式上以轮流执政的两党制为典型,也有多党制、一党制,各个政党主张不一,但彼此间在为一党私利相互攻讦、不择手段地玩弄权术、贿选欺骗选民等方面不分伯仲,民主政治因之黯然失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与资本主义政党政治有本质的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首先突出的是“一党领导”,即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和领导。在一个人口众多,发展相对滞后的大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正是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除了自身的坚强有力和团结稳固之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烈的现代化取向、明确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巨大的政治凝聚力,都是其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中坚力量和领导核心的充分条件。削弱或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1页)。这个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与各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为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共同理想,不辱使命,民主参与国家管理。“一党执政,多党参政”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重要特色。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首要的是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主张,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所在
民主是近现代政治的核心观念,其基本原则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和体现。然而,民主不是抽象的,在现实社会中,作为实际政治内容的民主需要有一定的前提。平等、自由、人权是近代西方社会民主的前提,反帝的民族独立和反封建的人民解放则是近代中国社会民主的前提,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要前提。由于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建立根据地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始终是探索“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革命道路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土地革命时期的苏维埃代表大会,到抗日民主政权的“三三制”,以及解放区的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地民主政治顺民意、得人心,作为新中国民主政治的雏形,它同革命战争的胜利一起,造就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0页)在从“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的转变关头,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已经拥有的民主政治优势成竹在胸。
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中,社会主义民主从一开始就在人民性、广泛性、真实性等方面被赋予比资本主义民主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经过人民共和国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无论在民主政治框架的发展和完善方面,还是在建设基层民主、优化民主机制方面,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进一步扩大。
我国民主政体的发展和完善表现为:以国体民主为基石,以政体民主为支柱,实行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日趋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民主的本质体现,在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中,工人阶级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共产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领导,工农联盟不仅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联盟”(《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89页),还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最大限度地团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同上,第187页)的联盟。在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中,阶级基础的日益稳固和社会基础的不断扩大,是实行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民主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与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相比,“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把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充分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根本利益,无论是下情上达、反映民意、科学决策,还是上情下达、统一步调、将科学决策付诸实施,都在保证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0页)。国体和政体的制度构建,在宏观上充分显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的优势。同样,“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同上,第257页)。
与民主政体优势相适应的是,在建设基层民主、优化民主运作机制、引导民主政治参与方面,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优势也日益显现。村民自治、社区民主建设、政务公开制、决策听证制、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创新,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具体化,使民主的运作既有生机、活力又有秩序、规范,既有目标、原则又有便于操作的形式和程序。置身于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亿万基层群众从切身利益的表达、实现和保障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与此同时,通过基层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逐步有序化,有效地发挥了民主的教育功能,使人们在民主政治参与的实践中不仅学习了民主政治的规范和运作规则,还有助于塑造适应现代化需要的主体意识和理性人格,为民主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
整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人民当家作主不可或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无疑也深刻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大进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国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法治的坚定不移和执著:民主立国要依法,执政兴邦更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推进民主政治之必须,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人民共和国初建的头七年,法制建设与民主政治互为促进,成效显著。七年间,法制在民主立国方面发挥了开创性的作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担当着“伟大的建国责任”(《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7页),是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政治制度的最初依据。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进一步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同时,赋予公民政治、人身和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七年间,先后颁行《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将民主政治具体化,人民民主的主张深入人心。虽然在随后的20年间法制发展的道路曲折,但是,新中国头七年法制建设对民主政治的作用依然影响深远,民主国体政体、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是改革开放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法制化进程,实现法治的最基本、最可靠的条件。
邓小平法制建设理论重新确立了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已经建立起来的法治基本框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如果说弃“人治”立“法治”是民主进步的一般规律,那么,确立广大人民群众是法治主体的基本观点,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去管理国家,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则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
将“依法治国”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中,并不意味着在依法治国的实施方面已经令人满意,而是要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共产党执政、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状态,强调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至高无上的宪法原则,在确立共产党领导的政党政治,赋予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同时,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求党增强领导意识,改善领导方法,提高执政水平,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政治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既是制度和体制合规律性所要求的,也是国家权力合理构架、规范运行、健全监督机制的要求。依法治国还将改变中国人民政治生活的模式,只讲义务不言权利的绝对服从已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是合法权利、权益的有效实现。
综上所述,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整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要优势的三大要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是统一的,也是相互渗透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江泽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见《人民日报》1990年3月18日)。在法治状态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体现执政党受民之托、执政为民的本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引导人民从有序的民主政治参与中,从维护自身权益,实现自身利益中切实感受当家作主。由此可见,“三位一体”地整合优势、发挥优势、增强优势,是开启民主政治新航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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