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及成因——以重庆市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庆市论文,成因论文,为例论文,安全事故论文,现状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4-0082-05
学校体育对增强学生体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制约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重庆市作为全国人口最多的城市、西南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既有高度现代化的都市圈,也有非常贫困的区县,与我国大多数城镇相比,很多指标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近年来“五个重庆”之一的“健康重庆”的提出,更是对重庆的体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重庆市将中小学的体育课由原来的2节增加至3节,2008年要求每周开设4节,2009年经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调查,每周4节体育课在重庆市各个中小学校已得到基本保证,但体育课上面对一群群“豆腐娃娃”、“小绵羊”,以及体育安全事故后的种种赔偿,学校恨不得把学生都关在教室里,凡是具有一定风险的高低杠、平衡木等体育项目一律下马,上体育课提倡不产生身体对抗的太极拳,这种绝对安全的教育模式不能满足学校体育增加青少年体质的需要,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客观存在与学校体育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阻碍学校体育健康发展的障碍。因此,建立学校体育安全预防体系是保障当前学校体育科学、有效开展,青少年积极、安全地参加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的迫切要求。本研究对重庆市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及原因进行调研和分析,旨在避免或减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为初步建立我国学校体育安全事故预防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管理模式提供参考,也为我国青少年运动风险评估和学校体育安全预防体系的研究打下基础。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按重庆市政府综合排名,分别抽取排名在前、中、后的四区一县为地域代表,选择重庆市实验学校、重庆市人民小学、重庆市南开中学、重庆市第七中学、重庆市璧山县中学、渝北区龙山中学等18所中小学为研究对象。样本的基本情况按区县分布:巴南区3所,占16.7%,璧山县3所,占16.7%,沙坪坝区5所,占27.8%,渝北区3所,占16.7%,渝中区4所,占22.2%;按学校性质:城镇学校16所,占88.9%,乡村学校2所,占11.1%;按学校等级:省市重点学校10所,占55.6%,区县重点学校2所,占11.1%,普通学校6所,占33.3%。样本的诸多特征指标值及分布与重庆市中小学总体水平及分布相吻合,故样本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本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的需要,借助清华同方CNKI全文数据库,查阅大量关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文章,全面了解本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并对检索所得文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1.2.2 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在制定问卷的过程中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征求专家意见,就问卷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论证。对渝中区、渝北区、巴南区、沙坪坝区、璧山县等地区的18所学校的体育教师发放调查问卷2次,第一次发放180份,回收问卷167份,有效问卷167份,回收率为92.7%,有效率为100%;第二次发放180份,回收170份,回收率94.4%,有效率为100%。
1.2.3 访谈法 通过对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巴南区、沙坪坝区、璧山县等地区的学校体育负责人、教师、学生和区县教委体育干部为调查访谈对象,了解了重庆市中小学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现状以及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
1.2.4 数理统计法 运用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17.0(汉化版)和Excel2003对统计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图表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
2.1.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频数 对重庆市18所中小学近四年体育安全事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总共84例事故中,2007年有6例(占7.14%),2008年有16例(占19.05%),2009年有36例(占42.86%),2010年上半年有26例(占30.95%)(图1),可见,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频数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总量增加,从国家到地方,再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个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要求提高了,中小学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增加了。体育活动量的增多,不可避免地带来运动安全事故的增加。另一方面,肥胖率增高,身体机能、素质下降逐渐成为当前青少年体质变化的主要特征,青少年的不良体质状况和饮食习惯影响其参与体育运动的效果和安全性,运动安全事故随之增多。此外,由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制度不够完善、场地器材不规范、教育干预不够、技能培训不足、医务监督不到位,以及教师和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等各种主、客观因素都造成了学生运动安全事故的逐年上升。
2.1.2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类型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包括了在学校组织实施的体育课堂教学、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运动代表队训练以及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人身安全事故。[1]调查结果显示,体育课堂教学最易发生安全事故,占64.29%,其次是课外体育活动,占19.04%,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占14.29%,运动代表队训练中的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相对较少(图2)。
2.1.3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级分布 调查显示,在84例学校体育安全事故中,高三6例,高二8例,高一12例;初三14例,初二14例,初一4例;小学六年级4例,五年级4例,四年级8例,三年级2例,二年级4例,一年级4例。(图3)可见初中生运动安全事故发生最多,高中其次,小学最少。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性格特点造成。高中生思想和性格方面较初中生较成熟,加之学习压力更大,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相对较少,运动安全事故由之减少。初中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事物认识的增多,自我意识增强,对老师和家长的依赖性逐渐减弱。他们好动、好强争胜,主动积极地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由于缺乏科学的指导和保护,故运动中的安全事故发生较多。而小学生多在老师的陪伴与监督下进行体育活动,故安全事故相对较少。
图3 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级分布情况
2.1.4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 调查发现,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与体育课项目数量成正比。田径场上发生运动安全事故最多,占67.44%,其次是篮球场,占16.28%,足球场占6.97%等(图4)。这主要是由于田径场是中小学体育课的主要教学场所,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也是田径最多,其次是篮球、排球等。
图4 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
2.1.5 学生受伤类型 调查显示,学校体育运动损伤的类型多种多样,如骨折、扭伤、出血、脱臼、擦伤、休克等(表1)。其中,骨折占43.9%,出血占24.4%,擦伤占9.76%等(图5),发生各种运动损伤的原因是由于学生身体素质较差,技术动作不正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运动前不做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充分等各种综合因素造成。
2.2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原因
2.2.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制度建设不健全 我国对体育安全事故可引以为据的有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体育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器材和场地标准》等少许相关条例。在上述条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体育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然矛盾重重、纠缠不清,学校安全事故纠纷频频不断。2010年教育部最新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8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学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2]修改后的法律在归责原则上加强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保护力度,学生不需要证明自己无过错,减轻了学生的举证负担,却加大了学校的举证难度和承担责任的几率。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学生一旦受到伤害,学校必须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法律上就推定学校有责任。事实上,在体育活动开展的实践中对一些事故的调查取证较为困难,很难分析出学生受伤的具体原因。学校为规避事故责任,尽量减少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杜绝一切有风险的运动项目。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广实施对学校体育活动多样化的要求和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影响学校体育深入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3]
2.2.2 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干预、技能培训不足 对学校体育安全教育的调查显示,有83.3%的学校对学生和教师都进行过安全教育,11.1%偶尔进行,5.6%没有进行。对所选学校进行有无制定《学校体育课安全标准》的调查,有61.1%的学校没有制定,66.7%的学校没有专门的体育事故安全培训教材。有60%的体育教师没有参加过急救员培训,16.7%参加过一次培训,13.3%参加过两次,2.5%参加过三次,7.5%参加过四次及以上的培训(图6)。其中,有28.4%的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过运动安全技能的培训,有23.3%进行过一次培训,20.8%进行过两次,3.3%进行过三次,24.2%进行过四次及以上的培训(表2)。由此可见,部分中小学领导对体育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未能把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图6 体育安全急救员培训
2.2.3 学生体质下降 学生体质下降是导致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42.7%学生的体型偏胖,21.8%的超重,35.5%的偏瘦(图7),56.7%身体素质较差,这些学生表现为耐力、力量、灵敏、平衡能力、协调性等相对较差,学生体质的不断下降,加之近视、肥胖,饮用过多的碳酸饮料导致骨质疏松儿童的比例持续上升,给完成教学任务带来困难,致使在做动作时因不能承担相应的负荷而致伤。一方面,学生缺乏冒险、拼搏精神,体质下降,容易受伤;另一方面,学校不得不避免一切可能的风险,“安全第一”的体育课在内容、时间、强度、负荷上都达不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两者的恶性循环阻碍了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功能的发挥。
图7 学生体重调查情况
2.2.4 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存在隐患 场地、器材等体育设施不安全是引发体育安全事故的间接因素。调查统计,2.6%的学校体育器材布置合理,35.8%的基本合理,30%的不合理(图8)。23.4%的学校体育场地基本满足教学需要,49.2%的满足不了(图9)。其中,器材质量欠缺的占41.7%,其规格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仅占32.5%。学校未对体育器材安全检查的占20.2%,57.9%的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场地器材安全检查(图10)。
图8 体育场地器材布置
图9 体育场地器材满足教学需要情况
图10 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情况
2.2.5 学校体育医务监督体系不完备 通过调查发现,重庆市学校体育医务监督现状不佳。从校医的文化程度结构来看,7.9%的校医是高中文凭,63.1%的是大专文凭,29%的是本科文凭(图11)。在学校举行运动会前,有33.4%的学校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学生进行基本的医学检查,38.8%的有时参加,27.8%没有参加过(图12)。在进行运动会或专项体育比赛时,有22.2%的学校未设立专门的饮水服务站。
图11 校医受教育程度
图12 基本的医学检查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本次调查较为全面地反映了重庆市中小学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运动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各种学校体育伤害活动类型中,体育课堂教学最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是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运动代表队训练中的安全事故相对较少;初中生运动安全事故发生最多,高中其次,小学最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与体育课项目数量成正比,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上发生运动安全事故较多;学校体育运动损伤的类型有骨折、扭伤、出血、脱臼、擦伤、休克等多种。
3.2 建议 为避免或减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建立一套集制度建设、教育干预、技能培训、医务监督、应急预警于一体的中小学校体育安全事故预防体系是一项重要又迫切的工作(图13)。
图13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预防体系
借鉴英、美、法等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相关的例法[4],从立法上完善我国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责任关系,使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有关法律法规能切实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学校体育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范围;在归责问题上将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处理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学生设立意外伤残事故保险,通过保险制度将个人风险转由国家、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减轻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消极防范;学校应出台更适合学校自身特点、更具体、更科学的学校体育活动安全标准或制度。
加强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责。教师和学校的教育干预范围应包括:教师通过各种讲座、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学生体质及健康状况,因材施教;预见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在教学、训练,维护学校设备与器材等各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学生的活动加以管理;事故后能及时提供紧急治疗措施。学校应配置牢固、合格、安全,专门为青少年设计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且对其定期维护和保养。
技能培训的对象包括教师和学生,培训内容应包括熟悉每个动作的技术要领、注意事项及危险性;掌握各种技术动作的保护方法与技能;了解医学知识、急救技能,运动伤害的处理程序,以便采取科学的紧急处理措施;熟悉校园环境,对场地设施定期加以维护与保养。此外,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提升学生体适能中程计划”[5],让学校、教师、家长共同监督学生参加每周至少3d,每次至少30min,每次心跳率约每分钟130次的体育锻炼,加强学生体能训练,增强其身体素质,培养运动的良好习惯与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运动安全事故的发生。
医务监督应全面包括新生进校体检、年度体检、体育运动与竞赛中的即时医务监督三个部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在新生进校时对其进行全面的体检,为合理教学分组提供依据;每年对学生进行健康体质测试,跟踪其生长发育、身体素质的状况,以便科学安排体育锻炼与教学的内容;在日常体育运动与竞赛前对学生进行体检,了解学生即时的身体状况,有效预防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学生常见的安全事故,综合青少年的体质特点、健康状况、对运动安全事故的认知、态度及应对行为几个方面,建立适合中小学校推广的学校体育安全事故评价指标和方法,出版《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安全监测评估手册》、《学校体育医务监督手册》等读物,为运动伤害防患于未然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应急预警体系的建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投稿日期:20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