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我国零售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业论文,应对措施论文,我国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零售业面临着不容忽视的挑战
加入WTO为我国零售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加剧了本已白热化的竞争,向我国零售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1、市场份额的侵占。国际零售巨头进军我国市场打破了内资一统天下的局面,给目前既无规模优势又无资本实力的中国民族商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均有不小的滑坡。1996年,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零售总额约30亿元,占同期我国商业零售总额24700亿的0.16%;到了1997年中外合资合作零售总额已超过220亿,占同期我国零售商品零售总额27300亿的0.8%以上;1998和1999年,这个比例又有较大提高。来自上海的最新资料表明,门店数仅占8.7%的大型洋超市的销售额占到全市超市销售总额的25%,而且这一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国际零售巨头凭借着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强大的规模采取低价渗透策略,既可迅速打开产品销路扩大销售量,又可阻止竞争对手介入,以利于长期控制市场。同时,外资零售企业还瞄准了中国未来潜在的市场购买力,通过对我们下一代的消费方式、消费观念的渗透,来营造其在几年、十几年之后的市场份额。可以预见,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外资涌入,竞争也将更为激烈。
2、不可避免的人才外流。当今市场诸方面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较量,没有一批热爱企业、敢于创新、勇于拚搏的高素质的队伍,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将是句空话。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业为减少成本,通常会实施当地化策略,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这将形成对国内专业人才的旺盛需求。在我国人才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外资零售业以其良好的培训机制、优厚的报酬和科学的人才管理方式,肯定会吸引国内大批零售业优秀管理和专业人才跳槽,人才的外流将不可避免。
3、强劲的品牌攻势。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市场前,其品牌绝大多数都已是国际知名品牌;进入后,为使未曾与之交往的中国消费者熟悉、了解并牢记他们的品牌,外资零售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消费对象,采用各种促销媒体,宣传、确立他们的品牌。并且连销经营的店面设计、规范服务、广告效应和普设的网点,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宣传、促销和树立品牌的手段。国际零售巨人将自身强有力的品牌形象作为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视品牌为企业的“命牌”,将其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紧密相连,这必将对品牌意识淡薄、不重视商标保护的国内零售业形成巨大的冲击。另外,外资零售企业将利用控股权控制与操纵我国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将中方品牌打入“冷宫”,启用外商商标,从而一举扫清自己在市场上成长的竞争障碍。假如中国零售一失去了自己的民族品牌,那么他们努力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打下的江山便会拱手送人。
二、我国零售业(及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面对加入WTO的挑战,中国零售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和壮大。重视人才、改善零售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营销能力、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是发展我国零售业的一个永恒话题,也是同进军我国市场的零售巨头相抗衡的根本所在。此外,也应重视以下的应对措施:
1、形成规模经济。与国外的真正零售集团相比,国内那些号称数一数二的零售集团只能算是“小舢板”。上海一百、鄂武商、北京西单这些国人心中的庞然大物,一直以单体商场面积巨大而著称,然而,直到沃尔玛这样真正的“航空母舰”驾驶到面前时我们才猛然发觉,自己心中的庞然大物只能算是“小舢板”。面对严峻的形势北京商业界的行动为我国零售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经济日报》9月20日报道,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东安集团公司联合组建的集团——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宣告成立,这标志着首都商业“航空母舰”正式起航了。据介绍,重组后的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百货零售店达到10家,形成了以大型百货零售为支柱行业,以“东来顺”、“稻香居”等中华老字号为核心的特色餐饮食品行业,以高新技术、房地产开发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业务板块。新集团成立后资产总额40亿元,净资产约20亿元,年销售额50亿元。预计到2005年,新集团净资产将达到50亿元,年销售额近100亿元。通过重新整合,提高商业网点的组织化程度,降低流通费用,进而将国内零售企业的商品价格降下来,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将是国内零售业迎战国际零售巨头的一项有力措施。
当然,在追求规模效益的同时,国内零售企业也应考虑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资金实力、跨地区经营能力是否适合扩张,以避免郑州亚细亚事件和西安一百商店破产悲剧的重演。
2、在合资、合作中学习。面对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市场的现实,中国零售商们也应该学会“施夷长技以制夷”:要在同他们的合作过程中边干边学,学会他们的现代营销观念、先进的营销方式和科学的管理经验,再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发展我国的零售业,对我国的零售业起示范和带头作用。当然,我们也应该鼓励我国实力雄厚的部分零售企业迈出国门,走跨国经营之路,以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位于商家必争之地——武汉的汉商集团同外商的合资、合作应是值得我国零售同行借鉴的。早在几年前,汉商集团就注重同国际商业巨头的合作,武汉第一家麦当劳、第一家家乐福店都是汉商集团勇吃的第一只“螃蟹”,通过合资合作,从中学到了不少先进的管理、营销经验,同时美国直销店的开设,使汉商的经营融入国际性经营的大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接轨。这些为汉商打胜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该集团公司的每股净资产3.97元,股东权益比率55%,税后利润增长率10.91%,三项指标全排在武汉市四大商业上市企业第一位。
3、采取政府推进模式。政府也是一种资源,政府的理性行为能增强一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我国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中以及我国零售企业走出国门参与海外市场的国际竞争中,政府都必须给与尽可能的支持,当然这种支持必须以政府职能归位为前提。同时,在外资零售业大兵压境的前提下,我国零售企业单靠自我发展模式已显得力不从心,必须选择政府推进模式。
首先应合理规划,适度保护。要坚持适度渐进式扩大开放的战略方针,引进外资零售业在时间限定和空间分布上都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防止同外资零售企业的合资、合作一哄而起。另外,根据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规定,“即使在开放服务市场,如果外国服务业大量进入造成国内服务业严重损害,也可以采取保护措施”。根据这一条款,我国可以通过行业协会随时跟踪、调查了解各国际零售巨头的经营动态,发现有造成国内零售严重损害的情况发生,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次应在政策、法律、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持。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政策,鼓励零售企业走兼并、联合、资产重组的路子,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的路子,另外,应制定并完善产业政策、宏观税收政策和宏观金融政策,以与支持中国零售企业跨国经营的政策支持体系相适应;政府也应加强零售业的立法工作,面对外资涌入的新形势,使零售业的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并为零售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支持国内大零售集团的发展,在必要时,国内政策银行宜对零售企业的合理投资项目进行贷款支持,并尽可能的提供长期优惠借款,对零售企业的金融行为,如自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等,提供必要的担保。
再次应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无论是提高我国零售企业的竞争力以促进产业的发展,还是对外开放、在加入WTO后更好的开放我国的零售领域,我国政府都应深化国内流通业的改革,打破零售企业在规模扩张中遇到的跨体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制约因素,通过制度创新和强化法制来拆除各种市场壁垒,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