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食品质量是最为重要的物质保障之一,无论其是贫穷还是富有,高贵或是低劣,都离不开食物对于其自身的滋养。食物卫生安全问题处理到位,可以使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年人成为家里的顶梁柱,老年人能够颐养天年,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出现大大小小的病症,轻者毁坏家庭,重者影响社会稳定。产品质量问题亦是如此,因此为了维护我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能够放心的使用本国生产的产品,对于产品质量的监督和食物卫生监督的执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引言
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已经历了20多年,它在规范调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的卫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等方面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但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对目前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状况进行剖析,并寻找行之有效的对策
1产品质量监督与食品卫生监督的重要性
1.1维护食品安全
产品质量监督和食品卫生监督,最为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维护食品安全,在我国除了少部分人之外,大部分人每天吃的食物中都有一些经过生产线加工而成的制品。这些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的环节流通中,经常需要添加各种添加剂,或者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其能够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求,这原本是为了使食物具有更好的口感或者延长其保鲜日期等。但是,部分商家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往往将过量的添加剂融入到加工食品中,某些指标过量,并通过非法的手段通过检测,使其能够在市场上流通。这样的视频可能固然美味,但却损害了作为食物最为本质的要求,对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这显然是本末倒置的方法,但是对于一些商家来说,其往往可以赚取大量的利润,因此不惜铤而走险危害他人。加入过量添加剂的食物被人长期食用后,常常会因此出现大大小小不同的病症,甚至可能会诱发癌症,很多家庭就是因此而分崩离析。尤其是一些因为贫困而贪便宜买劣质商品的人,往往会因此而使家庭陷入巨大的灾难中,对于整个社会环境,也会产生非常糟糕的结果。由此可见,维护食品安全对于维护我国的长治久安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同时也能够提高人居民生活水平的幸福感。
1.2保障社会稳定
人们的正常生活每一天都要接触到各色各样的食品,食品安全也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食品安全才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与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制度,用认真的负责态度去对食品进行质检,保证食品安全不出现重大问题,才能够给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食品。人们享受着优质健康食品的同时也能够积极的投身到生产生活中,这才能够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稳定建设。总而言之,食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坚决不能够出现问题,有关执法部门一定要加大力度管理,才能够保障社会稳定。
1.3促进经济发展
食品行业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我国人口众多,而人们要想生存下去就离不开食品,所以说食品行业广泛地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食品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食品企业也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对于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实物哪一个人的生活之本,其对一个国家所产生的利利利益,远远不止食品行业所获得可见的利益那么简单。健康美味的食物,通过正规的渠道传播给每一个人,能够使得人体充满能量,对于其工作和学习非常有利,使其能够有充沛的精力去从事对于国家和自身有益的事,同时有大量的研究表明健康美味的食物能够促进人体多巴胺的分泌,使人产生幸福感,这种幸福感促使人们将这种幸福感传递下去,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学生能够努力学习,工人能够认真生产,科学家能够更快的研究出科技成果。这些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长远发展来说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2产品质量监督与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现状
2.1相互配合
为了保证监督的质量,使得相关部门真正能够起到监督者和执法者的作用,而不被某些企业收买,所以在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是由两个部门来共同执行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和食品卫生部门是我国官方的监督部门,两者相互配合,其权力和作用既有重复之处,又有各自的侧重点,一方面保证了监督的全面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监督部门的公平性。在我国其他的行业也是如此,往往也是由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执法的,两个部门相互配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好处的,能够弥补自身的缺点,同时也能够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形进行分析,各自发挥自身的长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很多时候一定要了解当地企业的生产现状,加大管理力度,只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够发挥出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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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重复监督治理现象
两个部门共同执法的优点在于其全面性和公平性,能够更好的更细致的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考量,但是其缺点也很明显,主要就在于重复监督治理所出现的乱象,一方面重复监督管理,往往可能会使得某一部门有划水行为,可以拿着公款而不做正事,另一方面重复监督,如果两个部门没有协调好,往往会对企业产生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最大的缺点就是使企业不知真正的标准线在哪里,同时也很容易降低企业对于国家监督部门的好感度,同时会降低国家部门的威信,使得其日后的指示很难让人信服。虽然说人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依然没有一个好的标准,也没有一个标准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到底哪些行为属于越权行为,到底哪些地方的执法需要共同执法,这些都有待研究,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理监督管理部门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如何解决,这在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过程中都是广泛存在的,也是重要矛盾之一。如不能及时解决,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依然会影响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
2.3执法力度不严
不管是在对哪个行业进行检查的时候,我国的执法部门都会出现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执法力度不够严。所谓的执法力度不严,也不单单是指量刑不够或者是惩罚措施不足,而往往是标准不够,不能够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标准的定义,同时也没有更多的法律法规对此类犯罪进行定义,进而导致了违法犯罪的食品企业钻了法律的漏洞,利用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在进行着违法犯罪的行为,给我国食品行业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也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之一也包括法律不够健全,不能够约束社会中的方方面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很容易破坏我国法律体系,同时也给食品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
3食品生产企业应肩负的主体责任
3.1现有阶段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
针对以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的法令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1)增强监管人员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国家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的职责。因此食品监管人员必须从以人为本、为民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食品质量卫生监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树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信心。(2)加大对食品质监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根本保证。在培训的过程中要以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为重点,加强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质检机构食品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基层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力度。(3)强化企业责任,严格出厂强制检验,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合格。比如采取与企业法人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强化企业出厂检验的责任。对安全性没有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食品坚决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强制执行退出制度,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危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食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或临时查封等措施,强制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同时加大对召回产品的跟踪加查力度,防止不合格的食品改头换面重新进入市场。
3.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一些问题
1)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存在。一些食品企业受传统经营观念的影响,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是获取利润,因此食品生产企业一味逐利,置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丧失起码的道德良心,毫无诚信可言。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在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使用有害添加剂,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体制不够健全,有些企业对主体责任不甚了解,主体责任意识相当淡薄,不清楚如何承担主体责任,并且企业内部组织制度建设上也明显不足,缺乏适当合理的管理。(3)法律规范和社会监督不完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比较淡薄,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出详细规定,与此同时,我国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竞争机制和交易秩序也不够规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监督协会、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整个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4)政府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滞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折射出我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不力的问题。一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只从地方经济增长的眼前利益出发,只注重企业获取的利润,忽视企业与社会的长远利益,而对企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背主体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者瞒而不报,甚至是腐败包庇现象。
结语
因质量问题和食品卫生问题都是能够影响到民生的重要问题,相关的执法力度一定要严,其规则一定要明确,让相关企业能够有明确的标准线,对于不法分子能够进行沉重的打击,使其不敢再犯。同时对于严格遵守要求的企业,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奖励,使其能够有信心和支持更为严格的标准,真正把民生放在每一个企业生产的首位。
参考文献
[1]虞一晨,石峰.试论产品质量缺陷及其法律责任[J].现代商业.2017(02)
[2]周达志.《食品安全法》特点论述[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7(06)
论文作者:李美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1
标签:食品论文; 企业论文; 部门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 力度论文; 主体论文; 我国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