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掷项目中重、重器械训练方法的研究

投掷项目中重、重器械训练方法的研究

投掷项目轻重器械配比训练方法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轻重论文,器械论文,方法论文,项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24 文献标识码:A

1 前言

投掷项目轻,重器械配比训练是当今世界各国投掷界一直在努力探索的训练方法与手段。业内人士对投掷项目的配比训练十分关注,虽然常有涉足,但很难见到具有针对性的专门的系统性的研究。笔者此前参加了广东惠州全国投掷项目教练员研讨会,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了进行这方面研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调研

查阅近年来国内、外相关资料40余篇,详细了解了投掷项目训练的现状和动态。

2.2 调查访问

利用体育比赛、体育工作会议等时机,面访、信访教练员、运动员60余名,以及有关的专家、学者41名,征讨对此研究的意见和建议。本课题发出问卷72份,回收41份,回收率为56%,平均效度8.5分,并对问卷进行了肯德尔系数一致性检验。

2.3 理论分析

针对教练员、运动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的相关反馈结果,结合运动训练学的基本理论,进行理论分析,得出了有理论依据的轻、重器械训练配比方案。

3 分析与讨论

3.1 投掷运动员技术类型划分

对国家级和高级教练员以及有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大多数人员在评价运动员时,喜欢用“速度型”运动员和“力量型”运动员来划分类别。“速度型”运动员体态相对较为瘦长,绝对力量较小,但动作灵活,动作速度较快,突出表现在助跑速度较快;“力量型”运动员体态相对较为粗壮,绝对力量较大,但动作欠灵活,突出表现是助跑速度较慢。对41名有关专家学者的调查显示,有31名专家学者认为投掷项目运动员应该属于“速度型”或“力量型”,占所有专家学者的71%。但也有人认为,介于“速度型”和“力量型”之间的投掷项目运动员,即“混合型”运动员也不乏在世界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可以看出,上述类型的划分,只是依据形态学和一些简单的运动学特征来粗略的划分的,尚缺乏本质上的依据,在实际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身高体胖者在比赛中同样表现出了非常好的灵活性和较好的动作速度。可见,在符合优秀运动员竞技能力模型的前提下,某些子能力的突出表现可能是投掷项目运动员取胜的关键。

3.2 轻重器械的选择及其选择的顺序

为了提高我国投掷项目训练水平,投掷器械生产厂家也根据训练实际需要,除了生产符合国际田径联合会要求的各种比赛不同级别和组别的标准投掷器械外,还生产了许多其它不同重量规格的器械(表1)。

表1 男子铅球、铁饼、标枪的重量规格一览表(kg)

重量规格

铁饼 11.51.751.92.122.252.43

铅球 34

5

6 6.5

7.268 99.25

标枪 0.4 0.50.6 0.65

0.70.8 0.850.91

既然出现了这么多规格的投掷器械,那么,在不同重量投掷器械的选择上就要特别慎重。通过与许多投掷教练员的面访,可以知道,在投掷项目训练当中,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不同重量的投掷器械,但是,轻器械轻到多少,重器械又重到多少,许多教练员都没有定量的尺度。

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器械重量的选择应该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即根据运动员的不同特点、不同训练阶段来选择。还有的专家提出采用“最大功率训练法”来决定不同运动员不同的器械重量。在参考不同级别和组别标准器械重量的前提下,让运动员分别投掷一组轻器械和重器械,测出每组相应的功率,找出输出功率最大处的一点,出现该点输出功率的轻、重器械的重量则为首选的器械重量。从力学观点看,肌肉收缩的力与负荷有较大的联系,所以,投掷的输出功率与专项速度力量或专项训练强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同义词,选择运动员投掷时输出功率最大的轻或重的器械可以有效提高训练强度,因而,能更好地提高专项所需的速度和力量。

在运用不同重量器械的顺序上,有高达60%的专家认为应该由轻—标准—重,这样运动员能保持较好的速度感觉,对肌肉专项部位力量刺激较深,利于力量素质的逐步提高。有30%的专家认为应该由重—标准—轻,这样运动员能在肌肉承受较大刺激的前提下,逐步提高速度素质。但我们研究认为,采用何种安排顺序,首先应根据训练的目的和任务而定,其次,田径是以速度为核心的比赛项目,所以建议在大部分情况下,尤其是在初期专项化训练中,应着重考虑由轻器械开始。

3.3 轻、重器械配比使用的阶段

按照周期性训练的原则,无论是单周期安排,还是双周期,甚至是多周期安排,都包括准备期、比赛期和恢复期。然而,关于什么时间开始使用轻、重器械训练,什么时间停止轻、重器械训练的问题,专家们却有着不同的看法。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61%的人认为在比赛期和准备期均可使用轻重器械,有大约20%的人认为只能在准备期里使用。如果以成功地参加1~2次大赛为目的的大周期安排,有50%的人选了大赛前5~7天停止使用轻重器械,大约29%的人认为大赛前9~12天应停止使用轻重器械训练,有大约21%的人认为在大赛前3~5天应停止使用轻重器械。虽然专家对此有些观点上的分歧,但大赛前3~4天停止使用轻、重器械训练是绝大多数教练员认可的。经过理论分析,笔者认为对轻重器械的配比使用的问题,应因时而异。在初级专项训练阶段应多采用轻器械训练,不用甚至少用重器械训练,因为初级专项训练的目的是在全面发展身体素质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专项素质水平,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完整的投掷技术,从而发展专项速度和培养比赛能力。而轻器械训练的作用不仅能提高运动员专项技术的掌握能力,还能充分提高专项速度,提高专项爆发力。在专项提高阶段,在保持专项速度的前提下,可采用重器械训练,因为重器械训练能充分提高专项力量,但重量要适当,否则会破坏运动员的技术动作和速度节奏。

3.4 轻、重器械在训练比重上的安排

不同的运动员在不同的训练阶段上所采用的轻、重器械比例应有所不同,对于处在高级训练阶段的优秀运动员来说,准备期中轻、重器械配比训练的安排尤其重要。“速度型”运动员相对来说专项力量稍差,“力量型”运动员可能专项速度稍差,所以,在不同类型的运动员的不同训练任务的安排中,轻、重器械配比应有所不同。根据大部分专家的意见,我们设计了优秀运动员在不同训练任务中应采用的轻、重器械比例(表2)。

表2 准备期优秀运动员轻、重器械训练配比情况一览表

需要轻器械标准器械 重器械

专项速度 2

1

1

正常 1

2

1

专项力量 1

1

2

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把轻、重器械进行合理配比训练已经成为许多世界冠军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只有选择不同重量的器械投掷,才能不断刺激机体和中枢神经系统,使之保持适宜的强度和频率的刺激。教练员和运动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准备期中合理配比轻、重器械,以最佳化的途径和手段尽快提高专项速度和专项力量,使综合竞技能力获得有效的提高。

当然,在赛前3~4天的专项强度训练中,应以投掷标准器械为主,使条件刺激的反应高度专门化,专项能力高度发展,为达到最佳竞技状态和发挥最佳竞技水平提供保障。但赛前较短时间内,到底采用轻器械训练为好,还是采用重器械训练为好,目前还没得出有依据的结论,随着体育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投掷项目轻、重器械配比训练问题的研究将会更加深入。

4 结论和建议

1.投掷项目中轻重器械配比训练在不同阶段训练中对投掷专项竞技能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轻、重器械重量的选择上可以根据最大输出功率的原则进行选择。

2.在多年系统训练中,轻、重器械训练时宜采用由轻器械——标准器械——重器械的顺序。“速度型”与“力量型”或“混合型”运动员均有自身特点,轻、重器械配比训练应有针对性的进行。

3.运动员根据提高专项速度和专项力量的实际需要选择轻、重器械的不同搭配,在不同的训练阶段应有不同的重量配比关系,进入赛前3~4天使用标准器械训练为好。

投掷项目中重、重器械训练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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