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金融支持体系及政策研究——基于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政策性论文,战略性论文,视角论文,新兴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研究述评及问题提出
产业政策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作用,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该决定以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重要目标,在充分考虑当前新兴产业国际发展趋势及我国产业现状的基础上,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规划为当前阶段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1]。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与升级的过程是个包括金融、资源、技术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支持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而作为现代经济发展核心的金融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与升级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功能。金融支持是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与升级的重要保障,因此,基于金融发展思路,构建良好的金融支持体系,将成为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繁荣程度的关键因素。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个新概念,因此,国内外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方面的研究极少,现有成果主要集中于金融发展与产业发展的相关性,以及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等方面。国外对于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方面的研究较早,自1970年以来,国外出现了运用金融发展理论来研究金融对产业发展的影响。这方面较为典型的是,国外学者P.Arestis(1997),Beck(2000),Greenwood(1990),King(1993b)等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方面,验证了金融支持对于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持效应[2-5]。而国内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却相对滞后。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是:庄卫民(2003),丛林(2002),张金瑞(1990)等分别对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揭示了技术进步支持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机理[6-8]。谈儒勇(1999)运用1993-1998年期间的季度性数据对金融发展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联度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和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9]。范小雷(2007)通过研究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路径,以此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启示[10]。张亮(2009)从制约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视角,提出应通过放宽民间资本投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途径,来提升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效能[11]。段一群等(2009)通过构建金融发展与装备业增长率之间的关系模型,探讨了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对该行业增长的影响效应[12]。郑婧渊(2009)讨论了金融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出了金融支持是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13]。顾海峰(2010)主要通过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过程进行刻画,揭示了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内在机理[14-15]。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发现,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方面的研究成果非常稀少,已彰显出理论研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随着我国进入“十二五”时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方面的研究,已成为我国学术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研究任务。正是在这样的理论与现实背景下,本研究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金融支持体系及政策——基于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视角”问题展开探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与升级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升级”一词源于产业经济学领域,本研究首次将其引入产业金融学范畴,意在通过交叉学科研究,拓展与深化产业金融学理论。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以生命周期理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业态演进为切入点,构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并分别从政策性直接金融层面、政策性间接金融层面设计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金融支持政策。
2 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演进研究应围绕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展开。依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演进过程应依次历经培育、发展、升级等过程。首先,战略性新兴产业来源于一般性产业,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期业态的一般性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产生的基础性样本。其次,从一般性产业遴选出来的处于培育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呈现的特征是:产业发展潜力水平是其余业态中最大的,但是产业发展规模水平却是其余业态中最小的。然后,从培育期进入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特征是:产业发展潜力水平出现逐步递减,但是始终处于“正数值”状态,而产业规模水平却出现逐步递增的态势,导致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处于一个增速较快的水平,从而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导性产业。最后,从发展期进入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特征是:产业发展潜力水平逐步递减直至“零数值”,尽管产业发展规模水平比较稳定,但因其产业发展潜力水平趋于“零数值”,必须对其实施产业升级,而升级的科学路径就是技术创新。需要强调的是,本研究提出的“升级”概念,主要是针对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产业升级,使得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而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中“产业发展潜力水平”指标,可形象地视为物理学中的“加速度”;“产业发展规模水平”指标,可形象地视为物理学中的“速度”。
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任何产业的演进过程都是围绕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而展开,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不例外。本研究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与升级的演进目标,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与升级演进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于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因此,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演进过程,应包括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过程、发展过程与升级过程。其中,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过程,应定位于如何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来高效引导内在动力因子对产业发展规模水平的推动效应,使得政策性金融支持成为产业规模水平快速增大的外部催化剂。而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水平呈现出“零数值”状态,说明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因子完全缺失,这也是产业处于成熟期的基本特征,因此,需要通过对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术创新,尽管技术创新无法替代产业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因子,但是,技术创新可以成为产业发展的外生推进因素,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因此,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过程,应定位于如何发挥政策性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从而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目标。
综上所述,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过程,也就是通过政策性金融资源的初次优化配置来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目标。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是通过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来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过程,是通过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三次优化配置来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目标。因此,本研究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框架图,简称“两体一制”框架,如图1所示。其中,“两体”是指金融支持主体,主要包括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系和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两大支持主体;“一制”是指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所谓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干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在某些领域开展倾斜性金融活动,从而使得政策性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两体一制”框架注重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的政策性支持功能,通过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分别作用于直接金融体系和间接金融体系,形成政策性直接金融支持体系和政策性间接金融支持体系,并高效发挥政策性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与升级的支持效能,以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目标的顺利实现。
图1 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框架图
3 政策性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设计
政策性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设计思路是: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作用于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系,探讨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框架。此外,依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过程依次历经培育、发展、升级等过程。于是,本研究给出如下对策:
3.1 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政策设计
(1)处于培育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高增长潜力特征,符合登陆创业板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登陆创业板具有较高的上市标准,对此,政府应设计创业板市场的准入机制,创业板市场准入机制主要是指在创业板市场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进入创业板上市融资。显然,实行创业板市场准入机制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任务是以政府对创业板市场的必要干预为前提的。
(2)仿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做法,政府应对新三板市场进行扩容。新三板市场是指自2006年起专门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开设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扩容的目标就是要为处于培育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开辟一条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特别通道,以此来体现资本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
3.2 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设计
(1)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业态特征,符合登录中小企业板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登录中小企业板具有较高的上市标准,对此,政府应设计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准入机制,中小企业板市场准入机制主要是指在中小企业板市场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显然,通过政府适当干预方式,对中小企业板市场实行准入机制,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登录中小企业板市场,对于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效应是非常重要的。
(2)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中性与成长性特征,容易获得上市公司的关注。对此,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的强大融资功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投资,上市公司可通过配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融资方式进行资金募集,并投资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为体现国有资本财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性支持,政府应构建以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为投资主体,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与民营上市公司为投资两翼,面向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投资的资本市场投资体系。这种“一体两翼”模式的资本市场投资体系主要定位于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
3.3 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政策设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政策框架,应体现在产业的技术升级与规模升级两个层面上。为此,本研究给出如下对策:
(1)政府应设计作为资本市场体系核心内容的主板市场准入机制,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升级进程。对于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其所呈现的产业规模及增长特征,往往符合登录主板市场的基本条件。因主板市场上市门槛较高,对此,政府应设计主板市场的准入机制,主板市场准入机制主要是指在优先支持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进入主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显然,实施主板市场准入机制来支持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过程是以政府对主板市场的必要干预为前提的。
(2)政府应构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推进与完善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的建设进程,针对处于成熟期业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收益特征,专门开辟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成熟期业态特征的债券品种和票据品种,以支持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优先登录债券市场发债融资及票据市场进行票据融资。由于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风险收益稳定特征,比较适合在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进行公开发行债券或票据进行融资,也可向国内外战略投资者进行定向发行债券或票据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4 政策性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设计
政策性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设计思路是: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作用于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探讨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框架。此外,依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过程依次历经培育、发展、升级等过程。于是,本研究给出如下对策。
4.1 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政策设计
(1)为了快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基金,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政府财政为主、政府各项规费为辅的资金组成模式,每年以一定比例注入该基金中。该基金的功能主要是为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任务的载体企业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育资金,以扶持载体企业顺利实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目标。
(2)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期的高风险性,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信贷支持,对此,政府可要求现行的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适度介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业务领域,为承担培育任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适度给予政策性担保的支持,使得载体企业通过政策性担保机制来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以实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目标。
(3)政府可通过直接干预方式,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行政策性金融业务模式下,通过金融业务创新,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领域扩充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层面,通过低利率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为承担培育任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目标的实现。
4.2 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设计
(1)与培育期高风险低收益不同的是,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呈现的中风险收益特征,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得部分商业性信贷资金,但是还需要来自政策性金融层面的支持。对此,政府可以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实施信贷倾斜政策,以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信贷倾斜政策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方向来贯彻产业支持意图,这在政府主导型的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中尤为明显。
(2)政府可以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实施差别化利率政策,一方面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市场性金融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应明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贷款利率上限进行严格管制或进行窗口指导。差别化利率政策是政府主导金融体制下国家或地区实行的一种产业支持政策,并非是指政策性金融与市场性金融的利率差异,而是指在市场性金融活动中,政府对利率的干预而形成的利率差异,并非是利率形成机制具有非市场化的因素。实际信贷利率差别不是资金市场供求作用的结果,而是国家为影响企业资金成本,进而影响投资方向以鼓励或抑制产业发展的利率政策。
(3)加快组建与发展由政府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发挥政策性担保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融资担保作用,同时应引导由民间出资的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助性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融资担保业务,尽快建立与完善“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助性担保公司为辅”的“一体两翼”模式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4.3 间接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政策设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政策框架,应体现在产业的技术升级与规模升级两个层面上。为此,本研究给出如下对策:
(1)技术创新是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重要前提基础,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可以获得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外部动力因子。为鼓励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政府应实施差别化利率政策,即政府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对进行技术创新的载体企业给予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政策。差别化利率政策是基于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下,国家或地区实施的一种产业支持政策,主要是指在市场性金融活动中,政府实施利率干预而形成的利率差异,而不是指利率形成机制存在非市场化的因素。
(2)政府应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信贷倾斜政策,以体现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政策性支持意图。对此,一方面要求政策性银行积极开展对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企业的信贷支持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可实施基于信用间接控制的信贷政策,如引导商业银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信贷活动的窗口指导等,引导商业银行对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企业给予适度的信贷倾斜,以支持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升级进程。
(3)鉴于“三农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政府应仿效“三农建设”的做法,基于金融深化视角实施金融组织创新,加快组建类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小额贷款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银行”等专业性贷款公司和新型金融机构,为处于成熟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性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升级提供政策性信贷支持,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银行主要是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升级提供政策性信贷支持,以此来体现政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意图。
5 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本研究基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视角,构建了“两体一制”框架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该体系主要由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子体系)、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系(子体系)、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三部分内容组成。“两体一制”框架下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立足于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和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系的金融支持路径,注重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功能,通过实施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来共同致力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演进目标的顺利实现。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个崭新的概念,在国家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与升级的重要现实背景下,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金融学学术界的重要研究使命,特别是进入“十二五”时期,国务院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出台,彰显出理论研究严重滞后的现状,为了更好地指导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高效性,从事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无疑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本研究成果将为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做一前期研究基础,为金融学术界继续深入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做一良好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