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的演进:维度、路径与逻辑_自由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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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作为最古老的经济理论体系之一,是开放条件下的应用微观经济学,伴随着现实经济行为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而不断丰富。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理论取得了新进展,一些学者陆续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整体演化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掀起了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热潮。纵观相关文献,大多数学者分别从理论假设、分析框架、学说模块等角度切入,就国际贸易理论发展阶段划分、发展逻辑等主线展开分析,如佟家栋(2000)从国际贸易理论基本前提的变化划分,将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分成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三个阶段;李锦,王必达(2005)指出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和新国际贸易理论两个主要阶段,并将新贸易理论分为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贸易理论、技术差距理论、差异产品理论、需求贸易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公司内贸易理论;王玉海(2001)将研究的视角从传统的关注资源配置转向经济组织本身,考察企业在国际贸易理论演变中地位的升迁变化,把国际贸易理论分成传统、折衷、现代3个阶段等等。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逻辑的探讨主要是围绕着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的争论。刘东勋(1998)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修正和发展的逻辑观点;姚立新(2000)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指出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不能绝然地分开,同一个贸易理论既可以为保护贸易政策制定者所用,亦可以为自由贸易政策制定者所用。严兵(2000)也认为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是以贸易利益为线索。而更多的学者从比较利益的静态到动态演变作为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逻辑,王田凯(2001)指出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上本质是一致的;付鞍安(2006)认为国际贸易理论实质上是通过研究比较优势的内生性和外生性而逐渐展开和发展的等等。

总体来说,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化,国内学术界居主流的观点是根据理论经济学发展特征划分,把国际贸易理论发展过程归结为“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新贸易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国际贸易理论的假定前提分别从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单一要素投入、固定边际成本等发展到不完全竞争、规模报酬递增和多要素投入、边际成本递增等等;国际分工的视角也沿着国家—国家、产业—产业、产品—产品这一主线延伸……;认为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在矛盾中发展等等。然而,把国际贸易理论简单地进行阶段性划分是一种一维的、封闭的归纳法,没有真正站在演化的角度从根本上探究各种国际贸易理论之间的存在维度、发展路径和内在逻辑,而且以WTO为标志的经济全球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经济的基本格局、运行特征和发展规律,必须以全球性、开放性、多维性的视角分析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及演化路径。值得一提的是,贸易政策与自然、社会、人类发展如何实现统一是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方向,而该领域却是理论研究的盲区。

二、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维度

演化的核心问题不是存在,而是生成。演化系统按照特定种类的过程而变化,有两种过程处于显要地位:选择和发展。所有演化模型至少基于第一种过程,更高级的演化模型必然把这两种过程结合起来。因此,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化是动态的,是在独特的和相互依赖的多层次上涉及选择和发展,并由此产生了自强化的路径依赖。

世界经济功能的发挥既取决于市场,也取决于民族国家的政策。各国的政治目的、竞争和合作相互影响,创造出经济力量在其中运作的政治关系框架。然而,经济和技术的力量会影响各国的利益和政策,也会影响国家间的政治关系。因此,现有的国际贸易理论在面临生产要素有限和技术进步不确定的双重难题的约束下,更多的是基于工业经济下自由竞争和国家主义的经典经济理论分析。从国际贸易的演进历程看,偶然、零星与不规范的跨国交易发展为经常、大规模和日益规范的国际贸易,这其中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国际贸易微观主体的逐利行为;二是国际贸易宏观主体(即国家政府的政策协调与维护及其相关的谈判等行政层面)的博弈行为,国际贸易理论相应地分别从微观主体在经济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宏观主体在政治市场的国家主义行为展开研究。

1.自由竞争的基本维度是自由和干预。经济自由主义的核心是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个人自由选择的活动形成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决定商品和要素的价格,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并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然而,市场机制也不是完美无缺,自由主义承认存在“市场缺陷”和纠正扭曲的必要性,而纠正的途径又只能是通过政策干预,这就注定了经济自由主义无法彻底拒绝国家干预。问题在于,自由主义没有理由假定政府干预都是理性而有效的,任何政府政策都可能有对整体经济的连带效应和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对于这一点,自由主义也承认政府干预有可能产生“政府缺陷”,从而又产生所谓“政策性扭曲”。这表明,与其他经济理论一样,围绕着自由与干预的争论,国际贸易理论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却又充满矛盾。

2.国家主义的基本维度是竞争和合作。一方面,国家界限的存在,使国际贸易理论分析的视角和立场都是从一国的利益出发,表现出浓厚的经济民族主义色彩,认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基本上是对立的、竞争的,一国的经济政策必须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①。另一方面,对经济市场分析的缺陷(“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使人们把目光转向政治市场的分析。从经济市场的一般均衡理论转到政治市场的博弈论,国际贸易理论也由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博弈分析转到合作博弈分析,国际贸易的结果也由“零和博弈”走向“非零和博弈”,这一理论分析转变的典型表现就是基于竞争博弈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基于合作博弈的世界贸易体制经济学。

因此,国际贸易理论基本上沿着“自由、干预”、“合作、竞争”两个基本维度演化(见图1),不同维度的组合构成了四种不同的贸易理论类型,分别为自由贸易(自由和竞争)、保护贸易(竞争和干预)、管理贸易(干预和合作)和共赢贸易(合作和自由)。

在图1中,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理论都是基于国家间竞争的分析,以国家间的独立性、竞争性为共同特征,共同的理论假设前提是国际贸易是国家间的非合作零和博弈。在互相独立、竞争的国家内,自由贸易提出了效率和总体福利原则,主要强调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自发调节作用,认为一国帕累托最优的获得与政策决定权的归属无关。但保护贸易强调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需要通过贸易政策的干预进行弥补,强调收入分配关系在贸易政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因此国家在考虑制定贸易政策的过程中,忽略了效率问题而集中于收入分配的问题。两者的出发点分别是国家独立、竞争前提下实现一国总体福利或特定利益集团福利最大化,而对贸易保护中受益者与受损者的辨别及其利益权衡成为自由或保护贸易政策制定的动机。

图1 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化路径

管理贸易和共赢贸易理论则是基于国家间合作的分析,以国家间相互依存、相互协调为共同特征,共同的理论假定前提是国际贸易是国家间的非零和合作博弈。它们认为,自由贸易中的帕累托有效性是就特定博弈的参与者而定义的,并不代表任何更广泛意义上的有效性②,存在着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在最优决策上的冲突。而贸易保护中“与邻为壑”政策更无助于实现帕累托最优。只有国家间的合作博弈均衡才能真正实现帕累托最优。在国家间合作的框架下,管理贸易通过国际协作,将环境、劳工等问题纳入到贸易政策的制定中,初步实现了有组织的协调;而共赢贸易借助于多边贸易体制,从制度和理性的更高层面有效治理国际贸易博弈困境。

三、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路径

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是具体的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国际交换,其分析工具主要是市场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分析方法,包括总体均衡分析和局部均衡分析的方法,其共同特点是对理性、最大化和均衡的强调,以及以“特定的”假定为基础。在这些特定的历史和地理的假定下,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国与国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各国实现了福利的最大化和经济的均衡。从历史的视角看,各种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焦点集中在了特定的体制、制度和机制下的静态的福利最大化和经济均衡。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种国际贸易理论实质上都持有均衡和稳定态的观点。

对国际贸易理论历史特定性的这种认识意味着各种国际贸易必然是不完善的和暂时的,这促使国际贸易领域的学者不得不接受替代性解释存在的必要性。实践也表明,贸易理论演进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替代性演化过程。迄今为止的贸易理论是不系统、不完善的,贸易理论之间、理论与现实之间也存在许多冲突,要求新的贸易理论不断修正原有的贸易理论,解释新的贸易现象,提出新的更加完善的贸易理论。

1.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基于国家间竞争的分析

(1)自由贸易。国际贸易理论的初始点是自由贸易,不管是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还是新贸易理论或者新新贸易理论,虽然理论的假定前提不同,但都把提高经济效率放在首位,倡导自由与竞争,主张最大限度地和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主要由私人来协调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国家的责任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只在最低限度内进行必要的干预。随着1947年GATT的生效和1995年WTO的建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自由化成为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主流。

(2)保护贸易。与自由贸易相伴而生的是保护贸易,其理论发展经历了四个基本阶段,即古典贸易保护阶段、凯恩斯主义阶段、战略性政策阶段与合规性政策阶段③。作为国家与市场共生物的保护贸易政策,其基本维度是干预与竞争。从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路径看,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受制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周期和经济贸易大国竞争力的变化。两者共同的维度是竞争(国家间的竞争),但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在贸易政策的选择上并不一致,程度也不相同;同一个政策下,根据产业竞争力的不同,自由化程度和保护程度均有差异。

可以说,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二者相互交织,不断变化,只是强弱程度不同而已。从整体而已,贸易自由化是贸易政策的主流,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竞争力变化的情况下,不时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干扰着贸易自由化。但大多数贸易保护政策论者并不否认自由贸易的好处,并没有把贸易保护主义作为长期政策,更多的只是将其作为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策略。因此,保护贸易与自由贸易实际上是并存于竞争维度,在干预与自由的维度下左右权衡的两种理论。从表面上看,两者是对立的理论,但实质上在国际贸易利益的分配上,两者实现了统一,即都在寻求一种国际贸易中的效率和公平的平衡。自由贸易以效率和总体福利为原则,这在理论上是可以接受的,但世界是由彼此利益各不相同的国家组成,当涉及到各国生存根本利益时,仅考虑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不够的,各国都能获得发展的权利和空间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保护贸易成为现实选择。至于理论与现实的背离,解释的关键在于一国选择贸易政策是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的,当自由贸易有利于国家利益时,就实行自由贸易,反之就实行保护贸易。

2.管理贸易与其赢贸易:基于国家间合作的分析

(1)管理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第三阶段是管理贸易,它是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博弈的结果,而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深刻变化、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GATT和WTO的实践等因素,产生的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公平、贸易与发展等新问题促进了管理贸易的发展。管理贸易是指世界上各贸易主体在最大化由国际分工引致的比较利益这种偏好的过程中,为有效解决合作中的冲突以及实现相互合作的潜在利益,提出的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将该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政策。管理贸易理论的政策内涵是既兼有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属性,又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机制,与后两者的一个显著区别是管理贸易政策具有博弈的特征。各国会根据国际经济环境及本国在此环境中所处的地位、本国的要素禀赋、技术及预期利益,以及他国贸易政策的变化,选择能最大化本国利益的管理贸易政策。而且,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各国所选择的管理贸易政策具有不同的偏向性。

贸易政策选择层面上博弈的纳什均衡结果,决定了管理贸易是各国在无法达到最佳目标模式时所能选择的次佳目标模式,是一种各国适应国际经济发展,最大化其参与国际分工利益的制度安排。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政策主张不同的是,管理贸易不再仅仅只是从一国的角度进行贸易政策的安排,它的博弈特征意味着其政策安排本质上是有组织的自由和协调的保护,且一般都具有偏保护主义色彩,都是通过单边、双边或多边的协调方式来管理与各国的贸易关系的。因此,管理贸易与保护贸易并存于干预维度,但同时兼有国家间合作博弈,是干预与合作维度下的国际贸易理论。

(2)共赢贸易。在国家界限存在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就是自由与合作维度下的共赢贸易,它的理论基础是共赢性博弈论。国际贸易作为一种特殊的博弈现象,无论是基于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博弈治理政策,也无论是基于产业发展的贸易保护主义治理,还是基于现代国际贸易联盟的理想主义管理贸易治理,均具有国别单边主义和投机、偶然与侥幸的机会主义色彩,难免陷入国际贸易博弈困境。这种博弈困境,一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经济贸易联系以及交易所赖以形成的统一的世界市场;二是由于缺少制度和理性层面的国际协调机制与规则,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日益完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贸易博弈的性质。WTO所具有的制定规则、贸易谈判、争端解决、政策评审的四大基本功能,充分说明WTO使各成员政府放弃独立的、单边的、非合作的理性行动而寻求统一的、多边的,“游戏规则”,以分享多边贸易体制下国际贸易博弈所带来的共同利益,促进了自由贸易均衡的实现。

从管理贸易到共赢贸易,事实上就是一般、低效的博弈向特定、高效的博弈演化的过程,国际贸易博弈规则也由国际贸易主体的自发规则——“丛林法则”过渡到建立具有互利共赢效果的良性竞争体制——多边贸易体制。与管理贸易不同,共赢贸易更多的是从制度设计上将各国的贸易政策选择纳入到WTO框架下,实现了从“以邻为壑”的零和博弈到协同共赢博弈的飞跃。

四、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逻辑

对国际贸易理论演化逻辑的分析,现有的观点基本上是遵循主流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轨迹进行归纳,这样的分析视角难免狭隘、偏颇。事实上,在对国际贸易理论演化路径进行梳理后,我们会发现,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化逻辑是与人类(理性经济人)、社会、自然三者合二为一的。自由贸易、保护贸易、管理贸易、共赢贸易范畴下各自理论演进的主轴分别与人类、社会、自然三者有着紧密的结合。

自由贸易理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通过经济效率的提高,最终提高“经济人”自身经济利益,即自由贸易可以扩大生产,提高就业水平,改善人类整体的福利(经济利益)。但自由贸易在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导致相关产业损害与不同利益集团收益差距的扩大,即扭曲了社会公平,激化了社会矛盾,从而促使保护贸易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因此,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是在市场经济和竞争秩序下,人类、社会在协调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中发展起来的。

建立在古典经济学基础上的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都没有论及贸易政策与人类发展是如何联系的,即可持续发展问题,都是基于这样的假定:自然资源相对约束和贸易结果的零和博弈。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加剧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的紧张关系,使人们不得不考虑自然资源的绝对约束;零和博弈的结果使各国贸易政策的选择陷入了“囚徒困境”,导致国际贸易冲突不断。这表明,纯粹地从经济市场和单一国家角度建立起的国际贸易理论无法解决自身固有的缺陷,因此催生了管理贸易理论,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发展等问题进入了管理贸易研究的视野,反映了20世纪末人类对贸易与相关社会、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试图通过贸易促进增长、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共赢贸易理论更是借助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把人类、社会与贸易的和谐发展统一起来,使国际贸易行为再也不是毫无规则约束的无序竞争行为。“制度是人所创立的众所周知的规则,其目的在于抵制人可能有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国际贸易使实施较低社会标准的国家工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恶化及环境资源的负外部性、市场失灵导致的治理环境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称等等,为了避免各国免费搭车的费用规避心态及建立在不同生产标准上的“不公平贸易竞争”,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国际绿色、社会规范对贸易与人的生存环境关系进行协调,协调的进程实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与国际贸易准则相融合的过程。多边贸易体制中议题的扩展和延伸呈现两个特点:一是由边境措施向各成员方国内政策延伸,即议题由直接关注限制市场准入的贸易措施,转向各成员方的补贴、政府采购、环境、知识产权等国内立法,甚至有进一步向劳工、人权等社会标准的立法进行延伸的趋势;二是由针对贸易本身转向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如贸易和环境、贸易与竞争等。共赢贸易理论使各国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基于共同利益和愿望,在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一系列活动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尊重人的生命及其价值,以保障人的幸福和尊严为目的,协调效率与公平、技术与人性、科学与人文的关系,使人类活动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

因此,国际贸易理论演化的逻辑(指导思想)已经从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的,传统的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为目的,逐渐演化为在贸易发展的同时,要关注人的身心健康,保持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及人类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

注释:

①不能把经济民族主义与保护主义等同起来,过分强调经济民族主义容易导致保护主义政策的实施和保护贸易体制的产生,但这不是必然的,即民族经济利益并非来自保护主义。见罗伯特赖克.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前景[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P16-17.

②如新贸易主义理论中寡头博弈的帕累托最优结果产生于该产业达到了某种共谋的结果并且产业总利润实现最大化之时。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这显然不是有效的。

③如注释①所述,重商主义贸易保护理论没有列入本文分析;合规性贸易政策指那些在名义上符合或不违背WTO有关规则,以维护公平贸易、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安全及健康为依据,但实质上保护了本国产业和市场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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