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升级、城市定位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深圳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圳经济特区的五种功能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主要是出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对外开放的一种战略考虑和实践,而在具体的目标设计和功能发展上,并没有依循国际上一般经济特区的通常做法,所以在我国特区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没有像各国经济特区那样主要突出某项特殊的经济功能,而是具有功能复合、目标交织的特点,带有较强的经济社会政治综合性。深圳经济特区就至少包括了五个方面功能。
一、一般经济特区功能。这是指国际意义上的经济性特区的功能。其作用,主要是发展对外贸易或转口贸易,利用外资和技术,发展出口加工及其他经济事业,经营目标在于扩大出口,赚取外汇,增加就业,推动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此种功能,为各国经济特区的共性。
二、改革试验功能。这是指在政治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改革路子,通过率先在有限的特区区域内进行政治和经济的广泛试验,然后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向全国。应该说,这项功能的目标所针对的是国内现行体制,其意义并不在于特区本身,而是在于全国。1992年,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等经济特区立法权,就在于强化这项功能。这一功能为我国经济特区所共有。
三、口岸发展和管理功能。深圳是我国通往国际市场最大的陆路口岸,是连结香港唯一的陆路通道,也是全国唯一拥有海、陆、空口岸的城市。香港回归之后,随着我国与香港的经贸关系日趋密切,深圳作为口岸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到今天, 深圳口岸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发展。1995年,深圳口岸过境人数达4980万人次,占全国口岸过境人员总数的50%;过境车辆为844万辆,占全国口岸过境车辆总数的75%以上。若以1995年为基年,按10%至15%的年递增速度预测,至2000年,深港两地出入境人数将达到8500万人次,进出境货物运输量将达到3000—3500万吨。这对于口岸建设和口岸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现代化要求。
四、城市功能。深圳虽然现在首先是作为城市建制而为众人所注意,但真正的大发展却是在其间辟地创办经济特区才开始的。深圳城市的发展和形成规模是始料不及的事情。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以世界上最快速度勃兴起来的城市实体,一种由深港管理线地带的原始经济和政治条件嬗变过来的复杂的现代化城市机能和城市生活。反映城市化推进状况、城市空间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各种量化指标,日益显示出深圳作为城市越来越重要的功能。
五、与香港衔接功能。因经济上的差异和制度上的不同,无论是香港回归前还是回归之后,在香港与内地之间,都需要存在一个相互适应的过渡带,并且,鉴于香港与内地经济方面的依存性和互补性,需要在产业、技术、信息、人才、农贸产品等领域有一个对应发展的就近区域来提供实际支援。深圳客观上承担了这一职能。
上述功能,有的是最初设定的,如一般经济特区功能、改革实验功能、与香港衔接功能;有的当初还处于潜在状态,后来随发展而产生的,如城市功能和口岸功能。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把这些功能集合交织在一起,浑然一体。
诸多功能决定了国际一般高级特区不能作为深圳经济特区的载体
无论从产业构成、经济成份等因素方面分析,还是从优惠政策、自主权等制度因素分析,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国际类型上,基本属于出口加工区性质。按照国际上经济特区发展的普遍趋势,出口加工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一般要进行升级,从而采取一种高级化型式加以发展。其主要模式是自由贸易区和科学工业园区。由于设立特区最直接的目的是引进资本、技术、管理经验,包括提高国际市场销售能力,设立国为此要提供租税方面的优惠条件和各种制度便利,故而,特区越高级化,所提供的租税优惠和制度条件也就越有利。
深圳经济特区也存在着升级的内在需要。这是因为,1、深圳建立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具备了消化、发展技术产品的条件;2、产业形态和功能取向显现出结构性变化和转型的必要性;3、在管理制度上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适应了市场机制,积累了经营管理经验;4、也是最重要的,深圳需要进一步引进巨额外资、相应的生产设备和高级人才来发展先进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研制尖端技术产品。随着深圳特区在优惠政策、租税条件方面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较在逐渐丧失政策优势,因而对特区升级的要求就更加迫切。
对于设立经济特区的中央政府来说,特区升级意味着进一步在政策上提供更多的“特区化”条件,如减税让利、更特殊的引进政策。如果深圳仅仅作为一个特区,升级作为中央政府而言是没有困难的,因为由此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以发展优异的产业、行业,并且在特区政策的边续性方面也是逻辑发展的一种必然推进。但深圳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特区,而是由不同功能组成的一个复合体。严格说来,同特区功能交织在一起的那些功能,有利于深圳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中发展,却不利于经济特区功能的升级。更主要的是,国外经济性特区(包括高级化的)模式,不能成为我国特区的载体,因为只有社会政治经济一体化的特区经验,才适合在我国内地推广。
一、深圳的城市功能制约着经济特区的升级
深圳城市是同经济特区合而为一的。特区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事实上,在全国的经济格局中,深圳日益扮演着一个城市的角色。如果将深圳特区加以升级,实际带来的是深圳城市的升级。而对一个像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采取特殊政策,在税赋和财政上实行减免让利,将会事来很多问题。例如,境内按城市经济结构组织起来的法人实体,包括上万家产销关系皆在内地的各类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后,能否正确对待这种特殊待遇而不利用与内地的制度落差去获取超额利润?即使采取有效的措施将这片区域封闭起来,但对于由城市辐射功能的口岸功能产生的年亿万人次人流和亿万吨物流能否加以严格和规范的管理?这确实具有非常大的难度。而在根本上很难加以解决的问题还在于:
1、在发展目标上,经济特区,特别是高级化特区与一个城市是存在区别的,特区追求的是引进外部资本和各种产业要素,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城市,则要对各类资源,特别是社会资源进行空间组织和最优分配,并兼顾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像这样存在着根本差异的目标是很难加以整合和统一起来。
2、中央政府即使可以付出一定财政代价,在这里创造一个具有足够吸引力的租税乐园,但庞大的城市人口和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将提高其他方面的成本费用,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势必引起通货膨胀,城市要素的集中会产生城市问题,这些足以抵消租税优惠所带来的吸引力。
3、一个高级化特区在管理运作上要求是高效率的,它在管理体制、制度规范、管理组织、管理要素和管理特点上与城市管理截然不同,前者较为单纯,后者则是综合性的。前者要求事权统一,政府职能、事业管理职能和企业行为要在一定的范畴和水平上实行结合;后者要求政企关系严格分开,单就这些差异,城市管理都难以产生特区管理那样的效率而获得一种正确的价格。
4、对以城市为社会角色的单位进行政策投放,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地区或区域间的利益矛盾。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在这种差异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在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容忍对一个开发度和富裕程度相对高的城市“锦上添花”般地继续投放更优越的条件和政策。
5、在深圳特区境内地形不佳,是一个带状区域,地理上城市经济特征并不显著,由于从中产生出来一个城市,为上百万人口配置的城市基础设施和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商业设施挤占了本已短缺的土地,而与特区功能相符的产业园区仅占较小的比例,并一再缩小,这种城市功能与特区功能在地域空间上所体现出来的矛盾和失重,也是特区升级的重要障碍之一。
二、口岸功能对特区功能的升级形成了限制
由海上力量带来的经济力量对中国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在近代史和现代史中体现尤为充分,1987年,香港集装箱货运能力跃居世界第一,这表明,在中国五千公里漫长的海岸线上,历时一个世纪的口岸选择已告结束。香港在口岸设施,从事海上职业的人员数量以及综合性管理能力等方面证明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优势和国内不可能逾越的差距。香港这种国际营运能力以及在世界经济中充当的重要角色,为位于陆路交通线终止之处和水路交通开始之处的深圳提供了一个直接的环境位置因素,使深圳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通往国际市场最重要的口岸。目前,经深圳出入境的人流和物流在全国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并且这个比例还在逐年提高。应该说,深圳区位条件中最基本的特征和天然的功能,就是这种口岸中转性质的发散运作。事实上,深圳迭次改变的城市布局结构所不断重复的过程,都是围绕口岸建设而展开的。在未来,这个过程还要继续,还会在功能上采取一种相对连续和无间断的发展形式,进一步完成深圳与香港间口岸体系的系统性整合以及庞大交通网络的形成、配套和提高级别。 全国口口岸改革的重头戏因此放在这里。深圳口岸的出入交换点和口岸管理设施全部位于特区境内,这对于深圳特区的升级就产生了问题:
1、为适应巨大运量所开辟的通道,在空间结构上必然是分散型的,因而势必造成地理上的区间分割,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这易于按城市单元进行功能设计而加以合理解决,但作为高级化特区,却会因这种分割带来甚高的分散化率,从而引起经济活动水平的下降,甚至环境恶化。
2、高级化特区需要一定程度的纯化和与某些外部因素保持距离,但作为口岸则因公共使用程度高,具有溢出效应和自由搭乘效应,而带来混合因素,如在物流、人流中杂以商流,从而带来相当多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
3、口岸管理所引起的管理技术、体制和制度规范问题,在管理效率上提出了非常特殊的要求,它与特区管理在体系上是难以兼容和统筹的,可以说,在未来,口岸管理功能无论对于特区管理,还是对于城市管理,都会产生一种持续的和不断扩大的工作压力。
4、口岸功能对特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还在于区位条件方面。它改变了区位性质,以形成产业功能和技术优势为主要目标的高级化特区需要很多稳定方面的要素,而以远程运输中转业务为主体的口岸运用却挟带着大量的外生性动态因素,在同一地域中,两者很难做到空间均衡,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把高级化经济特区设立在全国共用的口岸地带的原因。
三、改革试验功能也阻碍着经济特区的升级
深圳的改革试验功能只有相对于国内现行体制和管理制度才具有意义。除了企业改革之外,改革试验所涉及的大多数领域,如计划、流通、财政、金融、土地、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主要是针对一个城市及其管理体制的。可见,只有在功能复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作为城市的场合中,深圳的改革试验功能才具有效用,所创造出来的东西才对国内的城市改革具有借鉴意义和示范作用。所以。严格说来,改革试验这一功能是赋予深圳城市的,是在中国农村改革取得成就后,为城市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新路所创造出的一种特殊形式。但特区本身,尤其是高级化特区似乎并不应该具有这样的功能。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特区在体制模式和制度结构上应该是比较单纯的,特区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外资、技术、发展新兴产业,故而所涉及的制度领域主要局限在与此相关的经济制度和市场方面,而不像城市体制那样涉及广泛的内容。为了追求效率,特区的体制制度要求高度简化和法制化。特区制度在本质上是由非市场力量决定的,是由中央政府创设的,其制度基石并非源于传统性而是根据需要而借鉴外部世界的普遍做法塑造而成。它主要体现出一种开放政策的效力。由于特区一下子采取了一种全新的体制,并因它的局部性和异质性而不影响国内现行关键性经济制度的运行,所以是游离于国内现行体制之外的,不存在克服制度障碍,要对之加以改革的问题。另外,特区体制与制度是一种从外部世界引用来的成型制度,所涉及的是如何改进与适应而并不是改革试验问题,其成功与否不存在广泛的意义。深圳具有改革试验功能是得到国家明确认证的,在这方面的自由度应该比较大。但为什么深圳没有试验出更有效的改革经验,或者说没有做出与拥有立法权相适应的在宪法水平上的制度创新成果,究其原因,并不是深圳自己没有充分努力,而正是因为受到了特区体制这种特定规律的制约。当然,在特区并不排除仍然具有改革试验的内容,但这至多不过是中外投资者相互适应,或者说是不同经济体制形成理想的生产组合,构建一种跨国产业链环的尝试,严格说来,这并不是一种改革试验。可以说,特区越是高级化,改革试验的功能越是没有必要。反过来说,深圳一天具有改革试验功能,人们在逻辑上就一天不赞成它升级。在高级化特区进一步进行改革试验,的确是一种很奇悖的现象(但我国经济特区的综合性,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或者说我国特区的本质特色,正体现于这种“奇悖”的高难度之中)。
四、与香港衔接功能可以成为深圳经济特区升级的理论支撑,却存在着操作上的困难
香港本是自由港,在与之毗邻的深圳实行自由贸易制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深港之间,经济量级不对等,城市级别不对称,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存在着差异,这是它们很难趋同或一体化的原因所在。而更基本的原因还在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条地缘政治界限,需要维持一种政治隔离状态,这是中央政府在我国可能采取的稳定香港特殊措施问题上所要特别考虑的方面。对于深圳特区的升级,如果借助于香港因素存在着可能,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成为现实。故而我们虽然可以积极地去设计模式,在理论上加以探讨,但实际期望不可以太快,太大。
分散功能,理顺发展思路
上述五种功能的存在与交织,推动了深圳的成长与发展,将一个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在土地效用方面并没有超出农业水平的地方,变成了在全国发展速度最快的增长极,迅速形成了城市。这些功能组织结合得很好,相互为用,互为支撑,展示了一个珍贵而稀少的历史过程:口岸功能带来流动,引发商潮,改革试验功能提供一种丰度甚佳的灰色氛围和保护层;香港因素产生层出不穷的商 机和发展理念;特区功能为与外部世界连结创造了一个平台;城市功能使深圳成为财富的载体;而东方奇迹“一夜城”,使人们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奔向新纪元的空谷足音。这样使深圳作为一个城市实体,在不明朗的环境中强有力地行动,创造了增长条件,产生了发展锐势,取得了一些深固的后果。
后来深圳所面临的种种矛盾与公平问题上的纠葛,都源于邓小平南巡后,深圳作为一个城市的觉醒。对于深圳的再认识,把它推入全国区域间利益比较的参照系之中,在这个参照系里,人们很自然把深圳作为一个城市,而不是一个特区,特殊政策和优惠条件成为不可理喻的东西,成为全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公平竞争的障碍物。但深圳在没有梳理清楚自己的构成及其机理,其真实需要为何物的情况下,进而提出建立国际大都市,成为几个重要枢纽的宏大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所暗含的重要条件和前提,则是建立在需要中央进一步为深圳投放相应政策,实现特区升级的基础之上的。
在今天,深圳的各项功能成为交相混杂、相互牵制的东西,而令深圳进入踟蹰不前的误区。特区要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特区与一个城市搅在一起,这个特却怎么也说不过去。而且,特区的参照系严格说来也并不在国内。在这种混沌状态下,深圳的发展路子是难以廊清的。例如,政府提出了第二次创业的口号,但它的推动力是什么,仅凭一种精神吗?我们知道,缺乏一种特定条件下的正确道路,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没有形成相应的动力机制,精神是无所附着的。再如,深圳新一轮发展的增长点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至今还没听说谁有一个成型的行之有效的看法。
所以,深圳必须要弄清楚自己的构成机理,必须对不同的功能实行分解, 才可望理清发展思路。所谓分解功能,就是要对深圳所具有的各种功能,采取不同的方略和措施,分类发展。应该说,深圳目前分解功能的时机已经成熟。首先,特区需要升级;其次,经济发展已进入成熟期,城市也颇具规模;第三,深圳需要为全国改革试验提供更多的创新内容和有效的管理软件;第四,口岸体制改革已拉开序幕;第五,深港衔接需要进一步推进;最后,对于区域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深圳应该主动而不是被动,依靠事实而不是仅凭说道去作出一种解释。
一、划小特区实际范围,实行特区升级,而将深圳其余地区作为城市来发展
缩小范围,划出特区,可以考虑选择毗邻香港的地带,包括盐田港、沙头角、福田等三个保税区,加上渔农村、蛇口港等深圳河北侧一带,作为特区集中发展的区域,并根据需要,在宝安、龙岗等区辟地增设特区“飞地”;在特区功能的发展上,要形成专业化分工格局,即分别按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科学工业园和自由港模式来对上述区域进行规划;实际是扩大盐田港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和福田保税区的地域范围,将蛇口港作为自由港,将现在的科技工业园作为真正的特别园区。除此之外的深圳其余地方,则作为城市来发展。
从策略上考虑,只有划小特区的实际区域,才能有效地强化特区的功能,保证其高级化发展。而一个高级型式特区的存在,可为深圳未来持续高速发展,提供一种重要的动作机制和动力因素,它还有利于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于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把口岸管理和发展功能作为深圳市最基本的功能。
将特区与深圳城市加以分离后,虽然在体制上仍可归深圳市统筹,但在特区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上,则要形成独立的按国际惯例运作和高效率的机制和模式。 这就是说,它是独立于深圳城市运作的一部分。而在深圳城市及其产业的发展取向上,应该根据深圳作为重要口岸而赖以成长这一基本现实,把口岸管理和发展功能作为重要口岸而赖以成长这一基本现实,把口岸管理和发展功能作为深圳城市最基本的功能,主要围绕口岸因素部署经济布局、产业构成和城市建设,形成高效率的口岸运作体系和服务体系;要以转口工业、国内外新型产业的离岸生产和广泛意义的服务业为产业导向,以一种大幅度的吞吐量、辐射度和快捷运作的速度而成为国内外朝阳工业和新兴产业的生成之地。处于联结国内外市场之口岸地位的深圳,特别有利于一种特殊的企业群落—多籍企业的成长,优质资产的并购,适应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理想的生产组合已经和正在这里大规模地进行。让深圳成为多籍企业的战略中心,可能是深圳城市的一个重要的成长要素。
三、强化改革试验功能,扩大立法区域
深圳即使作为一个城市而不再是一个综合性特区,也仍然应该具有改革试验功能。因为这一职能是历史和它的战略地位赋予的。所以,深圳在作为一个纯粹的城市之后,仍然应该以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改革成果为宗旨,强化改革试验功能,凡是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经济管理体制上需要进一步探索试验的权益不仅不能够削弱,还要扩大和加强。对于深圳城市来说,具有改革试验方面的实质性权利是在制度方面区别于国内其他城市的重要方面。划小特区后,二线是否撤掉,要根据是否有利于香港稳定的政治因素来决定。然而深圳的立法权则应该扩大到二线之外的宝安、龙岗地区。目前,这些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十分迅猛,有关非农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小城镇体制改革问题已经尖锐地提了出来。这些问题将成为我国农村问题的重要领域。由深圳率先探索出一个解决办法和发展模式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普遍意义,并且通过这种超前实践将使深圳十分有利。而这些问题的许多根本性方面只有通过立法程序才可能加以解决,对于全国才具有意义。并且,二线内“城市中的农村”现象是深圳始终没有解决的问题。所以,应该赋予深圳在农村问题方面制定法规的权力。
四、在城市定位问题上深圳应该理顺关系
作为一个城市,必然存在着支配一些地区而又依附一些地区的特定功能,存在着一种对称平衡的状态。但深圳在这二者之间是不对称的。它所支配的内容和领域单调而狭隘,而在依附方面却相当广泛并且实际。对于内地来说,深圳不是一个生产基地性的城市,不具有在另的地方获取原料,在深圳提供产品的功能。严格说,深圳对内地所需并不是可以形成交换形态从而达到利益互补的原料等物质资源,而是资金和产品市场。这种不对称导致了今天国内的排斥性反应。表明深圳并没有承担起一个中心城市应该有的财富分配职能,并表明了它畸型的依附性质。
深圳相对于我国真正的中心城市或极点城市,其依附关系和主辅地位是十分明显的。次要角色或配角并非贬义,更重要的是认清这一市情,才能理顺关系。“不当头”是深圳由客观地位所决定并非主观努力所能改变的特定位置,但它却能够因为所属的极点广泛而成为一种枢纽并进而成为不可替代的中心。这就是说,它本身并不加以极化,而是采取深自谦抑和走曲线的办法,以从属关系多角色和具备深厚的包孕性而位于各个极点之间,从而执行一种再重要不过的职能。这类似于气象学上季风与信风相遇的锋面,在稍偏的位置上,存在着一种气旋,它产生了或冷或暖、运动不止而未加锢囚的万千气象。正是这种次要角色,对于某些重要利益和控制权,不争而自然赢得。所以,深圳只有理顺关系,恪守某种纪律,才能在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的基础上,左右逢源,更加强有力地行动,保持长程发展锐势,从而使深圳早日成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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