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实证研究_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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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11)04-0062-08

公共基础设施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当地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更是关系到生产发展、社会进步和国计民生的大事。世界银行在《1994年发展报告》中指出:“基础设施的完备与否有助于决定一国的成功与另一国的失败,无论是在使生产多样化、扩大贸易、解决人口增长问题方面,还是在减轻贫困及改善环境条件方面,都是如此。”①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拉大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因此也成了各地经济差异的显像反映。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均等直接关系到各地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因此自然引起了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建设被摆到了关键位置。同时,在各种理论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问题的探讨和实践也正逐步深入。本文主要从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的角度出发,以浙江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为案例,分析了浙江省推进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础和主要做法;并构建了评估指标,根据统计数据分析了浙江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最后,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内涵与研究意义

基础设施服务是居民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核心,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内容,因为它不仅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也是其他公共服务供给的先决条件。

(一)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内涵

本文主要侧重讨论狭义的公共基础设施,即经济基础设施。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它是指“永久性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和它们所提供的为居民所用和用于经济生产的服务”。以浙江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浙政发[2008]51号)文件为依据,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主要落实公共交通、水电供应、广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四个类别的相关工程。

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是指在特定的行政辖区内,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应一视同仁地覆盖到所有的居民和企业。②具体而言,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具有一系列的标准。③从标的方面来看,“均等化”包括财政能力均等和服务水平均等两个方面。财政能力均等是指政府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的均等,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则指某一服务所达到的结果均等,或者按照某一共同基本标准提供服务。从标准方面来看,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标准有高、中、低三种不同的理解。从维度方面来看,纵向和横向是界定均等化的两个不同维度。本文立足的横向均等是指浙江省内部不同区域之间的均等,一般指区域之间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均等或区域之间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财政能力基本均等。从主体方面来看,省政府在实现省内各地区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方面应发挥首要作用。此外,各地在经济、社会、财政上的差异也十分悬殊。因此,市、镇、乡政府在均等化方面也要发挥重要职能。换言之,均等化应当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共同责任。

(二)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研究意义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既是基础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是关系一个国家长远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研究意义重大。

第一,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的研究有利于构建相关理论体系。目前国内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研究和对均等化的研究都已经展开,但是还没有形成“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研究体系。针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特性和均等化的标准与要求,本研究从区域和城乡对比的角度出发,建立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指标体系,发掘浙江省内各地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差距,有利于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理论体系,并进而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发展。

第二,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的研究有利于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合理利用各地资源,创造性地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各地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状况息息相关,均等化现状的明确有利于各地在发展的过程中认清差距、发挥特色,为今后的发展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建议和指导。浙江省内山区、平原、海岛等各式地形齐备,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发展历程和问题。以交通设施为例,靠近内陆的衢州和海岛城市舟山在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就大不相同,因此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有针对性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研究还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评价区域间和城乡间基础设施的建设绩效,合理利用政府和民间资本,创新融资和管理模式,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等。在浙江,民营经济较为发达,虽然基础设施的首要责任主体是政府,但可以在融资形式等多方面探索新的多元化途径,以更快更有效的方式提升百姓福祉。

第三,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的研究有利于引导政府和公众关注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将“公共基础设施”和“均等化”联系起来考虑,突出了基础设施的公益性特点。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关系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到各行各业的生产建设,如果无法提供满足大众所需的基础设施,或者所提供的基础设施存在极大的差异,都可能影响社会的和谐,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造成阻碍。目前浙江省内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差异,尤其是各地城市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这种差距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对政治的稳定性造成压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就是要缩小差距,保障人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二、浙江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础与实践

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研究,主要基础设施的人均拥有量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电信(尤其重要)、电力、公路、安全饮用水与人均GDP增长之间存在的联系更是十分紧密。④在美国和许多欧洲国家,城乡之间几乎没有差别,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各种公共设施也较为完备。就发达国家而言,均等化已经成为一种福利制度。根据世界银行于2008年发布的最新国别划分标准,我国当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达到2770美元,已经迈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976美元-3855美元)的行列。⑤这一时期正是各种矛盾因素集聚,贫富差距凸显的时期。随着服务型政府改革浪潮的推动,我国在进行政府改革的同时也迎来了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革新。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八大方面,并以“和谐”的均等理念为基础,提出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均等化。

在国际社会和国内环境的双重影响下,浙江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开始了大刀阔斧的行动。2003年以来,浙江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向农村、欠发达地区、低收入人群倾斜。2008年,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省政府设计了包括17个项目的公共设施工程,其中大部分面向广大农村地区,总投资高达905.1亿元,目的是加快提高省内各个地区,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当然,这一方面得益于浙江基本具备实施推进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浙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第一,经济发展起步早、速度快,市场体制较为完善,为基础设施均等化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之初,浙江政府就开始摸索和培育各种体制外的民间力量,利用社会的自发秩序在微观层面有效动员和配置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资源,充分调动企业和公民的智慧和积极性。⑥可以说,浙江民企的发展是政府、社会、群众多方合作的结果。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而言,浙江模式下合理借助企业力量、发挥市场效用,有利于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

第二,公民参与和民主决策的大力推进,有助于实现有效的社会整合,为基础设施均等化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建设与完善民主是政府创新的首要选择,发展民主是政府创新的根本方向。⑦在浙江,行政民主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主张的是民众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直接参与。无论是经济上的“温州模式”、“义乌模式”,还是政治上的“温岭民主恳谈”、“临海村官选举”都是经济与政治融合形成的民主模式。而且,浙江省是全国较早实行政务公开的省份,公民参与和民主决策的发展为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第三,产业联动、区域联动、城乡联动的机制为实现基础设施均等化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2005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和地方实际,做出浙江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和实施了《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进而大力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按照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的要求,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共享现代文明的社区;按照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落实“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和“百亿帮贫致富工程”,让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尽快过上小康生活。2008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浙政发[2008]51号),把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产业、区域和城乡的联动效应则在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同时起到“先富帮后富”、“快富帮慢富”的效用,为落后地区和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助力。

第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迅速是基础设施均等化的重要构成。为了在新的历史阶段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浙江省致力于构建全面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2007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本身即是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过程。实践表明,浙江省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增长12.9%,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幅为8.6%,连续26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位。⑧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需求结构、消费结构,甚至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恩格尔系数从1980年的56.8%降至2009年的37.4%。

三、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现状与问题

要客观评价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就必须从实证的角度出发,设置指标体系,合理分析各个地区各类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和城乡差距。

(一)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指标体系设计方面,根据科学性、可行性、可比性和导向性原则,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主要数据来源,每类基础设施部门选择2至3项指标,并根据省政府颁布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将公共基础设施分为“公共交通”、“水电供应”、“广电通信”和“废弃物处理”四个类别,各类分别设置评估指标。数据均采用比率值以便于比较,部分比率数据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得出,农村数据中“非空壳村”不计算在内。设计的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二)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现状和问题

1.研究方法

为全面分析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现状和问题,本研究采用了均等化系数法、基尼系数法和标准差异系数法共同研究。本文主要研究基尼系数法得出的结论。基尼系数法(Gini Coefficient),又称洛伦兹系数,是从总体上衡量一国(地区)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的相对统计指标。按照国际通行的划分标准,基尼系数0.4是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当基尼系数低于0.2时属于绝对均等;0.2-0.3属于比较均等;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则表示差距较大;0.6以上则为差距悬殊。

理论而言,基尼系数也可以用于测度不同地区居民享受基础设施的差异程度。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很多,包括直接计算法、回归曲线计算法、矩阵法等,本文采用的是协方差方法。根据公共基础设施指标体系的实际情况,其数据为未分组的离散数据,这种形式数据的协方差公式为:

此即为未分组的离散数据的基尼系数计算公式。

2.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以上方法,可以得出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尼系数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3.问题分析

第一,浙江省内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总体较高。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所有指标的基尼系数都处于0.4的警戒线以下,绝大多数指标处于绝对均等的水平,只有四项指标在0.2-0.3之间,属于比较均等的水平。可见,浙江省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总体较高。

第二,浙江省内农村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相较城市偏低。在四个基尼系数超过0.2的指标中,有两个是专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饮用水集中处理的村的比率、完成改厕的村的比率),而且农村数据的基尼系数值普遍比城乡综合系数值偏高,可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均等化的重要着力点。

第三,广电通信类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高于其他三类的均等化水平。从表2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广电通信设施均等化水平的所有项目都处于绝对均等的水平,而其他三类都出现了大于0.2的数据。可见,广电通信基础设施是均等化水平最高的,其余三类的均等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四,“每百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饮用水集中处理的村的比率”、“污水处理率”和“完成改厕的村的比率”四项的基尼系数均超过了0.2,属于比较均等的水平,表明公共交通体系、农村饮用水的集中供给、污水处理和农村改厕的均等化程度偏低,也是今后应该重点建设和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四、推进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政策建议

浙江省要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就必须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限制,满足百姓的期望和需求,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目的,把资源投向市场机制无法调节或不便调节的领域,更多地扶持薄弱设施的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

(一)明确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的标准是从最低角度界定的,即人人享有社会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当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人们对“最低”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人民的各种需求不断地提升,最低的标准也在不断地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是人民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根据浙江省的政策安排,交通、水电、广播、电视和通信的供应,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这些是居民每天日常生活必须接触的,它们的正常运转是百姓生活质量的保证。以广播电视为例,能够接收电视节目是对这一设施有效运作的基本要求,能够安装有线电视则是进一步的要求,而目前开始实施的数字电视等新的信息传输模式则是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水平、技术能力和均等化服务标准不断提高的表现。

任何事物的发展和实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设置分阶段的目标对整体目标的实现尤为重要。阶段目标的设置依据主要是一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水平和群众的需求态度等。在浙江省内,各个地区的基础设施虽然存在差异,但提高广大农村的设施质量和供给水平显然更为迫切,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先使农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缩小其与城市居民的差距,再想办法提高服务标准,进一步改善各项设施。阶段任务不仅限于城乡之间,还体现在地区之间。在现有财力的约束下,可以考虑优先支援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让先进带后进,在均等化的发展过程中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具体实施时,可以适当向浙西南地区倾斜,考虑让杭州、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与丽水、温州等落后地区结对子,定向扶持,以提高地区间均等化的效用。在具体类别上,应该优先发展废弃物处理设施,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

(二)以省政府为第一主体,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权责,建立分工问责机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五级政府结构,在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和乡政府应该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也即实行基础设施发展的政府分权制度。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行的政府分级负责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很多缺陷,突出表现为公共产品供给的错位与缺位及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⑨一方面是本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职责被强行推卸给下级政府,造成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在各项公共服务职责之外还要承担过多的指标压力;另一方面是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推卸给广大农民群众,加重群众的负担。

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第一责任主体应是省级政府,省政府需要对全省各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和进度做总体规划,在财政上支持各地的设施建设,并监督下级政府的落实情况。各市、县、乡政府则要在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头负责自己管理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建设,接受上级的监督,积极配合兄弟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成绩和困难。此外,还应确定负责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通力合作,以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水平。

(三)遵循规律,全盘规划,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

基础设施的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与权衡效率、公平和环保目标的基础上,对基础设施的发展进行数量、结构和项目选择的设计和计划。从浙江省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四类基础设施建设都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下一步要做的是提高各类设施的供给水平。以公共交通设施为例,全省农村通公路的比率达到了97.63%,但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仍然偏低,而且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比率只有58.28%。也就是说,农村公交体系建设仍然是相对薄弱环节,在均等化建设上应将重点转向提高交通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如可实施“村村通公交”或“村村通路灯”工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浙江省内也有许多空间范围大、时间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各级政府合理规划,积极协作,以预测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在尽可能完满的目标下协调各方,设计出最科学的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从全省来看,均等化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同一地区内部各县市间以及同一县市内部各乡镇间的均等化;二是11个设区市之间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三是全省58个县市之间的均等化。基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客观现实,11个市之间以及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区县之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差距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因此,应首先缩小同一地区内部县市间的差距,再逐步在全省层面缩小各县市间的差距。从均等化的内容看,现阶段应重点解决人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均等化问题,再逐步向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推进。从均等化的投入看,当前重点要用好增量资源,确保增量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再逐步盘活和优化存量资源。⑩

(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严格资金管理

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与财政资金投入的多少息息相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从输入角度对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支持。

在浙江,完善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妥善处理省与市县的关系,明确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根据统计,县(市)级政府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1/3左右,却承担了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农业基础设施等刚性很强的事权,形成了很大的财政压力,影响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当前缩小基础设施区域差距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缩小同一地区内部的县市差距,但由于浙江长期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在增强基层政府财政能力的同时,也带来市级政府事权财权不对称问题,影响了市级政府对县级转移支付的积极性。(11)因此,要尽力完善由税收返还、转向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各种形式组成的转移支付体系。第一,在保证转移支付总量的同时要做到结构合理,上级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财政资金,使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最终落实到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上。第二,从省级到乡级政府,都应该建立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制度,减少多头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第三,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杜绝浪费和挪用现象,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五)设置考评指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绩效管理

建立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考评指标体系的主要目的包括两方面,一是以此评估各地公共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使各部门对现处的地位和今后的发展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二是以考评结果来约束、引导公共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其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效率。

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的绩效评价体系应该包括公共交通、水电供应、广电通信和废弃物处理四个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估。同时,还要完善评估系统,包括目标制定、执行、评价等环节的规范。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框架,保证评估体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引入多元化的评估机制,既运用国际通行的指标,又要选择适合浙江省实际的计算和评价方式,同时必须坚持透明性、公开性的原则,以公民为中心,以满意为尺度,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绩效评估体系。

(六)正确定位政府职能,合理利用市场机制,以竞争促均等

本文所研究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基础中的“基础”,引入市场竞争是手段,可以作为有益的实现方式。但在以竞争促均等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主从关系,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在与私人部门合作时必须掌握所有权、定价权等关键权力,以保证基础设施的公益性。浙江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不容回避,仍没有彻底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框架模式。在新的经济形式和管理理念下,浙江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省内市场经济发育较好的优势,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做好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导航员和护航者,既为企业创造机会,又为政府排忧解难,同时还利于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的最终目标的实现。

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应该构建一套多中心治理模式,以保障公共物品供给的高效优质。(12)首先,政府是最大的供给主体,以公权力为凭借的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的主要管理者。涉及整个省甚至国家的公共基础设施应该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提供,涉及本地区相关的设施则由地方政府提供。其次,农村社区的集体供给和治理是有益补充,比如富裕农村集体出资修路、建设垃圾处理厂等。再次,各类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给主体,比如省内的慈善机构、行业协会和各类专业协会等,除了出资,还能出力、出点子,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最后,社会捐助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重要资金来源。浙江的一些先富群体,致富不忘回馈社会,他们的热心与慷慨在公益事业上得到了很好体现。比如浙江省丽水市小安村在修路时就得到了部分富裕村民的积极捐助。当然,在倡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之时,一方面要明确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产品供给与决策中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五、结语

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现实意义与潜在效益一目了然。目前我国正在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已经成为我们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广大民众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设施和管理服务,广大百姓越来越期望建设一个切实为人民利益着想、有现实能力的政府。

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部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平等地享有基础设施是人们的基本权利,是公民自我发展的前提。政府必须肩负提升城乡和地区间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的重任,即意味着各级政府首先必须正确定位角色,积极转变职能,构建并完善基础设施供给机制和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其次,必须改革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和管理制度;三是要设计基础设施均等化指标体系,确定各级政府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行政问责机制;最后必须合理利用群众智慧与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既要实行项目决策的民主化,提高公民参与程度,也要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以形成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注释:

①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第2页。

②张雷宝:《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的理论辨析与实证考察》,《财政经济》,2009年第2期。

③刘明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手段:上》,《中国财经报》,2006年2月7日。

④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15-16页。

⑤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人均国民总收入的概念及世界银行国别收入分组标准》,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zs/t20090911_402586498.htm,2009-09-11.

⑥胡丽伟:《经济社会转型中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浙江为例的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0页。

⑦黄天柱:《行政民主——浙江的实践与启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

⑧王慧敏:《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连续26年全国省区第一》,浙江三农网,http://www.zj3n.gov cn/html/main/zhxwview/34906.html,2011-02-03。

⑨屈群苹:《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思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3期。

⑩邓淑莲:《中国基础设施的公共政策》,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7、107页。

(11)胡丽伟:《经济社会转型中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浙江为例的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41页。

(12)顾金喜,李继刚:《农村发展促进型公共产品的多中心治理机制——基于浙江的实证研究》,《浙江学刊》,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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