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应重视“文化贡献”--从“民族认同”到“文化贡献”_高考论文

高考应重视“文化贡献”--从“民族认同”到“文化贡献”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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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指引下,《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性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先后出台,这是我国高考制度的一场大的变革。其中,高考加分政策改革力度较大,提出“除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他加分政策都将取消”。可见,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作为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我国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在促进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新形势下,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正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有必要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性质、目的、出现的问题以及改革的时代价值重新加以思考和研究。

      本文认为文化贡献应该成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即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应该由以往只关注“民族身份”逐步转向关注“文化贡献”,由以往的“照顾性”政策转向“奖励性”政策,即奖励那些真正掌握民族语文及民族文化的少数民族学生对文化多样性的贡献。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文化取向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保障

      现行的教育评价制度,包括高考加分政策固有的弊端和指挥棒的功能,直接影响着民族地区的学校对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视程度。多数民族学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除了民族语文和授课语言是民族语言外,很少有传承民族文化的课程及特色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因为没有纳入考试与评价体系,尚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难以形成,导致一些学生盲目地追求主流文化和优势文化。“民族文化素养”并没有获得高考加分政策的关注,也是民族学校生源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内蒙古为例,民族语授课学生人数呈递减趋势。2010-2013年间,使用民族语授课的中小学在校生人数由245668人减少到206638人,其中小学生由133308人减少到117540人,初中生由59563人减少到53653人,高中生由52797人减少到35445人,使用民族语言授课学生总体减少率为15.89%。与此同时,选择汉语授课学校的学生不断增加,且汉语授课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因没有机会接触、认知民族文化与知识体系,从而无以形成相关的知识结构。长此以往,将影响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发展。

      学生习得民族文化的意识和动力需要以合理的评价制度为导向,尤其需要高考加分政策的激励,因为“奖励”比“照顾”更有利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近三年,不少民族学校开始探索和开设民族文化教育课程,然而诸多学校并没有建设与课程设置、实施、效果等相配套的评价体系,因此,民族文化教育课程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开设一段时间就停止,有的实施过程缺乏明确的目的和规划而收效甚微。尤其,面对统一的评价制度和激烈的中考、高考竞争以及将来的就业压力等,民族文化的传承能否获得学生、家长乃至学校、社会的持久有效的理解和支持,关键在于改革和完善国家统一的考试与评价制度,尤其需要完善高考加分政策,并基于此建构校内民族文化教育的评价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学生重视民族文化的习得和认知,也才能传承民族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因此,教育评价制度和高考加分政策是否合理有效,是学校能否有效传承民族文化的关键。

      “奖励性”加分比“照顾性”加分更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跨文化交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民族语文及文化的功能出现弱化趋势,尤其高利害的考试中没有看到对其应有的关注。因此,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对民族学校教育始终心存顾虑,缺乏足够的自信,基本上是“考什么,学什么”,缺乏对本民族文化学习和传承的重要性的认识。再者,长期以来高考加分政策仅针对“民族身份”而忽略“文化贡献”,多数人往往把“照顾”与“落后”、“愚笨”联系在一起,这容易导致他人偏见和自我认同降低,甚至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因为依赖政策而缺乏良好的学习动机,勤奋度不够,高考成绩普遍不高。普通学校中的少数民族学生因加分政策不考虑“文化贡献”,因此,享受了加分却丝毫没有文化自觉,甚至连民族语及最基本的民族历史、民俗文化都不知晓。

      为此,有必要将原来的“民族加分”由“照顾”逐步转向“奖励”,奖励那些真正懂得民族语言与文化的考生,具有民族自豪感、责任心和自信心的考生,让他们从小了解学习民族语文及文化并非仅仅是对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贡献,而且也是对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贡献,从而自觉涉猎和习得本民族文化,促进对多元文化的自主关注和跨文化交往的能力,也促使民族学校和普通学校对民族文化教育由“漠视”转向“重视”,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出发,有意识地提供相应的课程及评价机制。

      淡化基于“民族身份”的照顾性加分,突出基于“文化贡献”的奖励性加分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主要是基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的现实,本着教育公平原则对少数民族考生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以保证少数民族学生能够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培养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团结。然而,由于民族加分政策以“民族身份”作为唯一加分标准,以及某些人缺乏诚信,长期以来,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屡见不鲜,涉及人数较多,影响很大,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同时,有学者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不同民族学生在高考加分政策态度上存在对立状况,多数少数民族学生认为加分政策是公平的,而多数非少数民族学生认为是不公平的。但二者又存在交叉点,即‘有条件地’认为高考时给少数民族加分是公平的体现,而这一‘条件’是将加分对象限定在无法享受到同等教育资源的偏远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1]这说明无论从何种角度看,目前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出现了新的不公平,因此,避免身份造假现象,改良“民族身份”标准的加分政策,保护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显得尤为重要。

      近几年,对身份造假问题,各地方通常采用强化查处和监管力度的方式加以打击。也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大幅度“被照顾”是一把双刃剑,会引发更大的差距,并提出把以“族别身份”加分转化为以“地域条件”加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需求进行加分。[2]笔者认为,除了考虑地域条件之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考虑“文化贡献”标准更有可能成为必然趋势,即应把经典的民族语言及文化知识要素列入评价体系(包括高考加分政策),并通过合理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检测和考试。台湾地区2007年开始实施原住民学生升学优待取得文化及语言能力证明考试的考生,这种做法值得借鉴。这能对身份造假起到应有的筛选和牵制的作用,使考生明白只有真正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或文化知识才能有资格享受加分。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考生如果掌握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并通过了优惠测试,也可以允许享受加分政策,至少有助于推进不同民族间的文化沟通,形成学生的跨文化理解和交往能力。若以“文化贡献”作为加分标准,不仅使民族语授课的学生心安理得地享受加分,提升他们的尊严和文化认同,也会消除汉族学生的不公平心理,更会督促汉语授课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同时掌握一定程度的本民族语文及民族文化知识,或者选择民族语授课学校,这样至少能保证民族学校生源稳定,最终有利于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与完善要根据地方实际和民族教育实际

      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教育语言选择及文化发展不尽相同。有的少数民族若全部选择汉语授课模式,那么加分政策应根据民族的居住偏僻程度和经济状况而以“地域条件”为标准的照顾性加分为主,以“文化贡献”为标准的奖励性加分为辅;少数民族自治区应以“文化贡献”标准为主,“地域条件”标准为辅。不论如何,“民族身份”标准的加分政策需要完善和修正。当然,还需对“地域条件”和“文化贡献”的加分条件、细则以及测试方式、监督机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整体研究。

      为此,民族地区学校应该积极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资源,重视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开发和教材编写,完善文化教育模式,采用面试、笔试或文化实践活动等多种检测和考评形式。建议对民族学校学生采用笔试方式,对汉语授课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采用笔试、口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以此评定学生是否享受加分政策。这也符合《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配套性文件精神。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应该纳入民族语文和文化知识、技能及社区文化实践活动等素质。同时,评价和考试时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评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综上所述,探索适合民族教育与文化发展的有效评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应把实施民族文化教育纳入学校评价体系,把教师的民族文化素养纳入教师评价体系,把民族学生的民族文化认知和理解纳入学生评价体系,以确保民族文化课程及教育得以科学、有效地实施,从而更好地保障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中考、高考等高利害考试中,应把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数与其对民族文化的掌握情况挂钩,逐步由“民族身份”标准过渡到“文化贡献”标准,这样既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教育公平,也有利于学校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唤起民族学生对民族文化教育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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