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与管理_科技论文

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与管理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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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归纳了高校涉及的无形资产的各种类型,分析了高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途径,提出高校应该重视并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技术保密制度、成果申报制度、非职务成果审核制度、科技合作监察制度、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使无形资产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关键词:无形资产 管理

高等学校都拥有一大批有形资产,如校舍、办公设备、各种教学和实验仪器等。高校还拥有另一种资产,它不象有形资产那样看得见、模得着,但它确确实实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是人们常称的无形资产。而且,随着教学、科研和校办产业的发展,高校拥有的这种无形资产越来越多。只是由于这种资产是无形的,人们往往不认识它、不了解它,因而缺乏对它的保护和管理,致使高校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对此,不能不引起高校系统的关注和重视。

1.高校无形资产的类型

高等学校是个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的部门,拥有和涉及的无形资产面很广、量很大。现将其分类归纳如下:

(1)技术类无形资产

即以技术为表现形态的无形资产。技术按其权利专有化程度可以分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自1985年我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高校有大批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据国家专利局统计,至1994年底,高校系统共申请专利15000余件,批准专利8700余件,这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1〕与专利技术相比,高校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数量更为可观。 据国家教委有关部门统计,1990年~1993年,全国高校完成并通过技术鉴定的科技项目有35600多项,是同期专利申请量的5倍。〔2〕

(2)标识类无形资产

即以标识为表现形态的无形资产。与高校有关的这类资产主要有注册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和名牌等。随着校办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校办科技企业的蓬勃兴起,注册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等在高校系统逐渐增多,尤其是那些经过多年苦心经营形成的名牌产品商标和名牌企业名称等,都是高校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高校的牌子,尤其是著名大学的牌子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

(3)作品类无形资产

即以作品为表现形态的无形资产。高校中涉及的作品有文学、 艺术作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方面的作品(包括教材、著作、论文、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件等。

这些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价值,是高校中一类重要的无形资产。

(4)信息类无形资产

即以信息为表现形态的无形资产。这里所说的信息是未经公开的,即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该信息工作的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在高校中主要有商业秘密、各种统计资料、数据资料等,如产品成本核算表、供销渠道、客户网络,进行科学研究而调查获得的统计数据资料,科学实验的数据资料等。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把未被披露的信息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加以保护。〔3〕目前, 我国对信息产权的保护尚无专门的立法。但随着我国信息事业的发展,这方面的立法必将提到议事日程。

(5)信誉类无形资产

前面所说的几种类型的无形资产都是可以确指的,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而信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在工商企业中称为商誉。高校的信誉是由学校的整体形象产生的一种号召力、吸引力、推动力,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财产。这里包括一个学校几十年努力奋斗而形成的良好的社会影响,包括学校拥有一大批高级的专门人才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而形成的整体能力,等等。例如,在科技、工程项目招标中,有影响的高校比一般单位更容易中标,这就是高校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发生作用。

另外,有些高校还具有其它一些无形资产,如某种特许权利等,这里不予赘述。

2.高校无形资产流失现象种种

由上可见,高等学校是无形资产富集的部门之一。但是,这种无形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其流失的渠道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人员流动造成的流失

改革开放为解放科技人员的劳动力,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人员流动、业余兼职不仅为政策所允许,而且成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重要环节。但也因此使高校无形资产向外流失增加了机会与渠道。

①有些教师加入人才流动行列,往往把他们掌握的无形资产带到新的服务单位,作为实现提职晋级的厚礼,作为谋取高薪丰酬的筹码。有些单位致所以需要调进某位教师,往往也就是看中他手中拥有某项技术成果,可以为我所用,于是就不惜以职级、高薪作为诱饵。

②由于高校教师大都不实行坐班制,其工作时间的安排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这为高校教师业余兼职和业余科技开发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期间,有些教师或技术人员就把属学校所有的技术成果、图纸、信息,甚至客户关系等转移到他所兼职的单位或他所参与经营的公司。

③高校每年要为社会输送大量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修生等。这些毕业生,尤其是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学期间往往要参加导师承担或提出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有些人甚至是某些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按法律规定,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工作过程中积累的技术资料、图纸、信息数据等均属学校所有。但是,学生毕业后往往把这些成果、资料带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开发利用。

技术随人走,成果向外流,这是高校无形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

(2)科技合作造成的流失

高校与外界科技合作的发展是高校发展的重要方面。目前,高校中技术开发、合作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投资等科技合作活动越来越频繁。在这过程中,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

①在进行技术转让时,技术价格偏低。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科技统计汇编》近年资料表明,高校系统技术转让价格平均每项仅为7.7 万元。造成这种技术价格偏低的原因之一是推销技术、签订合同往往直接由项目完成人员进行。这样技术价格常会被扭曲。一种情形是技术人员对技术市场行情、谈判签约技巧不熟悉,对技术价格的尺度把握不准,另一种情形是“公价低、私价高”,即技术人员在谈判时故意将学校收取的转让费(公价)降低,另外再以个人名义收取较高的服务费、顾问费(私价)等,使学校的利益蒙受损失。

②在投资入股创办资企业或对学校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学校的无形资产往往不计价。学校在上述活动中一般把投入的固定资产、资金、场地等有形资产算得比较清楚,而对投入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商标等作价较低,有时甚至不计价。这等于把学校无形资产白白奉送。

③在合作开发研究中,高校的成果权益常遭旁落或瓜分。学校与企业合作是当前科研发展的重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提出开发研究课题,提供开发研究经费;高校出人力、出设备、出技术,具体承担开发研究任务。按理,由此获得的开发成果应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合理分享。但是,由于高校经济地位较弱,开发成果往往主要由企业享有。这也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无形流失。这种现象在高校完成实验室研究成果后寻找企业合作进一步扩大试验时也常常发生。

(3)缺乏保护意识造成的流失

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对其保护也要有要特殊的方式和手段。自我保护和法律救济两方面的有效结合是无形资产保护的重要特点。对此,高校的同志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常常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①缺乏保密意识。关于科技保密,我国有关保密法规早有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往往未能贯彻落实。高校中科研课题的直接承担单位是课题组、实验室等,保密的措施首先要在这一层次得到贯彻落实,而实际上在这一层次中既缺乏保密的规章制度,又缺乏保密的组织措施。此外,目前高校中一般都把技术鉴定会作为评价、肯定技术成果的主要手段。其实,技术鉴定会是技术秘密的重要泄漏源,由此常造成技术被泄露、被利用、被公开。有时,由于技术被泄露而影响专利申请,即专利申请可能因为缺乏新颖性条件而遭到驳回,使学校失去独占该技术的权利。

②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有些无形资产可以通过法律程度确定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争取专门法保护,以对抗第三者。但是,高校系统包括一些领导和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不明白或不善于利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例如,对一些应该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申请专利,而急于进行技术转让、发表论文等,使学校失去独占该技术的机会。近几年,全国高校每年通过技术鉴定的项目近9000项。但是,申请专利的数量少得多,平均每年为1800件左右。〔4〕显然,高校中很多科研成果没有申请专利,因而没有取得专利法律保护,由此造成的资产流失,其价值是十分可观的。计算机软件也是如此。高校每年有很多软件被开发投入市场。但是,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却是凤毛麟角。据我国软件登记中心统计,全国高校系统1992年共登记6件, 1993年共登记44件。〔5〕

③缺乏法律救济意识。当无形资产由于遭受侵害而造成流失时,例如,有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高校的技术秘密、信息或技术图纸、计算机软件,或者有人仿制高校的专利、翻印高校的作品时,高校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包括请求主管机关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实施法律救济。但是,高校中一般没有明确主管这方面工作的机构,即使有机构的,也往往缺乏实施法律救济的业务能力。作为科技人员本身一般不谙法律,也无精力参与诉论活动。于是,就形成无人顾问的局面。人们只是干着急,眼睁睁地看着学校的无形资产受损、流失。

(4)权利异化造成的流失

所谓“权利异化”是指本应属于学校所有的权利由于某种不法手段使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的行为。使高校无形资产权利异化的主要有非职务化与小团体化等。

①非职务化。对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包括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职务软件等,我国的技术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都作了明确界定。但是,由于智力创造过程的复杂性,智力成果形态的智能性,智力劳动人员的流动性,实际上对职务与非职务的区分比较困难。又由于职务与非职务的不同,对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的收益悬殊甚大,更使一些人尽量把一些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向非职务方向靠拢。加上学校在管理上的不完善,致使不少本应属于学校的职务智力成果转化为非职务智力成果,造成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

②小团体化。现在学校中成立的各种公司、校办企业比较多,这些公司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与学校之间往往产权不明晰。他们一方面利用学校的牌子、房子、票子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把学校的职务智力成果作为本单位的项目进行开发利用,如组织生产、转让技术等,收益归公司所有,使学校智力成果小团体化。

③移花接木。有些人不敢把学校职务智力成果直接作为非职务处理,但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利用他掌握资料和技术的有利条件进行移花接木,即以其亲属或朋友的名义申请非职务专利,登记非职务软件,或者转化为外面其他公司的技术,以该公司的名义申请专利、登记软件,或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从而挖走学校的无形资产。

3.建立和健全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高校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在其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在认识上不明确、组织上不落实、制度上不完善。因此,加强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一方面要提高人们尤其是各级领导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增强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要落实主管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设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如知识产权办公室、专利事务所等,负责全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包括对其它无形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使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建立和健全如下制度:

(1)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本单位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保密制度,并使之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上下形成一个保密网络。保密措施应针对三个方面问题:①防止外部人员窃密;②防止内部人员泄密;②防止不应有的疏忽公开。保密规章中要明确: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交流资料、展览新产品、新技术等科技交流活动的保密审查办法;接待参观访问的保密措施;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的保管,技术档案的规范化等。对教职工要制订严明的保密纪律。

(2)技术成果申报制度

即课题组在完成应用性科研项目后,对其研究成果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的主管部门申报,以便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情况。

申报的内容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任务的来源、完成的日期、完成的情况;②技术成果内容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分析;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例如,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技术秘密处理,软件是否要进行著作权登记等等;④如果有作为非职务技术成果处理的,要说明理由。

(3)非职务成果审核制度

即对于在职的高校教职工,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如果有智力成果要作为非职务处理,例如发明创造申请非职务专利,以个人名义对外转让技术,计算机软件作为非职务作品进行登记或出售时,必须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说明情况和理由,接受审核。这要形成制度。学校主管部门应该尽快提出审核意见。对于确认为非职务的智力成果,可以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不能耽误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申请专利、技术转让、登记著作权的时机。对于有争议的,主管部门要做好深入细仔的调查研究和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最后不能统一意见的,可以提请主管机关调处。对于未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擅自申请非职务专利、以个人名义转让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的,学校发现后要作违纪论处。对于将学校的职务智力成果擅自以非职务形式处理,收取费用,损害学校权益的,要严格查处。

(4)科技合作监察制度

即在学校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进行权利转让或许可贸易时,或者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入股时,或者与外单位进行各种科技合作时,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察和管理,要了解、掌握从谈判、签约到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对一些重大项目,学校除安排专业人员、主管领导参与外,主管部门要有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人员参加,要改变谈判、签约、履行合同由具体专业人员一手操作的做法。

(5)无形资产评估制度

即当学校的无形资产发生转移时,如转让、入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等,要对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科学的评估。要改变那种随意作价的现象。学校要组织精通评估业务的人员参加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规定,需要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例如无形资产进行拍卖、转让、入股、投资创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以确保科学、合理的计价。

(6)奖励惩罚制度

奖惩制度是落实上述制度不可缺少的补充。即对于科技人员保护知识产权有贡献者、管理工作有成绩者、与侵害学校无形资产现象敢于斗争者,给予必要的褒奖,而对于对学校无形资产造成损失者和直接侵害者等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为了能很好地贯彻上述规章制度,切实保护、管理好党校中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必须有一支精悍的管理队伍作为组织保证。这支队伍除了学校主管部门的人员以外,还应包括基层管理人员,组成一个管理纸网络。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做到懂法律、精实务、善管理。懂法律,包括熟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民法和诉论法等;精实务,就是要精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实务、转让与许可贸易实务、诉论实务、评估实务等;善管理,就是要掌握管理规律、讲究管理艺术,善于处理知识产权活动中复杂的矛盾和纠纷。

The Loss and Management of Intangible Assets atUniversities

Lu Fei

(Fudan University)

Keywords:Intangible assets,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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