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黄河新思路):治理黄河的新途径_黄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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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黄河的新思路——(New Thoughts of Taming the Yellow River),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黄河论文,新思路论文,Thoughts论文,River论文,Yellow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黄河上中游的干支流上兴建一系列的拦泥库坝来治沙减淤一直是当代治黄方略诸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学派。但现在较为统一的认识是,这些拦泥库坝主要应为黄土高原面上的水土流失治理争得宝贵的时间,因为库坝对河道里泥沙的控制与流域面上土壤侵蚀的根除毕竟还不是一回事。换句话说,黄河中游地区拦泥库坝的建设更多地是作为实现解决黄河下游泥沙淤积与洪害威胁这一中心目标的重要过渡性措施而提出来的,它自身似乎还不能被简单地认为就是治黄之本。

再退一步说,究竟何为治黄之本本身现在还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问题,尽管在这里我们并不愿过多地涉足于“这个问题是不是个问题还仍然是个问题”之类的哲学思辩领域中去。但正如我们已不止一次地指出的那样,这个问题迟早会成为黄河的治理与开发工作所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之一。从深层次上讲,坝系农业思想的提出可以说是迈向揭示这一治黄终极问题的重要一步。

与此同时,人们对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批评较多的还是集中在多年来那里的治理实践其实并未产生多少极为有效的侵蚀控制途径来,而与农业生产相脱节更使得这项现在不少人仍认定是治黄之本的措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今天,越来越举步维艰。走出这一现实困境尽管困难重重,但却不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我们看来,迟早也将是必须的,这其中自然涉及了一个观念变革问题。可以说,正是在这一点上,坝系农业思想为人们开辟了一个新视野。

我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们坚信黄河的治理与开发已经迫切需要一个新思路,而且这个新思路的核心在于人们必须尽快地从延续了多年的、被动的治理中解脱出来,从而走向一条主动的开发之路。接受这一新思路的关键在于人们必须重新认识黄河的性质,确立黄河是条“宝河”而不是条“害河”的基本思想!

所以,我们下面所论述的治黄新战略已远远超出了坝系农业思想所可能展示的认识境界。事实上,只有置身于更广阔的视野之中,坝系农业思想的根本缺陷才可以被真正地认识清楚,因为尽管包括了水土资源利用的合理内容在里面,但就其作为治黄的一个可能途径而言,它毕竟仍是在黄河水沙为害的大前题下建立起来的观点,其局限性自然就是内在的和先天性的,但这种先天局限性并不是不可以克服的,关键还在于人们必须抓住坝系农业的精神实质,并把这一实质性的东西充分地展示到黄河流域高达75万平方公里的空间范围上,去全面地、辩证地和科学地思考问题!

一、黄河问题性质的讨论

黄河问题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现在能给予认真考虑的人并不很多。事实上,人们现在一提到黄河,就马上把它与害河联系在一起了,而当再进一步论及黄河的发展时,大多数人则可以不加思索地认定排水排沙入海或水土保持就是治黄之本,总而言之是“治”字当头。这种认识实际上至少在西汉时期就开始逐步地占主导地位了,到了今天,更是取得了天经地义的地位。尽管如此,我们认为,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我们始终不认为治本与治标之别,或类似的上中游派与下游派之分、排水排沙入海与水土保持治黄说之差是区分现有治黄思想的真正分水岭。相反,我们坚持相信,是立足于黄河是条宝河的思想而充分地开发利用黄河水沙资源,还是坚持黄河是条害河而全力地排和治,才是划分两个根本性治黄认识的关键之所在。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黄河的治理与开发或许要算是人们在讨论黄河的问题时用得最多的一个词语了,然而正是这种意义上的理解却有意无意地多把开发看作是治理的附属性措施。显然,这有别于我们这里所倡导的以开发为中心,在开发的过程中实现治理黄河的新思想。更何况,在黄河是条宝河的大前提下,黄河的治理这个提法本身或许也要有所改变,因为对一条宝河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开发,这或许正是读者要正确理解我们使用“治黄”一词的关键所在。

至于黄河是条宝河的思想,可以说很早已就有了。虽然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现在坚持这一观点的实在是屈指可数,但著名河流专家林一山同志却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代表。早在30年前,林一山在分析了西北地区和华北平源的自然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前景后,就明确指出,这两个地区都是工农业城乡建设的缺水区,但它们的发展潜力,尤其在我国平原耕地缺乏的情况下,拥有辽阔的平坦荒地资源的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却是巨大的。自然,拥有相当水量的黄河能流经这里,就不能不说是个大福音。一条带来如此宝贵资源的大河,怎么能说是条害河呢?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把如此宝贵的水沙资源白白地送往大海,显然是不合理的做法!更为不合理的事情在于这样做的结果仅仅是给我们带来了一个脆弱的黄河岁岁安澜局面!

事实上,从古到今,黄河流域真正富裕的地区也大多是水沙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地方,同时这也是坝系农业思想得以建立的一个现实基础,因为康晓光同志1992年在这个黄土高原连续第三个大旱之年所见到的,荒山秃梁之间仍有郁郁葱葱的坝地作物在炎炎烈日下蓬勃生长的场面,正是有限的水分得到充分利用之效果的真实写照。

退一步说,现阶段黄土高原地区最成功的水土保持典型也多是实现了水沙不出沟,即达到了水沙资源的全面利用,而这只能证明林一山治黄思想的科学预见性。当然,着眼于全河流域上水沙利用的战略要比局限于仅黄土高原一个地区的水沙利用的观点(即坝系农业思想)的视野开阔得多,更重要的在于前者已有了质上的飞跃。

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坚持认为拟列入“九五”期间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坝系农业研究项目必须大大地升级,甚至于必须重新设计,方能计诸实施,因为黄河流域持续发展的实现已远非坝系农业所能胜任得了的。或者不客气地说,坝系农业思想本身并没有把握住黄河问题的真正实质之所在。

我们并不打算回避黄河洪害威胁的问题。在承认这一现实的基础上,我们赞成林一山同志这样的说法,那就是这一问题主要地是由于人们对水沙的不正确处理本身所致,而立足于把黄河水沙“喝光吃净”战略的黄河开发工程体系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洪害问题的。显然,这将是一条主动的、在兴利中达到除害目的的理性治黄之路。

我们相信,关于黄河问题的性质,学术界肯定还会有许多不同的理解,这方面的争论甚至还可能很激烈。但我们认为,这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人类行为合理性的判断似乎应该从行为的目的与达到这一目的之手段的合理性两方面来考虑。自然,目的的合理性在这里是第一位的,大前提错了,手段再合理,也难以达到真正的目的。尽管人类的价值取向可以把问题复杂化,但这似乎不应该从根本上影响到人类行为目的-手段体系之合理性判断过程中对基本原则的遵守。事实上,对黄河问题性质的不同界定,已经产生了不同的治黄思想,这正是理解当代治黄论坛上众说纷纭、各领风骚现象的立足点。

二、黄河治理与开发规划的制定

黄河的治理与开发规划已进行了很多年,积累了不少经验,这是今后工作走向深入的起点,但现有的规划方案无疑还有很多可改进之处。

首先,黄河的治理与开发规划应该在黄河水沙资源全面开发利用的中心指导思想下来制定,必须充分体现上中下游统筹兼顾、全盘考虑的原则。

就现阶段来说,完善黄河下游地区的输沙用沙工程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第一,在全面实现黄河水沙“喝光吃净”的根本目标之前,这里依然是洪灾的严重威胁区,防洪的要求始终是紧迫的。第二,这一地区人类经济活动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水沙利用无论在形式,还是在范围上都得周密考虑,一些原本很好的,如分流策治黄方略,未必就能行得通。即使是放淤稻改及引黄灌溉等颇具吸引力的水沙利用方向,在新形势下又将如何开展,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第三,顾及到全球变暖可能导致的黄河气象水文情势的极大不确定性,以及现阶段下游夏季持续断流的发生,黄河下游地区的水沙利用体系必须以多功能为建设方向,做到“排”、“蓄”、“滞”和“用”有机地结合,并能有效地抵御意外洪水的可能袭击。

黄河中游地区的水沙利用,一方面是黄土高原上的水土利用,在这里坝系农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另一方面是黄河干支流沿河地带的水沙回收利用,两者是互为补充的。黄河干支流沿河地带的水沙回收利用曾有过不少成功的实践,也有失败的教训,但利用本身是正确的。事实上,黄河干流沿岸的河流滩地一直是那里农业生产的理想场所,而最初治黄规划中的若干控制性库坝工程之所以未能按计划建设,也多是因为潜在的泥沙淤积威胁和要淹没大量的农田,地方无多大积极性而告终。显然,沿河地带的水沙如何回收,向哪里回收,又如何与黄土高原河源区的水土利用相协调,都是有待考虑的重要问题。黄土高原地区以坝系农业建设为核心的水土利用工作更需要一个详细周密的计划作指导,谁先谁后、何处先何处后、如何先如何后,都需要考虑。如何与这一地区已有相当基础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相衔接,也十分关键,涉及综合分区、重点建设和合理布局问题。

黄河上游地区的水沙资源利用要比中下游地区容易得多,因为这里的泥沙问题并不象下游地区那样严重。这里现有的最大问题在于这一地区丰富的水电能源优势还远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至少在目前,能源再丰富,用场并不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长远观点,尤其有必要与黄河上游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一体化进程相联系,这或许也是黄河治理新战略所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最近由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批准的《建设兰州商贸中心总体方案》的出台无疑给黄河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新契机。兰州商贸中心不是一个现代化商厦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空间联动性的经济区的概念,旨在充分发挥兰州中心城市的作用,把它建成辐射西北、沟通全国、走向世界的开放型、市场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商贸中心。黄河上游的水沙资源开发必须融合到这样一个区域发展方案中去,同时也可以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其次,黄河治理规划必须是一个流域规划。我们始终认为现有的不少治黄规划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域“面上”规划,而是更多的局限在对河道资源的梯级开发上,这一倾向有待克服。洪水的防治,如果能把河道“线上”的洪水危害转化为流域“面上”水的利用,或在暴雨致洪过程中,做到对洪水的有效分散,将是很有前途的变害为利的途径,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就黄河水沙资源的全面利用而言,“线”“面”转化已成为急待考虑的问题。

最后,或许还要顺便提及一点的是,南水北调工程,无论是东线、中线,还是西线,都应成为黄河治理与开发规划的组成部分。

三、走向治黄工作的新阶段

河流水沙资源的全面利用思想是一个古老但又年轻的思想。说它古老,是因为它确实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其渊源完全可以与华夏文明相媲美;说它年轻,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们并没有把它放在其应有的地位上来强调。我们认为,这一思想是黄河治理与开发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坝系农业概念试图说明的真正问题。但一个好的思想要成为现实,需要很长的时间,还要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就目前来看,黄河治理工作要转向以水沙资源全面利用为核心的轨道,困难还是不少的。

首先,这一新战略与现行的治黄指导方针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再说,黄河下游的防洪形势这几年似乎是越来越严峻了,马上向水沙资源全面利用过渡,确实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即使是完善现有的、其实并不完整的黄河水沙利用思想体系,这项计划由谁去做,谁来资助,做出后又如何实施,谁去实施等都还是较为现实的难题。我们不提倡,也不赞成呼吁每个富有人类同情心的人、每个关心中国的国际友人来支持这项研究,因为那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更何况,在前提性问题都没搞正确的情况下,那样做无疑是无益的。

我们深信,炽热的感情不应该,实际上也不能代替科学的理性。这一点在治黄事业中尤为如此。

三门峡水库建设初期,有关决策部门对温善章同志关于解决水库泥沙问题的建议所采取的不恰当处理方式,最后给了我们深刻教训。但是,我们并没有时刻牢记这一教训,以致改革开放以后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学术讨论会上,仅凭感情,又提出了在五年之内把黄河泥沙减半的“跃进”式设想,其结局自然是人所共知的。感情应成为我们对黄河内在规律进行科学探索的源动力,而不能用它来代替科学认识本身!期望着我们的治黄队伍能走向成熟。

其次,无论是坝系农业理论,还是更广泛意义上的黄河水沙资源全面利用的思想,到目前为止都还很不全面,所涉及的许多关键问题都还不很清楚。如果以现有的认识去指导治黄工作,小则偏差、大则失败的厄运是难免的。我们不认为治黄工作从明天起就应立即全面采纳坝系农业理论或全河水沙利用方案。治黄工作必须至始至终地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并以坚实的科学研究和严密的技术试验作先导,取得足够的经验后,再扩展开来。另外,还要充分照顾到任何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循序渐进。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竭力赞成以黄秉维同志为首的专家组所做出的,关于把黄河的治理与开发研究列为“九五”期间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建议,只是原有的坝系农业研究项目需要,也必须升级和重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全力支持康晓光同志所发出的呼吁,那就是国务院、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环保局、水利部、黄河流域各省区政府、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地关注这项研究事业,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它。就其组织安排看,具有雄厚科研实力和丰富治黄经验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应成为这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并设专门机构来领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一个至少从理论上说前途远大的研究项目再走上不少现有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已经走过的那种浮于表面的老路。我们期待着这个研究项目能为黄河流域的发展真正播下科学的种子,撒下希望的曙光和奠定走向成功未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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