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一词与西方美学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近代中国新词的起源与发展研究_美学论文

“美学”一词及西方美学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近代中国新名词源流漫考之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新名词论文,源流论文,之三论文,一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极为丰富的美学思想,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从西方传播进来。现有的中国美学史著作在谈及西方美学在华传播的时候,一般都从王国维说起,认为他不仅在中国最先引入了“美学”这一词汇和概念,最早介绍了西方美学思想,而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有关美学的初步见解,还以西方美学知识为手段创造性地研究评论了中国文艺作品,树立了典范,因而公认他为中国近代美学最早的开拓者(注:在这方面,聂振斌先生的《中国近代美学思想史》为权威性著作。书中认为不仅“美学”概念,而且“美育”、“悲剧”和“审美”等新概念在王国维也都是“第一次引进”。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5页。其观点被美学史界广泛认可。不过,聂先生却并未明言王氏引进这些词汇的具体时间。)。

以王国维的有关思想活动作为中国近代美学的开端,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尊重的意见。但断言王氏最先在中国使用“美学”概念和最早传播西方美学思想,却未必妥当。以笔者所见,在王国维之前,不仅中国已有人做过值得一提的西方美学传播工作,还有多人在现代意义上使用过“美学”概念。下面,笔者拟就自己所见到的有关资料略作介绍,以供研究和了解中国近代美学之史者参考。

花之安率先创用“美学”一词花之安(Ernst Faber)为德国来华著名传教士。1873年,他以中文著《大德国学校论略》(重版又称《泰西学校论略》或《西国学校》)一书,在介绍西方所谓的“智学”课程时,曾简略地谈到过西方心理学和美学的有关内容。他称西方美学课讲求的是“如何入妙之法”或“课论美形”,“即释美之所在:一论山海之美,乃统飞潜动物而言;二论各国宫室之美,何法鼎建;三论雕琢之美;四论绘事之美;五论乐奏之美;六论词赋之美;七论曲文之美,此非俗院本也,乃指文韵和悠、令人心惬神怡之谓”。就我所见,这大概是近代中国介绍西方美学的最早文字。1875年,花之安复著《教化议》一书。书中认为:“救时之用者,在于六端,一、经学,二、文字,三、格物,四、历算,五、地舆,六、丹青音乐。”在“丹青音乐”四字之后,他特以括弧作注写道:“二者皆美学,故相属”,即在他看来,“丹青”和“音乐”能合为一类,是因为两者都属于“美学”的缘故。如果我们将这里的“美学”一词同前书之中所谓“绘事之美”和“乐奏之美”一并而视,便可见此词大体已经是在现代意义上的使用了。在花之安之前,似乎还未见有人这样用过。以英华或华英辞典而论,此前也一般未列此词。较早列有Aesthetics(美学)一词的,有英国来华传教士罗存德1866年所编的《英华词典》(第一册),该辞典将此词译为“佳美之理”和“审美之理”。1875年,在中国人谭达轩编辑出版、1884年再版的《英汉辞典》里,Aesthetics则被译为“审辨美恶之法”。

由传教士率先创译出中文里的“美学”和“审美”等词是偶然的,但也有其必然性。因为他们最先面临将西方有关新学名词和概念介绍给中国人而中文里又根本没有现成对等概念的困难情形。于是他们便大体按照汉语构词的特点,勉为其难地进行创造。这些创译的新词在日后的命运当然各不相同。以花之安创用的“美学”一词而论,恐怕就还只能算作是一种个人性的偶尔使用而已。因为此后20多年并未见它在中国传播开来。

“美学”一词在中国的流行是甲午以后至20世纪初年之事,即如人们通常所知道的那样是从日本正式引入概念之后。王国维在“美学”一词的早期传播上,的确是贡献较大的。1902年,他在翻译日本牧濑五一郎著的《教育学教科书》和桑木严翼著的《哲学概论》两书中,已使用了“美学”、“美感”、“审美”、“美育”、“优美”和“壮美”等现代美学基本词汇(对“美感”和“审美”两词的使用还要早一年)。有趣的是,在其所译的《哲学概论》书末,他还开列了一个中西译语对照表,其中“美学”一词竟重复出现了两次。这虽是失察之故,却也可看出该词在他心目中“不容遗漏”的重要地位。同年,在一篇题为《哲学小辞典》的译文中,王国维还较早介绍了“美学”的简单定义:“美学者,论事物之美之原理也。”并译Aesthetics为“美学”、“审美学”。毫无疑问,就20世纪最初十年而言,王国维不仅是国内对西方美学了解最为深透、介绍较多,也是在真正理解和认同的意义上使用“美学”一词最为频繁的新式学人。

不过,即便是就从日本引入“美学”这一名词和概念而论,王国维也还不能说是最早者。据笔者所见,早在1897年康有为编辑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中,便出现过“美学”一词。该书的“美术”类所列第一部著作即为《维氏美学》(二册,中江笃介述)。1900年,侯官人沈翊清在福州出版《东游日记》,也提到日本师范学校开设“美学”与“审美学”课程之事。1901年,京师大学堂编辑出版《日本东京大学规制考略》一书,在介绍日本文科课程时,更是多次使用现代意义的“美学”概念。同年10月,留日学生监督夏偕复作《学校刍议》一文,也使用过“美学”一词。稍后出版的吴汝伦的《东游丛录》里,“美学”一词同样屡见不鲜。而我们在王国维1902年以前的文字中,却似乎还见不到“美学”这一现代词汇。

1903年,汪荣宝和叶澜编辑出版了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学术辞典性质的《新尔雅》一书。该书较早出通俗的辞典形式给“审美学”等词下了定义。文云:“离去欲望利害之念,而自然感愉快者,谓之美感”;“研究美之性质、及美之要素,不拘在主观客观,引起其感觉者,名曰审美学。”这种尚不完善的定义,由于《新尔雅》一书的多次重版而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传播。

1904年1月,张之洞等组织制定了《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美学”为工科“建筑学门”的24门主课之一,这是“美学”正式进入中国大学课堂之始(教会学校不计)。但当时的大学文科却还不开设“美学”课。王国维是最早公开要求在大学的文科里开设“美学”专门课程的中国人。1906年初,他发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一文,主张文科大学的各分支学科除历史科之外,都必须设置美学课程。1907年,张謇等拟定的《江阴文科高等学校办法草议》似响应了他的主张,在“文学部”的科目里,也正式列有“美学”一课(朱有主编《中国近代制史料》第二辑上册,第600页)。可惜由于种种原因,其计划当时并没有能够实现。中国大学的文科正式开美学专门课程,已是进入民国以后的事情了。

在晚清,西方传教士曾同他们的中国合作者一道,于翻译西书的过程中创造过不少有意义的现代新词。这些新词连同其所译之书一起,都曾经传到过日本,对日本产生过影响并被其所采用,而在中国却反而一度未见流行,以致后来它们从日本回归中国后,不少学者还长期将其误认为是日本人所首创的所谓“原语借词”。像《万国公法》中创译的“义务”一词,《六合丛谈》中创译的“化学”等词,就是明显的例子。这种中日词汇交互影响的复杂情形,实值得引起研究者们充分注意。

“美学”一词是否也属于此种情况呢?笔者目前尚无法论定,只好留诸异日再作辨析。至于“审美”一词,《汉语外来词词典》将其列为源日的原语借词,我则有些怀疑,而倒认为它很可能最初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因为有资料表明,前文所提及的曾出现“审美”一词的《英华词典》(罗存德编),很早就曾传到日本并对日本创译新名词产生过影响。1879年,它被日人改题为《英华和译字典》翻刻发行,后来又在日本出现了几次增订本,流布相当广泛。可见,有学者认为“审美”一词在王国维是“第一次引进”,也不是不可商榷的。至于“审美学”一词,则可能是日本学者在“审美”一词基础上的继续发明,它在日本很长时间里是同“美学”一词并用的意义相同的词汇。

最早介绍西方美学思想的中国人颜永京与“艳丽之学”

王国维1904年至1907年间所写的《叔本华之哲学及教育学说》、《红楼梦评论》、《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等文,对西文美学思想作了富有创造性的可贵传播,这已成为人们所熟知的史实。但在王国维之前,我们还发现有一个名叫颜永京的中国人,他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曾对西方美学思想作过颇有特色的、值得美学史界关注的译介。而这一点,似乎尚未见有人提及。

颜永京(1838-1898),原籍山东,生于上海。1854年赴美留学,1861年大学毕业,次年回国。回国后,他从事过翻译和传教工作。1878年起他担任上海教会学校圣约翰书院院长8年,并兼授心理学等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他曾先后翻译出版过《心灵学》、《知识五门》、《肄业要览》等书。其中《心灵学》一书出版于1889(益智书会校订),是我国第一部汉译的西方心理学著作,在中国近代心理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该书原为美国牧师、心理学家约瑟·海文(Joseph Haven)所著。全书分“绪言”和“论智能”、“论感受性”、“论意志”三大篇,而译作只出版了上半部,即关于“绪言”和“论智能”篇,可见其并非完璧。

鲜为人知的是,《心灵学》也包涵了中国人最早译介西方美学的内容。在论述“直觉能力”(颜永京译为“理才”)的部分,该书有专章译述西方美学中有关美的观念和审美认知的见解,并译美学为“艳丽之学”,审美能力为“识知艳丽才”。此专章分为两节,约7000余字,总题为“论艳丽之意绪及识知物之艳丽”(即论美的观念与审美)在第一节“艳丽之意绪”里,译作一开头即写道:“讲求艳丽者,是艳丽之学,较他格致学,尚为新出,而讲求者尚希。”接着,它对“美”即其所译作为“艳丽”的特质、属性等问题加以了简单明了的阐述。文云:“艳丽之为何?一言难罄。若取诸物而谓是艳丽则不难,惟阐其艳丽之为何,难矣。艳丽之物愈多而各异,则愈难阐明。因物多且异,而皆称艳丽者,则必有一公同佳处,而欲指明—公司佳处为何,岂非难哉!”然作者并未知难而退,而是在先介绍西方各种代表性意见然后加以辨析的基础上,明确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他介绍并批评了认为艳丽“非具于物,乃具于我”,“非具于外而具于情”的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是所谓艳丽即“快乐之情”说;一是所谓“我衷内之情,直照外物,而外物有所反照,即是艳丽”之说),进而阐明了美在本质上是“具于物”即客观存在的思想。他认为前一说是“失中”而欠妥的。人看见某物而发快乐之情,显然是被“某物之某佳处所激,但谓被激之情即是艳丽,而某佳处反非,则似舛错,且我寻常决不如此颠倒其说”。至于后一说,他则认为“也有所不到处”。因为“有若许物,无论我衷情如何直照,终不能显出其艳丽,再有若许物,无须我衷情直照,而自然显出其浩繁之艳丽”。对此,作者以孩童初观大海而叹美作为例证,颇有说服力。

论证艳丽在本质上是“具于物而非具于我”之后,作者又强调指出,“见物之心灵与被见之物,却有匹配”。也就是说,“艳丽实具于物,至识认艳丽及赏鉴艳丽,则具于我,或在物与我有连属所致,或我与物有依靠所致”。因此,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对同样事物的美丑判断,便可能出现差别甚至相反的情形。但这种矛盾却并不能说明“艳丽无一定”。因为“天然事物及雅艺中固有某景致、某物,凡人见之皆称艳丽而发怡情,非但同时人如此,即异时人亦如此”。

在讲到美的本质问题时,译著还介绍了一种颇有力度的反对观点,即认为“艳丽非具于物,或具于我,乃亦二者相感所致”,就好比“钢条击一火石,必有火星迸出,其火星不可谓钢条所具,亦不可谓火石所具,乃是二物相击所致”。这很容易使人想到朱光潜先生那“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美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的著名论断。指望作者能对这种观点作出有力的反驳,当然是不现实的。

既认定艳丽或美的本质“具于物”,那么凡物应具备什么样的特点,才堪称美呢?作者接着介绍了美在“新奇”、美在“有用”、美在“多样性状的统一”、美在“秩序及均匀”等四种流行观念,并一一指出其偏颇之处,然后再简明地阐析“新奇”、“有用”等与美的真实关系,颇有理致。如关于“新奇”,作者就指出,有些事物本身很美,但并不让人感到新奇,而有些事物让人感到新奇,却又并不美。“或有物,本是艳丽,若亦新奇,则其艳丽更为焕明。乃常寓于目,则其本有之艳丽,渐不显著。譬如一人欲得趣于山景,不应常居于山中;欲得趣于瀑布,不应终年窥望。至物本非艳丽,则其新奇亦属徒然。别有一说,儒佛劳云,或有物因新奇而我视之不喜,迨见惯始不厌弃,凡一人看他族人,始则不喜,既则不厌弃,是可为证”。这种分析,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不可谓不透彻。

尽管四种流行观念都认定事物之美“具于物”,但作者以为,其所谓具于物,不过是视物为“块质”之物,因而仍然不当。他采用德国哲学家谢林(译为歙灵)等人的观点认为,世上一切事物均由“灵”和“质”二者组成。“艳丽固具于物,然不可视物为块质之物,当视为灵质之物。物之艳丽,是物之灵气在块质透显”,进而“感触我目以达于我灵”。不仅如此,他还最终将物之“灵气”也即物内“所蕴之深意”归结为上帝的意旨,从而表明了一个基督徒归根结底的宗教美学立场。

在“识知物之艳丽”一节,海文则重点探讨了“识知艳丽才”即审美能力问题。他对审美过程、审美能力与情感、认知等的关系的各家观点作了简略介绍,继而阐明审美在本质上不过是“思索之一用”,审美能力必须“赖磨炼以精”的见解,实际上等于昭示了美学的价值及研习美学的意义。

对美和审美问题作如此详细的论述,在此前的一般心理学论著中也是很突出的。它反映了海文对美学的特殊兴趣和丰富知识。而译者颜永京也正好有此兴味,遂不厌其烦地将其详细译出。这就成全了西方美学在华传播时间上的某种意义的提前。而颜永京,也因此成为了最早介绍西方美学思想的中国人。

《心灵学》一书对西方美学的上述介绍,曾引起清末一些好学深思之士的关注。如孙宝瑄在其著名的《忘山庐日记》中就这样写下他的读后感:“述艳丽章,谓物之艳丽,是物之灵气在块质透显。语为我国人所未经道。予谓即刚健、笃实、辉光之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98页)同时,书中将“美学”译为“艳丽之学”,在学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益智书会负责审定和统一外来名词的美国传教士狄考文,1902年编就《中英对照术语辞典》(technical terms,1904年正式出版)时,即采用了以“艳丽之学”来对译Aesthetics的译法。1908年,颜永京之子颜惠庆主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影响久远的《英华大词典》,在译Aesthetics为“美学”、“美术”的同时,也仍保留着“艳丽学”这一美学对译词。由此可见一斑。虽然以“艳丽之学”或“艳丽学”来译“美学”并不准确,有将“美学”意义狭隘化之弊,但它的确代表了西方美学在华传播的最初阶段,实在不乏其特有的历史价值。

对西方美学在华早期传播的补充说明

目前的中国美学史著作在谈及西方美学在华的早期传播时,对于1920年刘仁航译《近世美学》一书和中国人编译一系列《美学概论》出版之前有关情况的介绍,一般都较为简略。它们往往只提到王国维的几篇论文,梁启超、蔡元培的有关述论和徐大纯1915年刊载于《东方杂志》的《述美学》一文。这样做当然有其道理。但如果从西方美学的传播全局和一般中国人对它的接受状况的双向角度来考虑,就显得很为不够了。事实上,那些早期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方面的教科书、辞典和译著中所涉及的有关美学内容,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在传播现代美学知识和建设现代美学概念等方面,它们的价值不仅显而易见,而且是那些专题美学论文和译著所无法替代的。尤其是在后者出现之前。

“美学”这一概念,最初就是从有关西方及日本的教育与教育学的译著和编著中率先引入中国的。对此,前引各资料已可证明。其他的美学概念或名词,也多有属于此种情形者。如1901年王国维译的《教育学》一书中,就较早出现了“美感”、“审美”、“美术”、“审美哲学”、“审美的感情”、“宏大”等现代美学词汇。此外,王国维还著有《孔子之美育主义》等文,堪称现代美育在中国的最早传播人、研究家和提倡者。后来,蔡元培等又继承了他的事业,使得“美育”的倡导,历史地成为诱导和开启中国现代美学的重要阀门。

但教育学书中对美学的有关介绍,相对说来仍过于简单,不如此期译编出版的那些西方(包括来自日本的)心理学和哲学书籍来得丰富和深入。应当说,清末民初西方美学得以引进的媒介和途径,主要还是心理学和哲学书籍。

以心理学书籍为例。20世纪初年出版的大多数心理学教科书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美学问题。如1902年王国维译《心理学》一书就有“美之学理”一章。最早译介了有关“美感”的系统知识。它强调产生美感的因素虽多,要不外乎三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眼球筋肉之感”、“色之调和”和“本于同伴法之观念”(联念);1903年出版的《心界文明灯》一书也有“美的感情”专节。其中认为:“美的感情可分为美丽、宏壮二种。美丽者,依色与形之调和而发之一种感快;宏壮者,如日常之语所谓乐极者是也。人若立于断崖绝壁之上,俯瞰下界,或行大岳之麓,而仰视巨岩崩落之状,则感非常之快乐。”又云“美丽者,唯乐之感情;而宏壮者,乃与勇气相侍而生快感,故为力之感情”。这些阐释尽管还不尽确切,却无疑是关于“美和美感”分类知识的最早期传播。至外,该书还较早使用了“悲剧”一词(比王国维要早)。1905年,陈榥编《心理易解》一书,又率先介绍了西方美学家(罢路克)所谓“物之足使吾人生美感”之“六种关系”,即“体量宜小,表面宜滑,宜有曲线之轮廓,宜巧致,宜有光泽,宜有温雅之色彩”,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1907年,杨保恒所编《心理学》一书,则介绍了所谓美感三要素说,即“体制”(事物之内容)、“形式”(事物之外形)和“意匠”(事物之意味)。同时,他还阐明美可分为优美、壮美和滑稽美三类,并一一加以解释。如关于滑稽美,他便解释道:“因事物之奇异不可思议而起快感者,谓之滑稽美。例如有人外服朝服,而内穿破裤,风吹衣襟,忽露赤体,即足以唤起此情。诗歌小说演戏,往往利用此情。而人遇滑稽之事物,必发笑声,故此情又谓之可笑情。”民元彭世芳所编的《心理学教科书》,也称“滑稽之情,亦为美情之一种,日本谓之不权衡或不恰好,然亦自有其美例”。凡此,都有助于当时的国人对于美学的了解。

可以不夸张地说,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特别是清末,一般知识分子关于西方美学知识的早期启蒙,主要就是通过上述这些广为流行的心理学教科书得以实现的。此种情形实际上也得益于心理学与美学的特殊关系。自英国经验主义盛行以后,心理学一方面日益成为美学的主要支柱,另一方面,其情感部分的论析又绝少不了美学的支援。这就正好成全了美学的附带传播。

除了心理学书籍之外,现代哲学书籍的译介在西方美学的早期传播方面,也发挥了较大作用。如果不计王国维等人研介康德和叔本华美学思想的那些论文,至少还有两本哲学译著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一是桑木严翼著、王国维1902年翻译出版的《哲学概论》;一是科培尔著、蔡元培1903年翻译出版的《哲学要领》。特别是前者从哲学的角度,最早向中国人较详细地介绍了西方美学的发展历程。由于此事学界少有提及,故不妨稍详引述于下:

抑哲学者承认美学为独立之科,此实近代之事也。在古代,柏拉图屡述关此学之意见。然希腊时代,尚不能明说美与善之区别。雅里大德勒(今译亚里士多德),应用美之学理于特别之艺术上,其所著《诗学》,虽传于今,然不免断片。其他如普禄梯诺斯(今译普洛丁)、龙其奴斯(今译朗吉弩斯)等,亦述审美之学说,尚不与以完全之组织。至近世英国之谑夫志培利(今译夏夫兹博里)、赫邱孙(今译哈奇生)、休蒙(今译休谟)等,皆论美的感情之性质,尚未组织美学。而美学之具系统者,反在大陆派之哲学中。伏尔夫(今译伍尔夫)之组织哲学也,由心性之各作用,而定诸学。而于知性中设高下之别,以高等知性之理想为真,对之而配论理学,然对下等之知性,即不明之感觉,别无所言。拔姆额尔登(今译鲍姆嘉通,1714-1762)补此缺陷,而以下等知性之理想为美。对之而定美学之一科。其中,一、如何之感觉的认识为美乎?二、如何排列此感觉的认识,则为美乎?三、如何表现此美之感觉的认识,则为美乎?美学论此三件者也。自此以后,此学之研究勃兴,且多以美为与其属于感觉,宁属于感情者。又文格尔曼(今译文克尔曼)、兰馨(今译莱辛)等,由艺术上论美者亦不少。及汗德(今译康德)著《判断力批评》,此等议论,始得确固之基础。汗德之美学分为二部,一、优美及壮美之论,一、美术之论也。汗德以美的与道德的论理的快感的不同,谓离利害之念之形式上之愉快,且具普遍性者也。至汗德而美学之问题之范围,始得确定。

在1915年《东方杂志》发表《述美学》一文之前,这无疑是国人集中译介的关于西方美学历史的最详明文字了。

至于1903年蔡元培译的《哲学要领》一书,则最早介绍了“美学”的词源及其原初意义。其言曰:“美学者,英语为欧绥德斯Aesthetics,源于希腊语之奥斯妥奥,其义为觉为见。故欧绥德斯之本义,属于知识哲学之感觉界。康德氏常据此本义而用之,而博通哲学家,则恒以此语为一种特别之哲学。要之美学者,固取资于感觉界。”这对于国人了解西方美学的底蕴,自然也是不无益处的。

另外,像民初多次重版的《哲学大要》、《新制哲学大要》(谢蒙编)等书,也都有“美学”专节,对传播西方美学起到过积极作用。

最后,还应特别提及一下有关权威辞典在这方面的传播功能。如1915年出版的《辞源》,就设有“美学”专条,标明美学即是“就普通心理上所认为美好之事物,而说明其原理及作用之学也。以美术为主,而自然美历史美等皆包括其中。萌芽于古代之希腊。18世纪中,德国哲学家薄姆哥登Alexander Cottlieb Baumgarten出,始成为独立之学科。亦称审美学”。这大概是中国流行词典中对“美学”一词早期的权威阐述了。这类辞典和有关教科书的流行,实使得“美学”概念及其大体涵义,逐渐为一般的中国知识人所认知。而随着对西方美学了解的逐渐丰富和深入,中国人自己动手编撰美学专门书籍,进行理论的消化、阐释和创造的条件,也就日益成熟。这样,到本世纪20年代,现代中国的美学学科便得以正式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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