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曲中之第一步——我国国有银行获国际储备注资背景及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步论文,国有银行论文,曲中论文,背景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450亿美元的外汇和黄金储备注入到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对于这一问题,目前的猜测多于分析,需要从理性的角度理解中国外汇储备的特殊性和改革国有银行体系的战略意义。
选择国际储备注资的理由
回顾我国国有银行注资历程,第一次是1998年,国家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向四大行注资2700亿元充实资本金。第二次是1999年,为了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3年9月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除债转股外,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808.2亿元,回收现金861.6亿元,现金回收率17.4%,这种模式目前看来,收效不佳。在多种注资渠道存在的情况下选取动用储备,需要从两个层面考虑,第一层面是:银行改制需要多少资金?第二层面是:其他常规渠道是否可能提供这么多资金?
(一)银行改制所需资金量
第一项,就我国国有银行体系目前的不良资产存量而言,大约仍有2万亿元人民币,不良率为20%,如果在未来4年再处理其中的1万亿元,则每年需处置2500亿元不良资产。假定资产总体的清理折扣率为4吨,那么1万亿仅能最终回收4000亿元,这意味着为处理这批不良资产的存量,需要每年注资1500亿元。
第二项,就国有银行体系目前的不良资产增量而言,快速膨胀的银行资产无疑要求银行补充更多的资本金。总体上,近20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年均资产增长率在20%以上,假定国有银行在存贷款方面的市场份额是75%,那么国有银行未来每年的贷款增量至少为2.2万亿元。再假定国有银行贷款的综合风险权重为80%,那么为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国有银行需要面临每年额外补充资本金约1500亿元的巨大压力,并且这个估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是偏低的估算值。
综合第一项和第二项,在未来4年-5年的改制上市阶段,国有银行必须每年获得额外3000亿元左右的注资,才有可能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并将不良率控制在12%以内。
(二)银行改制能获得的资金量
第一项,银行自我积累。应该说国有银行近年来所取得的化解不良资产的成绩主要依赖自我积累,也有存贷款利差扩大和经济景气上升的缘故,但自我消化能力是有限的。例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税前拨备几乎全部用来注销损失类贷款,税后净利润并不多,从银行冲销的坏帐和盈利状况看,每年消化15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已属不易。
第二项,银行发行次级债券,2004年无疑是发行高资信的次级债的合适时机,估计国有银行完成改制后至少需发债3000亿元,但这只能解决银行附属资本金的问题。不能解决核心资本注资问题。
第三项,中央财政向国有银行提供注资。从总体上看,在国有银行体系进行关键性改革时,财政体制也面临压力,尤其是向公共财政的转型压力沉重。例如,过去5年财政发行了8000亿元的中长期建设国债,拉动了3万亿元投资,假定国有银行为国债项目的配套资金是1.5万亿元,那么这意味着国有银行改制将导致财政每年可支配财力收缩3000亿元。从财税收入的情况看,未来3年—5年,中国财政收入维持在15%以上的高速增长仍有可能,那么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量部分大致在4000亿元。即便假定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和积极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并不额外耗费政府财力,扣除银行改制给财政可支配财力的缩减,财政有可能为国有银行改制提供的注资每年至多也不过在1000多亿元。
第四项,引入外资和民间资本。大规模引入外资恐怕更多地是在国有银行改制上市之后,此前外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介入注资是相当有限的。至于民间资本,更多地是注入到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的改制中,大规模介入到国有银行改制的可能性不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如果不直接由财政注资,即便国有银行能在未来4年—5年初步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恐怕资本金基本为零。除动用储备注资外,难有其他选择。同时更应该看到,化解中国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是保障居民财富、降低通货膨胀威胁的最有效途径。动用储备注资国有银行,是诸害相权择其轻的艰难权衡抉择。
此外,还必须关注到另一个决策背景,即中国国际收支顺差大幅度增加,1982年—2002年收入和支出额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5.49%和15.52%,资本和金融项目总体收入增长快于支出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进入2001年以来,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交易项下的顺差双双大幅度增加,目前每个月的顺差超过了100亿美元,并且预期在2004年还将延续下去。如果没有合适的储备经营渠道,那么庞大的储备积累会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目前中国大陆对美的债权大约为3600亿美元,而美国对华债权仅为800亿美元,这种状况如果持续可能会有隐忧,因此通过对国有银行注资来分流储备,也是必须的。
动用储备并非冲销坏账
不少学者和公众将动用的450亿美元,看作是为两家银行填不良资产的窟窿,这是一种误解。理论上讲,这次仅仅是注资而不是坏帐冲销。在整个商业银行的改制过程当中,根据十六大的精神,是先改制后上市,形成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是改制上市的核心内容,注资只是服务于这个核心内容的一个方法而已。就中行和建行这次改制而言,它分为四大步骤,第一个步骤就是核销,也就是把损失贷款核销掉。第二个步骤,是对于可疑类贷款的处理,这恐怕更多的要通过市场化的方法来进行剥离和拍卖。第三步才是注入450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补充资本金,以及后续的发债和上市等工作。所以注资和坏账核销等环节是严格分离的。第四个环节才是改制,经过核销坏帐、处置可疑或者其他类的贷款、注资等三大步骤之后,国有商业银行才可能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改制工作,这个改制也就是改造成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当然意味着国有独资银行从此将改变为国有股份制银行。
由于这次注资并未通过人大,注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四条第六款,即“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因此,对应于外汇注资部分的资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是获得的资本金;另一方面,从国家央行和外管局的角度来看,这仅仅是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的经营形式。因此这部分资金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强制结售汇制度决定了中国国际储备中的相当大部分既是对外债权又是对内债务;汇金公司的存在决定了450亿美元既是储备经营又是国有银行的股本金。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向试点银行注资,并作为出资人督促试点银行落实改革措施,完善治理结构,力争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国有银行改革并不是单纯注资就可以完成的,包含注资在内的整个国有银行改革,粗略来说,可分为财务重组、完善银行系统内外部监管和银行改革的财税综合配套措施“三步曲”,而注资仅仅是财务重组这一系统的一项内容。所以与其关注注资,不如关注银行改制和上市本身。为了更清晰地勾勒这次注资背后庞大的银行改革的系统工程,有必要了解财务重组、内外部监管、财税综合配套“三步曲”。
注资本身包含在对国有银行的财务重组体系中,这是三步曲的第一步。而这又包括核销坏帐、处理可疑贷款、注资、改制这四个子系统的内容,三步曲当中的第二步是核心的内容,是完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内外部的监管体制。三步曲的第三步是财税综合改革能够为国有银行体制的改革提供怎样的整体配合措施,这三大系统当中,注资不是最重要的,第二块才是实质和关键性的。
在三步曲的第二步,即强化内外部的监管中,可以再分为三个子系统。
第一子系统就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更严格的外部监管体制,央行和银监会也反复强调改制上市的目的就是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具有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更加严密的内控机制,更加高效的运作体制,良好的服务和盈利能力的商业银行。银监会作为负责监管商业银行的部门,必然会出台相应的外部监管体制,包括对未来商业银行法律的一些重大修改,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第二子系统是指国有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唯一的机制就是官本位制度,内部治理结构混乱,社会信用不良,银行业整体的税负过重,业务创新能力比较弱这个状态,公众和学者诟病已久,经过注资和财务重组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将形成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三分离,真正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极大化为经营目标这样一个标准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由于银行的上市,银行就从一个国有银行转变为一个公众公司,既然是一个公众公司,它就有更多的披露经营管理的信息、服务于公众利益的义务。
第三子系统还包括经营管理的改革,经营管理改革本身包括商业银行,以规范的公司治理形态进行组织架构的重组,业务的整合,人员的分流,信息化内部平台的建设,业务创新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在三步曲的第三步,是财政税收制度方面对于国有银行改制的总体的综合支撑,这个内容实际上相对固化了,中石油、中海油、中国人寿、中国产险在海外上市过程当中都享受到了这样的财税制度方面的支撑,这样的制度支撑同样也将适用于国有银行体制的改革。因此,450亿美元注资只是国有银行改革三步曲中,第一步的四个子系统之一的内容而已,银行改革又岂是注资这样简单,退言之,其实真正要将450亿美元注资做好,恐怕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汇金公司的角色定位
在央行动用国际储备注入国有银行的决策中,汇金公司未来的发展定位,成为直接影响国有银行改制的关键性因素。把450亿美金从外汇储备最终注入到两家商业银行当中去,是通过新组建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完成的,汇金股东单位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司董事长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大股东,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获得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他们当然是未来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的最大的股东,其他股东还包括引进的外部战略投资者,甚至部分民间资本。汇金公司作为注资商业银行的最大的股东,要对450亿美金负责任,所以,会非常关注450亿美金的具体使用与分红情况,或者就汇金公司本身而言,450亿美元对它来讲是一个投资,至少希望获得不劣于原来投资于美国国债蓝筹股公司债大概每年4%-5%的收益水平,从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2002年,2003年两年的盈利状况来看,450亿美金完全有可能给汇金公司带来更可观的分红,如果考虑到在改制完成之后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是有可能海外整体上市,那么汇金公司还会获得非常可观的股本溢价的收益。
为何是一家汇金公司,而不是为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各设一家汇金公司?迄今汇金公司是严格按照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它的大多数人员很有可能是兼职人员,成立一家而不是成立两家,也许当初决策的主要顾虑是,只成立一家汇金公司,而不是针对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成立两家主要的投资公司,可以节约大量费用。当然在节约的同时也会带来问题,那就是一家汇金公司本身会因为缺乏竞争而激励约束难度增大。但设计两家汇金公司就会有两块牌子,两套班子,花费不小,因此设立一家还是两家投资公司各有优劣,最终方案是设立一家汇金公司,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之下,是可以接受的一个方案。但汇金公司成立之后,仍然有相当多的棘手问题悬而未决。
第一是到底汇金公司作为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的大股东来对董事会人选有决定性的发言权,还是中组部等其他机构对中行和建行的人事任免权有决定权?如果汇金公司在决定中行与建行的董事会人选的权力被虚置了,那就意味着汇金公司的实质仅仅是中国国家储备投资经营公司,两家银行的所有者约束被虚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官本位就难以有什么根本改观,这是个潜在的危险。
第二是汇金公司是否对注入的450亿美金的风险收益水平有足够的敏感,例如,是不是仅仅满足于高于外汇储备的收益水准,还是要求获得不低于国际银行业或国内银行业平均股本收益率?汇金公司的收益比照基准是什么?会不会在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在海外整体成功上市之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减持,以收回部分资金,这些都悬而未决。鉴于外汇注资既具有银行资本金性质,又具有国家储备经营形态的性质,因此这决定了中行和建行运用这部分资金的上下限,这个运用成本的下限,是目前外汇管理局进行储备管理的平均收益率,可能年收益率在4%-5%。而运用成本的上限,则是建设银行未经过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或者说,迄今为止,汇金公司并不能给出其美元注资的期望回报,也不能确定衡量储备经营的收益基准,汇金很可能满足于这部分注资的收益,较之目前储备管理的综合收益水平持平或稍高。
第三是汇金公司以后会不会成为一个实体性的有大量专职人员的官办公司?以至于使得汇金和国有银行之间的制度安排,类似于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制度安排。
第四,中行和建行应如何运用这一笔外汇资金?目前看来,存在多种可能,第一种运用方案是谨慎的,即该笔资金并不混同于银行其它的自有外汇资金和客户外汇资金,而是和其它外汇资金分帐处理。该笔资金存在的意义是提高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信用评级和IPO溢价,而运用方向则和目前国家外汇储备的境外运用模式接近。第二种运用方案是温和的,即该笔资金可以和国有银行其它自有外汇资金协同运用,以支撑和外汇资本金相关的资产类业务。考虑到2003年中行和建行已经将全行境内外业务实现的拨备前利润主要用来冲销资产损失,因此资本金收益水平难以衡量。储备收益可以倒推,即银行应事先确定稍高于国家外汇储备运用收益率的RAROC(风险调整下的资产回报),使得汇金进行的储备经营收益能相对令人满意。第三种运用方案是激进的,即该部分资金被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结汇,以套取人民币升值的收益。目前看来,中行和建行将谨慎运用外汇注资,使其从财务披露上看,获得稍高于国家储备运用收益的风险收益水准是最为理性的。以2003年7月英国《银行家》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部分业绩看,就资本回报率而言,花旗集团为38.8%,汇丰控股为24.8%,而建行只有3.8%,这个风险收益水平肯定不能令汇金公司接受。汇金公司的不确定性,已经给动用储备为银行注资蒙上了阴影。
结论
1.动用储备无损于企业及居民外汇存款的安全性。
2.所注入的450亿美元难以完全混入结汇,因而不会导致央行基础货币的膨胀和通货膨胀的抬头。
3.注资对国有银行竞争格局的冲击,其效应非常错综复杂。
4.注资所揭示的严峻信号在于,银行业改革已没有退路可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自1997年以来,已被延误,如果再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那么就会最终损害中国银行业的稳定,损害公众存款人的利益,也损害中国经济的未来。注资不是万能的,对中国银行业改革而言永远不存在一劳永逸、包治百病的万能良方,国有银行改革的攻坚战已经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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