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动因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因论文,探析论文,移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法律的角度讲,非法移民是相对于合法移民而言的,作为一种国际人口迁徙副产品的非法移民是一种未经政府批准而迁徙的人口,同时也是一种人口非法流动的现象。非法移民可分为非法偷渡和非法滞留两种形式。非法滞留移民是指合法入境,但滞留时间超过当地政府所准予逗留期限的人,即签证延长被拒绝或签证过期三个月以上,合法身份丧失而沦为非法移民。非法偷渡移民是指未经外国政府同意而入境且未经本国政府同意而出境的人。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强,人口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速度日益加快,规模也日益扩大。人口跨国合理有序流动无疑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可与此同时,非法移民现象也不断出现,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力量的推动进一步催生了更多的非法移民。据国际移民组织(IOM)2001年的保守估计,全世界1.5亿国际移民中,大约有4000万属于非法移民。非法移民潮就像一股“黑流”涌动在世界各国,造成了严重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一道世纪难题。
对于移民产生的原因,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已经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本文将利用这些理论对非法移民产生的动因进行深入的剖析。
一、非法移民产生的经济层面上的原因
1.不对称的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非法移民是全球性的严重问题,其根源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这又是不对称的全球化造成的。
全球化通常是指商品、资金、信息和人员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以合理配置。经济全球化必然会推动国际人口的跨国迁徙,因此,国际移民潮是市场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注:这是“世界体系理论”的观点,其代表人物有Erol Ricketts,Salley E.Findley以及Saskia Sassen。),非法移民作为国际移民的组成部分也必然是这一推动力的结果。
全球化的进程并没有给所有的国家带来福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它们在经济、科技以及信息上的劣势更进一步拉开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全球化是不对称的全球化,这中间主要的是经济全球化的不对称。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规律和偶然事变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国家层面上看,获利最多的还是发达国家,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发达国家主导了全球化规则的制定和推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差距在全球化进程中并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二战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收益分配严重失衡,数字鸿沟不断加深,金融一体化频繁发生危机以及人口、资源和环境失调对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全球范围的部分人口的极端贫困问题日益严重。
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的全球化扩大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们的眼界,特别是对发达国家有了更多的了解。在他们的眼中,发达国家满地是黄金,生活是天堂,充满了吸引力,从而形成了一股“拉力”。对国内经济状况的不满足并进而希望谋求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促使他们移居发达国家或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社会稳定的发展中国家,这就形成了一股“推力”(注:“推拉理论”(Push-pull theory),创始人是美国社会学家莱文斯坦(E.G.Ravenstein)。他认为:人口迁移并非完全盲目无序流动的,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左右人口迁移的动力,是推拉因素作用的结果。)。但是,贫困与非法移民之间并不是线性因果联系,而是非线性的因果联系,贫困往往会导致一国的居民合法移民或非法移民,但不是必然的。信息的闭塞、高昂的偷渡费用以及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一些贫穷的人企图非法移民愿望的实现,而在非法移民群体中大多是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中等收入者。例如我国广东、浙江和福建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比内地很多省份要高,然而,这些地区恰恰是我国非法移民高度集中的地方。这依然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同样的劳动力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价格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注:这是“新古典经济均衡理论”(The Neo-classical Economic Equilibrium Theory)的观点,其代表人物是波尔雅斯(G.J.Borjas)。),个人为了追求“最大的效用”推动他们到发达国家定居或谋求发展。当这种愿望不能通过正常的移民途径得到解决时,就会寻求其他的非法渠道进行非法移民。而发展中国家的居民越是想移民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对移民的限制就越加严厉,加上国际偷渡集团的参与以及交通和信息工具的现代化,致使非法移民的人数成倍地增长。
2.发达国家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而这些国家劳动力的缺乏、人口老龄化以及当地的失业工人不愿意从事“又苦又累又脏”的体力活的现实也是引发非法移民生生不息的原因之一。
依据“双重劳动市场理论”(注:“双重劳动市场理论”(The Dual-labour Market Theory),又称为“劳动市场分割理论”,代表人物是迈克尔·皮奥里(Michael Piore)。)的观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系划分为两个主要的层次,即资本密集的主要部门和劳动力密集的次要部门,这种划分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层次化;发达国家的本地劳工对高收益、高保障、环境舒适的工作趋之若鹜,却不屑从事那些报酬低、危险程度高、有伤脸面和有碍个人发展的工作,这就使得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存在对外国劳动力的内在需求。于是,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在对待非法移民的态度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方面禁止非法移民,一方面每隔几年对非法移民实行一次“大赦”。这种互相矛盾的政策给非法移民以极大的希望,他们非法移民到发达国家一边从事“黑工”,一边苦苦地等待着下一次的“大赦”。
3.非法移民带来的高额利润
非法移民过程中的偷运移民的巨额利润极大地吸引了国际偷渡犯罪集团。偷渡犯罪集团已经把偷运移民变成了真正的全球生意。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偷渡集团每年获利高达30—95亿美元,比许多毒品走私的利润还高,因此不少毒品集团利用贩毒网络从事偷渡犯罪。在暴利的刺激下,偷渡犯罪屡禁不止,这也是非法移民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非法移民产生的政策层面上的原因
非法移民潜在目的国在对待移民入境的鼓励、限制或禁止的政策直接影响到非法移民的数量和流向,限制性移民政策的实行、各国自身移民政策的不一致以及政治斗争的需要是形成非法移民的政策层面上的原因。
1.限制性移民政策的实行
外来移民曾经给战后欧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援,然而,由于随着外来移民的增多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压力过大等问题,发达国家对移民的态度日趋谨慎,加上“新民族主义”的抬头,各国政府陆续实行限制性的移民政策。
在欧洲,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行限制性移民政策,德国、法国和英国都先后实行了相同的限制外来移民的政策目标。自90年代以来,欧盟成员国对不实施主动的移民政策已经达成共识,如违背这一原则,则有义务向欧盟伙伴作出解释。可见,限制性移民政策已成为德、法、英以及其他欧盟成员国遵守的共同原则。美国于1996年颁布的新移民法,其主要目的就是阻止新的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各国限制性移民政策的实行带来了一系列后果,包括正常出国渠道的不畅,出境就业的合法渠道不畅,劳务市场秩序混乱,到国外就业服务与管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国际劳务市场信息不通,某些国家公民因私护照的申请条件过严、审批手续繁琐,一些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公民申请家庭团聚的签证控制过严等,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非法移民的增多。
2.各国自身移民政策的不一致
各国对待非法移民的态度并不是始终如一的。正如前文所述,更多的时候,特别是当各国经济景气时,各国政府对非法移民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多次推行非法移民合法化政策,使不少已在国外的非法移民最终获得居留权。这对发展中国家一些想出国的人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
例如,美国对非法移民的态度是经常变化的。2001年7月,布什总统宣布,如果国会同意,他将给近300万墨西哥非法移民发放移民绿卡。布什的计划无疑是在鼓励非法移民的行为,虽然这里面有政治的因素。所以,西方国家对待非法移民上的反反复复的态度也是当前非法移民难以有效地控制的原因之一。
3.政治斗争的遗留物
有的学者把非法移民归为冷战时代的后遗症,由于在冷战时期东西方意识形态的不同,美国和西方国家对来自社会主义国家和地区的难民,不论其动机为何,均立刻给以政治难民的地位,这中间大多数是非法移民。而现在,某些西方国家又打着“人权”的幌子,在有关移民法律和制度上为非法移民提供了生存的空间,甚至以“政治避难”等借口为非法移民撑开保护伞,从而间接地纵容和助长了非法移民。
例如,美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宣称为“受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寻求庇护,近年来又给“法轮功练功者”以所谓的“宗教庇护”,这就对许多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大开“政治庇护”的方便之门,从而间接地鼓励许多想出国的人采取偷渡和申请政治避难的办法达到移民目的。
三、非法移民产生的法律制度层面上的原因
移民输入国和输出国为控制移民与定居所制定的法律与各项制度,对非法移民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一个国家关于移民方面的法律上的不完善和边境管理上的漏洞都是造成非法移民增多的法律制度层面上的原因。
1.相关移民法律的不完善
各国对移民管理和控制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国家较为严格,有的国家则相对宽松,尤其是相对宽松的国家的移民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这就为非法移民的产生与增多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漏洞。
例如,美国的法律规定,对非法入境移民举行听证裁决程序前,不能把偷渡者遣返原居住地,同时,美国宪法第四条规定警察如果对一个人没有合理的怀疑,是不能随便盘问的。而对于非法移民的遣返还是收留要经过传讯、审讯等法律程序才能决定,这种程序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甚至数年才能解决。加上美国的监狱人满为患,被捕的非法移民又不能长期关押在监狱里,只要有人保释,就一律放人。在这一过程中,美国的一些律师为了赚钱,帮助这些非法移民编造种种不实之词,使一些偷渡者靠编造谎言与假证件也可以逃避法律制裁而滞留美国,再等待美国每隔几年的“大赦”而成为合法的美国公民。为此,一些人无所不用其极,譬如,一些偷渡者利用通缉令、判决书、逮捕证编造出一个“被迫害者”的身份而达到滞留美国的目的。
以上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实际上移民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之处可能会更多,这些不完善的地方给以非法移民可以绕开法律制裁的机会并进一步增加了非法移民移民成功的希望。
2.各国国(边)境管理上的漏洞
各国对其国境或边境的管理不可能尽善尽美,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非法移民以及一些偷渡组织利用这些漏洞大肆地进行偷渡,也是非法移民产生和增多的一个制度上的原因。
1995年3月26日关于人员自由流动的《申根协定》首先在法、德、荷、比、卢、葡、西七个国家生效,七国人员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人员均可在七国之间自由来往,第三国人员只要取得一国的申根签证,也可以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在七国之间自由通行。《申根协定》的签订和生效,基本上消除了欧盟成员国(除英国和爱尔兰外)在有形概念上的各种边界障碍。统一的内部市场的建立,既为欧洲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为欧洲的跨国犯罪带来了新的“统一市场”,非法移民在这一“无形的边界”中便会产生和增多。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治安管理能力、海防和边防控制能力等基础工作有待改善,情报信息不畅通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人员和船舶管理存在一些漏洞,也给偷越国境者以可乘之机。另外,一些部门的各自为政、彼此合作管理不力也造成了管理上的盲区。再加上一些边防、海关等执法人员因受贿或渎职私自放行偷越国境者,在一定的程度上放纵了偷越国境的犯罪分子。
四、非法移民产生的个人主观层面上的原因
非法移民的形成除了一小部分是因为被欺骗被人拐卖或贩运而被迫进行的外,大多数还是主观自愿的。前面所述的种种经济、政策以及法律制度上的原因可以看成是非法移民形成的客观原因,然而,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并不必然造成每一个人都去进行非法移民,形成非法移民的最终决定因素依然是个人的主观意志。
主观层面上的原因很多,以中国福建地区的非法移民为例,大致有如下的原因:
1.法制观念的淡薄
在我国福建省的一些地方,当地的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偷越国境的行为存在非常模糊的认识。在一些地方,偷越国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引起基层干部的足够重视,对偷越国境的影响认识不足,个别非法移民活动突出的地区的基层干部甚至把出国视为当地人民的脱贫致富之路,认为这对家乡经济建设、投资会有好处,有的纵容、包庇偷越国境的犯罪分子,更有少数干部无视党纪国法,直接参与偷渡活动,致使这些地区的非法偷渡活动长期得不到遏制。
2.相对失落感形成的攀比之风
新经济移民理论认为,引发移民的原因不是“两地收入”的差距,而是基于同样参照群体比较后可能产生的“相对失落感”。相对失落是参照主体与参照客体的比较,依据“相对失落论”,在社会发展相对迟缓时,人们比较容易安于现状;可是,当社会发生急剧变动时,人们习惯于在自己熟悉的人中选择那些原先条件不如自己、可现在处境却比自己好的人进行比较。这种“相对失落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攀比之风。由于他们对金钱的盲目崇拜,导致他们对大多数偷渡者的悲惨遭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反而对极少数偷渡成功后寄钱回来买地盖房的人羡慕不已,执意步其后尘,不惜倾家荡产,冒险偷渡。
综上所述,非法移民的动因并不是某一方面因素简单的推动,而是多种原因交叉作用的结果,从而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动因机制。在这一机制中,经济层面的原因是产生非法移民的主要原因,政策和法律制度层面的原因相对次要,而最终决定非法移民形成的是公民个人的主观因素。因此,各国在面临非法移民问题时,应该找准各自的原因,同时,非法移民的跨国性也必然要求各国寻求国际合作的途径解决非法移民这一复杂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