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格心理学的困境与出路_人格心理学论文

西方人格心理学的困境与出路_人格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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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763(2002)03-0041-05

在西方心理学中,人格心理学是最受人们关注也是最有争议的分支学科之一。这不仅因为该学科的研究对象直接指向人类心理的最底层——人性及其特征,而且也是由人格研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所决定的。

一、问题的提出

人格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倍受人们青睐。它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谈论颇多和感受很多的,也是心理学为大众接受的最重要的途径。在学术界,人格研究成果不断,尽管这些研究颇受争议,但是在美国心理学会(APA)的权威刊物《心理学年鉴》中,近10年来几乎每年都要刊发一篇关于人格研究成果的综述。即便如此,人格心理学并没因此而获得学术界的认可,表现有二:一是在学院派心理学中,人格领域的研究一直声誉不佳,美国联邦基金会不仅对人格研究的投入少,而且国家科学院(NAS)也没有人格心理学家的一席之地;二是在所有心理学家中,人格心理学家占的比率很小,在APA的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分支机构中人格心理学家不到10%。

人格心理学的地位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西方心理学实证研究的取向所致,在认知心理学占主流的心理学体系中,量化问题将人格研究拒之于学院心理学之外;另一方面也是由人格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决定的。与外显行为及其他心理过程相比,作为内在反应倾向的人格在研究过程中难免会有主观推断性。尤其重要的是,人格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已成为该学科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人格心理学综合化、多元化发展的今天,解决这些问题,走出研究困境成为人格研究的当务之急。

二、西方人格心理学的困境

历史上,西方心理学发展过程中本身就存在其固有的问题[1]。这些问题在人格研究中自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如人格的界定问题,人格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论问题,人境作用问题(即主客体相互作用问题),等等。不仅如此,人格领域还有其自身的困境,正是这些困境使人格心理学的发展举步维艰。

困境一:稳定还是可变?

在大多数人格定义中,人格往往被界定为个体内部一致性的行为模式。稳定性和一致性是人格研究的一个默认前提,离开了这一前提,人格研究也将无从谈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稳定性与可变性的问题的解决。人们从大量纵向的实验研究材料中获悉,用以验证人格稳定性与可变性的证据几乎持平。换言之,已有的研究不足以让人断言人格究竟是稳定还是可变的。

对待人格稳定还是可变这个问题,西方传统的人格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派:精神分析和特质论者持人格稳定性观点,而行为主义、认知学派及人本主义者则相信人格是可变的。大五因素的倡导者们也可算作前一阵营。为了支持各自的观点,人格理论家们进行了广泛的纵向调查。大五因素理论的代表人物McCrae和Costa关于人格稳定性的研究表明,尽管个体在30岁以前表现出某种连续性的特质差异,然而30岁以后人格趋于稳定[2]。但是人格的认知理论家Kelly认为,人格包括“个人构念”(personal construct),它是用以构念世界及预期行为结果的两极知觉定向,如果某一构念产生了不正确的预期,那么它应该而且也将会被修正,从而促使新的构念形成。Kelly并不承认人格具有稳定性。

人格稳定性的反对者提出,人格问卷的一致性反应是缘于被试对过去反应的回忆,自我报告中暂时的一致性现象仅仅意味着个体身上有一种固定的自我观念及无法与人格的真正变化保持同步的自我概念存在[3]。而持人格稳定性的理论家反驳道,如果否认人格具有稳定性,那么一切人格研究及由此作出的任何预测都将毫无意义;如果说人格中有变化的话,那也只是人格特质随年龄增长在活动水平上有较小的下降,并不表明人格是变幻莫测的,行为随情境而改变不能作为否认人格特质具有稳定性的依据。

毫无疑问,人的一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成熟、教育、学习、结婚或离异、重大的生活事件、职业选择等,无一不对人格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如若不承认人格的可塑性,那么一切教育措施及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努力都有可能徒劳。然而,行为的改变并不意味潜在人格变化,决定行为是否改变的标准反映了人格与当前情境的联合效应或两种冲突人格倾向的联合效应。我们不主张折衷的观点,即认为人格既是稳定的又是可变的,因为这对于我们理解的人格的本质毫无裨益。但是Erikson人格发展的阶段理论多少对我们有启示意义:在人的毕生发展中,人格发展有阶段性,在每一阶段内部,人格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在阶段与阶段之间,人格是可变的。

我们还认为,要想走出稳定还是可变这种两难境地,至少还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①人格稳定性与可变性的标准,例如行为能否完全等同于特质甚至人格?②稳定性与可变性测量方法,其中必须对绝对变化和相对变化、量变与质变、显性变化和遗传变化、连续性变化和阶段性变化作出区分;③人格测量或评估材料的来源及其信度问题;④全面考虑人格测量的指标、研究偏好及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困境二:人格的结构与维度问题

自Freud提出本我、自我、超我这一人格的三维结构以来,结构与维度问题一直成为人格理论家关注的焦点。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不仅在不同的人格理论之间,就是在同种人格理论的不同理论家之间,其分岐也非常明显。虽然同属精神分析学派,Jung认为人格由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部分组成,其中集体无意识是人格的核心结构;新精神分析的代表Sullivan则强调人格结构中自我感知的重要性。人格的建构主义也提出了人格建构的三成份,即行动者、观察者和自我观察者(self-observer),建构主义者还将自我意识(self-awareness)视为人格建构的关键[4]。

人格的结构与维度问题争议最大的还是在人格特质领域。特质论开创者Allport首先提出了人格结构的三个层面,即中心特质、主要特质和次要特质,每一层面又包含不同的维度。与此同时,Cattell认为人格大致由16种因素组成,而Eysenck则提出了人格的三维结构模型,认为个体人格由内外倾、神经质及精神质三个维度构成[5]。同样是三维结构模型,Tellegen指出,人格结构应当包含积极情绪、消极情绪及强制性三个维度。

通过综合早期的人格结构与维度研究,近几十年来,新特质论者在大量纵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格结构的五因素模型。该模型主要采用两种研究方法——词汇研究和问卷研究,由这两种方法获得的人格结构与维度也不完全一致。基于词汇研究的五因素维度包括:Ⅰ—外倾性,Ⅱ—宜人性,Ⅲ—公正性,Ⅳ—情绪稳定性—神经质,V—开放性或文化;而基于问卷研究的五因素包括:Ⅰ—外倾性,Ⅱ—宜人性,Ⅲ—公正性,Ⅳ—神经质,V—对经验或智力的开放性,每一因素又包括6个子维度[6]。也同样是基于词汇研究,Benet和Waller则得出了人格包含七个维度的结论:Ⅰ—积极绪性,Ⅱ—消极绪性,Ⅲ—正价,Ⅳ—负价,V—可靠性,Ⅵ—宜人性,Ⅶ—常规性[7]。

人格的特质论和结构论者承认人格的结构性和层次性,这无疑是可取的。然而这种结构和层次一旦混乱不清,那么其客观性和科学性就会受到怀疑。我们认为,人格的结构与维度问题之所以意见不一关键在于人格研究的方法论。无论是新老精神分析还是人本主义人格理论,人格结构思辨的研究方法是不可能获得一致性结论的。即使有某种一致如普遍承认“自我”为人格中心,那也可能仅限于词汇表面,“自我”又当如何界定呢?另一方面,特质论或结构论者在使用词汇研究或因素分析的问卷测量中,难以穷尽人格的维度。Mischel就曾指出,由词汇研究而获得的人格维度显然受词汇本身的影响,词汇量的限制及研究者和被试在词汇理解上的个体差异影响了维度的确定[8];而人格研究中的因素分析原本就是一种很有争议的统计方法,这种表面似乎客观的方法实则带有较大的主观性,要不同样是因素分析何以在相同的问题上产生如此大的差异?

困境三:结果还是过程?

西方人格理论家对人格的研究一般有两种取向:其一是倾向性或特质论研究取向。持这一取向的理论家们普遍认为人格是一种反应倾向,他们将稳定的特质、因素或行为假定为人格的基本单元,视人格为个体行为、思想或情感的结果,因此重在对反应结果的描述和解释。特质论及结构论者是该取向的代表。理论家们在描述人格特质或结构时,往往用形容词或名词,而较少使用动词;在解释行为原因时,将人格特质或结构视为一种静态因素或分析单元。

另一种为过程或加工取向,行为论者、认知理论家及建构主义者属这一派别。这些理论家认为,人格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在人境互动或人际互动的过程中获得建构;同时人格作为一种调解单元系统(例如编码、期望、目标等),它既是心理过程又是认知-情感动力。过程或加工论者尤其注重识别特征性的情境,因为这些情境有可能在人格建构过程中变得特别明显。此外,他们还检验了社会认知中人际变量的稳定性相关及个体信念与目标结构之间的相关。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借助于自我意识及自我监控的作用,人格最终在人际互动的过程中得以建构。

上述两种取向使人格研究长期分属两个分支学科,追求的是两种不同的目标——人格倾向或人格过程,采取的也是不同的方案和策略。过程论的批评者指出,过程或加工取向忽视了个体间的倾向性差异,因而也就忽略了人格结构中最核心的一面;过程取向将重点放在考察情境特征对人的影响或强调人际效应的做法弱化了个体差异的作用,结果他们在注重过程的同时很容易被指控为“没有人格的个人和现象”[9]。

而倾向性或特质论者的问题则在于:形成每一个体人格核心的稳定性特征是什么?调解这些稳定性及个体经验和行为表达的人际动力与心理过程又是什么?Epstein认为[10],特质论或结构论者“只是一种表面属性的描述,尽管它们在某些情况下有一定作用,但在理解人格的过程方面不过提供了一个‘蹩脚的基础’而已;如果人们希望理解个体持续性活动动力的话,那么一种能够解释因果关系的、更具动力性和相互作用的方法是必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格研究面临着一个重大抉择:是努力在一个领域继续探索能够整合两个目标和两门分支学科的理论框架,还是认为这种整合根本不可能或亦无法建构?不能否认,过程与结果经常表现为一种因果关系,但是如果将人格既当作行为的原因(过程)又看作行为的结果,那么就有可能走回到“循环论证”的老路上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格心理学家一直在这一问题上苦苦徘徊,因此建构一种新的方法迫在眉睫,人格的“认知-情感动力系统”(CAPS)就是一种新的尝试。[11]

困境四:描述还是解释?

在人格研究中,人格及其特质通常以两种方式出现在人格理论中:其一是描述行动者的行为及概括行动者的行为模式:其二是解释行动者的行为原因。人格评估最常用的方法是自陈报告、问卷、测量或临床访谈、无论是评定者或被评对象,他们都要从大量自然语言中选择那些能够描述自己行为或感受的词汇或陈述。评定者通过被评者提供的信息如行为、外表、活动的情境等形成对被评对象的印象,并用特定的人格术语描述这种印象;而被评者则通过自我展示(Self-presentation)和自我意识用人格术语进行自评,最终得到特质论者或结构理论家们所谓的三因素、五因素或七因素模型。

与此同时,人格理论家用这些描述人格的术语以解释个体行为,认为人格及其特质是个体行为差异的主要原因,同时视特质为行为的因果性机制。就整体而言,人格解释功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人格视为动力系统,人格的认知理论就是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之上。通常,人格被作为个体差异的最重要因素,这种观点本身就包含了人格的解释功能,离开了这种功能,任何描述都变得毫无意义。正如有批评者指出,结构论者对于人格的理解没有任何贡献,他们只不过对过程的结果提供了一些标签而已。

当人格理论家试图单独用特质来解释行为时,他们常常蒙受“循环论证”之苦:假如问A为什么殴打B,特质论者会说“因为A具有攻击性”;而当问及如何知道A具有功击性时,他们又解释说“因为A打了B”。就每一种功能分别而言,在描述人格的过程中。人格理论家无法消除因人格评估带来的种种偏见,如评定的特殊偏见(idiosyncratic bias)和证实偏见(confirmatory bias)[12]。此外,人格评估还产生了描述和判断中的精确性问题,即如果行动者的自陈报告与观察者的评定结果不一致,那么两者中究竟哪一方代表了被评对象人格的“真实”评估呢?

人格的解释功能还有其自身的不足。在解释行为的个体差异时,观察者对行动者的期待效应会对行为的原因产生歪曲甚至错误的解释。而解释中所依赖的信息不仅受观察者的主观因素影响,而且还受人际环境和当前情景的制约,换言之,情境的近因效应难以消除。更为重要的是,观察者在解释行为原因时往往处于人格与情境之间的二难选择境地,这便形成了人格研究中的人境作用问题。而至今,人格或情境在解释行为的变异系数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分岐。

三、西方人格心理学的出路

本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格心理学的不断综合和分化,人格研究领域进一步被拓展和扩充。除了对原有理论进行整合以外,人格理论家还发展了新的人格理论,如Buss提出的进化人格理论[13],Magnusson和Torestad提出的生物学模式与系统理论[14],以及Mischel和Shoda的认知—情感人格系统理论。在这些理论中,研究者们将人格与自我理论、社会认知、跨文化变量及记忆结构的生物学理论结合起来。

尽管如此,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McClelland就指责当前的人格研究仍然是对自我印象的研究,其涉及到的只是意识或认知变量,这些研究不过是众多分散工作的总称[15]。在一些实质性问题上,人格理论并没有或者只作出了含糊其辞的回答,如人格是如何发展和变化的?人格有生物基础吗?遗传机制如何导致个体差异?人格的社会决定因素是什么?等等。不仅如此,上述困境成为人格心理学发展的最大障碍。

然而,困境与问题不足以怀疑人格心理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可能性。Hogan在详细回顾了人格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正式成立以来的50年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学科的前景作出了“一种乐观的预言”,指出人格作为一门科学特别是应用科学的可能性[16]而Burger则在全面分析和评价已有人格理论的基础上,指明了未来人格研究的发展方向:①重视遗传因素的影响,②强调人-境相互作用,③注重意识外的思想和观念[17]。我们认为,要想成功地走出人格研究的两难境地,还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建构人格心理学的元理论。在对原有人格理论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人格理论,特别是人格的元理论。人格领域的研究之所以如此松散,其关键在于缺乏一种整体思想和一个整合观念。人格的建构主义不失为一个较好的开端。建构主义不仅要整合人格的个体观念与群体观点,而且还试图整合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及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等相关学科。

第二,将人格置于广阔的学科背景中进行研究,必须放弃以住的孤立研究。而应将人格置于大的心理学、社会学乃至生物学、进化论的背景下进行研究。这不仅是学科发展的必然,也是当前人格研究的趋势。在心理学领域,将人格与情感、认知等心理过程交叉进行研究[18];在社会学领域,人格研究与自我理论、印象操纵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及人际互动论相结合。此外,关于人格的生物遗传机制研究也取得了某些突破。所有这些都表明,单一的人格研究模式已成为过去,人格心理学的出路在于与其他心理过程及相关学科的相互渗透与结合。

第三,进一步完善人格研究的方法论。在已有的人格理论中,关键的分岐在于人格研究的方法论。就心理学而言,有的心理现象可采用实证方法,有的则只能用现象学的方法。人格研究同样如此:对于人格结构的深层部分(如无意识),只能用定性分析或现象学的描述;而对于人格的表层部分(如行为),则需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过程中用作实证研究的人格评估及相关的统计方法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提高测量的信度和效度;在研究方法的指标上也需要进行规范和统一,否则测量和分析的结果又将落入因素争论的圈套。

最后,整合社会文化因素,提高研究的外部效度。人既然是社会的个体,就必然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同样,人格理论的推广既受个体差异的影响,也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化的影响决定了个体的人格,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跨文化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证实L19]。Jung就曾说过,“人格是文化要求其成员所承担的角色”。然而就传统的西方人格理论而言,文化因素常常被人格心理学家所忽视,却又被文化人类学家捡来解释个体与群体的人格差异,这不是一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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