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考试说明对能力要求的最新表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能力论文,考试论文,最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谈到测量,我们应主要地理解测量的目标以及这些测量目标之间的关系。
测量的目标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能力要求,新修订的考试说明对能力要求的表述是这样的:
一、再认、再现历史知识
1.再认、再现重要的历史事实、历史概念和历史结论。
2.再认、再现历史的阶段特征、基本线索和发展过程。
二、材料处理
3.阅读理解历史材料。
4.对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整理,最大限度地获得有效信息。
5.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论证。
三、历史阐释
6.归纳、比较、概括历史知识。
7.把历史事件、人物、观念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和评价。
8.初步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历史现象和历史事件的本质,阐述历史发展的规律。
四、文字表达
9.语言准确,逻辑严谨,史论结合。
这个测量目标基本上反映了当前我们对能力要求的认识程度。和以往不同,这次对能力要求的内容首次进行了分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九项能力要求被切割成四个类别,即“再认、再现历史知识”,“材料处理”,“历史阐释”,“文字表达”。分类说明了什么?首先,它告诉人们从哪几个方面去进行测量,也就是明确了测量的范围。这个“范围”,大致上是从前述能力因素分析而来,只不过把带有理论意义的东西转化为可以操作的测量目标的类别。
在测量上,对这四类的要求也有区别,区别的依据主要是知识、方法和思维含量。第一类,再认、再现历史知识,含有两条,这两条概括了历史学科的基础知识,知识含量高,所以它在测量上的要求是准确,所谓“再认、再现”,就是要准确地反映史实原貌。之所以把这类分为两个具体目标,是因第一条比于第二条来说是更为基础的东西,第二条是根据第一条的内容被人为地概括出来的东西,比较系统,但仍属于反映历史原貌的内容,它只要求准确地再认、再现,不要求发挥和阐释。请注意,对于知识的测量要求和如何获得再认、再现的知识显然是两回事,不能认为考的是死知识,那么这种知识就可以完全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获得,这是一个误区,事实上,在测量方法上,死的知识是被包容在活的问题当中的,也就是说它与其他几类的测量内容是一个整体,不会截然分开,这在后面还要谈到。
第二类,材料处理,在测量当中材料的概念是:它是指在题目当中出现的所有历史材料,这些材料是为回答问题而布置的,因此,对于材料处理的要求是有效。所谓“有效”,是指其一,对于回答具体问题来说是有效的;其二,对于联系所学基础知识是有效的;其三,对于说明、论证是有效的。因此,材料在答题当中不仅仅是被引用、转述、复述的对象,而是用来理解并说明问题的依据。概括起来,“有效”有两个含义:材料中信息的获取是有效的。对于有效信息的利用是有效的,请注意两个有效所使用的限制词,前一个有效用了“最大限度”,是指要穷尽材料中的有效内容,不能用一两条有效内容去代替其他内容,这样只会导致说明不清,论证不周。“充分”是指对于有效信息不能只求罗列,而要求展示着有效信息在回答问题当中的作用和意义,要针对所回答的问题,把有效信息和所学知识融为一体,进行透彻的说明、论证,实现其材料价值,这才是“充分”;材料处理综合性较强,知识、方法、思维含量都比较高,用“有效”去概括是合适的。从能力型考试的要求来说,我们更注意后一个“有效”。
这四类中的“历史阐释”,其主要特征是思维。这里先声明一点,说历史阐释的主要特征是思维,并不是说其他类不需要思维,或者说思维不重要。这里所说的思维,是指这一类能够比较典型地反映历史学科的思维特点,同时亦可统帅其他类的思维。从测量的角度来说,对于这种理论、方法、系统知识含量最高的测量目标,首先要有一个程度的要求。此类范围中含有三条具体目标,相对而言,对于“归纳、比较和概括历史知识”要求程度应该是准确、合理、周到。也就是说,这一项虽然知识要求容量很大,但在测量上伸缩性并不大,它基本上是要求人们将历史知识按特定要求进行本质的、系统的整理,更多的是根据扎实的基础知识来掌握初级历史思维的能力。因此,要求其准确、合理、周到是符合这一条目标的具体情况的。“把历史事件、人物、观点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和评价”,这一条要比上一条的思维力度高一些,且带有明显的学科思维特点,因此,对它的测量要求是客观性。所谓“客观性”就是要求做到对历史事件、人物观点的分析、评价要与历史发展的具体史实、阶段性特征相结合,揭示那些历史事物的特点、作用和意义。客观性思维最能体现历史感,它是历史的形象思维和理论思维的结合点,带有较强的情感意识和情境意识,是走向辩证思维的唯一阶梯。抓住这一能力目标至关重要,从我们以往的教育学和测量的情况来看,这一能力目标是一个弱项,一则很多人不知道怎样把历史事物放在它所产生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二则以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做为出发点,用后人的认识去苛求前人。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人们实际上对历史事物本身尚不甚了了就去妄加品评,做为教师,那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做为学生则是似懂非懂,学的不是真正的历史。说到底,这是个学风问题,为害最大,必须扭转。此类范围最后一个测量目标;初步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历史现象和历史事件的本质,阐述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对历史思维的最高要求,因此它强调的是理论性。如果说在上一个测量目标当中也含有一些理论内容的话,那主要是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比如要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分析入手去考察社会制度,去评价人们的社会地位,要从社会经济生活入手去分析当时的社会意识或观点等等,相对来说是静态的,但在这一条目里,理论性的要求就是系统的,深入的,动态的。它除了要把历史事物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考察之外,要着重分析事物本质和它的历史倾向。我们在上节中讲过,历史事件的发展是一个转化过程,理论的意义在于揭示这种转化的历史倾向,从而深刻地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总之,强调理论性,就是要对历史事物的认识具有历史的、唯物的、辩证的思维特点。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考生去做大学问,做大文章,因此,在此条目之前冠之以“初步”的限制。“初步”的含义是,其一,基本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是正确的;其二,所涉及的知识内容与理论分析是有内在联系的,有系统的;其三,其论述具有认识意义。要防止把“初步”的含义理解为仅仅懂得理论条条的做法、对号入座的做法,也就是说,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仅仅当做纯知识来传授,要化为精神和灵魂。这是进行素质教育的关键,也是考试能力要求的原则。这里顺便说一句,不能因为存在考试,我们的教育就一定是应试考试。考试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形式,和素质教育并非一定矛盾。当前我们之所以在能力要求上下很大工夫,其目的也是为了实现素质教育和选拔考试的结合,使考试这种形式更好地为素质教育服务。
第四个类别就是文字表达。作为历史学科的文字表达与其他文科科目文字表达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它应该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它要求语言准确,这一点和其他科目的要求共性多一点,不过,历史学科要注重这其中的概念表述的准确、史实表述的准确和说明论证表述的准确;其次要求逻辑严谨,这里,逻辑不是指行文的结构,而是指所述内容的内在关系,概括来说,它应该是有序的而非罗列的,还应该是完整的而非残缺的,又应该是主旨明确的而非含混的;第三,史论结合,这要求在表达上要有鲜明的观点做为立论基础,又要适量的史实做为支持,史论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不能自相矛盾。这里需要说明,我们不会要求学生去做纯理论的论述,而是希望一种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的对史实的科学分析,要把观点融入这种分析当中去,并非一定要出现什么完整的理论阐述或理论字眼。“史论结合”做为比较典型地反映历史学科文字表达的形式,在考试测量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并不为过,再说,这一要求在题目中会有程度和范围的限制,只要理解了这一要求的基本含义,考生是能够做到的。
以上对能力要求的四个类别范围做了一个简要的说明。需要指出的是,对能力要求进行分类,并不是表示在命题中以类区分试题的测试功能,比如“材料处理”就一定得针对材料解析题,事实上,这四个类别构成了能力要求的整体,在试卷中,一种题型或一道题目往往含盖了两个以上或全部类别的能力要求,从测量的要求上说,题目含盖能力要求多,总比含盖少有更好的测试效果。当然,有时一张卷子需要有某些题目进行非常单一的能力测试,但这绝不是整张试卷的要求,我们最好不要把能力要求的类别条目和题型对号入座,这样会事倍功半,而需要把能力要求融会贯通起来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这样才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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