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看待家园——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美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然环境论文,人与论文,美学论文,关系论文,家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425(2004)02-0058-06
富有理性的智者能够从他人或自己已经践履过的行迹中知其得失,以便走好今后的路。
先知先觉者乃世之稀有,而做智者则是可能的,也是世之所需。智者不光是有智慧、有灼见的,同时也往往是有勇气自省的。在当下认识和对待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讨论生态问题,则需要有更多的智者,足够的理性,以及足具勇气的自省,而且这种需要是全人类性的。
一
早已有过一个通俗而又深刻的说法:地球是人类的家园和祖居;自然界是人类得以生存的第一要素。事实上,人类作为一个从自然环境中剥离而出的智能物种,从其诞生之日起便内蕴着一个天缘性的哲思情结,即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成为人类最初的哲学沉思。帕斯卡尔说,人是自然界“能思想的苇草”。究其根本,人毕竟离不开自然的基质。可以说,人类对于自然环境、对于生态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原本就是一种最本真的精神还乡。从“天缘”关系讲是这样,而从现实的问题来看,这方面的思考更显得必要与重要。
如今,人类面临的最大最严峻的挑战恰恰正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恶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生态问题。众所周知,水源缺乏,土地沙化,能源枯竭,环境污染,以至臭氧层严重受损等等,几乎成了全球性的凶顽之症。所有这些,都无不直接关系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因此不能不令人担忧与焦虑,同时也不能不触发人重新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赫胥黎曾在《人类和下等动物的关系》一书中指出:“对于人类的问题里面的问题——这问题是其他问题的基础,并且比其他任何问题更有兴味——就是要决定人类在自然界里面所占的位置,和人类对于宇宙间事物的关系的一个问题。我们人的种类到底从哪里来?我们制服自然的力量的界限和自然制服人类的力量的界限到底如何?我们人类想达到的最后目的是什么?这些问题对于世人常常出现,并且给人以无穷的兴味。”无论哲人们对此饶有“兴味”的问题从怎样的角度作怎样的深究与阐释,而最基本的一点则是无需存疑的,即,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并且要生活、要延续,必然离不开与自然界的联系。不论彼此间的统一,或者彼此间的对立,人类从来都不是独立于自然界之外的。在西方,古代哲学中所流行的有机论(即“物活论”)自然观,即是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视为浑然一体的存在。中国古代老庄哲学中讲“天道自然”、“道法自然”,“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等等,所强调的不外乎人与自然的整体观。在这个整体中,人与“道”、“天”、“地”即人与自然相并列。所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而后,中国哲学中进一步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等学说,依然在表明人与自然的整体性。直到宋代张载发挥传统儒家“爱人及物”的博爱思想,进一步提出了“民胞物与”的生态伦理思想,把人看作是大自然的儿女,人人皆为我之同胞,万物皆为我之友朋。他反复告诫世人不能以牺牲天地万物为代价而满足私欲,或图求自己的发展。他认为:“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皆爱,成不独成。”主张“大人者,有容物,无去物;有爱物,无殉物”[1]。明清之际哲学家王夫之也明确主张:“从天治人而知者忧,以人造天而仁者能爱,而后有功于天地之事。”[2]这种“尽人道而与天德合”[3]的思想,也正是“有功于天地之事”,通过人对自然界的施敬施爱,而追求人与自然之间相适相谐的生态伦理观。
从根本上看,人类是“自然之子”,人与自然相伴而在,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就其存在与发展的终极意义而论,人类与自然可谓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命运“共同体”。因此,人类一旦在这样那样的价值观念支配之下,破坏了这种天缘关系,甚至走向对立,那么,随之而来的厄运便会降临人类自身。冷静审视古今中外的人地关系史,便知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近百年来,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增强,因而所激发出的欲望与“雄心”也日渐膨胀,但结果是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同时,严重地毁坏着自己生命活动所必需的自然基础,毁坏着自己的根本家园。当人类自以为是地凭借工业化以及其他高科技手段企图使自然成为其仆从与可利用的对象之时,人类自己也遭到了不期而至的回报:一方面是自然界方方面面的无情报复,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异化——身不由己地沦为自身贪欲的奴隶。有学者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富裕社会或高消费的生活方式是以压榨所剩不多的自然资源为代价的”,“20世纪是人类通过不断地牺牲自然界即自毁家园来纵欲的时代”[4]。有位哲人说过:当人类砍倒天然林中第一棵大树的时候,文明就宣告开始了;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大树的时候,文明便宣告结束了。自然——人类——文明,就是这样密切而又敏感地相依相存着。人类开创了文明,当文明开始服务于人类时,人们纷纷脱离自然、改造自然以奔向新的文明。问题是此间一旦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这“文明”中就必然埋下根本性的隐患。因为尽管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拥有超乎其他生灵的本领,但他毕竟首先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人来源于自然界这一现实使之永远摆脱不了与自然界的依附关系,人与自然界的“脐带”将永远切割不断。这便根本性地决定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
二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部人类的文明史也就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史。从人类产生之初起,便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人类创造的文明,总是与支撑文明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文明的生态史观认为,文明是某一地域文化对自然环境的社会生态适应的全过程,也可以理解为文化的地理、时间、空间的三维进程。文明的起源,文明的延续,以至文明的衰亡,都与支撑文明的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以地理因素为主的自然环境在人类早期文明中的作用尤其不可低估。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自然环境的优越、水资源的充沛和便利、有利于耕作的沃土等自然条件,使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中国等文明古国,都成为人类古文明的摇篮。“文明一经形成,人类就开始把自己的摇篮编织得越来越大。但是,不论人类文明如何进步,不论是古文明的摇篮,还是现代文明的居地,都离不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5](P19)
人类文明的兴衰表明,文明要依靠环境来涵养和支撑,当涵养与支撑某一文明的环境发生变迁,人类必须通过文化的进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环境。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人类与其生存环境之间,有统一和谐的方面,也有对立冲突的方面。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主要依赖于自然环境而生存。而后,随着人类不断进化,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逐渐弱化,而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大,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伴随而来的是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神权被赶下祭坛而让位于科学,让位于拥有科学技术手段的人。人的位置移向中心,并开始以“主人”的姿态雄视自然环境,以致凭借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始种种强有力的“改造自然”的实践。
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人类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有许多沉痛的教训,以致使得生态环境成为全球面临的最大、最严峻的问题。有资料表明,如今全世界耕地以每年数十万公顷的速度减少,森林以每年2000多万公顷的速度被采伐,物种在大量减少,生态系统严重失调。我们也亲眼看到过河流干涸,黄沙肆虐甚至吞噬了村落。所有这些都是触目惊心的。有专家指出:“许多历史学家把古文明衰亡的原因归咎于战争和统治者的荒唐,把人的因素大大夸大,而很少注意到支撑文明的生态环境的作用。文明的生态史观认为,战争不可能把一个辉煌的文明全部毁灭,真正使一个辉煌的古文明彻底消亡的原因,是支撑这个文明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水资源的彻底破坏。当然,战争和其他政治因素,可以加速支撑文明的自然资源的消耗。”[6](P19)这是运用生态史观的发现与反思,其见地是耐人寻味的。
自然环境的破坏、变迁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以人的因素最为突出。这已是当代许多人的共识。所谓人为破坏即是人类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所作所为,如,过度放牧,过度开垦,过度樵采,破坏山体,水资源不合理利用或污染,废气污染,等等。这方面的例证,古今中外都不胜枚举。当然,手段和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自然界尽管非常博大,但其资源终归是有限的;自然生态显得万象纷呈,但也是各自有着严密的链环与规律的。人类向自然环境所索取的资源,有的只是一次性的,一旦消耗掉就永远消失了;有的资源虽然可以再生,但其再生的可能性也要受到人类活动和自然生态链中的条件、关系等方面的影响,过量索取或消耗会破坏或削弱自然的再生机能。另外,过量索取或消耗自然资源,会改变生态环境(主要是使之失衡、恶化),间接地影响到人类使用资源的生产力。总之,世间万物往往都有自己特有的资禀,并且是以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变化的,人类的一切活动也都应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否则必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无情惩罚。恩格斯曾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物质和物质运动的规律,既不能创造,又不能消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储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南山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牧畜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枯竭了,而且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侵泻到平原上。”“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P158-159)恩格斯所论及的这一规律是深刻的。这不光提示人们从惨痛的教训中认识自然环境自成规律的“有机完整”性,而且也内在地揭示到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复杂而辩证的关系。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因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失衡而造成的沉痛教训实在太多了。我国清代在内蒙古草原大面积放垦,就是典型的一例。清代放垦内蒙古草原,起初对于缓和清政府当时经济拮据、因人口急骤增长而造成的生存压力,以及调节阶级矛盾等方面,确实产生了一定效益。因此康熙皇帝大为陶醉,他看到卓索图盟和昭乌达盟草原被开垦并见到收益,高兴吟诗:“禾黍近来耕稼满,烟锄云锸遍新畲。”“版图可识同遐迩,塞外荒山尽辟田。”[6](P346)可是,由于这种放垦违背了草原生态环境索取与补偿的法则,结果导致森林消失,牧场退化,水土流失,沙丘活化、沙漠迅速扩大,等等,其损害之惨重,几乎难以弥补。因此,为北齐诗人斛律金所吟唱的《敕勒歌》也已成为远去的牧歌,人们已很少能再见到那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自然景象了!
历史是一面澄明的镜鉴。审视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史,特别可以启示我们应以足够的理性去清醒地认识人自身,包括其存在、作为、繁衍、发展等。面对自然环境,我们切莫自以为是,更不应该妄自尊大;要知道,并不是人类所有的作为、包括所谓的“创造”都是有价值并可以推进人类的文明进程的,因为历史上已有过许多通过自己的“作为”而自毁“家园”,以至毁灭文明的例证——人类不光有一部文明发展史,“还有一部文明与自然生态一起消亡的历史”。对此,人类应该有深刻的反思和真诚的自省,以利选择好今后应有的方面。
三
在对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进行反观反思之后,再来思考人类的现实生存与发展问题时,我们就会格外重视“生态”这个概念了。这里所说的“生态”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自然生态,还有一层是人与自然环境间的合规律的相适相谐而又“动态平衡”的共生态。通常而言,这两层是相依相生的,而后一层则尤具人文命意。尽管今天已进入了全球资讯时代,但是人类所面临的仍然是历史上曾多次遭遇过的共同问题,其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依然是具有普遍性的。我们把这个问题作为富有人文特质的命题看待,是因为其更具有共同的社会和精神上的根源。有了历史性的经验与教训的启示,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作为一个人文命题来思考,笔者便特别推举“和”、“合”二字。所谓“和”,即是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信仰;所谓“合”,则是确立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的综合理念,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对自然界的崇敬(甚或敬畏)之心。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人与自然环境的对立,人类凭借科技手段向自然界的无情宣战,几乎成为自然生态受损、人地关系恶化的直接原因,而贪欲膨胀、敬爱之心丧失则又是问题的根本,因而,正视并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也便成为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所在。
有专家从建构生态美学的学理层面,就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提出了“动态的平衡态”学说,以及与之相关的“无污染原则”、“资源再生原则”。论者认为:“生态哲学与生态美学的合理因素就是人与自然、社会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态。这种动态平衡态就是生态哲学与生态美学最基本的理论。具体地说可包含无污染原则与资源再生原则。所谓无污染原则就是在人与自然、社会的动态关系中不留下物质和精神的遗患。而所谓资源再生原则就是指人与自然、社会的动态关系应有如大自然界的生物链,不仅消耗资源,而且能够再生长资源,而这种消耗与再生长均处于平衡状态。”[7](P12)可以看出,在此“最基本的理论”中事实上也内含了“和”、“合”的因素。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中华民族生存智慧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学意味。“和”原意为相应,特别是多种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就是要探讨和寻求种种不同事物各因素在不同关系中如何共生共存。“和”的思想极富辩证内涵,它积极地看待自然和社会中的差异、分歧与矛盾,提倡发挥不同个体各自的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体的和谐与发展。《国语·郑语》载,西周末年史伯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并解释说:“以他平他谓之和”。他认为,不同事物间的差异、矛盾及其平衡、统一,才会产生新的事物,而简单重复、绝对分离或对立,则不可能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也不可能产生新的生命力。在中国,儒家立论的基础,是人与人的关系;道家立论的基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总之,都是在不同的领域内探讨如何和谐共处的问题。“和”的主要精神就是要协调“不同”,达到新的和谐统一,使各个不同事物都能得到新的发展,形成不同的新事物。中国古代哲人还要求通过个体的官能感受去体验和把握人类与天地的“和”,即追求天人关系的协调一致。他们认为,人的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是同构的。“天人同构”的观点认为,天道与人道是息息相通的,人与自然同呼吸而共忧患。因而在审美感受和审美创造中,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态度,是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此基础上实现对自然的认同。道家讲求摆脱人际和社会的羁绊,消溶于自然之中而去寻求个体生命的价值。与天同一,与宇宙和谐一致的“天乐”、“至乐”,即超越本体的审美愉悦,是道家最高的人格理想和生命境界。
我们首先特别标举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学中的“和”,当然既不是简单地对于古之情境的怀恋,也不以为原样照搬这一旧有的概念可以包医今人与自然的不适以及生态失衡之病,而是作为美学的、思想文化的重要资源来运用的。季羡林先生曾经讲过:“我曾在一些文章中,给中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这一著名的命题做了‘新解’。天,我认为指的是大自然;人,就是我们人类。人类最重要的任务是处理好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否则人类的发展就会遇到困难,甚至存在不下去。在天人的问题上,西方与东方迥乎不同。西方视大自然为敌人,要‘征服自然’。东方则视大自然为亲属朋友,人要与自然‘合一’,后者的思想基础就是综合的思维模式。而西方则处在对立面上。”[8](P130)人与自然的对立,同生态环境的遭受破坏所构成的突出的因果关系,已被大量历史的与现实的事实所确证,与之相对,“和谐”之说、“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整体观念(或称“综合的思维模式”),显然是多有可资汲取之处的。
强调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的综合理念,既是一个学理问题,也是一个很实际的现实问题。我们都熟知,“分化”是人类演化过程中越来越突出的一个特性,许多领域、许多方面都在分门别类,而旦越分越细,有的甚至堪称裂变状态;分化之后又各自日趋独立。此中自然是得失皆有。其中,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的分化脱节,是“工业革命”以来的显著体现,也是在生存与生产实践中造成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对立,直至影响到生态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之所以成为一柄“双刃剑”,即在于人性本身的善恶、美丑的两重性。阿·汤因比认为,一切力量——也包括进步的科学技术所产生的力量——在伦理上都是中性的。因使用方法不同,它可以成为善的东西,也可以成为恶的东西。从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来看,任何一种新的技术出现,几乎同时会孪生出“造福”与“为祸”两种性质截然相反的结局。如,人工合成氨技术成功后,则同时生产出农业化肥与制造炸弹的炸药;重核裂变被发现后,便立刻诞生了原子弹和核电站;药物合成既产生了治疗疾病的良效药物,又产生出危害生命的海洛因,等等。宏观地看,无论各个领域如何自诩其成就,如果人类的科学技术智慧最终丧失掉了人文与毁灭了人类的生存环境,那就只能证明人类实质上是最愚蠢的动物。要克服或抑制科技的负面作用,凭靠科技手段自身绝对不行,而特别需要人文精神、人文理性,需要确立人文精神与科学技术的综合理念。
以人文精神与科学技术的综合理念对待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其主要意义在于突出终极关怀与彼此间可持续发展的平衡态。其中,特别发挥人文理念的调节作用:其一,调节科学技术在自然面前的价值取向,变征服、控制、索取,为亲善、调适、维护。我们必须明白,历史是不会逆转的(也不该逆转),无论人们多么怀恋古代那种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就人类发展的大势而论,却不可能再“回归”到“农业时代”,更不会返回到“原始时代”。在此进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仍然会继续。因此,切实而有效的选择,不是逃避或遏制科学,而是把它置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大视野中。其二,调节人自身的生存态度及价值取向。无可否认,在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所有问题之中,人自身是最关键的因素。德国哲学家里希特指出:“为什么人们看来对不断改进机器有信心,而对自己内在的力量却没有信心?”“为什么他们把大自然蔑视为毫无生气的仓库,而没有觉察到这样做的同时也扭曲了自己的灵魂,并由此无节制地破坏了大自然呢?”他认为,在今天经济问题之所以比道德问题、心灵问题更加紧迫,并非是因为后者失去了意义,而是因为人们总是过分地强调生存这一大前提。而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无限度的经济增长会走到生存的反面。[9]当代人特别需要从人类历史的生存与发展中领受题旨,认识到人与自然间那种本原关系的深刻命意。依于自然之乡,源于生命之泉,通向永恒之途,复归存在之根。这是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共存”的大前提。无论人类拥有多少先进的科学创举与现代化手段,都不应该背离这一前提。这同时也是在当代生存背景中,人与自然环境真正确立美学关系的重要前提。
有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是如何看待通常所说的工业革命、现代科技对自然界的破坏。我们通常认为,随着工业革命的产生与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从自然力的历史束缚中获得解放。于是,人们便开始了对于自然界的大规模掠夺和破坏。单从这样的因果关系上看,似乎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现代科学技术本身。但是,这样的认识是表面化的。
如前所述,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可以很好地发挥有益的方面,显示出造福于人类的神奇之力,其中包括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所以,我们不应该简单地将问题的出现归因于科学技术本身,“而应该追究人类的本性”。因为无论科学技术的发展多么先进,说到底它也不过是人类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所以,“技术”方面出现的问题应该追问到“目的”中去。“而作为一种人类行为,‘目的’的确立大抵来自于某种‘欲望’的驱使”。汤因比指出:“人类本来是贪欲的存在,因为贪欲是生命特质的一部分”,“贪欲本身就是一个罪恶,它是隐藏在人性内部的动物性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是个追求“过剩”的生物物种;甚至可以说,整个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不断扩大着的,追求“过剩”的历史。[10](P8)这并非“工业时代”所特有。早在距今近千年前的末代的苏东坡就清醒地看到了这个人类生存中的问题的症结。他说:“人之所欲无穷,而物之可以足吾欲者有尽,美恶之辨战乎中,而去取之择交乎前,则可乐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11]悲剧的根源在于人的无穷的欲望及人的物化,它可以导致人性的变异与自由的丧失,导致人远离本体故我。这种见识是深中肯綮的。而“工业时代”以来之所以问题愈来愈突出,正是因为现代人无尽的物质追求与大量的人口繁衍,这两个无限的“乘积”铺天盖地地强加于一个土壤、资源、水源、能源等都非常有限的地球之上,再加上先进而强有力的现代科学技术更多地为满足某种物质上的欲求而被设法运用所造成的。
通过深层次的追问,我们认识到了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现代科学技术本身(这只是被人利用的手段或工具),而主要在于潜隐于人性中的贪欲(贪欲被放大到一定程度,则必然会酿制罪恶),因此,我们就不应当简单地去指责、甚至诅咒技术,而需要设身处地地去反省人类自身,并进行同样是合乎人性需求的积极有效的调适。笔者以为,我们所讲的人与自然环境的美学关系的建构,恰恰就是应该建立在这一十分迫切的现实要求之上的。这既可成为一块现实的基石,又是一个恒久的命题。美学、包括生态美学本身是不可能去直接改变或拯救自然生态的,但可以影响与自然环境发生关系的人;可以以其理性与理论的自觉去导引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尽可能实现“动态平衡”。美学的本质特征中对于直接实用功利目的的超越,对于精神自由的追求,直至对于人生命意的终极关怀,其针对性与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当然,真正的实效的取得,仅凭美学理论家的倡导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引起世人的共同觉悟与重视。
[收稿日期]200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