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动因、效用和对策研究——基于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内部审计视角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因论文,效用论文,关口论文,视角论文,内部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审计的预防性和系统性。系统性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审计“关口前移”。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本文基于审计“免疫系统”理念,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动因和效用,并着重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就如何有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提出了一般对策和具体措施。
一、经济责任审计功效分析
我国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对于“先审后离”还是“先离后审”,对于如何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对于如何实现审计问责等问题,一直在进行不间断的探讨,至今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务中尚未形成一致的看法,这些都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功效的发挥。回归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结合审计部门的有利条件,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在事前、事中阶段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与服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有效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发挥审计预防、揭露及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再结合事后审计的检查和问责,对有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作用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领域的一大特色,与传统审计的“对事审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既“对人”也“对事”,但侧重点则是“对人”。根据2010年12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可将经济责任审计定义为:审计部门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新规定》特别指明:“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反腐作用明显,现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与党政监督工作高度结合,并被制度化,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从现实需要来看,腐败的根源是人的贪婪和欲望,防止贪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加强对人的监督和约束,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衡。经济责任审计“对人亦对事且对人重于对事”的特点,正好切合了这一监督和约束的需要。单从这一点看,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与国家政治和政策方针密不可分。从审计过程来看,《新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参与者除了审计主体——审计机关之外,还有其他参与监督工作的党政机关,说明党政监督已经与经济责任审计高度结合。
从审计效果来看,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使得浮出水面的干部腐败问题有目共睹,在被查出的经济腐败问题当中普遍存在的权力滥用、权钱交易、利益收受等现象,显然与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制约不足有关。从中央的重视程度来看,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提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新规定》更加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扩展至省部级干部,这是继2004年将审计对象扩展至地厅级干部后的又一次审计对象范围调整,充分证明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直不断地向更高的政治权力层推进的事实。
但是,也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说成是一种政治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既不只是一种纯粹考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题的审计,也并不是一种政治责任审计,而是一种通过考察经济问题进而发现政治问题、但又不以发现政治问题为主要目的的审计形式,或者可以将其简单说成是一种有助于发现政治问题的辅助性监督工具,本身带有比较强烈的政治色彩。探讨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在看到经济责任审计经济监督功能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中的政治功效。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政治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人民监督领导干部的重要工具。社会越发展,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就会越强,因此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了解和监督其代理人(领导干部)施行权力的情况,从而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在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也必然会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拓展和深化。
经济责任审计是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改革、实现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工具。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对权力行使者的监督和制约十分必要。我国正值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极具必要性。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决策民主化以及遏制贪污腐败等,都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这种需求。经济责任审计本身也需要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而不断得到调整和深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不断推进,为适应新的经济、政治形势和发展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在功能、覆盖范围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拓展和深化,以确保审计功效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提高领导决策、管理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从具体工作层面看,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重大经济决策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按规定程序决策,及时发现和遏制决策执行不力的问题,特别是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事项的发生。二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理财意识,懂得应当承担的财经责任,适时关注单位的重大财经管理事项,加强制度建设,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和加强对管理不规范事项的整改。三是在风险管理方面,促进领导干部加强风险意识和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包括重视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现、排除和纠正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项不利因素,促进单位良性发展。四是遵守廉政规定方面,及时发现或者提醒个别领导干部在遵守廉政制度方面的不足,制止苗头性问题,及时保护和挽救干部,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动因和效用
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用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审计介入的滞后性。从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角度出发,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动因
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就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单纯的离任监督转为任前预防、任中控制相结合,由被动治标转为主动防范、标本兼治。
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直接动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需要
审计“关口前移”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有效方式。首先,领导干部任期一般较长,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繁多,时间跨度长,一些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单一的离任审计会造成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无法审深审透,从而难以客观准确的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其次,从我国目前干部管理机制看,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离时间是不确定的,大部分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一方面造成审计力量调配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必然要对年初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进行调整,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影响审计工作质量;而对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政府、人大换届选举期间,组织部门往往成批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领导干部免、审、任的时限很紧,常常组织部门的审计委托一下达,就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很难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审前调查,以致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难以保证审计质量。另外,目前审计部门审计力量普遍不足,远远达不到离任审计“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要求。因此,审计提前介入,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正常审计计划中,才能有效调度和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2.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用的需要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效用,关键在于审计成果的正确处理与转化。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也是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用的需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使得干部管理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动态信息,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业绩考核、任免和奖惩的依据,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干部考核评价方法的不足,便于更加客观公正地考察、选拔任用干部,避免领导干部任用中的失察问题。单一的离任审计必然造成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难”,因为离任审计结束时,领导干部早已调离了原单位,或者已经升迁履新,或者已经退休,其经济违规违纪造成的后果很大程度由继任者承担,或者不了了之。而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实行任前告知,加强任中审计,能够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及时纠正错误决策,避免和减少损失,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器”和“矫正器”的作用:能够加强领导干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意识,使领导干部积极配合审计,态度端正的对待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将任中审计结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考核档案,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其经济上违规违纪造成的后果也只能由自己承担。
3.经济责任审计职能扩展的需要
前移审计监督关口,突出事前、事中审计,积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于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御、修复职能,起到关键作用。换句话说,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在原因就是审计职能的扩展需要。刘家义审计长对审计工作重点曾经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认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切断“火源”,而不是只顾“救火”。经济责任审计要发挥预防、修复职能,就要改变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方式,开展任前、任中审计,前移监督关口。任前审计可以积极预防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不会被任用。任中审计能够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正确的认识并且积极对待,边审计,边整改,边落实,边提高,不仅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还能防止和避免“一错再错”,有利于问题的整改和责任的落实。
4.强化领导干部经济问责的需要
200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首次将党政官员同时纳入被问责的对象,使得领导干部问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领导干部问责制得以贯彻落实,前提条件是必须有能够代表民意民声的组织机构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进行责任界定,经济责任审计在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追究以责任界定为基础。责任界定的结果落实要通过责任追究的效果来实现。如果没有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将受到影响;反之,如果经济责任审计未按照行政问责制的要求进行,也难以发挥作用。单一的离任审计中必然会导致问责的板子很难打到位,使得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流于形式。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能够弥补离任审计责任界定困难的局限。领导干部问责制强调责任的追究与落实,将任前、任中、离任审计相结合,全过程跟踪监督,将任中审计结果记录于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考核档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便于经济责任的界定,为强化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根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效用
通过前移审计关口,能够及早识别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实现从重视结果向关注整个过程的转变,从离任监督到任前预防、任中控制的转变,从单纯追求审计数量向注重审计整体效果以及质量的转变,可以从源头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
1.对审计主体的效用分析
许多单位负责人任职时间比较长,审计部门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时,涉及的审计时间跨度较长。而审计的人力、时间等资源有限,到领导干部离任时再进行审计,使审计有时候变成了“走程序”,难以从容地把相关事项查深查透。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使得审计能更准确更早地发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
“先离任、后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做到了有计划、有准备,有利于审计部门合理安排审计项目与审计力量;另一方面,在职领导干部对任中审计结果大都非常关注,使得审计人员普遍感到责任重大。审计中,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将工作做深做透,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用得到明显提高。
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审计,可以尽早掌握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离任审计时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的结果,只需对部分未审年度进行补充审计,可以减少离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使审计人员能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避免临时突击审计对审计质量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助于解决“先离任,后审计”产生的“审计难、取证难、落实难”的弊端,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2.对审计客体的效用分析
离任审计更大程度上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既定事实的评价,审计监督滞后。审计关口由离任前移至任中,审计结果直接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自身的利益,其目的在于提醒、教育干部,促进其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廉洁自律。这就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能够正确认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不仅能对领导干部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犯错误及时提醒,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还能调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审计工作开展和落实整改的积极性,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教育和惩处的多重作用,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增强科学、民主决策和规范行使权力的意识。
“审计难、处理难、审计决定落实更难”,是离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离任后审计查出的问题是既成事实,大多数违纪违规问题涉及的资金已被用完,且新官不理“旧账”。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领导干部还在任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负有责无旁贷的纠正责任,因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和落实。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一种较强的约束力,增强其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使其恪尽职守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对于领导干部本人来说,对其进行任中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违法与个人廉政方面的苗头,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防止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3.对委托方(组织部门)的效用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作用的体现。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可以及时地为干部考核提供依据。对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来说,审计关口前移至任中,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监督和任免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审计结果必须得到有效的利用,才能及时充分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但由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暂时的保密性、任用和离职的批量性等,审计部门面临着项目多、所审内容时间跨度大等问题,且从委托到完成审计任务,均有一个过程,难以将审计结果及时提交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时效性难以保证。只有适应干部管理监督的特点,前移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才能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使审计结果得到公平、公正的运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较为连续详实的记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需要时,就能够快速提供详细情况,可以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因而被审计的在职领导干部不仅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又能够态度端正地对待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而且,通过任中审计,普遍可以增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意识。
三、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一般策略
(一)基于审计“免疫系统”理念实现审计“关口前移”
审计“免疫系统”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内在相关性。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权力制约的手段,对政府权力制约机制的设计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执行,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实现预期目标等进行监督,负有不可替代和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总结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披露政府权力的滥用、揭示政府责任的缺失和促进政府责任效率的提高,完全符合“免疫系统”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审计“免疫系统”的揭示功能,在审计关口前移的任中审计中得到有效发挥。任中审计最主要的效用就是识别风险后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并将损失降到最小。通过对重点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审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协商,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将其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到日常经济责任审计活动中,科学合理的安排审计计划。任中审计的重点应放在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有财政资金管理权以及行政审批权、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既要注重合法性审计,更突出绩效审计,并将其贯穿于任中审计的始终。要重点审计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对于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保护环境等重要的履责情况。要深入调查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调查领导干部有无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浪费、有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任中审计应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审计形式。
(二)基于强化跟踪审计实现审计“关口前移”
跟踪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在审计功能、目标等方面都存在共通点。跟踪审计中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也是衡量评价领导干部重大投资决策经济责任必不可少的方面。对于承担一定项目投资任务的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如果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涉及项目投资审计的内容,就可能意味着无法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履责情况,也意味着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在质量上有瑕疵。
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与跟踪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从对“事”与对“人”两方面来考虑。对事方面,对于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的审计,包括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中领导干部应承担责任的监督评价。对于这方面经济责任的考评,结合跟踪审计、利用跟踪审计成果,既可以从源头进行监督,体现事前的预防、事中控制的作用,还能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而对“人”方面,可以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跟踪审计方式。对于即将到龄和需要调整的领导干部,提前介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直到领导干部离任,可以有效地防止突击花钱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另一种是以末位跟踪审计为切入点,重新设计审计重点,调整审计力量,凡当年审计结果以及审计量化评分排名末位的领导确定为跟踪审计对象。被列为跟踪审计对象的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工作调动,只要继续履行经济责任的,下一年度仍为被审计对象,直至不再列为跟踪审计对象或者不再履行经济责任。被列为跟踪审计对象的领导干部,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布并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三)基于审计计划的完善做好审计“关口前移”
审计部门应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干部管理部门协商,合理制定审计计划,以任中审计为主,采取任前监督,任中控制,离任评价相结合的审计方式。确定重点审计对象,突出重点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环节,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落到实处、审到关键。任前审计重在对被选拔的领导干部在前一任期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有效避免利用政绩工程或者“带病上岗”的领导干部被提拔的现象。任前审计中审计部门应当保持审计独立性,客观公正地对拟提拔或刚被提拔的领导干部前一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认真听取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对于任中审计,要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环节方面进行计划管理,分清重点主次。
(四)基于审计质量控制做好审计“关口前移”
审计“关口前移”必须以审计质量控制为核心。应当将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始终,建立涵盖领导干部提拔就任前、任中、离任的定期和动态的审计控制及审核机制。为有效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及效率,审计部门应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协商与沟通,建立审计调查联动机制。通过各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检举信件、交流各自取得信息、整合人力资源、加强反馈与跟踪问责。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与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参与审计项目调查,提前介入,前移关口,对疑难事项,同时担任联合审计小组监督员,对联合审计小组成员执行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该机制的实行,既有利于提高审计监督效率和质量,又有利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还应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标准化操作办法,建立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制度,为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
四、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具体措施
以下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并结合广州市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探讨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的具体措施。
(一)实行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审计很容易给人一种“马后炮”、“秋后算账”的印象。目前多数地方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被审计对象离任时才进行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既成事实,有的已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其实,一些领导干部确实是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故意,只是因为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对财经法律法规研究不透,掌握不牢,一些违规违纪事项的发生并非其主观故意,让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后果被审计对象往往觉得比较“委屈”。广州市公安局审计部门尝试开展“事前风险温馨提醒”,于2005年率先制定了《广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暂行规定》。在领导干部承担经济责任之初就告知其承担的经济责任,警示被审计对象,促使领导干部对单位财务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增强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避免之后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达到预防的目的。
(二)实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数内部审计机构都面临审计任务重、审计资源有限的困难。为更好地调动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每年都围绕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认真对照“自检”。对于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机构发现之前就进行纠正,从而年年绷紧“经济责任”这根弦。在此方面,广州市公安局的做法是:政治部人事干部管理部门在布置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要求将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专项反映。此举将审计的专业监督与领导干部的自我检查、群众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督促和加强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促使各项经济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大力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目前多数内部审计机构在对领导干部实行“逢离必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广州市公安局审计部门在每年11月份左右就与人事部门专门研究,提出下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纳入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力争做到“两年审计一次”。任职满两年才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比较合适的时限,此时领导干部已经对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有了充分的了解,权力层职责已经明晰,同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会有更多的时间整改,也可以让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财务管理。从广州市公安局十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看,每次任中审计,都能有效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可以说,相对于传统的离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四)定期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和预警
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是针对单位某一领导干部的,审计结果具有单一性。为提升审计效能,审计部门应对单一的审计事项结果进行“再加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梳理,面向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起到举一反三的教育、警示和预防作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审计预警”的方式,进行温馨提醒,让领导干部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警醒被审计领导干部,从而提高风险意识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利用计算机联网功能实施在线审计监督
利用计算机联网功能,实施在线审计监督,可以实时向特定对象和单位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加快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作业手段,运用现代化的工具——计算机审计已势在必行。从2005年起,广州市公安局审计部门通过市局装财部门财政管理软件系统预留的审计端口,利用计算机联网功能,对被审计单位经费收支、固定资产管理、预算执行等实施在线审计。实践证明,在线审计既改进了审计监督手段,又突出了审计重点。运用计算机的查找、筛选、汇总等功能,使审计思路更为清晰,重点更为突出,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更为可靠。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软件系统提供的审计监督权限,通过检查、查询、观察等方法进行监控,实时向特定对象和单位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审计质量的跟踪检查,也使得审计成果更加有效。从广州市公安局审计实践的情况来看,此举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事中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增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起到较好的预防效果。
(六)加强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人是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人的因素通常是第一位的,而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担任着实现组织目标的任务,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责任。审计实践发现,由于受专业水平、思想认识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不少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认识不深,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为此,就要从思想源头入手,加强财经纪律的宣传。在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利用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审计进点见面会等一切时机和场合,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本着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强化“遵守财经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共同创造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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