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现状及影响因素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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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的概念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早已不同程度地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的探索与进程,个别地方(如北京近郊的顺义县、黑龙江垦区等地)甚至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引起了世界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与机构的极大兴趣与关注。但是对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 各界尚有不同认识。 “产业”一词在英语中叫做“Industry”,亦有“工业”的含义,因而产业化亦有工业化之义。国内亦有人认为,农业作为第一次产业,已经是一门产业了,再提农业产业化有同义反复之弊,因而提出了异议。看来有必要对农业产业化概念的内涵加以科学探讨与界定,并对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给以系统论述。

近年来国内关于农业产业化有如下一些说法:

1.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的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简言之,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和市场接轨,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2.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利益,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在实践中它表现为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特征。

3.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形成以市场为龙头,龙头带基点,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农业产业化即农业的工厂化生产。

5.农业产业化是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农业产业化只有在市场化和集约化这两个前提下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6.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产业系列化。就是把一个农产品开拓为一个系列,使农业成为包括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在内的完整的产业系列。

还有人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把农业产业化归纳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的农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显然很难给出“权威”的评判,说哪一种定义是科学的,哪一种阐述更可取。我认为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体现了强烈的时代特征。从上述观点也可以看出,人们对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应该说大体是一致的,其共同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农业产业化的制度框架基准定位在市场经济体系之上;二是注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原则;三是注意到了现代农业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与教育、科学技术等系统或要素的联系与沟通,以及与工业和贸易的关系。总之一句话,注意到了围绕提高农业效率与效益,即提高农业比较利益,通过制度创新和投入要素的优化组合,走集约人发展农业的道路,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改变中国城、乡和工、农业二元经济结构状况,最终实现国民经济整体一元化的现代化。

二、农业产业化现状

如前所述,中国各地农村经济与农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业产业化进程各异。而且所采取的模式亦各不相同。但在某些方面,又有一些共同的趋势与特征,如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等。

1.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产业化的必备条件,亦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是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变的前提下,土地经营权(承包权)的“农地均占”,即小规模均田制。前面的研究表明,这种分散、均田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方式,在改革初期适应了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但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这种农业经营方式的局限性日益增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与效益,就作为一个重大历史性课题摆在了中国农业和亿万农民面前。

从实践上看,中国部分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以农地流转,即农地变更承包人的形式实现的。从总体上讲,农地流转速度远低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率。这是由于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速度大体等于农业劳动力从农业退出的速率。假定一个农户有5口人,3个劳动力,承包经营10亩田地。由于生产能力提高,原需3 个劳动力全部投入劳作的10亩地,现在仅需2人劳作即可; 又由于非农产业(如工业)比较利益大于农业,此时就可有1人转入工业等其他产业。 但此时土地并未发生流转,仍归该农户经营。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游离出来转向非农产业,仍拿这一假定农户为例,现在又有1人转而从事非农产业劳动, 此时就会发生以下两种可能:一是土地开始发生部分流转,比如由于该户只剩下一个农业劳动力,他们可能减少承包土地数,转让部分田地,比如说3亩土地,给别人承种。 此时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率为2/3,而土地流转的速率则为3/10,不足1/3。 第二种可能则是此时土地仍不发生流转,该农户仅剩的一个农业劳动力继续承包全部10亩田地,此时农地流转速度仍为零。中国多数地区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首先在沿海等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较快,或农业劳动力非农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出现。这种以土地流转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或者在政府的干预下,或者在市场的直接调节下,或者二者结合,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类型与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如下几种。

第一,“两田制”模式。以山东省平度市为代表,其特点是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调节为主,同时利用竞争机制,解决人均分配土地的弊端。具体做法是,把耕地分为两类,一类为口粮自给田,又叫口粮田;另一类为商品生产田,又叫承包田。前者作为农户生活保障用地,用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原则上按人口平均分配;承包田则根据效率原则,分配上引入竞争机制,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经营能力投标承包。此时劳力少和务工经商户不再多包土地,从事非农产业收入高而且稳定的户,有的连口粮田也不要,完全退出了土地经营;同时劳力多的农户和种田能手则可以多承包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实行“两田制”后,平度市有5015户农户两田均不包,全部转出了土地,占总户数的2%; 只包口粮田的39209户,占总户数的14%;比原来少包土地的43500户,占总户数的16%;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12.6万户,占总户数的74%;务农劳力人均经营土地由原来的7.2亩扩大到10.3亩;全市经营规模在20 亩以上的种田大户16200户,共经营土地44.4万亩;占总户数5.8%的农户经营了全市17%的耕地;同时全市相对集中耕地3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5%,占承包面积的18.4%。“两田制”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介入,为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空间,但却十分有限,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规模均田制经营的问题。

第二,村办(集体)农场模式。该模式以江苏省无锡县和北京市顺义县为代表。其特点是通过社区组织的集体调整,建立各种类型的村办(集体)农场,实现土地经营的相对集中。

无锡县1982年分户承包时,土地被分为三部分:按人均0.5 亩分配的“口粮田”;全体务农劳力承包用于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的“责任田”;按国家下达的生猪收购计划分配的“饲料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均田制特征十分典型。1990年以后,针对绝大部分农民不愿种责任田,乡村企业骨干、从事第三产业人员连口粮田也不愿种,农业缺乏活力和后继无人的情况,该县开始把推进村办农场作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村办农场一般劳均20—30亩,每场150亩左右。 规模经营在正常年景下,可使专业务农人员的收入水平略高于当地同等劳力。无锡县的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合理调整土地,在口粮田与责任田分开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农场场长,再由场长物色场员。到1993年,该县土地规模经营单位已达1501个,经营面积11.7万亩,占全县承包粮田面积的18%,占全县承包责任田面积的54%,其中村办农场已有704个, 经营土地面积7.5万亩,村办农场土地经营的规模明显大于一般农户, 占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中的比重由1989年的13.1%上升到64%。建立村办农场后,既可提供连片的大块田地,又可统一作物布局,有利于采用大型高效率农业机械作业,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现在,无锡县一些村办农场已实现了稻麦生产全过程的机械化,并且建立了相应的农业服务体系。

北京市顺义县亦采取了类似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由于地处京郊,二、三产业比较发达,顺义县1986年就有近70%的农业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针对农村经济结构的急剧变化,顺义县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采取了把农民的承包地集中起来,交由集体农场统一经营的做法,到1993年,集体农场经营的粮田已达40.3万亩,占全部粮田的62.8%,劳均经营粮田146.86亩, 达到了相当高的规模化经营水平; 专业承包到户的18.5万亩,占全部粮田的28.8%,劳均经营36.7亩;还有8.4 %的粮田共计5.4万亩,仍由家庭小规模联产承包,劳均经营8.9亩。就目前来看,顺义县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水平较高。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以来,顺义县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投入3.3 亿元购置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水利喷灌设备,组建了高效率的农机站、农技指导站等服务体系。目前全县粮田农业固定资产总值高达5.8亿元,每亩平均800多元;农机总动力由以前的19.3万千瓦提高到49.7万千瓦,百亩粮田达到71.9千瓦。

第三,市场流转模式。这种模式以农户之间土地的自由转包为主,来发展农业经营大户和家庭农场,在此过程中基本上没有社区和地方政府的干预,市场机制起着主导作用。这是中国近年来多数地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以浙江省乐清具为例,80年代初期,该县就出现了农户之间土地的自由转包,80年代中期以后,在政府的支持下,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更加活跃。1987年,乐清县制定了“三不变”和“三权分离”的政策,即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明确土地的所有权,稳定土地的承包权,搞活土地的使用权。农户在集体土地的承包期内,可以自由转让使用权,并收取转包费,同时鼓励外地农户来本地承包土地。该县人均耕地0.39 亩, 户均经营1.2—1.5亩,规模级小。到1990年底,该县已有18%的农户转让出全部土地使用权,专门从事非农业。到1991年,全县已有近2 万户通过接包土地扩大了经营规模,其中经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为3097户,经营耕地总面积42166亩,其中接包面积32195亩,且其中有些农户已发展成为较大规模的家庭农场。

第四,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广东省南海市较早采用这种模式。具体做法是,在明确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前提下,把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份,通过入股的形式,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由集体组建“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农民在交出土地经营权的同时,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该市罗村镇下柏村首创了这种模式。通过这种探索,该村集中了700亩水田,加上原由集体经营的300亩渔塘、竹园等,统一由村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实行集约化、企业化经营,收益按股分红。这种形式近年在南海发展很快,到1993年,全市在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已有70%的农民放弃了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经营的土地已占45%左右。

从以上介绍的几种模式来看,中国农村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途径的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尚处在初始阶段,且过渡色彩较浓。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一进程更是缓慢,今后的路仍很长。

2.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

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实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公司+农户”型。这种类型中公司往往起着龙头作用,它们通过合同契约关系与广大农民结成产销一体化经济实体,利益共享,风险同担。这种形式在各地出现较早,同时发展也较普遍,在种植业、养殖业中广为流行。

第二种,“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型。这里的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是以社区性合作组织为依托,可以是以供销社组织为依托,也可以是以乡村经济技术服务实体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通过服务的纽带,联系广大农户,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第三种,“农业技术协会+农户”型。80年代以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研究会发展迅速,1995年底已发展到13万个,会员农户达500 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左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涉及的领域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服务等方面,已达140多个门类。 它们对农户提供从科技信息、生产资料、管理技术直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引导农民稳步走入市场,是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可缺少的要素。

第四种,“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型。专业批发市场作为一个网络枢纽,引导所在地区以及市场覆盖地区的农户,按照市场供求信息及价格信号,及时提供相应质量与数量的农产品。有些专业批发市场还扩充了功能,为农户提供包括市场、技术信息,优良种子,农用生产资料,以及生产技术服务等在内的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农业产业化的诸种类型都有以下共同点:一是所有“龙头”组织都对农户具有引导、组织与服务功能,二是把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诸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结合起来,三是“龙头”组织与农户都结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参加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农户都介入了市场,其经济活动及其成果的商业性质与商品化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诸组织形式之间的判别也是明显的。有的是产、加、销诸环节全面结合,有的则偏重于生产过程的结合或偏重于流通过程的结合。再者,“龙头”组织与农户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在不同类型之间,甚至在同一类型内部,二者的关系有的紧密、直接一些,有的则松散、间接一些。

3.若干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验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根本途径。这也为中国一些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所证实。

山东省自1993年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以来,全省农业“龙头”企业与组织已发展到1.3万个,连接700多万农户,带动基地5500多万亩,全省已确立18个主导农业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推动山东农业实现了新突破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增长。1995年山东农业总产值达到1857.48 亿元,为全国第一;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016.5万千瓦,居河北之后名列全国第二;粮食总产量达4246.4万吨,居四川之后,名列全国第二;水产品总产量高达380.94万吨,亦为全国第一。肉蛋奶、果品、蔬菜等产量也大幅度增加。过去农民只能从生产环节得到较低收益,由于实施了农业产业化,还可以从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值和流通利润中分享一部分。例如,山东潍坊绝大部分“龙头”企业都要将经营利润的50%返还给农民(以契约的形式加以保证),这就大幅度、可靠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黑龙江是中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农副产品资源极其丰富。但由于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流通不畅,资源优势远未转化为经济优势。近年来该省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各地对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绥化、松花江等粮食主产区大上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例如肇东市以玉米为主导产业,对玉米粒、玉米瓤、玉米杆进行分类加工,1995年全市玉米综合收入达17.6亿多元,比1993年全市农业总收入还高出26.7%,玉米深加工增值由现行的国家定购价每千克0.66元提高到3.92元,农民人均增收930多元。黑龙江省畜牧业也实行产业化布局, 对畜产品实施序列开发,带动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如双城雀巢公司投资4.3亿元, 日处理鲜奶530多吨,带动了全市27个乡镇和附近市县乡镇奶牛饲养业的发展。 现在黑龙江省经济作物也开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亚麻、甜菜等经济作物加工企业增多,市场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

海南省借助成为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的制度优势,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他们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流通,抓住反季节瓜菜、热带水果、海水淡水养殖等主导产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组织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并下大力气解决了运输流通环节严重妨碍农产品市场实现的难点,推动了海南农业市场的大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比较利益和农民收入,1992年到1994年实现了农业增加值、农业纯收入连续三年以两位数增长,粮食等农产品则从1992年到1995年连续四年丰收,1995年农业总产值又比上年增长了12.5%(不变价)。

另外,上海市郊县,河南省洛阳、开封和南阳等市、县,湖南汉寿县,新疆棉花主产区,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都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取得了相当成就与突破;安徽阜阳地区也在积极筹划“百万头黄牛”饲养项目,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以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三、农业产业化的制约因素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近年来更是一再强调农业对于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地位与战略性意义,同时也竭力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加强农业的措施。从现阶段实际来看,各地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实施不同形式的农业产业化,是巩固与发展农业的可靠措施,也是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效途径。

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中国农业产业化还处在起步阶段,各地、农业内各行业发展很不平衡。总体上看,中国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的水平还很低,以现代工业同落后农业形成强烈反差为特征的国民经济二元化结构仍然存在。制约中国农业产业化现状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历史因素。数千年的封建统治严重制约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中国农业始终处于封闭的、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自然经济阶段,生产方式极其落后。国民党统治时期,军阀混战加上帝国主义的入侵与掠夺,中国农业不仅没有发展,反而雪上加霜,更加落后,加上连年频繁的水、旱等自然灾害,天灾加人祸,使得中国农业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广大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活十分困苦。

第二,体制因素。

第三,科技因素。有关研究表明,中国城乡和工农业科学技术亦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表现在城乡和工农业科学技术的投入与产出上都有很明显的差距:一方面城市和工业领域集中了大批高素质科学家和工程师,科技经费投入规模与力度也较大,科研机构实力雄厚,现代化先进设备与实验手段、生产工艺等采用的也较多,一些领域工业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水平,而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的生产技术手段则普遍非常落后与简陋,农业机械化水平还很低,农业生产方式还很落后,根本无法与工业相抗衡。这是导致农业劳动效率与比较利益低下的根本原因之一,亦是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和农业各行业产业化的重要因素。

第四,教育与文化因素。中国农村教育文化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学校少,合格的师资更少,成年农民文盲、半文盲率比较高,农民及其子女受教育年限与程度普遍较低,文化程度也低,因而对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等农业知识接受能力也较低,甚至不愿意接受或难以接受,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推广与发展。

四、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及对策

(一)农业产业化的目标

实施农业产业化,直接目的是要提高农业经济效率与比较利益,提高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缩小工农和城乡经济差别。但这还远远不够,中国国民经济现代化的目标,对农业发展有更高的要求。实现农业产业化,只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还包括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变化与升级,农业与国民经济其它行业的协调发展与匹配,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的改革与重组,农业技术结构的提高,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等内容。总之,中国农业产业化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与中国面向21世纪的国民经济现代化目标相吻合的现代化新型农业体系,通过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最终消除中国国民经济系统中工、农业二元经济结构的畸型现状,实现国民经济一元化的现代化。

(二)加速实现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建议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模式、步骤与操作方式亦不能整齐划一,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处理。但一些共性的原则是相对一致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的新生产关系体系。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进程是一致的、同步的。农业产业化最根本的是体制的改革,尤其是改革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以促使农民愿意向土地加大投入、长期持续投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同时鼓励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使土地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从而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科学种植和养殖规模与水平创造条件。

2.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要求,而在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此应制定并实施可行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经费等投入,促进城乡和工农业科技协调发展,尽快消除城乡和工农业科技二元结构现状。当前要注意稳定并逐步扩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建立更多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为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做好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使农民从科学技术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实惠。

3.积极扶持更多的“龙头企业”与组织的发展。各地和农业各行业的经验都证明:“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生长点,是联系农民与市场的桥梁,是组织农民、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核心组织。因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与法规,保护与促进各种“龙头企业”的发展,使它们与广大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本地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

4.积极培育与扶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种中介组织,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良种供应站”、“农机服务中心”、“农业发展金融支撑系统”等,提高农业服务的社会化水平,解除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的各种后顾之忧。

5.农业产业化需要新一代高素质的农民。因此,加大农业教育与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尽快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是长治久安之计。否则中国的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将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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