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有农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南论文,体制改革论文,农场论文,总体论文,国有资产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改革的目的和任务
改革了十多年,国有农场仍然不能象私营企业那样成为以追求最大利润和谋求企业发展为目标的市场竞争主体,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自我约束机制,缺乏追求利润和资产增殖的内在动力,因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种种不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行为。不合理的开支摊入成本;不处理、不核销呆滞帐目而虚盈实亏;不按比例留足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增殖滞缓;牺牲农场整体长远利益以谋求眼前利益等。企业扩张,在非生产性开支难于控制的条件下,不得不依赖信贷资金的增加,资金预算软化,消费膨胀、投资饥饿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生死依上级,收成好坏依老天。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总局管理幅度太大,资产所有者形象淡漠。现代企业资本对经营者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控制成本,追求利润;二是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追求资产增殖。这一点总局对农场是有明确要求的,但实际上难控制。国有资产的安全、盈利、增殖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第二,经营者利益“真空”。在大部分管理方案中有经营者利益,但是经营者利益十分渺茫或不足以形成强烈引力,经营者利益,并不取决于企业利润的增加和资本的扩大,而与职工利益混在一起。经营者只好与职工一起共同追求利益,有些以集团消费膨胀来实现经营者利益,更有甚者以投机钻营手段谋取利益。经营者追求眼前利益已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原动力之一。
第三,职工对企业有离心倾向。职工与企业的资产没有直接联系,必然缺乏主人翁意识。劳动者感受不到来自劳动力市场的压力和农场破产倒闭的威胁,加上缺乏应有的民主管理和合理的报酬制度,因而普遍缺乏参与精神和进取精神,不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职工共同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日趋严重,形成对经营者决策的主要约束力量。
第四,缺乏良好公平的经营环境。农场不卸下社区管理包袱,就难以成为企业;农场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债务和福利债务,其又何以去追求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场唯一的出路是混日子。总局也就难以科学地评价经营者的政绩。
二、改革的框架
改革的思路是: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企业生产经营权的“三权分立”,从而真正实现体制改革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海南省农垦总公司作为母公司(以下称总公司)是农垦所有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以所有者的身份经营整个垦区国有资产。每十个农场(或适当的管理幅度)成立一个农场国有资产经营性集团公司,其为总公司属的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受总公司全额委托经营其所属农场的国有资产,是承担国有资产盈利、增殖、安全责任的经营载体。农场分别公司化(以下称公司)直接受集团公司全额委托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形成总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的三级框架。
现按上述三个层次分别论述如下:
第一层次:国有资产管理和战略经营层——农垦总公司。总公司负责管理、审议、监督下属十几个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工作包括:任命主要经营者;确定年度目标,决定经营者收益与经营成果挂钩办法;审议财务预算方案及其它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各集团公司的不同情况,确定基准资本收益率;作为国家投资的最低期望收益率,总公司按期收缴;将收益再进行各类投资活动。总公司代表农场国有资产所有者,也就是代表国家,对农场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都负有管理权和总体经营权。但具体经营权下放给其二级企业,主要是通过委派经营者、制订考核办法、决定基准资本收益率、审议重大决策等来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增量,即投资的管理,主要是决定分配的方向和比例,或向子公司追加投资,或组建新的子公司,而不能自己做生意。这样就完全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第二层次,国有资产经营层——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职能与总公司相类似,但其为总公司直系子公司。它是受托经营所属国有资产的纯企业机构,不是派出机构,是总公司取得国有资产盈利和增殖的直接承担者。设立这一层意义有三:一是总公司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得到解决;二是使总公司下面有一个接近实体的承担国有资产盈利、增殖、安全责任的经营载体;三是较好地处理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假如没有集团公司,要不就是总公司管得过细,总公司的所有权职能和经营权职能分不开;要不就是总公司要给农场公司委以更大的权力,使农场公司的经营权职能和所有权职能混在一起。
第三层次,国有资产占有层——农场公司。农场全面公司化,受集团公司委托直接经营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实物占用、使用者。农场要形成以原有国家资产为主要股份,职工干股和集体股并存的股份公司,农场公司是国有资产的利润中心。另外,通过消除农场其他企业化障碍,使农场改造成为真正的追求利润和发展的企业法人。
表面上看,按以上分三个层次与设立分局有相象之处,实际上已发生实质性突破。表现一,集团公司是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而不是行政区域机构,也不是社企不分、政企不分的总场形式。表现二,农场公司不单经营局属资产,还有个人股和集体股,农场是取得集团公司投资来的国有资产而与集团公司发生经济关系,而不是行政上下级关系,农场公司是独立于社会的企业法人。表现三,总局(总公司)向农场要的不是橡胶,也不是政绩,而是国有资产的盈利和增殖,考核简化。表现四,原农垦总局与农场的关系从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变成经济上的母子关系。农垦总公司和所属集团公司纯变成投资者。
三、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的利益分配
企业的收益如何在投资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作合理分配,所有者如何激励经营者追求利润和扩大资本,是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场资产是几十年来国家投资、集体积累、职工劳动综合发展而来的,必须重新界定三者的股权。为了建立自行的约束机制,应努力界定出职工股权,具体可搞奖励股和工龄股及随职职务股等形式。其意义有:第一,采取干股形式奖励经营者和职工,是国际通行做法;第二,更有利于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并把利益放在明处;第三,奖给经营者和职工的股份,不会带来农场实物的分割,相反会加强经营者、职工与农场国有资产的联系,关心农场的命运和经营,达到让一步进三步的目的。
总公司对下属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农场公司,均要确定基准资本收益率(或减亏率),即每百元固定资产回收的收益,总公司就取回其所占股份的这部分收益。农场公司税后利润,扣除投资基准收益之后,即为剩余收益。剩余收益分为企业的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消费基金分为奖金和福利(劳动保险基金可作工资组成部分摊入劳动力成本),为全体职工享用;积累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风险报酬,前者作为增殖资本,后者奖励给经营者。
在保证总公司及其他股东资产收益的前提下,实行三个挂钩:风险报酬,按一定系数与积累基金挂钩,企业积累基金越多,经营者从中提取的风险报酬越多。消费基金,按一定系数与企业剩余收益挂钩,企业剩余收益越多,职工从中分得的奖金和福利越多。工资水平按一定系数与农场的积累基金挂钩。农场公司的工资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发展水平。企业的积累资金增加多,企业发展水平和能力提高快,企业的工资水平才能相应提高。
实行上述“一保三挂钩”的好处是总公司、集团公司和农场公司及职工利益形成互相促进又相互制约的机制。
总公司(集团公司代理)、农场集体及职工三者有基准资本收益,保证了投资资本的回收和职工的基本收入。经营者为获取更多的风险报酬,必须尽力控制成本,追求利润,增加积累,实现资本的扩大。职工除股份收入以外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即职工的奖金和福利取决于企业的剩余收益。如果过分膨胀,就会挤占积累基金,影响来年工资水平的提高,如果工资水平提高过快,不合理开支列入成本,就会减少企业利润和剩余利益,既影响奖金、福利的增长,又影响积累和来年工资的增长。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第一,必须重新核定农场资产拥有量。农场资产可谓生团乱麻,需要全面清帐。该挂帐的应挂帐,名存实亡的资产该核销的应核销,价值偏离的该重新评估的要重新评估,传统帐项未记的资产要重新界定记上,该收回的要收回。
第二,场社分离或社区管理机构必须产业化。可以争取省政府责成当地政府将农场社区管理部分并入或建立一个镇政府,而原有农场供给的财产权由农场租卖给镇政府。如果财产纠纷难以协调,干脆就采取将社区管理部分改造成服务性企业,给予条件,在收支上自行平衡。
第三,农场退休职工问题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条是争取并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条是按退休职工的功劳大小分给干股,以股红和股权代退休金。
第四,由于采取新的体制,总公司已提上战略层,充当所有者角色,不直接插手经营事务,必须根据新情况建立新机构。笔者认为总公司应侧重于调控、约束和战略三个方面的机能。一是成立有效的经济信息咨询公司;二是成立职工流动服务公司;三是成立生产技术咨询公司;四是建立研究中心;五是橡胶和木材等同类产品应设立产销“欧佩克”;六是跳过集团公司向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委派监事会和兼职隐形巡视员;七是强化抗腐败机能,加强理清责任依法处理责任的能力;八是在总公司理财上要继续发扬“老板型”铁算盘精神”;九是总公司要改被动型战略研究的松散机构为主动型战略研究紧密机构。
第五、排除权制思想,用行为科学去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进。谁也不道破的五千年文化遗产的弊端,几十年来所造成的人的扭曲心理,以及十几年改革以来的所形成的人们的谋求近利心理将是改革的严重障碍。它现形时可能在改革推进时制造麻烦,它隐形时,默默地吞没改革的中间成果。笔者认为,应回头学习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宣传成功经验,先在思想上解决问题,这是任何改革方案实施都不容忽视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