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语境下实践美学的发展进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路论文,语境论文,新时代论文,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朱立元
[主持人语]实践美学本身是一个由诸多理论主张组成的理论流派,本身是未完成的和开放的,实践美学(无论是主流派还是非主流派)只要加以改造和完善,突破认识论的思路和二元对立(如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就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实践美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反实践美学论者的误解甚至歪曲,事实上,实践美学作为一种处于发展中的美学观,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虽然在其发展历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烙印和局限,但依然在个体性、精神实践、创造、自由和消解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并借鉴、吸收了西方现代美学的合理内涵。今后,实践美学需要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在范畴的理解的一致性等学理问题上,要更加科学和严密,并加以多元探索和发展。当然,实践美学也不是万能的,视野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且不能涵盖美学的全部疆域,这就需要与其他美学理论多元互补。实践美学有两条前进之路,一条是挖掘潜力,寻找发展的契机;另一条是吸收新思想,以应答和指引现实。必须明确实践美学的基本立场,在此基础上应答对实践美学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的责问:超越性问题、审美个体性、实践美学生命关怀、审美活动的主体间性等。
关于实践美学发展的构想
朱立元
(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实践美学是中国当代美学史上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学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上升为中国美学的主导学派。实践美学的主流派以李泽厚为代表,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为其中的非主流派。这一具有中国当代特色和原创精神的美学理论,致力于突破机械的反映论和非社会性的主客统一观念,而到人类的社会实践中,到人向人生成、自然向人诞生的历史进程中审察美与美感的发生、建构和流变,从而在人类学本体论层面对美与美感作了相当深刻的阐释和概括。但是,李泽厚的主流派实践美学也有其严重的不足和缺陷。一是把实践概念仅仅限于物质生产劳动,而把人类其他实践形态排除在外;二是偏重于美与美感在人类总体实践中的历史生成,而较为忽略它们在感性个体生存实践中的当下生成;三是有把美的本质与起源混为一谈的倾向;四是其人类学本体论的两个本体说,与其唯物史观一元论立场不尽一致,而且并未真正揭示本体论最核心的存在论层面的内涵意义;五是最重要的是在整体框架上还没有超越认识论美学,在一些重要的基本问题上还存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考方式的痕迹,仍然脱离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把美学理论聚焦在对实体化的客观的美的本质,以及作为对美的反映和认识的美感本质的探求上。这就使得李泽厚的主流派实践美学陷入了停滞不前的状况。
近年来,尽管实践美学遭遇到许多方面的批评和责难,但我并不认为实践美学已经过时。实践美学(无论是主流派还是非主流派)只要加以改造和完善,突破认识论的思路和二元对立(如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就是说,李泽厚如果能在这个问题上突破自我,主流派实践美学仍有发展的天地;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非主流派的实践美学思想亦然;特别是蒋孔阳的美学思想,不仅不是实践美学的“终结者”,相反,却是实践美学的突破、更新和发展,为中国美学理论在新世纪的创新和突破指出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是实践美学内部走向变革与突破的先声。
蒋孔阳从四个方面为实践美学的未来发展指出了方向:第一,“审美关系”说:突破形而上学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孕育,将美(审美对象、客体)与美感(审美主体)还原、放置到人与现实的具体的、生成的、变化的审美关系中去,这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已包孕着对形而上学实体化、现成论思维方式的超越。第二,“美在创造中”:突破本质主义思路的酝酿,对本质主义“美”论的现成性、凝固性思维进行质疑和挑战。蒋孔阳美学论最核心的命题是“美在创造中”。我认为,在蒋孔阳所说的“创造”中包含着“生成”的意义,体现着对现成论思维方式的突破。第三,“人是世界的美”:对美的存在论根基的探寻。这个命题把美和美感置回到无限丰富的生活之中来加以探讨,它说明:离开人,离开人的具体的审美实践活动,根本无所谓美。他揭示出:美是在人与现实的特定关系中生成和存在的;美的存在,美的意义,美的发生与创造,无不处在人的生存世界之中;只有在这个生存世界中,美之为美才得以绽露、显现出来。第四,美感论:开始从认识论思路超拔。蒋孔阳认为,美感是主体对审美对象“的感受、体验、观照、欣赏和评价,以及由此而在内心生活中所引起的满足感、愉快感和幸福感,外物的形式符合了内心的结构之后所产生的和谐感,暂时摆脱了物质的束缚后精神上所得到的自由感”[1] (P269)。蒋孔阳的美感论不同于一般把美感仅仅看成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反映、感受和体验,即主体对对象的靠拢和倾斜,而是同时强调了对象形式与主体心理的“符合”而形成和谐感,还指出审美应当能够给我们带来自由感,而且,把自由感看成是美感的最高状态、审美的最高境界。这些都明显超越了认识论美学的思路。
总之,美学在蒋孔阳这里成为一个以人为中心,以艺术为主要对象,以人生实践为本源,以审美关系为出发点,以创造一生成观为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的理论整体。这个理论整体体现出一种突破形而上学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最初尝试,也是为美学的一种新的存在论奠基。这一奠基活动把美从彼岸的“本体”世界、从抽象的永恒世界带回到具体的人生实践和无限丰富的审美现象中来,把创造—生成的思路引入美学研究中,从而把美理解为一个过程,这就开启和突破了追寻“美本身”的传统形而上美学之门。我们从蒋孔阳的实践美学理论中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一条通往未来的道路。
近年来,笔者在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同时,也反复研究了海德格尔等人的现象学思想,发现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原本就包含着存在论的维度,只是我们过去没有给予充分注意罢了。于是,笔者尝试将马克思的实践论与存在论在人学基础上结合起来,并努力继承和发扬蒋孔阳美学思想中富有现代性、前瞻性,超越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方式的生成论思想,提出了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初步构想。我想,这也许可以作为在新世纪发展实践美学的一种尝试吧。下面,简要说明一下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观点。这里也包含着我们对实践美学进行发展的基本思路。
第一,深化对实践的理解。实践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实践与存在揭示着人存在于世的本体论含义。“人在世界中存在”(海德格尔称为“此在在世”,张世英概括为“人生在世”)这个命题是海德格尔针对近代认识论主客二分思维方式无根的缺陷,所提出的一个基本本体论(存在论)命题。以此在的生存论即人生在世的存在论取代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为哲学、美学的发展指出了一条新路。不过,“人生在世”并不是海德格尔的发明,马克思对此曾作过明确的表述:“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于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2] (P452)。只不过马克思没有直接以这一存在论思想来批判近代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罢了。但是,马克思高于和超越海德格尔之处是用实践范畴来揭示“此在在世”(“人生在世”)的基本在世方式。在马克思看来,人不是作为一种现成的东西摆放在世界上,世界也不是作为一个现成的场所让人随意摆放;相反,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人“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的结果”[3] (P20)。这就是说,人在世界中存在,就意味着在世界中实践;实践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实践与存在都是对人生在世的本体论(存在论)陈述。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来阐释和改造“此在(人生)在世”的观点,结论显然是:实践活动就是人的在世方式,或者更准确地说,“人生在世”的基本方式就是实践。
这样,我们虽然仍然以实践作为美学研究的核心范畴,但突破了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转移到了存在论的新的哲学根基上。在实践问题上,我们与李泽厚的观点有着很大的区别。李泽厚把实践看得太狭隘了,他一直强调实践只能是物质生产劳动。实质上,马克思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并不是那样狭隘。马克思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地用“人的感性活动”来定义、解释实践概念,并没有局限于物质生产劳动;而且还科学地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 (P16—18)。可见,不只是物质生产劳动,人的各种各样活动、人的整个社会生活都是实践的,都属于人类广大的人生实践范围。所以,我们理解的实践是广义的人生实践。它固然以物质生产作为最基础的活动,但还包括人的各种各样其他的生活活动,即包括道德活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也包括人的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
第二,把实践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于人的审美活动,确定审美活动是一种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和基本人生实践。审美活动与其他实践活动一起构成了人类实践的整体,是人生实践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审美活动也是人的生存、发展实践的需要。审美活动是众多的人生实践活动中的一种,是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需要,而且是见证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马克思提出,人要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强调自然的彻底的人道主义和人的彻底的自然主义的统一,就是要塑造健全的人、充实的人,而审美在人的整个实践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审美活动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之一,而且与制造工具、生产、科学研究等一样,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的人生实践;它是人超越于动物、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特征的基本存在方式之一和基本的人生实践活动之一。
第三,引进现代存在论的生成思想来改造实践美学,确认美是生成的,而不是现成的。实践美学应该突破认识论框架,换一种提问方式,如“美是怎样生成并呈现出来的?”但是,要回答美的生成问题,必须从人的审美活动(即人与对象世界之间审美关系的现实展开)入手。我们觉得任何美作为审美对象都不是现成的,而是在审美活动、审美关系中现实地生成的。在此,我要提出“关系在先”(“活动在先”)的原则。就是说,从逻辑上说,是审美关系和活动在先,审美主客体(美和审美的人)都是在审美关系和活动中现实地生成的。“在先”不是指时间上的先后,而是逻辑上的先后。从时间上说,美、审美主体、审美活动三者都是同时进行和产生的,无法严格地去区分。而从逻辑上说,审美关系、审美活动先于美而存在。没有审美活动,就没有美。没有一个客观固定的美先在地存在于世界某个地方,美是在现实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中生成的。这就是“关系在先”(“活动在先”)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四,重建实践美学的人本关怀,确认审美是一种高级的人生境界。人在各种生存实践活动中,在与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会有各种不同的经历和体验,这各种不同的经历和体验会有各种不同的层次和水准,进而形成不同层次的境界。就是说,在人与世界打交道的丰富复杂的过程之中,会形成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其中就包含着审美境界。
怎样理解人生境界?首先,人生境界不是自然界进化而成的物质实体,也不是主体心灵自生的幻影,而是我们人与世界的相互依存和一体圆融;这种人与世界的统一关系着重体现在人对自身生存实践的觉解与对宇宙人生意义的体悟的不同程度、层次和水平上。其次,境界作为人与世界的交融统一,又不是认识论层面上的主客观统一,即那种外在的客观物理属性与内在的主观心理意识在认识上的统一,而是存在论层面上的统一,即在人与世界相互依存、双向建构的生存活动——人向人诞生、世界向人生成——的人生实践过程中所实现的统一。这种交融统一,体现为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境界在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中生成。人生境界是人们通过自身锻炼修养、提高觉解水平而不断生成的。人生境界的生成取决于人们对自身生存实践及其意义的觉解。由于觉解的层次和程度不同,造成人生有多种境界、多重境界。不同的人,对生活的自觉和了解的程度是有区别的,因而,尽管每个人都面对着相同的宇宙,置身于大致相同的生活之流中,但是,生活对每个人却显示出不同的意义,每个人都因而处身于不同的人生境界中。我们认为,在人生实践当中,在人与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会有各种不同的觉解程度和层次,会形成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而审美境界则是其中一个较高层次的精神境界。审美境界较大程度上超越了个体眼前的某种功利性和有限性,而达到相对自由的状态。所以,我们认为,审美境界属于较高层次的人生境界。审美境界高于一般的人生境界,是对人生境界的一种诗意的提升和凝聚,也可以说是一种诗化了的人生境界。
当然,以上几点只是发展实践美学、克服实践美学自身弱点的最初尝试和最主要的构想与思路,许多问题都需重新思考,如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和历史发生、中西方重要审美形态、审美经验的构成与过程、艺术存在与活动、审美教育的目的与方式,等等。(可参阅笔者主编的《美学》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