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报价策略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工作要求,保障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工程计价工作推进,依据现有政策文件并结合项目实践分析并讨论“营改增”对投标报价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报价策略,为新税制下的招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模式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提供参考。
一、“营改增”对现有业务的影响
1、对工程计价的影响
“营改增”后,现行造价体系的课税对象、计税方式及计税依据将发生重大变化,人工、材料和机械等会全部实现税价分离,要求在信息价和市场价的采集方面都要考虑增值税的因素,投标工作的组价过程会更加复杂,需要大面积地开展不同项目类型的测算工作,通过数据积累,形成可控的市场价格上行因素,确定取费价格。
2、对特殊的项目(BT、BOT、PPP、EPC)业务影响
以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为例,在“营改增”前,统一签订合同缴纳营业税,未分开核算。“营改增”后,EPC项目属于混业经营项目,兼有不同税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3、对工作程序及流程的影响
“营改增”后,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等已不再适用现行税制体系下的管理要求。如:合同管理办法中涉及到合同模板的修订,需价税分离、需增加对纳税义务时点的关注,以及要求发票开具的相关信息和付款的要求等。
此外,现行招投标项目预算及结算管理相关制度也将不再适用增值税后的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定额体系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都发生相应变化,需重新调整投标报价体系。
二、“营改增”后投标报价策略
实施“营改增”后,增加的税金主要在下游的抵扣环节,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建立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投标报价时必须先进行税务策划,指导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费用的组价,确定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组成。同时争取防水、幕墙、电梯等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塔吊租赁等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避免高税率项按低税率项计税,使进项税充分抵扣拟上缴的销项税,合理减少实际纳税金的支出,有效降低投标报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进行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组价工作时,具体策略如下:
(一)工程造价组价策略
1、劳务分包计税
劳务分包费用占总成本的20%-30%,基本都是纯人工费,除小型机具等可抵扣的进项税外,基本无法取得任何其他进项税,“营改增”后这部分劳务分包只要税负提高就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总承包单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专业分包计税
专业分包中包含大量材料设备费用,在计税时,建议材料与施工费用分别单独计税,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可有效降低造价。
3、材料设备采购计税
材料设备采购尽量单独计税,避免与专业分包费用计算时按照施工费用计税,加大造价。
(二)工程实施保障策略
投标报价时必须先进行税务策划,以税务策划指导管理策划,以管理策划指导工程的具体实施,以工程按策划实施保障工程投标报价组价的策略得以实现,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和签订合同方面
在“营改增”后,需对采购、销售、总分包等合同条款中价格标准、发票开具、付款方式等涉税重要事项进行修订,并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相关规定。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在合同签订上明确分包业务付款和发票开具的条件和时间,同时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分包单位发票的开具时间与业主发票的开具时间同期,最多不得相差6个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对各供应商、专业分包单位的开票要求,尽量要求专业分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分包管理方面
在“营改增”前,做好对现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的梳理工作,确定其纳税人类型、地区、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税率、发票种类及纳税证明等相关税务信息,对具有自产能力的供应商还应要求其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销售自产货物证明。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的选择上,杜绝无资质(或挂靠)的单位,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对于专业分包的选择优先选择具有自产销售及施工能力的单位。
3、外部采购方面
梳理优化现有采购模式,基于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劳务及服务无差异的前提下,测算不同情境下供应商的价格平衡点,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报价调整到统一标准下进行评审。对采购的材料尽量考虑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
4、税务管理方面
建立增值税管控体系。建立增值税涉税风险控制制度和操作规范,单独制定一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与分包商)信息档案、发票交接、传递以及增值税的按期申报、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认证(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等工作。杜绝“三流”不统一的行为,确保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即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
论文作者:段逸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1
标签:劳务论文; 计税论文; 税率论文; 发票论文; 进项论文; 供应商论文; 材料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8期论文;